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野心
也幸好原主的哥哥沈青烈跟弟弟沈青舟都是在学堂里面上过学的,原主跟着耳濡目染也学过多少的字,这一点周玉蓉也知道。
“迎舒你这字写的越来越漂亮了。”
周玉蓉在旁边看沈迎舒写字,她大字不识几个,但她能看出来这家宝贝女儿写出来的字很好看。
字小小的,又工整端庄,这可比沈青烈那个上过几年学堂的写出来的字还要好看。
“真的可惜,要是,这镇上要是有学堂收女孩子该多好,我家闺女这么聪明,到时候说不定你也能跟青舟一样给你考个秀才回来。”周玉蓉摸摸沈迎舒的头,叹息一声。
这确实是原主心中的一大遗憾事,明明她聪明不比弟弟沈青舟要低,但却因为没有女子学堂,镇上的学堂也不肯收女弟子,只能一个人在家里自学。
好像女子的一生就只能待在家里相夫教子一般。
年少时孝顺爹爹,嫁人了服侍丈夫,生了孩子的还要整天面孩子,老了还要担心孙子……
这似乎已经成了一个死循环了。
看着面容失落的周玉蓉,沈迎舒反而去安慰周玉蓉,“没事的,娘,你看我现在不也挺好的,大哥跟弟弟会的字我都会,而且我现在闲的时候也会自己学一些字看书。而且你看我现在靠着自己开了铺子,我比一些能上学堂的男子可还要强多了。”○
“说的对,我家迎舒最厉害了,你就是娘亲的骄傲。”
周玉蓉一直都是相信自己女儿的,小时候就独立自主能干,虽然是个女子却要比一般的男子的性格还要倔强。
年少时不知为何怀了孩子,若是旁的女子遇到了这种事,恐怕当时就要自己或者是打掉好孩子使点手段嫁人了。
但自家闺女不一样,他一孤行的留下了这个孩子,却并没有让别人看笑话,靠着自己帮别人干活跟整日的秀帕子挣钱养活了生病的儿子跟他自己。
等儿子稍大了点身体也强壮了些,她也开实大展身手了。
谁家的女儿能在这个年岁应靠自己开了一家铺子,还琢磨出了这么多的新奇吃食,是整天生意火爆,这才短短几天的时间就挣了几十两银子了。
这觉得中间确实有不少运气的促成,但运气本身就是实力的一部分。
不管过程如何,但最终沈迎舒做到了这世间百分之九十的女子都做不到的结果。
之前她感受不到自家闺女的心情,她一直都觉得她是平淡的,是乖巧的,是端庄的与普通女子一样是羞涩的。
可现在来看自家闺女除了端庄乖巧之外心里还多出来一股野心。
如果沈迎舒是个男子的话,恐怕比沈青舟还要聪明,比沈青烈还能干。
但可惜没有如果,不过就算是女子,沈迎舒也做到了很多男子都做不到的事情了。
下午,吃中午饭的一拨人退了之后,来来续续的也没有多少人了。
“迎舒,现在时间也不早了,你赶紧趁现在没人回家一趟。”周玉蓉催促着沈迎舒赶紧走。
回村的路赶着骡子这一来一回的也要快一个小时,一般下午一点钟后一直到三点钟都不会有多少人,中间也只差两个小时的空闲时间。
就按周玉蓉得手速来看,她顶多能再多撑一个小时,也就是说沈迎舒在三个小时里必须须赶回来。
这时间紧迫,可一点都不能耽搁。
“行。”沈迎舒也明白,跟屋里屋外的打了声招呼,她本来是打算带着宝儿一起回去的,宝儿这两天一直在屋子里待着,该无聊了,自己可以带她出去透透气。
可周玉蓉说,“你这时间本来就紧带着宝儿有事事都不方便,还是自己去吧,到时候每一家去问一下,总共也没有多长时间,带着宝儿过去也没啥能玩的。”
沈迎舒想一想也是,自己这一趟急匆匆的,就算是带着宝儿回去,也没办法带他去地方玩。
她便有些抱歉的跟宝儿说了这一趟,可能自己一个人去。
宝儿也没有伤心,“那娘亲回来的路上要给宝儿带一串糖葫芦,我还要吃甜甜的芙蓉糕,就是之前在戏院里吃到的那种甜甜的。”
“好,娘亲都答应你,那你在这里乖乖的等着娘亲回来,给你带好吃的。”沈迎舒蹭了蹭宝儿,一口答应了下来。
不就是好吃的吗?这不简单。
跟宝儿说了,又跟沈青烈顾莲打个招呼,临走之前顾莲叫住沈迎舒,“迎舒,我当初走的时候没想到这几天都没回过家,你回去的时候好好叮嘱文竹。一定要乖乖听婶娘叔叔的话,娘亲过一段时间就回来看他。”
当时走的时候一家人都走了,顾莲就暂时把沈文竹放在平时跟他关系比较好的老姐姐家里,让他们忙照看着。
当然这个不好看,不是白照好看的,顾莲给了她几十个铜板,又拿了一篮子的鸡蛋还放了半斤的肉,其中还包括孩子的口粮就又给了些白米白面。
这么多的东西,只让老姐姐帮忙看看孩子,她自然是满口答应了。
不过不管跟那人关系再好,这孩子终究不是他自己的孩子,顾莲也担心自家孩子太皮了会惹人厌烦。
这两天一直担心的厉害,但是这铺子里的生意实在是太忙了,沈迎舒帮了他这么多,她也不好意思在店里这么忙的时候说回家。
她又不会骑骡子,这一来一回的就大半天了,时间上太了,没办法,她就只能硬着头皮一直干。
现在沈迎舒回家那这个照看儿子的人物就只能交给她了。
沈迎舒点头,“行,我回去的时候给你看看,只要今天这一趟顺利,顶多后天大哥就能回去了到时候你要是想回家去看文竹,就让大哥顶你半天,到时候你跟大哥都能看见文竹了。”
该叮嘱的叮嘱完了,该说的也说完了,这长眼又浪费了十几分钟,在周玉蓉焦急的催促中,沈迎舒终于牵着骡子出去了。
回去的路上就她一个人,沈迎舒干脆就把后车厢给卸掉了,到时候骡子跑的更快,过路也方便。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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