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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节 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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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听语离开后,霍氏母女对视一眼。

    心理障碍扫平后,都从对方眼里看到蠢蠢欲动,霍氏是习武之人,张凤仪也是。

    “娘,”张凤仪打破沉默,心里羡慕到炸裂,“师妹为黎民远征吕宋,二丫远征占婆,张一三远征北方部落,她们都是女子,女儿是不是也可以?”

    霍氏没好气瞪看女儿,“为娘也可以。”

    习武的女人,谁不想成为花木兰?

    “哥嫂、爷爷能同意吗?”张凤仪担心。

    “应该没问题,”霍氏思考片刻,“你爷爷已经乞仕想法,你哥嫂听我的。”

    片刻后霍氏在前院见到张五典。

    “爹。”

    霍氏行万福礼,然后把弟子说的况情介绍一遍,最后问:“去广州府是否可行?”

    毕竟是一家人,霍氏了解老爷子,虽和花可庆同窗,却完全是两种性格。

    比如,花可庆清廉,却迷恋权势。

    张五典会用手里资源给自己儿子、孙子在官场上谋一些便利,却不是那么迷恋权势,早有乞仕想法。

    果不其然,听完陈述,张五典没有吵也没有闹,而是静静思考。

    半响喃喃后道,“看来张新明年打算进行大统战争。”

    “应该是的,”霍氏聊道,“听语心善,想让我们避开灾祸。”

    “有你弟子这层关系,”张五典问儿媳霍氏,“明明可以有更好选择,为什么要去广州府?”

    霍氏试着问,“您是说去大都城?”

    “对,”张五典肯定道,“我老了,但道睿和凤仪还年轻,去权利中心,他们会有更好未来。”

    道睿,全名张道睿。

    张五典的孙子,霍氏的儿子,张凤仪的哥哥,今年25岁,武状元,南都都指挥佥事,武将,正四品。

    这么年轻就已经正四品,自然得到张五典的照顾。

    “那我吩咐下人打包行李,这两天就走?”

    “我留下来,”张五典深思熟虑道,“明年,把这南都送给张新,相信足够让我沁水张氏枝繁叶茂。”

    霍氏张张嘴想说什么,最后沉默。

    天朝人纯朴,大多数人一生辛苦工作,多为后代着想,古人也是如此。

    张五典也是,他想利用手中权力,为后代谋一个光明未来。

    做为南都兵部尚书。

    当大都城功能失调,皇帝不存在的情况下,张五典目前军权最高,理论上,他掌握着整个大明的兵籍军令。

    实际没那么大,他仅能控制南都城,以及附近两座军镇,总共约12000名士卒。

    军权体量甚至不如一个辽东普通总兵。

    这么弱,自然而然被人惦记,于是在徐鸿儒来了。

    徐鸿儒,男,山东巨野人。

    万历二十九年前后,他与王森、王好贤父子联手,利用‘闻香教’组织农民,已经秘密活动20余年。

    后来王森被捕死于狱中。

    徐鸿儒今年五月率众在巨野西部、郓城南部和范县、催阳起义,自称中兴福烈帝,年号大乘兴胜。

    当地农民携持妇子、牵牛架车、裹粮橐饭,争趋赴之,以为上西天。

    如此,短短不到两个月时间,义军发展到15万多人。

    先后攻占周边数十座县镇,并掠运河过往船只补充物资。

    半个月前,无意中得知南都守卫薄弱,城内比较富足,粮草充沛,加上南都地理位置重要,于是决定前来攻打。

    此刻。

    徐鸿儒距离南都只有不到三十里,并且已派得力干将带一部分人混进城中。

    这一切花听语不知道,她正在客栈卧房里接待张凤仪。

    “听语,”私下张凤仪称呼花听语很亲密,“你成亲多久了,有孩子吗?”

    “三年,”花听语摇头,“没有孩子。”

    “三年怎么会没有孩子呢?”

    花听语有些扭捏,不想回答。

    “是感情问题吗?”张凤仪小心翼翼问。

    “不是,感情没问题,他对我很好,是因为他想让大妇先孕;但大妇在广州府,他在大都城,两人不在一起,其她姐妹只能等着。”

    张凤仪无语,吐槽道,“你男人是不是自信过头,好像他一定能坐上那张位置似的。”

    “凤仪,”花听语握着好友双手,“你不了解广州府的实力,如果清楚,就会明白,那个位置一定是他的。”

    “一定?”

    “一定!”花听语道,“这其中原因三天三夜说不完。”

    “那就简单描述一下。”

    “手下将才如过江之鲤,对他忠心的队员如密梳,食物源源不断,超认知新事物每天出现。”

    “哪来的那么多将才?”

    “或许你会感觉有些不可思议,,”花听语介绍道,“包括二丫、张一三、李魁奇、于东虎等等这些原本都是小人物,路边乞儿、孤儿,这些都是他培养出来的。”

    “培养?”张凤仪口气怀疑,“一个人精力有限,怎么可能培养许多将才呢?”

    “最初是他亲自培养,后来成立训练营;

    所有队员皆来自孤儿和乞儿,他们接受夷人工科教育,学习古人兵法谋略,接受严格体能和武艺训练等等。”

    张凤仪好奇问,“工科?”

    “比如铸枪铸炮、水利修路造桥、测量绘图、建筑设计,酿酒、造船、机械制造、钱行管理、内政治理、医科、制药,都算工料。”

    张凤仪眼睛眨眨,她只能听懂一半,还是不明白,“哪来的师父?”

    “最初是夷人俘虏,后来有一批修士加入,再后来从西方买人,五千两银一个大学老师,两千五百两一个有技能修士。”

    “五千两?”张凤仪感觉不可思议,“金子做的吗?”

    花听语变戏法一样拿出一支单筒望远镜,“你用它看看窗外。”

    张凤仪推开窗户,举着望远镜看向远方,下一秒大惊。

    “这是”

    “张新叫它望远镜,”花听语介绍道,“洋人造的,现在广州府每月能生产三百支,不比金子差吧?”

    “好东西,”张凤仪爱不释手,“行军打仗必备。”

    “其它还有盖伦帆船、火枪、火炮等等,每一样都是可以改变命运的神器。”

    “对了,”张凤仪想到什么,“我听说南方有一种新品种战马,高六尺,长八尺。”

    “两米高、两点五米身长,体力超群,日行千里,”花听语悄皮眨眨眼睛,“如果你喜欢,我可以送你一匹。”

    张凤仪已经幸福找不到北,心动又扭捏道,“好马不多,太贵重,我不能要。”

    “是不多,”花听语故意调味口,“现在总共也就万余匹。”

    其实有两万六七千匹,花听语担心泄密,有所保留。

    “!”

    张凤仪表情不可思议,“万余匹?”

    “在辽东战场上,这种战马出力许多,赶走建奴,有它们一份功劳。”

    “谢谢师妹,却之不恭受之有愧。”

    “小事儿,”花听语像是款爷,“还有这支望远镜也送给你。”

    张凤仪慢慢回过味,“师妹,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情?”

    “我们明天启程去大都城,”花听语聊天道,“我想把这次带来的几个优秀队员留在张爷爷身边做事。”

    “他们有什么特别吗?”

    “能打。”

    花听语说的比较含蓄,其实是实力强劲的属性人,属于猛将,天生先锋。

    “没问题,”张凤仪爽快同意,“这事我跟爷爷说。”

    客栈里两人正在热聊,这时窗外忽然响起沉重的号角声。

    徐鸿儒来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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