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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芸芸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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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一样东西,都有着属于他自己的法则。得到,亦或是失去,从某些程度来说,也遵循着某种定律。或许是能量守恒,或许是其他。套用《士兵突击》的话来说,即便你不抛弃不放弃,那么,因为坚持着你的不抛弃和不放弃,你又抛弃了什么,放弃了什么。在上大学的时候,曾经有人和他说过,在大学里,电脑和女朋友,你只能选择一样,当你选了其中一样的时候,你就不要想着另外一样了。那个时候的他,还很天真认为这是不可能的。虽然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但电脑和女朋友,是可以同时拥有的。这年头,网上泡妞的,难道还少了么!

    直到很多年后,他才发现,当初的自己,实在是图样图森破了。当时的自己,认为这两样可以同时拥有。可等大学蹉跎了大半的时候,才不得不承认,有些事情,真的不是自己想的那么简单的——即便自己放弃了电脑,依然也没得到过女朋友……

    使劲地闭了一闭双眼,用来代替手指的揉捏。然后再次睁开眼睛,看着眼前的电脑屏幕,林潇雨的心中,默默地叹了口气。离开大学已经一年了,可脑子里还是时不时的要想起当初大学时代的那帮子室友。那个时候的自己,和室友一道,对着校园内的其他人指指点点。说那些嘴里叼着烟,边走边大声说话,脸上还挂着灿烂笑容的,一看就知道是大一的傻叉。还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艰辛,以为世界很美好,以为到了大学就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只有等他们到了我们这个时候,才会知道世界是多么的残忍。并不是他们想的那么天真。可此时此刻在现在的自己看来,当初的我们,也依然还是一幅傻叉的样子啊!当初的我们,又哪里会知道现在的艰辛。拜他们所赐,整个大学时代,自己除了睡觉和宅之外,就再也没有学会过其他东西,如果能灵活上下上铺的床位也算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的话,那么,在整个大学时代,自己就学会了三样东西。

    学会了从一个每天六点左右就会起床的人,“进化”到八点,然后是九点十点。接着是十二点,到最后成功的跟神仙一个境界,下午两点!另外一个学到的能力就是宅。全寝室一起宅。或许是风水问题,也或许是某人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在自己的宿舍里,无论你原本是什么样的人,到了这里,通通成了死宅。那种如果没有寒暑假和毕业,就能坐化在寝室的死宅!但即便如此,大学的生活,还是很值得自己怀恋,那帮室友,也很让自己想念。可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相互之间的联系,却是越来越少了……

    离开学校后,就进了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上班。总算是从下午两点起床又“退化”到了早上七点起床,不论寒暑。面对着电脑,林潇雨的心中忽然很困惑,究竟是自己想得太美好了,还是电视里拍的太不现实了。在自己的心目中,难道办公室的上班族,不是应该可以跟边上的同事聊聊天,然后泡个咖啡什么的打发时间的么。可自己的这个办公室……抬眼小心地打量了一下四周的环境,其实也没什么可看的,周围还有两个大妈级的人物,别说她们从身份到年龄都压着自己这个来这没多久的新人,单是这年龄,就没法聊到一块儿去!

    她们两个偶尔倒是会聊聊,诸如某某某今天要干嘛了,某某某随礼多少啊,某某某穿的那件衣服挺好看啊之类的话题,自己就是想插话也插不进去。每当这个时候,林潇雨就在想,算了,还是别记挂着电视里和脑海里的那种乌托邦情节了。她们两个说话的时候,倒更显得自己孤寂了……

