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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第四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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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地花草繁茂,当地人平日就爱摘花装饰,所以房前屋后,从房檐到门窗上都时常能看见花,颇具天然雅趣。他之前也见过很多,今次却有些不同,似乎格外隆重。

    近日好像也没有什么节要过,他这才仔细看过去,周围四处张灯结彩,纱幔飘飞,就连蜡烛都是带着香气的花烛,显然是有人办喜事。

    果不其然,不一会儿老板娘就喜滋滋地抱着一坛酒出来,那酒坛上还残存着些潮湿的泥土,显然是刚挖出来的。

    她说这酒是十七年前女儿出生时酿制埋下的,乃是真真正正的女儿红,女儿前些日子出嫁,这剑客前不久帮了他们的忙,所以特意拿出这酒也让他沾沾喜气,这一家人本就热情好客,碰上这等喜事,脸上的笑更是一连几日都没消失过。

    剑客连忙道谢,小心接过,感谢听得不少,没想到还有这等口福。

    酒是好酒,一人独饮却好像缺了些滋味,这酒馆此刻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唯有邻桌坐着一个年轻男子,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却魂不守舍般,愣愣看着手中的一朵花发呆,

    路边停着的马车应该是他的,可他独坐在此,座位旁边还摆着一个饭盒,饭□□致,反而显得更奇怪了,他看起来也不是本地人,长途跋涉怪累的,此处酒馆的厨子手艺不错,饭钱也不贵,这人怎么还亲自带饭呢?偏偏还带了这么多。

    他这样被看了半天,似也毫无察觉,直到听到旁边传来的声音。

    “小兄弟看起来有些发愁啊。”直到转头看过去,才发现那个剑客正拿着那坛女儿红冲他笑。

    “一醉解千愁,我一人饮之无味,相逢即是有缘,阁下赏脸与我共饮如何?”

    据刚才老板娘所说,这女儿红上还盖了香雪酒,香得十里外都能闻到。那年轻人也不知是因为闻到了这酒香还是心中实在苦闷,很少饮酒的他此刻居然痛快应了下来。

    他喝得很猛,话没说几句,酒已经四五杯接连下肚。果然人不可貌相,之前怎么看他也不是这样的人,还以为最多不过小酌几杯做做样子,或许真是知道过了这村没这店,是个识货的行家,剑客看着他,都有些后悔请他过来了。

    不过看他话也不说一句,显然心事重重,喝的也是闷酒。

    剑客刚要说些什么,就见两个仆人模样的男子喊了一声少主,就摇摇晃晃地抬着两个绑在一起的红木大箱子过来了。

    不知是那两个箱子太重,还是因为刚下过雨,地面湿滑,前面的人一个趔趄,两个人乱叫了一通就摔到了一起,两个大箱子猛地一碰,里面的东西也全都掉出来了。

    那两个箱子在外面看起来像是聘礼,虽然看起来不太像常规的聘礼,但这里面的东西显然是精挑细选过的,价值不菲,世间大多的女儿家纵然不喜欢,也不会讨厌。

    几匹颜色各异的蜀锦蜀绣,一件大红羽纱面白狐狸皮鹤氅,几柄缂丝团扇,珠宝首饰和胭脂水粉都被仔细装在白玉小盒里,香气清雅,甚至旁边的两只笼子里还装着刚出生的波斯猫和金丝雀。

    那两个家仆被吓得不轻,因为那些东西不是被摔碎了就是沾上了泥,不仅血本无归,而且无论如何都送不出去了,二人立刻涕泗横流,跪地磕头认错。

    他们两个喝酒的人自然也坐不住了,自从两个箱子摔下来后就围了过去,还是那个剑客先开了口:“我说你们二位还不快捡起来,这不是明摆着招贼呢吗?”

    那个年轻人看起来教养极佳,也没有责骂责罚,只说快些把东西收拾好,唯有在看到那几只猫儿雀儿的石头眉头紧皱,“怎么能把活物装在箱子里呢?”

