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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主存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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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着那块面包,男孩攀着窝棚的梯子,左拐右拐,登上两层又下一层,这个庞大的奴隶窟,各样奇怪的搭建方式都有,又十分简陋,踩上去呀呀作响。

    男孩爬到一个木造的房间里,他看见一个山卜女人帮人看病,地板上,断掉手的奴隶呻吟着。

    这个奴隶窟,聚集着被贵族们赶出的奴隶们,那些奴隶们一得了什么大病,若七天内好不了,就会被赶来这里,就像是丢到垃圾场一样。

    所以这里绝大多数都是老弱病残。

    而这名为丽贝卡的山卜女人,她心肠太好,主动从外面来到这里为人看病。

    她据说是上等奴隶出身。

    是的,上等奴隶。

    这座地狱里,奴隶们也分等级,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那些去建造巨塔的奴隶们,他们就是上等的奴隶,年轻力壮,干劲非凡,而根据法律,他们的家人也会是上等奴隶。

    除了他们,某些来到这座地狱的人们,因为灵魂纯粹,很适合做祭品,所以也是上等奴隶。

    大多数上等奴隶们,他们并不屑于跟普通奴隶走在同一条路上,连面对一些小贵族时,也不会给多少脸面。

    男孩见过几个上等奴隶,他们提起自己要建塔的使命时,总会昂扬地挺起胸膛。

    有些奴隶还会被奉为英雄,他们死的时候,聚集在王家广场的奴隶们,总能看见王公贵族的眼泪。

    他们总会庄严的说:公正的法律保障了奴隶们的生命权,但总有些富有美德的,甘愿为所有人奉献。

    当然,男孩还记得另外一件事。

    那是老菲格说的:

    “一直有一场针对我们的大屠杀,不是拿剑刃,也不是带枪戟,而是拿那成文的法律、一个为所有人好的美梦、不断逼迫人奉献的精神,对每个人进行无声地屠杀。他们永远都说,只要重返人间,所有的承诺都能实现。”

    这种的话,男孩觉得很新奇,所以一直记下。

    他还听说过,老菲格是雅各商业共和国出身的山卜人,那个元首是人民与元老院选举出的国家。

    抹了抹脸上的汗,男孩走进丽贝卡的窝棚。

    “丽贝卡阿姨,这是我拿来的面包。”男孩说道。

    丽贝卡转过身,接过那块面包,笑道:“谢谢你,孩子。”

    男孩扫了眼地板上的奴隶,他的手被粗布包扎好了,然而,面容还是惨白的颜色,他昏迷着。

    “他估计活不了多久了。”丽贝卡掰下坚硬的面包,放到嘴里,“他因为连续两次没有采到足够的石头,所以被人砍掉了手。”

    男孩点点头,觉得那奴隶有点眼熟,“我好像见过他。”

    “哦,这不奇怪,他妻女都在这里住,他偶尔会过来探望。”丽贝卡平淡地说道:“上一年的时候,被砍手的是他女儿,因为他打了个盹,将一块好石材给弄碎了。

    那石块是用去雕刻英雄马里尔的。”

    男孩怔了怔,良久才道:“原来我真的到了地狱”

    丽贝卡凝视着他,她听这男孩说过,他那里发生了战乱,而他睡了一觉,就来到了这里,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男孩是睡梦中死的。

    而且由于年纪小,灵魂还未壮大,下地狱后,便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不过在这奴隶窟,没有名字的奴隶不在少数。

    “没事,地狱也就这样。”丽贝卡宽慰着男孩,说道:“想着爱我的丈夫,我可以把这里当作天国。”

    一旁伫立的神,默默地听着这些话。

    祂看着丽贝卡,想到了什么,却回忆不起来。

    给丽贝卡送完面包后,男孩攀着木板,往下走的时候,看见一个断掉双手的女孩。

    女孩瘦骨嶙峋,跟她面黄肌瘦的母亲差不多。

    她母亲就站在女孩身边,忧心地看向丽贝卡的住所。

    男孩默默地爬了下去。

    女孩可怜地盯着他手里的面包。

    男孩原本打算直接离开,女孩却小跑过来,用没有手掌的手臂拦住自己。

    “求你给我妈妈一点,求你给我们一点。”她努力挤出眼泪,“我们之前就是饿死的”

    女孩将脑袋靠向面包。

    男孩凝视女孩,他知道,如果自己不拔腿就跑,那女孩绝对会用嘴去抢。

    她母亲就远远地看着这一切。

    “放开我,我就给你。”

