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说中书街(54)
戏说中书街(54)
五十四、祸及池鱼
张居正既是一个远见卓识的政治家,也是一个敏于决断的改革家,从不恤人言,自负甚高,内外大事,一人说了算,中央六部只能照办不误;其他次辅也只让他们“拱手受成而已”,加上万历皇帝即位之初年少,一切唯他是从;再加上李太后又是一个如狼似虎的年龄,大太监冯保又和他形成默契,所以很自然的就大权独揽,高高在上和他自己吹嘘的那样,成了“摄政”。
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能一帆风顺的推行他的变法,才能将大明社稷玩弄于自己的股掌之间,而众多的官员不过是他役使的下属,同僚也只能看他眼色说话行事。按明制,朝廷颁赐诰命,官员都要在午门金水桥南畔唱名跪受,而张居正却能坦然坐在内阁派人代领,这自然引起人们背后的种种非议。而对于这些非议张居正一概置之不理,却没想到在自己死后尸骨未寒,往日豪门的家里就遭遇灭顶之灾。
不能说是“祸起萧墙”,毕竟攻击最初来自于张居正的政敌,只能说“一朝天子一朝臣”,这是改朝换代以后的必然过程;不能说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毕竟明神宗与张居正还是君臣关系,只能说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先有“(张)四维始为政,而与(张)居正所荐引王篆、曾省吾等交恶”;再有“言官劾(王)篆、(曾)省吾,并劾居正,篆、省吾俱得罪,新进者益务攻居正,诏夺上国柱太师,再夺谥,居正诸所引用者,斥削殆尽。”;最后还有“其(张居正)长子礼部主事敬修不胜刑,自诬服寄三十万金于省吾、篆及傅作舟等。”于是张居正当年的大红人之一、那位来自宜昌的王篆也此劫难逃了。
以上的经过都是《明史》所记载的,可信度自然很高。在宜昌的府志和县志、以及一些地方史料中,对于王篆在面临灭顶之灾的情况都有相关表述。有的说:“(王篆)清正廉洁、刚正不阿、铁面无私,被皇帝策封为‘铁御使’、百姓誉为‘王天官’,名播朝野三十余载。后因受到政敌的陷害和打击,罢官后回到故乡。”有的说:“张居正病故北京寓所不久便受到反对派攻击,王篆也受到弹劾。神宗下诏罢免了王篆官职,归居故里,时年五十六岁。”还有的说:“万历帝不加核实,专断斥削王篆回家。在当时满朝上下倾陷成风,朋谋攻击的情况下,王篆于万历十一年(公元1583年)退休,含愤回到夷陵(宜昌)。”
在《明史》中,记载了直隶巡按王国(?)在奏劾张居正与冯保的经济问题的奏章中,“又论劾吏部左侍郎王篆曾贿冯保(司礼监太监)银3万两,玉带10条,以谋取掌都察院,并乞罢斥。”既然已经决定查抄张居正家,对于这样殃及他的朋党的上疏,明神宗自然会准许;因为有了张居正长子张敬修在逼供下,诬告将财产寄在王篆等人家中的供词,王篆家里同时被锦衣卫查抄也很正常。
《明史张四维列传》中透露::“初,(张)四维曲事(张)居正,积不能堪,拟旨不尽如居正意,居正亦渐恶之。既得政,知中外积苦居正,欲大收人心。……自是,朝政稍变,言路亦发舒,诋居正时事。于是居正党大惧。王篆、曾省吾辈,厚结申时行以为助。而冯保欲因两宫徽号封己为伯,恶四维持之。篆、省吾知之,厚贿保,数短四维……已而中官张诚谮保,保眷大衰,四维乃授意门生李植辈发保奸状。保及篆、省吾皆逐,朝事一大变。”朝廷风向变化之快、官员翻脸之快令人吃惊,更况且张四维还是张居正一手提拔起来的呢,却反咬张居正一口,而且不遗余力,这才叫官场如战场!
而沈德符在他的那本《万历野获编》中,对王篆在面对这场灾难、在被追赃时的猥琐嘴脸、暧昧态度无不表示鄙视之意:“江陵(张居正)在位时,附丽者虽众,其最厚密戚无过承天曾大司空省吾、夷陵王少宰篆二人,其后并削夺追张氏寄顿赃物,狼藉万状,然两人品各不同。曾所至有声绩,抚蜀克平九丝,冬曹亦著劳绩,即在相门,未始倾陷一人。王则狡险贪横,真名教所弃。曾不幸与同科受祸,世多惜之。方丘月林同张诚往楚籍没时,曾具方巾青袍,入谒于后堂,丘与揖而送之,王则囚首楚服,口称小的,言词佞而鄙,丘与张怒笞二十而遣之。……王夷陵既夺官,子之鼎、之衡亦削乡举籍,独享寿考,闻至今尚无恙。”
反正,张居正之所以得祸是封建时代的君权与阁权之间矛盾白热化的一个集中体现,而一代名相之所以遭此劫难,也是他生前横行霸道、目中无人、积怨过深而咎由自取所得到的结果,而王篆的开始发迹,就得益于有张居正那样的伯乐慧眼识珠,而最后的潦倒,则是在封建时代政治倾轧而引发的株连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