    他们带的东西太多,马车都不好装下,那两个笼子偏生又没什么提手,实在不好装,他的家仆解释说这箱子看似严丝合缝,其实是开了几个眼可以透风的,他们虽然这么说了,但男子眉头紧皱,随即摆摆手,“放了吧,反正她也不会收了。”

    他那两个家仆一叠声的应下,连忙抱着笼子跑到一边放生。可他们人手不够,顾此失彼,落在地上的东西还没来得及收拾。

    明明没有什么吃的,大概是因为香气的缘故,引来了一群小鸟,一大堆金银珠宝就这样挡在路中间,也是稀罕场面。那个剑客干脆弯腰帮他收拾起来,年轻人见状,连忙上前阻止。

    “家仆愚笨,怎能劳烦兄台帮忙呢,反正都摔坏了,无所谓了,快请坐吧。”这么一摔,倒是把他摔得回神了,也不似先前那样魂不守舍,还报上了家门,他们二人互相认识了之后,谢千风这才知道他原来是长生门门主的儿子,傅飞白。

    谢千风本来看他心情不佳,想着二人萍水相逢,互不知名姓,反而可以尽欢畅谈。不料后来傅飞白反而开始了江湖上结交人脉那一套,不过他年纪尚轻,经历不多,说话做事看起来都很真诚,倒不会让人觉得讨厌。

    那几杯猛酒加上家仆折腾的这一出,让傅飞□□神了不少,他也不遮掩,确实是为情所困,相思成疾,见到此地张灯结彩,更是触景伤情,所以才一时萎靡不振。

    谢千风本以为傅飞白是因为这家女儿出嫁才伤心的,后来又发现并不是这样。

    傅飞白指着桌上那朵略微有些枯萎的花,轻声叹气:“在下所思慕的佳人,芳名便是此花。”

    那是一朵很小的红花,花有五角,色彩鲜艳,谢千风静静看了片刻,念出了花的名字:“鸢萝。”

    他说话的声音很低,傅飞白却听得很清楚,还颇为惊异地多看了他一眼:“这你都知道,兄台真是博学啊。”

    谢千风笑笑:“也没有。之前在帮人寻药,多多少少学了一些。偶然听说这花可以入药,所以就留心记下了。”

    傅飞白不是那种与谁都聊的来的人,从小到大,凡是初次见到的陌生人,他往往多少有些不自在,可这次大有不同,他相当享受这种感觉。这位谢公子和颜悦色,如朗月春风般,像是一位可敬的兄长,让他很愿意与之攀谈。

    酒过三巡,傅飞白已将谢千风视为知己,推心置腹,他不知如何讨女孩欢心,不仅送衣服首饰,猫狗鸟雀,还是美食佳肴,对方都兴致缺缺,全都退回来了。他虽出身高门,自幼家教却是甚严,父亲自幼带他打理药圃,常在田间劳作,深知农人看天吃饭,殊为不易,尤不喜他浪费食物,多年来言传身教,傅飞白早已将此铭记在心,摔坏的东西已经无法挽回了,至于那些借此地厨房做出来的食物,鸢萝不吃,他也是一定要吃完的。

    说着他就把那些菜从食盒里端了出来,面上还有点不好意思,东西虽然是好东西,也大都纹丝未动,可无论如何都是剩菜剩饭,多少有些过意不去,“谢兄尝尝,虽然有些凉了,不过这大多是糕点,凉了味道也是不错的。”

    这剩饭太多,想要打扫也是人之常情,谢千风也没多想,不过这一吃才发现这些糕点确实入口即化,味道甚佳。

    这里面还有条鱼,据说还是傅飞白冒着春寒亲自去河里捞的。

    听说长生门地处名山,有一方天然药泉,是洞天福地,占尽地利,他们一家不像是奢侈之人,可看这些送的礼物确实是极尽奢侈,宫中后妃才能用得上,此次求亲却委实下了大手笔,还这么用心亲自下厨,也算不错了。

    “修道之人大多习惯了清苦,甘贫乐道,不喜金银。你送这些只怕不太合适,不过看你如此上心,那位鸢萝姑娘必然长得很美吧?”

    傅飞白下意识点头,又慌忙摇头解释:“兄长不要以为我是那种只看容貌美丑的好色之徒,古语云:娶妻求淑女。我是听说鸢萝姑娘收养了好多幼儿孤女,猫猫狗狗的,必定是心善之人,父亲也是这么认为的。我长生门不图厚奁,也理应重聘,彰显诚心。”

    他言语诚恳,目光坚定。也不像是故作高尚,刻意矫情。

    “这种事还是要两情相悦,旁人说到底也帮不上什么忙,我唯有祝你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了。”

    傅飞白只好点头,说了半天也没话说了,忽然有些不好意思,“光说我了,真是失礼。还不知道兄台是何方人士?家在哪里,可有妻室?”

