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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敲骨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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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吧,谁告诉你,我酒是放在车上的,他车上的确有个挂兜,用来放置一些物品。

    但很多时候,挂兜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是他用来遮掩的。

    需要的时候, 随时可以从空间中拿出自己需要的东西,然后说是挂兜中的物品。

    你又没看到里面到底有什么,还不是他说了算,他说里面有就有,说没有那就没有。

    然而陈老不知道,还以为他真的在里面放了汾酒, 看向杜云的目光颇为奇怪, 没想到他竟然敢将这样好的酒都放在其中,这胆子真不是一般的大。

    见他不以为意, 也就没有说什么,而是热情的跟他一起喝酒聊天,想着将他灌醉。

    如此美酒佳肴,此情此景若是不来个一醉方休,那怎么能行。

    一顿饭两人足足吃了一个多小时,杜云将陈老灌的七荤八素。

    明明已经喝醉,陈老却还是拿着酒杯说“来咱们喝,今天咱们不醉不休。

    老子当年也是海量,在军队里跟人拼酒,从没有输过。”

    说完一下子钻到桌子底下,在底下呼呼大睡,即使如此,陈老依旧不服输, 嘴里嘟囔着喝, 快点喝。

    张姨无奈看了他一眼, 埋怨道“你说你将他灌醉干什么,一天天喝成这样很好吗。”

    “酒逢知己千杯少,陈老想喝,我总不能扫他的兴。”

    “这是老陈想喝,还是你想拿走这个酒瓶?”

    “当然是他想喝。”

    杜云尴尬一笑,没想到自己的谋算竟然被张姨看穿。

    没错,他就是想要这酒瓶,这么罕见的酒瓶,既然有机会,当然得想办法得到。

    回头跟人一起喝酒,就用这酒瓶灌酒,说是汾酒也没人能拆穿。

    很多人其实对于美酒,并没有那么杰出的鉴定能力,到底是什么酒,只是看酒瓶,只要大差不差,没多少人品尝得出其中区别。

    曾经就有人以此恶搞,通过交换酒瓶的方式,请专业的品酒师品尝他手中的葡萄酒。

    然而面对几种价格差距不大的葡萄酒,对方愣是没品尝出来,没有察觉到其中问题。

    要知道这可是专业的品酒师, 他们尚且不能精准的鉴定出美酒的区别,更别提其他人。

    我拿汾酒的瓶子灌个普通美酒,说是汾酒相信有很多人相信。

    若是还不行,我直接用今年的汾酒冒充四三年的汾酒。

    请你喝珍藏二十多年的美酒,那是瞧得起你,保证喝酒的人欢天喜地。

    同样是汾酒,能察觉出区别的人更少。

    跟他一起将陈老扶上床,让他在床上休息,杜云帮忙收拾桌子。

    张姨看着感动说道“你放在那里,我收拾就行。”

    “那怎么好意思,我跟陈老一起喝的酒,哪里需要你收拾。”

    你看看,真是个不错的孩子,吃完饭还懂的收拾桌子洗碗洗筷子。

    等她给老陈洗完脚回来,瞬间无语,那酒瓶呢,那个四三年汾酒的酒瓶呢?

    合着你真给我拿走了。

    虽不是什么好东西,却让张姨哭笑不得。

    一个酒瓶,你说有什么好的,非得顺带给我拿走。

    有心想追出去说调笑两句,然而杜云早跑了,不知哪去,找都找不到。

    最主要的是追上去,杜云会告诉她,他是好心帮忙把垃圾倒了。

    一个破酒瓶不扔垃圾桶,你还给我扔哪去。

    快到家的时候,杜云用饭盒从空间里弄了碗玉米炖排骨,这才回去。

    “媳妇这是我在领导那里吃饭特意给你带的排骨炖玉米,你尝尝,味道非常棒。”

    “真的?”

    “当然是真的,这种事我还能骗你。”

    丁秋月试着品尝,当即喜欢上了,排骨软烂入味,玉米香甜可口,汤汁清淡鲜甜,吞下之后,唇齿间还荡漾着玉米的甜香让人回味无穷。

    她真没想到世上竟然有如此美味的食物,不行一定要多多品尝。

    吃了两块,察觉到玉米炖排骨的美味,丁秋月顾不得矜持,当即开始大吃特吃。

    没过多长时间就将满满一大碗玉米炖排骨,吃的干净,就连里面的汤汁也蘸着窝窝头吃掉。

    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丁秋月再看看已经被弄得如同狗舔似的饭盒,有些不好意思。

    随即昂首挺胸,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将桌上的骨头用碗装了放到橱柜里。

    杜云纳闷询问“你留着骨头干什么?”

    “这可是好东西,不能浪费,明天将用刀将骨头砍开,放到锅里煮,又是一锅骨头汤。”

    杜云大汗,这是已经煮完的骨头啊,用得着这样吗。

    “媳妇,咱用得着这么节俭吗,快将骨头扔到垃圾桶。”

    吃完的骨头你都得留着,敲碎了煮骨头汤,这是真正的敲骨榨髓。

    “不要,这样好的骨头哪能浪费。”

    “想吃的话,回头我再给你弄。”

    “这怎么能行,哪能那么浪费。”

    不管他怎么说,丁秋月都不肯将骨头扔掉,用她的话说,这里面还有很多骨髓没有煮出来,将骨头劈开之后,煮出骨髓。

    味道也非常好。

    可这真的不是浪费,以他打猎的本事,家里根本就不缺肉食,用得着这么抠抠搜搜。

    你当是三大爷阎埠贵呢,吃个骨头都得敲骨榨髓,骨头煮个两三遍,榨干里面最后一丝骨髓。

    等扔掉的时候,保证骨头惨白惨白,连狗都不吃。

    不对,阎埠贵不会买排骨,凭他那算盘精,打死也不可能买排骨。

    吃饭的时候一根咸菜就能搞定,去买什么肉。

    “咱们真的不需如此。”

    丁秋月依旧一副疑惑样子,杜云赶紧在那里跟她保证真的不需如此节俭。

    还是再三保证,丁秋月这才放弃这个想法。

    随后杜云拿出一个苹果交给她。

    “苹果啊,现在已经有卖的了吗?”

    “吃你的就行,哪那么多废话。”

    丁秋月瞪了他一眼,就要发作,但看下他手中的苹果,当即高兴的合不拢嘴,拿过来品尝。

    “算你识相,要不然我饶不了你。”

    看她吃得开心,杜云也很开心。

    可惜弄不到木瓜,要不然怎么也得给丁秋月尝尝。

    不说多,至少得给他准备百多斤,这关系到孩子食堂,不能马虎。

    为了让孩子吃的更饱,他不惜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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