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11(捉虫)
白雪消融时,屋檐滴落昨夜小雨,晴空如碧。
又是一年春好时,程大郎收的京城家书一封,星夜匆匆告别离去——传言是程姑娘抱猫过了敏,连续几夜发着高热难消。
苏岚今日刚给自己做了碗短寿面,可惜青衣大虫没这个福气,吃不上苏岚好手艺。
黑猫趴在他脚边,懒洋洋晒着太阳,间歇性动动脑袋瓜。
少年蹲坐在门槛,大口大口吃着自己煮的黑色浆糊,间歇性以筷子做笔、浓稠面汤做墨,神色凝重在膝盖上摊放的本子处记着什么。
“我给你留的新课业,今日可是预习过了?”
播种完的老人语气和蔼,拿着毛巾擦过额角细汗,好奇凑过去问,“岚哥儿,你写的是什么?”
“今日的书已经抄写完了,也预习过了,”
少年警觉将本子塞回怀中,没事人般摇摇头,“现在是休息时间,我有权利写些不合时宜的东西。”
范老先生:……
老人家认真想了想,自己在这个年纪写什么不合时宜东西不叫家长看?
不合时宜、不合时宜。
他突兀想到那个不合时宜的色批行径。
山下女子都如狼似虎,梁玉隐更是其中翘楚,果然勾无知少年魂魄。
老人家拍在少年肩膀,语重心长说,“岚哥儿,你才十岁,不要把眼光拘泥在小情小爱上。”
果然还是作业留少了,不然苏岚哪有时间去想什么梁人屠。
老先生对这个弟子既欢喜、又忧愁。
腰间的红线系着老旧铜钱,表面摸起来无多少磨损,足见老人家如何喜欢这孩子。
喜得是苏岚天赋绝伦,许多书本知识一点就通;忧的是怕苏岚好死不死偏偏爱上了梁人屠梁玉隐。
为何称人屠?
老先生至今讶然于世上有这样狠辣果决的女子。
立军令状的太子殿下数月攻城难破,梁人屠绕过太子决议,领轻骑星夜拿火药炸开大坝,将整个南州淹成一片汪洋。
除了叛军,无数在睡梦中的百姓被巨浪挟持翻滚、无辜丧命。往昔有天国府州美誉的南州在大水退后尸横遍野,遍地哀鸿,有的尸骨都找不完全。
据传言,始作俑者怀抱杏花枝,星夜点燃火把,就这样站在高处俯视大河决堤、如灭顶之灾倾盆东下。
杏花枝击鱼龙鼓,哀然悲壮,赫然一首大江东去不复归。
人屠两字,凶神恶煞、一战成名。
苏岚动心于这样狠绝的女子,怎不叫老人家担惊受怕?
苏岚似懂非懂点点头,“好。”
他想起什么,从袖中摸了摸掏出一个本子,
“这东西送你。”
老先生随手翻开,书的首页空空如也。
书页厚重,书本也厚重,不知苏岚送他的书哪本有字迹,老人家只好耐着脾气坐在门槛上往后翻。
空白,空白,还是空白……
怎么看都是本无字天书,老人家不明所以,哪里知道苏岚送他这本书有什么真意。
故而老人抬头问道,“岚哥儿,这书……?”
没人。
眼前小院清幽寂静,方才坐在门槛吃面写书的少年人凭空不见,那碗乌漆嘛黑短寿面还冒着热气。
老人端起饭碗,疑惑的四下张望。
忽而后颈一沉,眼前景色发黑,他头一晕仄偏到地上。
程姑娘在摘花。
春日又到,程府院子里开满了大片大片的杏花,花团锦簇,远远望去花枝摇曳,大半坠在水池上。
“程家妹妹,今日的策论也要靠你了。”
纤细手指摇着花枝,花瓣落了程姑娘满身。她懒懒睨了神色焦急的锦袍少年,扬了扬自己绑了绷带的手臂,幽而叹气,
“吕哥哥,你也该自己学学怎么写策论。总不能回回叫我替你抄书写策论,难道日后科举也要靠我替考?”
吕凌云眉头一挑,露出一个得意微笑。
他牵住程姑娘的手,深情款款道,
“你是我未来的妻子,妇随夫唱。京城水土养人,我日后定不让你玉殒香消。”
少年的个头略矮小,穿锦衣披玉袍,笑时一双眼弯三分正好,若春晓正黄富贵花开正茂。
他的靴子材质特殊,由蜀锦兽皮合力扎成,京城除却皇室,吕凌云的这双“踏凌云”算是皇城根独一无二的殊荣。
程姑娘盯着“踏凌云”良久,吕凌云便洋洋自得道,“怎样,好看吧?来日我托内务府给你来一双怎样?”
