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血吼骑士团,妮可(感谢富胯老铁的处子打赏!!)
“恶人的亮光必要熄灭!”
————————《智者圣伯语录,第二版第18卷》
作为被佃农们小心呵护的对象,柯松泉居然是最后一个知道有坏人闯进鹃花庄园的。
等他闻讯赶来的时候,那条通往东边的小道上已经布满了血腥气味儿。
佃农们都远远的站着,不敢靠前。
远处,是那位手里拿着阔剑的女人。她脚前是两具已经没了头颅的尸体。
“少爷,就是她,把那俩坏人都砍了……我的天啊,老吓人了!”
看到柯松泉来了,雷克就自动自觉地给他介绍情况。
具体情况,其实很简单。
甚至有些敷衍。
吉米和兄弟甲持刀扑向那个女人,结果被她挥舞重剑,只一剑,就将俩人的头颅齐齐砍掉。
一切就都结束了!
然后,那女人没走。
就在旁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坐下,拿出保温杯喝水,一副身心放松在家里过日子的模样。
对于佃农们的围观,她也视若不见。
柯松泉皱了皱眉……
这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第二次有人想对他下毒手了。
老话说:只有千日做贼的,却没有千日防贼的!
所以,柯松泉很想知道:到底是谁想要自己的命!
刚才来的路上,他还盼望着能抓个活口。
是威逼还是利诱,是刑讯逼供或是拿钱买……只要能问出那个幕后真凶,怎么的都行!
却没想到,这里只剩下两具无头的尸体了。
太残忍了!
该不会是他们的同伙来灭口吧?
柯松泉分开佃农,走到女人面前。
作为鹃花庄园的主人,这种事情必须由他出面。
“我叫柯松泉,是这座鹃花庄园的主人,请问您是……”
刚说到这里,忽然间,柯松泉的目光狠狠一凝。
借着头顶的璀璨星光,他注意到那把阔剑上的火焰长剑徽记了。
曾经在书里看到过。
艾莉婕更是很认真地科普过。
牧草帝国之中,火焰长剑徽记是骑士身份的标志。
而只有得到认可的正牌骑士才有资格享用这份荣耀。
比如三大骑士团的成员,比如骑士工会的相关工作人员,比如一些声名赫赫却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无法加入骑士团的著名骑士。
这样的徽记,他们才有!
当然了……那些因为投靠了某位贵族而被其册封的扈从骑士不在此列。
专门负责授予徽记的骑士工会可不希望那些三脚猫的角色给“骑士”这个光荣的称呼抹黑丢脸。
所以……
在看到这枚火焰长剑徽记之后。
柯松泉立刻明白,这个拿着阔剑的女人是一个真真正正的骑士。
又是个女骑士吗?
女人放下保温杯,站起身来,看向柯松泉。
上下打量了片刻之后,就饶有兴趣地问道:“你就是柯松泉?那个走了好运的平民医生?”
柯松泉愣了一下。
没太明白“走好运”这个词儿是什么意思。
然后,这女人竟是露出一个不怎么友善的笑容:“听着,对艾莉婕好点,不然我把你切了卖到黑市去,听说那些粗鲁的兽人贵族最喜欢你这样细皮嫩肉的仆人了,尤其是阉过的……”
这话说完,柯松泉立刻就释然了。
——那个“走好运”的词儿,应该指的是自己娶到艾莉婕。
而她能这样说话,毫无疑问,肯定是跟艾莉婕的关系不错。
既然这样,她干掉那俩坏人应该是随手为之,而不是故意的杀人灭口了。
自己人!
而这时候,突然。
柯松泉看到,这女人的左手小臂上涂着一层黑灰,虽然不再出血,皮肉却如同婴儿小嘴一般,往外翻着……
……
佃农们回家了。
太晚了,得赶紧睡觉,明天还要早起下地干活呢!
种地是佃农们的根本,一个连地都种不好的佃农根本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
柯松泉让雷克带几个人留下处理尸体,他自己则是将那女人请到自己家里。
“艾莉婕呢?”女人坐下之后一边打量屋里一边问道。
“她去魔兽森林了!”
“去那里干什么?那可不是什么好地方!”女人嘟囔了一句。
“她的叔叔库仑斯骑士死了,据说是菲诺杀的,然后逃到了魔兽森林,艾莉婕去抓他了!”柯松泉伸出手指向上指了指:“上面的命令!”
“库仑斯叔叔被菲诺杀了?这怎么可能?”
女人立刻站起身来,脸上满是惊讶!
显然,她不仅认识那两个人,也知道他们是亲叔侄关系。
“可事实就是如此!”柯松泉摊摊手。
“好吧,我知道了!”女人有些失魂落魄,再一次的坐下了。
“我还不知道您是哪位呢!”柯松泉问道。
“血吼骑士团,妮可!”说完,女人又补充了一句:“艾莉婕的干姐姐!”
“原来是妮可姐姐!你的胳膊受伤了,我给你重新清洗包扎一下吧,你知道的,我是医生!”柯松泉露出温暖的微笑。
“哦,行吧!”
妮可的回答很明显心不在焉,还沉浸在库仑斯被菲诺杀死这个领她感到无比震惊的消息里。
眼睛直勾勾的,视线游离,任由柯松泉给她胳膊上的伤口清洗涂药包扎,她也没往心里去。
“这伤口挺深啊,怎么弄的?”柯松泉皱了皱眉:“我建议做个缝合吧,不然恢复起来会很慢,而且很容易感染。”
“魔兽爪的……”妮可随口答道。
“魔兽?这附近有魔兽?”柯松泉有些诧异。
这里距离朱庇特城只有二十五里,属于近郊,而且人气旺盛。
这种地方,怎么可能有魔兽呢?
可这伤口很新鲜,看起来也不像很久之前弄出来的。
“你还不知道吗?”妮可问道。
“知道什么?”
“从你这里再往东走,青藤山庄,那里有魔兽跑出来了,死了几个人……嗯,我正好路过,就去帮了个忙,结果就这样了!”
“哦,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柯松泉点了点头。
却不曾想,听到他们的对话,原本在屋里角落笼子里趴着的贾兰特猛地伸长脖子,两颗黑豆一样的眼睛霎时间瞪得溜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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