    听到后,女孩放下了手臂。

    男孩没有食言,将面包放下,抬起手肘把面包砸成两块。

    “谢谢。”说完,女孩迅速地拿手臂夹住了大的那块,头也不回地跑回母亲身边。

    男孩叹了口气,拿起仅剩的面包。

    他妈妈教过他,要永远善良。

    男孩把面包塞到衣兜,小心地张望四周,害怕有人冲出来,抢走或偷掉自己的面包。

    花了点时间穿梭杂乱的窝棚,男孩回到老菲格身边。

    老菲格是男孩最信任的人。

    失明的他扶着墙壁站直身,和其他奴隶们讲着经文。

    山卜人大多信奉苦难灵庙,而苦难灵庙的经书讲,苦难之主就是主神,主神复苏后,就成了苦难之主。

    所以,真教的著名经书,也被苦难灵庙用作经书。

    而很多信徒,也不会将它们分得很清。

    “圣徒奥勒良说:我走了一整天,走了五百多帝国里,可还是找不到天国”老菲格朗声说道。

    神听着,祂好像记得,没有一个叫奥勒良的圣徒,经书上也没有这句子。

    事实上,确实没有一本经书记载过这些。

    老菲格讲的经文,绝大多数都是他自己编的。

    也常常互相矛盾。

    他生前毕竟不是修士,也没有完整看过一本经书。

    老菲格也不在意,这是否算作亵渎经书。

    他有个高尚的理由为自己背书——自己是在传播信仰、唤醒希望。

    男孩拍了拍老菲格的大腿。

    “哦,你回来了,孩子。”老菲格低头道,尽管他看不见男孩,“我在讲圣徒奥勒良的故事。”

    男孩应了声,然后把刚从遇到的事说了一遍。

    老菲格听着,当他听到男孩把面包分给女孩时,脸上满是动容。

    男孩像个期待表扬一样,昂起脖子,又有点不好意思。

    老菲格蹲下身,双手按着他的肩膀。

    “孩子,看着我的眼睛。”老菲格说着。

    男孩听话地看向那空洞的眼眶。

    老菲格面朝着男孩,却对着在场众人朗声道:“这个孩子,他又把面包分给了别人。

    而我们这里每一个人,也都吃过他带回来的面包!”

    倚靠在墙边的奴隶们听着,都看向男孩和老菲格,他们的目光满是感激。

    “你们很多人问我,主真的存在吗?”老菲格说着。

    主存在吗?

    祂听着,这个问题很让自己熟悉。

    祂也看向他们。

    老菲格面朝男孩,他庄重地说:“这个孩子,他就是主存在的证明。”

    注意到别人的目光,男孩转过头瞟了眼,又不好意思地将脑袋缩回去。

    “孩子,继续看着我的眼睛。”

    男孩重新盯着老菲格的眼睛。

    就这样对视了很久,老菲格的脸庞颤抖。

    “孩子,我告诉你,你要记住。”他喃着声道:“你这善良的眼睛,就是主存在的证明。”

    男孩懵懂地点了点头。

    如许多人一样,他不是很能理解什么是主。

    他其实很想问:为什么自己是主存在的证明?

    老菲格站了起来,他同那些听他讲经的奴隶们连声道歉,接着让男孩跟自己进入旁边房间。

    那是老菲格的住处。

    老菲格在这个奴隶窟很有威望,据说领导过骚乱,所以被挖瞎双眼,丢到这里。他常常帮忙分配食物,又为人裁断矛盾,像是个公正的法官,至少比奴隶窟外的公正。

    走进老菲格的住所,男孩看着老乞丐蹲了下来,他翻找着什么东西。

    男孩坐到自己的床铺上,他暂住在老菲格的住所里。

    老菲格找得大汗淋漓,但还是没找出来。

    他口中嘟囔着“奇怪,明明放在这里。”

    “老菲格,我为什么是主存在的证明”男孩没按捺住疑惑:“主难道真的存在?”

    老菲格还在翻找着东西,没抬起头,道:“主当然存在,祂无所不在。”

    男孩半懂地点了点头,还想继续发问。

    老菲格却早有预感,含糊道:“别问了,长大点你就会懂了,孩子。”

    接着,男孩看见老菲格“啊”地欢呼了声。

    老菲格将一根烛台和蜡烛从柜子的深处拖了出来。

    “这烛台还在,这烛台还在,赞美我主。”他说道。

    男孩好奇地看向那烛台。

    老菲格扶着墙壁,面朝男孩的位置,笑道:“好看吗?可惜我没法看到它长什么样了。我死了之后要把它送给你。

    你看,我想为你找到这烛台,我就找到了,这就是主存在的证明。

    你看,主让我遇见了你。”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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