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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暮的爱

朝暮的爱

作者:清平客 状态: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 最新章节:第12章 第十二章
    日更,早9点。下本写《为你疯狂》。--------本文文案:姜暮云和孟朝晖缘分不浅,两家是世交,同年同月同日生,一个生于傍晚,一个生于清晨。俩人幼时有过一面之缘,结下梁子;十八岁再相遇,姜暮云染发、穿着露脐装、叛逆又跋扈,孟朝晖却是大家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人帅、懂事听话、成绩又好,俩人互相看不顺眼。姜暮云与闺蜜们诅咒发誓:哪怕天下男人死绝了,也不会喜欢孟朝晖。不想一个多月后,姜暮云醉酒,一不小心对乖宝宝孟朝晖做了很过分的事。她无颜面对“江东父老”,逃之夭夭,出国留学去了。六年半后,姜暮云回国,阴差阳错之下给孟朝晖做助理。公司里的人都传言,孟总极度讨厌新来的助理,不仅当众斥责她,还把她当骡子一样使,一个星期(五加二、白加黑),没有一刻闲暇。姜暮云坚持了一个月,忍无可忍,丢下一纸辞呈,想要溜。却被孟朝晖逮个正着,他当着众人的面,掐着她的腰,将她抵在公司前台,“怎么这么不负责任,又想跑?”姜暮云:“……”后来得知那晚真相,姜暮云用小拳头捶他:“屁的乖宝宝,明明是大尾巴狼!”孟朝晖捉住她的手轻轻一拉,带她入怀中,在她耳边低语:“其实我这只大尾巴狼打你主意很久了~”**十八岁时的夏午,孟朝晖在日记里写下:蓝花楹,落叶乔木,秋冬之时,叶落尽,我就能从窗户看到对面别墅里的她的身影。十八岁时的冬夜,孟朝晖在日记里接着写下:楹叶落尽了,可她却走了……二十六岁时的春晨,孟朝晖又在日记里写下:窗前的蓝花楹又一年如期开了,开得格外梦幻美丽……而我不必再从窗户探寻她的身影,因为她已是我心爱的新娘,就在我的身旁。阿暮,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朝朝暮暮。外表冷峻儒雅实则腹黑霸道的大尾巴狼X外表清丽跋扈实则心善纯真的小羊羔-----阅读指南:SC;男先喜欢女,暗恋女;女主前期有喜欢的人,有过短暂交往。下本写《为你疯狂》文案一:十六岁那年,景瑟母亲过世,父亲入狱,她被送到简家,寄人篱下。简父笑呵呵地向儿子简意时介绍:“以后她就是你姐姐。”十四岁的漂亮少年阴鸷地盯着她,又冷睇了眼景瑟小姨(他的继母),嗤笑一声:“她算哪门子的姐姐!”知道简意时讨厌自己,景瑟秉着惹不起躲得起的原则,时时刻刻与他保持距离,几年下来,倒也相安无事。直到她二十岁时,未婚夫回国要接走她,简意时却深夜翻窗进入她的卧室,隐在黑暗中。她芙蓉出浴,对镜穿衣,却对上镜中一双猩红的眸子,他的声音阴冷幽森:“你敢走,我就让你小姨也滚蛋!”景瑟心底里暗自咒骂他是疯子,却最终还是没搬走。后来,简意时口口声声叫着她姐姐,却对她为所欲为。景瑟忍无可忍,打他骂他:“你这个疯子!”简意时捉住她的手,笑得无辜又邪魅:“姐姐,你不知道吗?从遇到你的第一天起,我就已经疯了!”文案二:简意时永远不会忘记那天:十六岁的少女一身淡青色衣裙,乌发雪肤红唇,眉眼水润清澈,神情清冷淡漠,冰肌玉骨。她撑着把透明雨伞,婷婷袅袅地从雨幕里走来,宛若神坛上的凌波仙子,圣洁美丽又飘渺虚无。那一刻,他就有种冲动,要将她扯下神坛,要她与他于浊世里作伴、生生世世。文案三:在A市的名流圈里,简意时家世容貌出众是出了名的,同样他孤傲清高、心狠冷漠也是出了名的,仰慕他的名媛小姐只敢远观不敢接近。不曾想有一天,媒体拍到简意时扯着一个女孩子的裙角,红着眼圈,低声哀求:“姐姐,我错了,我发誓我以后一定尽量克制,求求你别走。”清心寡欲小姐姐VS控制欲极强小狼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