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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老娘要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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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姑娘,你怎么一下子这么多问题?到底先让我回答哪一个?不如,等我吃完再说可好?”夜之醒喜笑颜开捧着烤鸡,没太注意到明昭眸中,正在凝聚起来的阴森杀气。

    “让你吃!我让你吃个够。”她抄起一本厚厚的药典,狠狠砸在他肩上,胳膊上。

    “别打了,当心你胳膊又断了!接骨很痛。”他敏捷地跃到一旁,嬉皮笑脸,并不还手。

    “你打死我,可就没人帮你把身体换回来啊。消消气,待我慢慢道来,这样好了,咱们边吃边聊?美食和美人,都不能被辜负。”他笑嘻嘻躲着她扔过来的各种小物件。

    “明思令本是上一任明堂堂主的女儿,生父乃凌霄宫宫主苏逍遥。明堂主并非明家嫡女,却机缘巧合成为堂主,她的独女是明家那一辈上最小的孩子,所以也被称做十姑娘。家父与老堂主,还有那个风流倜傥的苏宫主,倒都相熟。那个,我和小十确实指腹为婚不假。”夜之醒的鸳鸯眼,闪着烁烁光华。

    “但是,我不喜欢她,也没打算娶她做娘子。我有喜欢的人。”他收起了笑容,认真道:“不过,我也看不过小十经常受欺负,怪可怜的,可一直没什么好办法帮她。只能隔三差五,帮她找些配药的活计,贴补家用,才不致于总遭明昌风的白眼。”

    “又是司令又是速效药,你玩我呢?”明昭冷笑,突然举出藏在袖中的切药刀:“帮别人之前,你先想好怎么帮自己吧!”

    “有明姑娘在,亦仙还有什么可怕的!你就是我的靠山啊。其实,收服一个小小的明堂,对你丝毫不再话下。在那边,你不也管着几千人的营生吗?这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小娘子人这么美……”

    夜之醒与明昭的冷眼,对望了几个呼吸,面对这张貌不惊人的脸,夸赞的话实在难以继续。

    “小娘子人好又侠义冲天。连卖菜姑娘阿彩你都帮,那帮帮我这个朋友,也说得过去吧?”他谄媚地把烤鸡递了过去:“明姑娘,你吃鸡!”

    “滚开!”她嫌弃地一甩袖子,衣料便蹭到他眼睛。

    看那皮相俊美的少男,揉着眼眸可怜巴巴的样子,她终有几分于心不忍。

    “长话短说,捡重要的讲!想让我帮你,还有你那小可怜媳妇儿,给我贡献些有用的情报。不然,留你何用?还不如烤了吃。”

    她手臂一扬,威胁着似乎想要飞刀出手。

    这刀虽然不大,却异常锋利。大概刚才还抹过珍珠鸡的脖子,刀刃上残留着殷红的血迹,还挺吓人的。

    他一阵头皮发麻,赶紧护住自己的脑袋。

    砚台、粥碗和药典这些东西好躲,就算躲不掉也不会丢命。但他可见识过她玩飞刀的手段,就算没有百步穿杨,百发百中还是有的,惹不起。

    “明思令是明堂圣女,年满十八就会继任堂主。”他果断扔掉没吃完的鸡肉,紧紧攥住她衣袖,一本正经道。

    “明堂有三个掌家长老,大长老明昌玉被称为医圣,最善治病疗伤,现在四方云游。二长老明昌岚被称为毒王,最擅用毒制毒,现在闭关修炼。三长老明昌风,最会做生意。明堂现有二十几家医馆和药铺,都靠他一手经营。”

    “对了,你吃的朱羽珍珠鸡,就是安南王世子送给他的心爱宠物,据说会唱恭喜发财呢。”夜之醒竹筒倒豆子般,说了个痛快。

    “懂了,这明思令就是个软柿子菜包子呗。堂堂圣女,居然混到连饭都吃不饱?我看她这一身的病,八成饿出来的!”明昭放下刀,在手中把玩着,似乎若有所思。

    “并非如此。这小十的病属先天不足,娘胎里带的。当年,老堂主明白凤与苏逍遥,两人在桦湖相遇,两情相悦私定终身,就有了小十。可惜,明堂主并不知道,她的有情郎早有妻室,还有三房姬妾的。”

    “她在临盆之前,被苏逍遥的大娘子打上门来,不小心就动了胎气。明堂主生下小十没多久就去世了。小十被大长老抚养长大,直到成为明堂圣女,才被苏逍遥认下这点骨血。她这十七年,过得相当坎坷。”他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大长老寻过多位名医,都不能根治小十的痼疾。除了研习医书和制药,她平日不怎么出门。而且,作为未来的明堂堂主,小十天资匮乏,连赤魂都不能使用,所以,明堂里的长老和分舵主们,并不认可她。”说着说着,他叹了口气,流露出几分同情。

    “这是简单的不认可?更像趁火打劫,欲除之而后快的节奏吧?看来,这私生女被整的桥段,在哪儿都会有!”明昭突然浅浅一笑,眸光凛然。

    “既然如此,我就当这半年的明思令。你欠我一个大人情。我帮你媳妇应得的全部夺回来。但你要尽快想办法,把我们换回去。半年为期,不然……那只鸡就是你,你和你那只菜花猫的下场!”她忽而抬眸,眸光又艳又毒,俨然就是光华四射的明昭本尊。

    “明姑娘,那你答应留下了?”他惊喜不已。

    “以后请叫我明思令。小十这么暧昧的称呼不许用,听了心烦。记住了吗?夜不行。”崭新的明思令微微蹙眉,她优雅地拿起他的衣袖,轻轻擦了擦手,又扔掉。

    “嗯,那商量下,以后你能不能也别再叫错我的名字,夜之醒不是夜不行。谢谢!”他舔了舔红艳艳的唇瓣,哂笑着。

    “夜不行,你不喜欢。换一个,简单。日……很行?”她歪着头,貌似天真与无辜:“喜欢吗?”

    夜之醒砸了咂嘴,眼神从挣扎变成了认命:“你,可以叫我亦仙……”

    “你和我,没那么亲近。夜不行。”明思令掸了掸衣衫。

    她慵懒地坐回椅中,环顾四周:“这朱雀镇上,可有采买上好家具和衣衫首饰的店铺?你让他们的老板,明天都来见我。”

    “做什么?!”他不解。

    “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费什么话?”她手里飞刀一掷,正中那只被扔在桌上的烤鸡胸脯,不偏不倚。

    “按我说的办,不出三个月。我要让所有看不起明思令的混球儿,自己打落门牙再咽回自己肚子里。”她斩钉截铁,意气风发。

    捡起那只被抹了脖子又烤又被飞刀扎的倒霉鸡,夜之醒与它上翻的白眼对视着,忽然浑身打了个冷战。真心不知道啊,请这尊大神上场,究竟是福是祸啊?他和六神,不会比这朱羽珍珠鸡还惨吧?

    “你,想干嘛?”他小心试探问。

    “老娘,要查账!”她长眉一挑,歪着头,眸光之中满满的狡黠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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