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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无双城与天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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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剑圣活了一百余岁,可谓是见多识广,十几岁就开始闯荡天下,足迹几乎遍布整个世界,再加上其曾为无双城城主,所了解到的远飞其他人能比。

    这些老怪物们,哪怕是大宗师,知晓得也寥寥。

    比如帝释天,本名徐福,为一千七百多年前的秦朝著名方士,曾担任过秦始皇的御医。因为秦始皇想长生不老,广邀天下方士寻找长生不死药,徐福应邀而来,并经过研究命理,推演出四大瑞兽之一的凤凰存在于人间,最终通过努力成功捕获,利用凤血配合各种珍稀药物,炼成不死药,自行吞下,成为长生不死之身。

    事后,唯恐秦始皇知悉此事,遭受杀身之祸,便谎称东渡去日本寻找仙丹,从秦始皇处求得三千童男童女,逃遁无踪。

    在漫长的岁月中,自感无聊,开始以不同身份加入武林各大门派,利用千年时间习得万家武学之长,自创绝世独门武功圣心诀,一度成为武林盟主,也曾登临九五,逐鹿天下。

    历经千年岁月,亲友的不断离世,使徐福性情日渐畸变,开始通过各种手段挑起武林纠纷,游戏众生。直到几百年前,武无敌凭借着强悍的武力,方才击败徐福,使得徐福不得不龟缩起来。

    可纵是如此,帝释天建立天门,依旧实力非常强大,招揽天下无数高手加盟。

    魏闲了解到这个世界更多真相,不由得暗自为雄霸感到可怜,雄霸雄心勃勃,为了自己王图霸业,使尽各种手段,如今一统北方武林声势浩大,甚至连无双城都比不上天下会。可实际上雄霸还不曾突破,在剑圣他们这些人眼中,只不过是一個玩笑。

    不过想想也正常,他们这些人中,哪怕是年纪最小的‘武林神话’无名,都隐退江湖数十年了。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

    说的就是如今的风云世界。

    而每一位超然存在,其实本身就是一方大势力!轻而易举就可以建立起一个比天下会要强大的势力。

    比如帝释天建立了天门,长生不死神建立了搜神宫

    魏闲不由得感到原轨迹中,雄霸简直是踩了狗屎运,剑圣寿命大限已到,凭借着最后一点力量施展剑二十三要杀了雄霸,结果因为步惊云击倒剑圣的真身,使得最终力量消散,不然的话雄霸如何躲得过剑二十三。

    “剑圣,你真的是天生剑痴,世间最为纯粹的剑客,我不知无名的天剑如何,但你以剑道演毁灭之道,剑道威力之强,让人惊叹!”与剑圣论道,魏闲不得不惊叹剑圣的天才。

    这是一个一心追求剑道的存在,将自己参悟天地所得尽数化入剑道之中,而那剑二十三,着实是惊天地、泣鬼神。

    “哈哈,世间万物,也唯独剑道能让我感受到欣喜,能让我追求!”剑圣笑道。

    如今的剑圣,缺失情感,他的唯一追求就是剑道!

    也正是如此,他隐居于在这个荒凉之地,哪怕无双城现在面对天下会岌岌可危,形势并不好,剑圣也不曾前往无双城,没想过自己出手。

    “倒是魏闲你,让人佩服,竟然宰杀了火麒麟,从此世间没有麒麟魔,你这麒麟之身,防御甚强,力大无穷,怕也是寿元甚长!”剑圣笑道:“若是能活到神龙现世,说不得老夫就宰了神龙,也试试寿元大增,能否追求到至高剑道。”

    与剑圣论道半个月,魏闲便离去了。

    剑圣一心追求的都是剑道,至于生死、寿命大限,他浑然不在意,他觉得假如剑道不存,人浑浑噩噩活着,跟死根本没有什么两样。而剑道存在,自己的剑道永存,哪怕这一世死了,下一世也定然会重返巅峰。

    离开之后,魏闲来到了无双城。

    无双城乃是独孤家建立的,至今一千余年,世代为独孤家统治,独孤家一直昌盛着。这是世间最大、最繁华的一座城,人口过百万,而无双城的影响力则是覆盖着整个南方,若是无双城想要争霸天下,一声号下,无双城轻易可聚百万之兵。

