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大公桥(273)
悠悠大公桥(273)
▲麻辣烫
我在女老板那里干了也就10来天。正是黄昏胆子大、不管不顾的时候,被那个三十多岁的女老板给迷上了,就名正言顺的住在她的家里,除了出摊就是拉着她干男女之间不可言状之事。直到有一天我陪着她去集贸市场买食材碰见了她的一个闺蜜,闺蜜笑话她说:“怎么又换了一个?这么年轻你耐不耐的活?”
我听清了那个闺蜜的话,也听懂了她话里的意思,就是不动声色。当天回去以后还是上了她,要不我这些天不就白干了?晚上找了个借口就离开了。我只是个帮工,不想当面首。当然,如果说她长得好看,或者有钱,我还是可以考虑的。后来我们还有见面,只不过她又有了新的帮工,我也有了我的追求。
我家离大公桥不远,这一块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很热闹,既有乘车乘船的乘客,也有天南地北的买家,就决定自己在那里也支起一个麻辣烫的小摊。于是我就在金山市场买了口大锅,再找白铁匠做了锅中的隔断。买上两个煤炉,然后依葫芦画瓢的做了锅汤,找对河黄家棚的篾匠给我送竹签,我的小摊就这样开张了。
刚开始做的时候生意不好,我知道可能是我的味道不够地道。就跑到新华书店和图书馆去查有关麻辣烫的制作方法和技巧,还抄录了书上的佐料配方。然后回到家里反反复复做勾兑实验,终于有一天,一个在九码头开川菜馆的朋友说味道不错,我就知道可以正式又开始出摊了。有客人说,汤里面如果放鸦片壳子立马效果会不一样,可我一直信奉“孬人的药不吃,坏人的事不做”,因为我是个守法公民。
我在家附近摆摊好处太多,买食材被妈妈包了,谁都没有家庭主妇会讨价还价;爷爷奶奶心疼我这个宝贝孙子,洗菜切菜穿串串他们全包了。加上我这个摊什么证都没办,白天一般不出门,主要是怕城管大人来没收。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就把摊子支了出去。每天流水大概四五百,除去成本和人工也能赚个百把两百块,不是说“知足者常乐”吗?能够自食其力我也就很知足了!
麻辣烫与四川火锅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简便快捷,就像是一种快餐。可是谁会想到就是这么一个登不上厅堂、摆不上桌面,但却时常出现在街头巷尾的小小的麻辣烫,既没有豪华的店堂装修、也没有名贵的山珍海味;既没有露出职业笑脸的女服务生,也没有餐饮连锁,甚至连一块像样的招牌都找不到,就是几张桌子,两摞塑料板凳,两个灶台,满地的竹签,和咕噜咕噜翻滚的锅中红油,就这样天天围着一圈人,吃得有滋有味,汗流浃背,那感觉就是一个字:爽!
我那个小摊的顾客是分时间段的,开始是外来的苦力,喝点酒、吃点串串解解乏;然后是打牌的牌友、跳舞的舞友、做生意的商贩,最后过了十二点就是出来宵夜的小姐们。她们都喜欢在我这里宵夜,一来就是一群。我总是很热情的招呼她们。都说顾客是上帝,可我看见她们就好像看见了五颜六色的钞票,对财神爷能不尽心吗?
那个年代,一马路和大公桥一带有好多做皮肉生意的小姐,都是在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休闲场所里。她们来的时候一般就是都来,有时会找些“马子”(临时男朋友或客人)请客;有时会是老板带队。做那种生意既是体力活又要熬夜,所以必须吃的多才能有精神。她们很少和别的客人那样清点穿菜的竹签,结账时全凭我报价。我也是个实在人,从不乱报,是多少就是多少,做生意就是要做到“好再来”。
也是在这个时候,我遇到了菲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