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节 困城
花听语离开后,霍氏母女对视一眼。
心理障碍扫平后,都从对方眼里看到蠢蠢欲动,霍氏是习武之人,张凤仪也是。
“娘,”张凤仪打破沉默,心里羡慕到炸裂,“师妹为黎民远征吕宋,二丫远征占婆,张一三远征北方部落,她们都是女子,女儿是不是也可以?”
霍氏没好气瞪看女儿,“为娘也可以。”
习武的女人,谁不想成为花木兰?
“哥嫂、爷爷能同意吗?”张凤仪担心。
“应该没问题,”霍氏思考片刻,“你爷爷已经乞仕想法,你哥嫂听我的。”
片刻后霍氏在前院见到张五典。
“爹。”
霍氏行万福礼,然后把弟子说的况情介绍一遍,最后问:“去广州府是否可行?”
毕竟是一家人,霍氏了解老爷子,虽和花可庆同窗,却完全是两种性格。
比如,花可庆清廉,却迷恋权势。
张五典会用手里资源给自己儿子、孙子在官场上谋一些便利,却不是那么迷恋权势,早有乞仕想法。
果不其然,听完陈述,张五典没有吵也没有闹,而是静静思考。
半响喃喃后道,“看来张新明年打算进行大统战争。”
“应该是的,”霍氏聊道,“听语心善,想让我们避开灾祸。”
“有你弟子这层关系,”张五典问儿媳霍氏,“明明可以有更好选择,为什么要去广州府?”
霍氏试着问,“您是说去大都城?”
“对,”张五典肯定道,“我老了,但道睿和凤仪还年轻,去权利中心,他们会有更好未来。”
道睿,全名张道睿。
张五典的孙子,霍氏的儿子,张凤仪的哥哥,今年25岁,武状元,南都都指挥佥事,武将,正四品。
这么年轻就已经正四品,自然得到张五典的照顾。
“那我吩咐下人打包行李,这两天就走?”
“我留下来,”张五典深思熟虑道,“明年,把这南都送给张新,相信足够让我沁水张氏枝繁叶茂。”
霍氏张张嘴想说什么,最后沉默。
天朝人纯朴,大多数人一生辛苦工作,多为后代着想,古人也是如此。
张五典也是,他想利用手中权力,为后代谋一个光明未来。
做为南都兵部尚书。
当大都城功能失调,皇帝不存在的情况下,张五典目前军权最高,理论上,他掌握着整个大明的兵籍军令。
实际没那么大,他仅能控制南都城,以及附近两座军镇,总共约12000名士卒。
军权体量甚至不如一个辽东普通总兵。
这么弱,自然而然被人惦记,于是在徐鸿儒来了。
徐鸿儒,男,山东巨野人。
万历二十九年前后,他与王森、王好贤父子联手,利用‘闻香教’组织农民,已经秘密活动20余年。
后来王森被捕死于狱中。
徐鸿儒今年五月率众在巨野西部、郓城南部和范县、催阳起义,自称中兴福烈帝,年号大乘兴胜。
当地农民携持妇子、牵牛架车、裹粮橐饭,争趋赴之,以为上西天。
如此,短短不到两个月时间,义军发展到15万多人。
先后攻占周边数十座县镇,并掠运河过往船只补充物资。
半个月前,无意中得知南都守卫薄弱,城内比较富足,粮草充沛,加上南都地理位置重要,于是决定前来攻打。
此刻。
徐鸿儒距离南都只有不到三十里,并且已派得力干将带一部分人混进城中。
这一切花听语不知道,她正在客栈卧房里接待张凤仪。
“听语,”私下张凤仪称呼花听语很亲密,“你成亲多久了,有孩子吗?”
“三年,”花听语摇头,“没有孩子。”
“三年怎么会没有孩子呢?”
花听语有些扭捏,不想回答。
“是感情问题吗?”张凤仪小心翼翼问。
“不是,感情没问题,他对我很好,是因为他想让大妇先孕;但大妇在广州府,他在大都城,两人不在一起,其她姐妹只能等着。”
张凤仪无语,吐槽道,“你男人是不是自信过头,好像他一定能坐上那张位置似的。”
“凤仪,”花听语握着好友双手,“你不了解广州府的实力,如果清楚,就会明白,那个位置一定是他的。”
“一定?”
“一定!”花听语道,“这其中原因三天三夜说不完。”
“那就简单描述一下。”
“手下将才如过江之鲤,对他忠心的队员如密梳,食物源源不断,超认知新事物每天出现。”
“哪来的那么多将才?”
“或许你会感觉有些不可思议,,”花听语介绍道,“包括二丫、张一三、李魁奇、于东虎等等这些原本都是小人物,路边乞儿、孤儿,这些都是他培养出来的。”
“培养?”张凤仪口气怀疑,“一个人精力有限,怎么可能培养许多将才呢?”
“最初是他亲自培养,后来成立训练营;
所有队员皆来自孤儿和乞儿,他们接受夷人工科教育,学习古人兵法谋略,接受严格体能和武艺训练等等。”
张凤仪好奇问,“工科?”
“比如铸枪铸炮、水利修路造桥、测量绘图、建筑设计,酿酒、造船、机械制造、钱行管理、内政治理、医科、制药,都算工料。”
张凤仪眼睛眨眨,她只能听懂一半,还是不明白,“哪来的师父?”
“最初是夷人俘虏,后来有一批修士加入,再后来从西方买人,五千两银一个大学老师,两千五百两一个有技能修士。”
“五千两?”张凤仪感觉不可思议,“金子做的吗?”
花听语变戏法一样拿出一支单筒望远镜,“你用它看看窗外。”
张凤仪推开窗户,举着望远镜看向远方,下一秒大惊。
“这是”
“张新叫它望远镜,”花听语介绍道,“洋人造的,现在广州府每月能生产三百支,不比金子差吧?”
“好东西,”张凤仪爱不释手,“行军打仗必备。”
“其它还有盖伦帆船、火枪、火炮等等,每一样都是可以改变命运的神器。”
“对了,”张凤仪想到什么,“我听说南方有一种新品种战马,高六尺,长八尺。”
“两米高、两点五米身长,体力超群,日行千里,”花听语悄皮眨眨眼睛,“如果你喜欢,我可以送你一匹。”
张凤仪已经幸福找不到北,心动又扭捏道,“好马不多,太贵重,我不能要。”
“是不多,”花听语故意调味口,“现在总共也就万余匹。”
其实有两万六七千匹,花听语担心泄密,有所保留。
“!”
张凤仪表情不可思议,“万余匹?”
“在辽东战场上,这种战马出力许多,赶走建奴,有它们一份功劳。”
“谢谢师妹,却之不恭受之有愧。”
“小事儿,”花听语像是款爷,“还有这支望远镜也送给你。”
张凤仪慢慢回过味,“师妹,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情?”
“我们明天启程去大都城,”花听语聊天道,“我想把这次带来的几个优秀队员留在张爷爷身边做事。”
“他们有什么特别吗?”
“能打。”
花听语说的比较含蓄,其实是实力强劲的属性人,属于猛将,天生先锋。
“没问题,”张凤仪爽快同意,“这事我跟爷爷说。”
客栈里两人正在热聊,这时窗外忽然响起沉重的号角声。
徐鸿儒来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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