少女并未附和,垂眼时眼神阴沉。
程姑娘没有像往常那样与吕凌云浓情惬意,反而下意识反掌打在吕凌云手上。
“啪!”
清脆的响声后,吕凌云手背被打的通红。
这声音乍听着像极了一个响亮的耳光。
他下意识捂住自己手时,少女已然调整好情绪,长睫垂下时完美转过阴森的、像看死人的冰冷目光。
吕凌云从没受过这样委屈,当即发怒要踹在少女身上,却被表兄拉住臂膀。
青年人神色沉沉,唯唯诺诺道,“凌云,这样不好。”
名为表兄,读作沙包。
这位表兄是从南州逃难来的倒霉蛋,父母双亡,特来苏府投奔苏父这个亲戚,也可以称作“吃白饭的苏岚代餐”,被迁怒一脚踹在小腹,疼的冷汗津津。
杏林有风在动,吹的树枝摇曳摆动,像许多人在杏花树上伺机而动。
不等吕凌云发难,程姑娘率先虚弱捂住自己绑了绷带的手臂,娇娇弱弱的捏着嗓音撒娇,
“吕哥哥,你方才碰疼我了。”
少女撒娇时比天边白云柔软,又似她常常送人的民间蜜糖般甜腻,细细听去却会觉得有些体贴乖巧到怪异的地步。
吕凌云从不怀疑少女眼中钦慕真假。
女人在爱情面前都是蠢的,给点甜头就会被男人牵着鼻子走。何况论家世、财力、地位,清平县主除却他哪里还有更好选择?
大辰从无女子入仕前例,哪怕女儿家如何惊才艳艳、颖悟绝伦,不过是给家里或夫家填一点半点好名声。
一个聪明的女子对他心怀爱慕、哪怕隔着家族血海深仇也对他至死不渝——吕凌云心底总会有一种隐秘的得意与快活——可惜清平县主这般喜欢舞刀弄枪,并不符合大辰普遍赞颂的“女子无才便是德”,恐怕不是妻子最佳人选。
吕凌云真正喜欢的,是那种弱柳扶风的娇弱之美,最好三寸金莲、体贴小意的南州瘦马,娇媚抬眼间与人厮混。
但瘦马的地位太低贱,不适合做妻子,他只好退而求其次选与清平县主订亲。
吕凌云小算盘打得噼啪作响——反正程家如今只剩兄妹两人,待青衣大虫出事,清平县主还不是任他拿捏?
清官难断家务事,就算太子撑腰,那也决计掺和不进自己管教妻子的家事来。
程傻白甜姑娘撑着下巴,笑的灿烂异常,好像丝毫不知这个面善心毒的少年人打得什么主意。
“吕哥哥说的对,我替吕哥哥写这策论就是。”
“若吕哥哥来日去了……嗯,飞黄腾达了,可切莫忘了清平呀。”
深院杏花最多、挤在一边恰好能遮住树上程府暗卫身形。
送走冤家,程姑娘拿帕子擦了擦指尖,像是上面沾染什么油腻东西,直到将指尖擦到有些透白才罢休。
身侧服侍的婢女欲语还休,最终开口疑问道,
“求娶县主的公子不少,为何偏偏……”
按理来讲做下人的不该置喙主子决定,可婢女实在不明白自家姑娘为何偏偏系在这样一棵歪脖子树上。
论财富,苏家落败已久,全靠吃家底度日。
论地位,吕公子虽是长公主之子,身份尊贵,但自家姑娘身份也不算差——家中兄长年纪轻轻为正三品大员,何况还是太子伴读,前途不可限量。
论才学……
婢女自程姑娘幼时就追随于她,早知自家姑娘早慧之至,程父在世时多次扼腕于程姑娘是一介女流——否则,程家的家业未必轮的到程大郎做。
更何况吕凌云从始到终的策论、日常考试……都是自家姑娘帮忙代做,他哪来的“才学”?
婢女们私下讨论,都觉得吕公子的成绩恐怕大有水分。
“因为我喜欢他呀。”
程姑娘若怀春少女,双手交错至于下颔,好似露出无边神往姿态。
在程姑娘身侧服侍多年的婢女感到一阵恶寒。
程姑娘七岁时,很喜欢一只误闯程府的幼猫——
那只幼猫,当晚就死在程姑娘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