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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节 八大福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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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日后。

    风雪中,张一三率一万骑,先行一步,踩着逃兵的尾巴来到——察汉浩特!

    兴建都城‘察汉浩特’是林丹巴图尔的主要两件功德之一。

    其实就是草原里的一座土坯城,墙高不到五米,厚不过两米,在张一三眼里,这面墙跟没有差不多。

    “秦宝,”张一三转头看向旁边部下,“你到城下劝降,主动投降按草原上规矩处理;

    反抗,城破后全部杀光,给他们两刻钟考虑。”

    “是!”

    秦宝就是那名使双手刀的青年,有功自然有赏,被张一三提拔为副将之一。

    因为个人风格不同,张一三更凶狠一些。

    换其他将领,主动开城投降可以全部活命。

    反抗,按草原上规矩处理,高于普通马背男子杀死;女人、孩子可以活命。

    时间往前推半个时辰。

    当幸运逃回的骑兵告知众人,部落三万主力骑兵战败。

    很多人感觉天塌了。

    汗宫内。

    林丹汗的八大福晋之首,封号多罗大福晋,小名环环,刚刚为林丹巴图尔生下一个儿子不久。

    这个儿子也就是额哲,蒙古帝国最后一任皇帝。

    现在她是察汉浩特城里的话事人。

    “大福晋,”逃回来的骑兵跪在多罗大福晋跟前,急迫问:“现在该怎么办,敌人正在来的路上。”

    国色天香的多罗褔晋内心一颤,表情镇定问,“三万精锐,怎么会败!大汗呢!”

    “敌人这次没有像之前那般神出鬼没,而是直接大规模冲锋;

    大汗已经阵亡,奴才亲眼所见。”

    长袖下面,多罗手指忍不住颤抖,意识到,她刚刚生下两个月的儿子,成为蒙古帝国最后一道直系血脉。

    “传阿布奈!”多罗轻喝一声。

    阿布奈在大都城被扣半个月,昨天午夜,刚刚回来。

    片刻后阿布奈跪在多罗跟前。

    “大汗败了,”多罗直奔主题,“我以一个母亲的身份请求你,带着大汗唯一血脉离开察汉浩特城。”

    “”

    阿布奈惊呆,情况之糟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请大福晋放心,”阿布奈叩首,高呼:“奴才一定会保护好额哲贝勒!”

    意外,没等阿布奈离开,一个近卫急匆匆跑进来,“大福晋,敌军已经杀到西门,正在合围察汉浩特!”

    眼前一黑,头一昏,多罗差点晕倒,表情再也没能崩住,“长生天要亡汗国啊!”

    随后又走进来一个近卫,单膝下跪,“大福晋,西城门外敌人劝降,说”

    “说什么!”多罗喝问。

    近卫一个激灵,连忙道:“投降,按草原规矩执行;不投降,城破后全城屠尽。”

    多罗心一惊。

    阿布奈同样心脏少跳一下,按草原上的规矩,他也会死,插话问,“敌人主将叫什么名字?”

    “张一三。”

    “张一三”阿布奈喃喃自语,“这个人是草原上的恶魔。”

    多罗没有听过张一三的名字,问阿布奈,“张一三是何人?”

    阿布奈行礼,回答道:“她是张新的将军,传言她亲手杀死超过四百名其它部落第一、第二勇士;

    在她眼里敌人不分男女老幼,而且”

    “而且什么?”多罗声音已经颤抖。

    阿布奈重重叹息一声,“而且她从不妄言,说到做到。”

    “”

    多罗差点哭,“阿布奈,贝勒就拜托给你了,请替我把他养大成人!”

    “大福晋,”阿布奈三十岁,这一刻仿佛像老人,语气无奈道。

    “没用的,逃不走;哪怕我带着贝勒藏到地下也不行,敌人有一种斗犬,鼻子灵敏,善追踪,善寻物。”

    “没办法吗?”多罗摇头,“我不信长生天会狠心断绝可汗血脉!”

    “大福晋,”阿布奈从地上站起来,“请允许我代表您去和张一三谈判。”

    “好,”多罗动容道,“争取我部落男儿不被杀死,争取保存可汗血脉,速去。”

    阿布奈躬身退出汗宫,骑马很来到张一三跟前。

    这是阿布奈第一次见到草原上的恶魔,没想到是女人,这让他感到错愕和不可思议。

    心里这样想,阿布奈下马五体投地跪在张一三马下的冻土里,“小人阿布奈,拜见张太师!”

    张一三骑在马上,俯身打量阿布奈,一双眸子明亮问:“考虑清楚了吗?”

    “太师怜悯,”阿布奈再磕头,“我们愿意投降,可否饶恕我族男子。”

    “如果我说不呢?”

    阿布奈本想放两句狠话,什么饿死的羊羔还有三斤肉,烂车还有三斤钉,话到嘴边变成,“如此,我们也愿意投降,求太师怜悯!”

    打量声泪俱下,全身匍匐在地上的男人,张一三会心软吗?

    事实证明,草原恶魔不是白叫的。

    不仅没有心软,反而‘变本加厉’。

    只听见张一三吐字清晰道,“这样吧,低于马背男子,跪成一排,隔一杀一,如何?”

    阿布奈身体抖的像筛子,杀人诛心,好狠的女人!

    如此这般,给活人留下严重心理创伤,以后还有谁敢反抗?

    不过,阿布奈有选择吗,答案是否定,甚至是他本人,也要拼运气!

    最后,阿布奈又问,“请问太师,可汗之子可以活命吗?”

    “多大?”

    “两个月。”

    张一三撇撇嘴,不屑道:“本将说过,低于马背不杀。”

    “多谢将军,”阿布奈从地上爬起来,“将军仁慈。”

    返回城内,阿布奈见到大福晋。

    多罗表示接受。

    一个时辰后,察汉浩特被张一三接管。

    城内所有男子被从西门驱离出城。

    两匹马普通蒙古马拴在西城门外,马匹身高约一米二多一点。

    大量衣着破烂皮袄的部落男子列队从马身旁边经过。

    低于马背后,站左边。

    高于等于马背后,站右边。

    最终约有一千六百多人高于马背,这其中包括汗宫护卫、大臣、普通居民等等。

    包括阿布奈,被捆住手脚,分成数排跪在雪地里。

    “开始吧。”张一三亲自监斩,“从第一排第一个开始杀,第二个活,第三个杀,第四个活,以此往后推;

    抹脖子就行,好清理。”

    身着皮甲,腰挎短剑的士兵上前执行。

    匕首划过俘虏脖子,鲜血激射,倒地上挣扎半响才死。

    第二个活,第三个死,第四个活

    刚开始还好,越到后面俘虏反抗越强烈,生死之间有大恐怖,这种杀奇留偶办法,把很多人肝胆吓破。

    活着的人也留下严重心理阴影,比死在战场还难受。

    轮到阿布奈。

    张一三在马背上嘴角露出一抹冷笑,他正好也是奇数,被士卒一刀抹脖子,比杀鸡还轻松,死的悄无声息。

    这时城门口传来动静,张一三回头看过去,原来是林丹汗的家眷。

    传闻林丹巴图尔的八大福晋个个国色天香,张一三表示很好奇。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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