    无双城的命令,在神州南方比武林皇朝要有用得多。

    “这无双城倒是繁华得很,一个个护城军都是武者!”魏闲看着熙熙攘攘的进城人流,不由得微微颔首。

    结果好巧不巧的是,在魏闲选择一座酒楼品尝无双城美食佳肴的时候,无双城的警钟声不断响起,却是天下会神风堂堂主聂风前来无双城闹起了风波。

    魏闲没有插手,个人有个人的命运,而他只不过是风云世界的一个过客,无需插手太多。

    他倒是有些好奇这一个‘独孤一方’,他知道这个‘独孤一方’是假的,只是一个替身。当初破军和他的师弟无名进行绝招,他们的师父请来了三位当时名赫一时的武林高手前来观战,同时也做个见证人,其中就有无双城主独孤一方,然而,独孤一方不愿意错过这场好戏,所以就给自己找了个一模一样的替身,替他镇守无双城,没想到,无名的师傅,在无名即将击败破军的那一刻,出手徇私情,想让知道自己的儿子被击败的这件事情的人全部闭口,于是他冰封了整个山洞,独孤一方便葬身其中。

    结果这个替身,便成了独孤一方!

    而更加有些不可思议的是,这个替身竟然天资不错,修成大宗师之境。

    不过很显然,这个替身虽然是大宗师,但是相比起雄霸却是还逊色一筹,虽然占据上风,但是却迟迟拿不下聂风。

    随后几日,无双城风风雨雨,聂风竟然与明家的明月施展了绝学倾城之恋,杀了独孤一方,引起了轩然大波。

    “这倾城之恋倒是有意思!”魏闲亲眼目睹二人施展倾城之恋,不由得眼睛一亮,对于风云世界愈加好奇。

    这绝学倾城之恋据说乃是风云世界三国时期武圣关羽所创,这一招曾经在千多年前昙花一现,相信亦是由古至今、神州千秋万世唯一最强悍霸道的无敌奇招。

    此招一出足可力拔山河,石破天惊,倾国倾城;然而究竟这招是剑招?刀招?拳招?掌招?抑或是其他功夫的招数?甚至乎出于何门何派?尽皆无从稽考!

    全因为,当年曾亲眼目睹此招恐怖威力的所有人,不是当场死在此招之下,便是早已老死于岁月之中

    “此招当真不可思议,大宗师的独孤一方竟然丝毫无阻挡之力,若是‘武圣’关羽亲自使出,那该是何等可怕的一招!”魏闲暗道。

    施展倾城之恋后,明月却死了,聂风体内的疯血发作,大开杀贼,完全如同一个大魔头一般,明家上上下下尽数为聂风所杀,就是城主府上千人也被聂风杀死。

    魏闲离开无双城,现在独孤一方死了,无双城少城主独孤鸣估计就会前去求见剑圣,请剑圣出手。

    只是剑圣还会不会出手,雄霸还会不会差点被杀死,那就谁也不知道了。

    离开无双城,前往北地,北地超过九成的地方已经在天下会的掌控之中,据说只剩下武林至尊所住的皇城还未被天下会占据。藲夿尛裞網

    魏闲暗道可惜,这雄霸太相信命理,疑心病实在太重了,亲手建起了一个势力庞大的准皇朝,同样又因为疑心病太重的缘故,生生毁了自己的王图霸业。

    这一日,魏闲到了一处酒楼,刚刚进入酒楼,便心头一动被角落里的一位酒客吸引了注意。

    这少年一身白袍身形挺拔,单独占了一张桌子,要杆挺得笔直好似一把出鞘宝剑,浑身上下又透着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正气。

    年纪不大,却已然是达到宗师之境,虽然略有不如步惊云、聂风,却也实属难得,特别是其基础甚好,日后前途不可限量。

    当然更加让魏闲注意的是,这少年放在酒桌上的那把样式普通的长剑。以他敏锐之际的五识,自然轻易便能探查到,那把看似普通的长剑中,不时地有凛然正气散发而出。

    剑晨?

    魏闲隐隐有些明白了,这少年定然是‘武林神话’无名的亲传弟子剑晨了。

    “无名还真是不自量力,想要让自己的弟子带着英雄剑,阻止剑圣,别说是剑晨,就是无名自己上都难以打赢剑圣。”魏闲摇了摇头,已然明白那桌子上的剑正是天下鼎鼎大名的英雄剑。

    难怪会不时的发出凛然正气。

    不过这英雄剑,也就只有无名才能完全发挥实力。

    至于剑晨,算是不错,但是也就只是不错。

    “估计无名是想让剑晨闯荡江湖,提升自己,无名估计就在暗地里,恐怕在天下会总坛说不定就能遇到无名!”魏闲隐隐有一些明悟,他觉得自己应该用不了多久就可以遇到无名。

    这是一种预感,到了他这个层次,预感是非常准确的。

    魏闲摇了摇头,这无名看似隐居江湖,实际上是人隐居了心没有隐居,依旧关注着天下局势,雄霸能够一统北方,估计背后也是有无名在使力,这是不想看到雄霸直接被剑圣给宰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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