    可偏偏今天的自己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工作要做,老板也没给什么新的工作任务,这就意味着,面对着这台电脑,自己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玩游戏那是想也不用想的,自己也不可能在这电脑上去安装什么游戏。翻看网页又没那个习惯,大学时代的电脑,除了游戏基本就没派过什么其他的用场,以至于现在自己也不知道该用电脑来做些什么。聊qq也不大现实,先不说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从什么地方冒出个人来,天地良心,在这个地方,只要是出来一个两条腿直立走路的,那他/她就能管到自己!就算是今天运气好的没边,从头到尾都没人从这儿经过,自己也实在是没什么人可以聊的。整个qq列表里,如果除开自己从中学到大学的那些同学的话,也实在是没几个好友了。那些放在我的好友里的好友,都是才刚开始用qq的时候加在那里的。那个时候qq聊天基本是和陌生人,你要加个熟人,他/她还鄙视你,告诉你说咱俩本就认识的,还加什么qq啊。

    好不容易熬到了下班时间,林潇雨的心中,松了口气,一天总算是又这么过去了。熬过了今天,八十块钱也就到手了……一言不发地走出了上班场所,一言不发的往吃饭的地方走去。如果要开口,那么也就只有自己和自己说了,如果不去吃饭,那么也实在是不知道该干什么好了……

    吃过晚饭后,我双手插着口袋,默默地往前走去。这是我每天晚饭后必做的一件事,饭后散步,每次大约半小时左右。是不是觉得我很养生很悠闲?如果你真的是这么觉得的话,那么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你错了,你大错特错了!我之所以要坚持每天饭后散步,并不是我喜欢散步,也不是我真的就有多养生多悠闲,现代都市的我,并没有这份闲情逸致。唯一促使我每天坚持这么做的唯一理由,就是如果我不散步的话,或许这对我来说,这都并不能算是散步。因为自己的心态并不像是在散步。

    说远了,继续来解释我每天晚饭后都要散步——就姑且称他是散步吧。我之所以要这么做,完全是因为如果我不这么做,那么就意味着我吃完晚饭后,就只能回房去了。而我的房间里有什么?什么都没有!这个属于单位配发的简陋房间,里面除了一张床,什么都没有。哦,对了!里面还有一台电视机,一台放在啤酒箱上面的小小电视机。这或许是这个房间的前任留下的——不论是前任还是前任的前任或者更为久远的,就当它是前任留下的吧。

    之所以被留下,可能是他的主人也觉得,离开的时候还要带着这么一台不论是音量还是频道都只能加不能减的电视实在是太过于累赘了吧。你说,这样的一个房间,我回去了除了在床上发呆,还能干什么?

    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么年纪轻轻的,下班以后不出去玩,酒吧、ktv、实在不行网吧你也可以去啊。在这个城不城村不村的地方,我人生地不熟,独自一个人,去那干什么?对,网吧我倒是想去,可我压根就不知道在哪!除非我能一下班立马飞奔,赶上那辆开往市区的末班车,然后在上了几小时网后,乖乖的花上五十块钱打的回来睡觉!

    也绝对不要问我,难道你们单位就没有几个和你年纪差不多的姑娘?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并不是没有,也不是太丑,而是如果我诚实的告诉了你,你一定会问我为什么不和她们一道相处相处交流交流,没准儿还成了男女朋友!说实话,这个问题我也没整明白。

    插着口袋,低着头独自走在路边上。从身边时不时的开过一辆电动车或者摩托车。当然,偶尔也能看到面包车或者轿车。但这都和我无关了。三三两两的,有小学生放学回家了。看着他们边走边谈笑,忽然觉得自己这个二十多岁的人,一定已经和前面那位端着饭碗坐在门口吃晚饭的大爷一样了。每天的晚饭后半小时“娱乐活动”,已经让我们彼此熟识。虽然双方都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也不曾有过一句交谈。但我敢保证,咱俩一定已经是那“最熟悉的陌生人”了。

    看着万家灯火,我再次叹了口气,回去吧。热闹的环境中,倒更显得我的孤寂了。抬头望了一眼天空,再看了一眼远山,忽然觉得这天地之间,芸芸众生,就剩自己一个人一般,如此的冷清,如此的渺小……

    或许,在我所不知道的某一个时空,会有一个我活得十分辉煌吧……

    或许,在我所不知道的某一片天空,也会有那么一个人,跟我一样冷清和渺小的人,也正望着这天空,生出同样的感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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