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节 万胜
历史上林丹汗没有投降。
最后,他的部落人口被瓜分,牛羊被瓜分,甚至是八个老婆也被瓜分。
这一世也是一样,决心硬刚到底。
不管林丹汗什么心态,张一三替代李魁奇成为新主将,她的风格是强硬和冷酷。
顶风冒雪北行,行军途中,杀死遇到的部落人磨砺新兵,抢走所有牲畜为军粮。
还放出哨探,主动扩大征粮范围。
制造许多人间惨剧
或许是惹怒老天爷,原本每日大风大雪天气,居然把太阳露出来警告张一三。
这就好比七月飞雪,反着来。
天气变好,张一三抓紧行军机会,途中杀戮减少,十日后与原先两万骑兵汇合。
第十五日找到林丹汗的主力,敌约三万骑兵。
之前李魁奇的办法是从外围不断消弱敌人,剪断敌人手脚和羽翼。
这个办法颇为有效,林丹汗被折磨到痛不欲生,损失极重。
很多依附者严重怀疑林丹汗能力不行,甚至想要脱离他。
都是一个师父,张一三风格却大不相同,她选择硬刚,正面硬刚!
先是派出大量哨探寻找敌人主力。
找到后,留下一万步卒压阵,其余全部顶上。
天空乌云压的很低,有种天要塌下来的即时视感。
策马立于阵前,打量对方敌阵,今年三十岁的林丹汗心里微微一息。
这是他第一次正面与敌人军阵对峙,黑压压一片,气息野蛮,仿佛使冰冷的空气变的更加冷。
左右打量身着各式皮袄,千奇百怪发型的部下。
一个个咬牙切齿怒目敌方,看上颇有士气,但更像是给自己壮胆。
意识到士气有问题,林丹汗鼓舞喊,“我们成吉思汗的子孙,身体里流着黄金家族的血液!
长生天保佑,我们一定能够打败入侵者,保护我们的牛羊和妻儿!”
另一边。
风大雪大,隔着两百米外,张一三同样策马立于阵前。
张一三今年十九岁,按后世标准还是孩子。
因为常年在兴凯湖服役,冬天长,夏天短,看上去像三十岁似的。
搭配一头脏脏辨,几件兽骨饰品,她看上去比野人女真更加野蛮。
不知为什么,张一三特别喜欢这种大战前的特殊气氛,就像大力,食多上瘾。
此刻,她全身热血,心里战意高涨。
听不清林丹汗吼叫什么,张一三拉动缰绳,战马嘶鸣直立而起,铁枪高高举起,“进攻!杀光敌人!”
收到将令,二十多名传令兵骑马向后,顺着军阵缝隙,不断大声重复命令。
“进攻!”
“杀光敌人!”
张一三一马当先,骑兵军阵移动,很快形成势不可挡的洪流。
林丹汗也不甘示弱,指挥部下正面迎击。
“嘭!嘭!”
两军以一种最惨烈方式撞在一起,顿时人仰马翻,刀劈斧砍血肉乱飞。
碰撞瞬间,张一三从马背上高高跃起,凌空捅死一名敌将。
落到敌人战马上。
渡过最危险阶段,张一三挥舞铁枪时而大开大合,时而灵活如龙,招招势大力沉,强而有力,少有敌人能撑过一招。
理论上来说,参与冲锋三万骑兵中,有三十人和张一三拥有相同战力加持。
普通骑兵也有21的综合战斗力加成。
综合加成,包括不限于体力体能,战斗技巧,士气,甚至包括好运气。
如此。
犹如两股大浪撞在一起,短短不到两分钟,从高空中往下看,其中一方明显势弱,有被对方淹没的势头。
又两分钟后。
弱的一方更弱,冲锋势头被彻底打断,并被更强波浪淹没前阵。
林丹汗深知冲撞危险,也知道自己责任不是冲阵,因此他喊的口号是,“兄弟给我冲!”
张一三则是‘兄弟们跟我冲’!
将领行为方式不一样,士气也不一样。
军阵后方,眼睁睁看着形势不对,林丹汗开始感到恐慌。
兵败如山倒,在溃败之前,留给他的选择时间很少!
作为‘大汗’,他现在有三个选择。
一,鸣金收兵,从此过上流亡生活;
二,携大旗亲自冲阵鼓舞士气;
三,留手下持旗压阵,自己悄悄溜走。
做为一名首领,受部落人敬仰的大汗,身体流淌着黄色血液的贵族,林丹汗仅仅只用三秒就决定亲自冲阵,鼓舞士气,挽大厦之将倾。
大汗亲自加入,部落骑兵受到鼓舞,挥舞着弯刀奋力拼杀,败势得到缓解。
但是林丹汗本人却心里发凉,亲自拿刀挥砍,他才惊讶发现,敌军小兵个个都像是勇士。
刀与刀碰撞,他数次差点脱刀,虎口被震的发麻。
张一三冲在前端。
第一时间发现移动的敌军军旗,没有一丝犹豫,调整战马方向,向敌旗冲过去。
把地图缩小,视线从空中往下看。
除张一三,另外还有七八人,也在试着向部落军旗靠近。
冒险原因不难理解,军旗代表军魂,军旗倒,敌人自然会溃败。
另外,这还是大功一件!
然,事与愿违。
张一三和这些人仅仅只冲到一半,就不得不放弃。
时间往前推五分钟,三十岁的林丹汗如鹤立鸡群,与部下骑兵一起作战。
直到与一名身高一米七,面相平凡,身着皮甲,手持双刀,后来居上的青年步卒相遇。
仔细看这个人的武斗方式。
敌人从身后攻击时,左手持刀灵活竖于背后,挡住敌人弯刀劈砍。
同时,右手持刀在前,还能同时和眼前敌人拼杀。
在他手里,双刀既是武器也是盾,攻守之间转换灵活。
很明显,入伍之前,他就有不错武艺傍身。
不知不觉,混乱中,青年抬头与十米外的林丹汗四目相对。
反应约不到03秒,青年将右手所持长刀当成飞镖丢出去。
几乎同时,左手长刀也被当成飞镖甩出去。
这一幕惊呆所有人,附近战场短暂安静,众人齐齐看向骑在高大战马上的王者林丹汗。
林丹汗不是弱者,从小在马背上长大,拥有一身不错武艺,挥动弯刀荡开第一把‘飞刀’。
‘噗!’
下一刹那,刀斧入肉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两刀一前一后,间隔不到一尺,荡开第一刀,避不开第二刀。
直接将林丹汗胸口洞穿,刀柄在胸前,刀尖在后背。
“万胜!”
“万胜!”
短暂安静过后,战场中央传来山呼海啸般的万胜欢呼。
接着就看见部落军旗倒下。
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攻方士气大涨,进攻势头更加凶猛;部落骑兵开始崩溃,向后转身逃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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