    他已经做好了倾听的准备,对面的人也着实仔细想了想,可思来想去,实在没有什么可以长篇大论和他说的,于是只好笑了笑,“我想大概是孑然一身,四海为家吧。”

    傅飞白不解,他这样以诚相待,不懂为何这位谢兄却如此含糊不清。一抬头,只看到谢千风眼底无尽的茫然,他喃喃道:“我究竟是哪儿的人。其实连我自己都记不得了。只是近日午夜梦回的时候,总是做些做毫无根据的梦,零零碎碎拼凑起来,似乎是一个人的生平,我问了很多人,得道高僧,江湖术士,他们说或许是前尘入梦。前世今生之说太过飘渺,可如今没有头绪,想想也无妨。”

    “若是真的,那上辈子的我应该是生于权势显赫之家,而且在江湖中颇有势力,奈何家门之内亦是暗潮汹涌,出于某种原因,我自出生起就遭亲人所弃,后来飘泊江湖,四处流浪。梦中所见总是血雨腥风,我终日肆意杀戮,连至亲之人都被我所伤,甚至对授业恩师也动过杀念。我有时感觉自己活的很久了,那些画面也许不是前世记忆,而是多年前真正发生过的事,只是如今记不起来了,我或许曾经身负虚名,但实则是个穷凶极恶的恶徒也说不定。”

    傅飞白听得入神,这些说法实在离奇,若是旁人说来他必定不信,可从谢千风这里听到,偏偏就一点怀疑也没有。此人看似温和,与世无争。但他的言谈举止倒像是暗藏锋芒,隐有傲气,无形之中给旁人一种压迫感,琢磨不透。

    谢千风忽然看了他一眼,“怎么,可是觉得害怕?”

    在他发问之后,傅飞白方回过神,眼神明亮,似乎还有些激动,他用力摇头:“怎么会,我觉得太帅了。”

    谢千风先是皱眉,随后也没说什么,礼貌笑笑。

    傅飞白又连连摆手:“我不是那个意思啊。只是觉得……就算上辈子是个恶人,也不能牵连到今生,好像生来有罪一般。我们不如就当成旁人故事听听,换个角度想想,你一个人,可以打得过那么多武林高手,还是挺厉害的。人世多愁啊,能像谢兄这样忘了过去的伤心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他年纪轻轻,也似早知愁滋味,对这些事情真的有所感触。

    “就像老话说的,不招人妒是庸才,不受天磨非好汉。小弟我若不是需要继承家业,也想专心习武。”说着说着,傅飞白又想到什么,面露惋惜:“伤心的事忘了固然好,若是忘了朋友还有牵挂的人,只怕彼此都会难过吧。我隐约觉得谢兄虽身有旧伤,但其实内功深厚,能有这般能为,绝不会是无能之辈。说不定你在多年前早已腰缠万贯,名利双收,而如今却好似一无所有,也是天意弄人。”

    谢千风倒是不觉惆怅,反而大笑起来:“小兄弟到底年纪轻,嘴上道理说得通透,实则还是放不下,世上哪有那等好事,只把好的留下,坏的全都随风而散。缘聚缘散终有时,朋友没了可以再交,人生短促,说到底终归是孑然一身,不必执着。至于身外之物,就更不必执着了,千金散尽还复来嘛。”

    傅飞白也笑了,只不过他听谢千风说来说去,小酒一杯杯喝着,又开始妄自菲薄起来,“兄长心胸气度,委实令人钦佩。可说到情之一字,我到底还是放不下,或许真是痴心妄想吧,我总觉得自己所思慕之人如云端之月,触不可及……或许只有如兄长这般,才能与之相配。”

    “你年纪轻轻,我想你所思慕的那位姑娘也必定正值妙龄,我一把年纪,哪里合适了?阁下既然有此心意,全力求取便是,何必瞻前顾后呢?”

    谢千风虽然记不清从前的事了,但也知少年时的感情炽热如火,敢说敢做,就算什么都没有,只凭着一腔孤勇,也会一往无前,哪怕结局未必圆满,绝不留遗憾。这个年轻人看起来有些优柔,也不知是性情如此,还是用情尚不够深呢。

    “谢兄说的是……”

    傅飞白嘴上应承着,心中却盘算起来,这谢千风多年漂泊不定,人与事过眼万千,似是个薄情寡性的浪子,傅家规矩森严,他是世家子弟,他们根本就不是一类人。

    傅飞白尚未回神,突然一把大刀凌空而来,直接落到他们二人面前的桌子上,桌子当即劈成两半,酒盏碗盘也被打得七零八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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