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讨论案情
一场从凌晨就开始下的雨,将刚刚回升一点的温度再次打到谷底。
街上已经有人穿上了羽绒服和大衣,来抵御突然到来的寒流。
市公安局会议室里,刑侦支队一队的人却是热火朝天地讨论着案情。
苗伟翻着记事本说道:“付景龙单位领导和同事对他的评价还都不错。说他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为人谦和、有礼貌,从来没跟谁发生过争执。总之,都是好话。但是,他跟单位里的人关系都不是很亲密。平时除了工作上的接触,没有私交。”
老杨插了一句:“就算没有私交,这人好几天没上班,领导也不问问?”
付景龙国庆节后没去上班,所在的建筑设计公司并没有向警方报人员失踪。
“这个问题我也问了,部门主管说,他们实行的是弹性工作制,只要按时完成设计任务,交稿就行,不必天天到单位报到。”苗伟解释道,“正因为如此,付景龙跟同事关系疏离也并没有让人觉得有什么不妥。我觉得他跟同事保持距离,是不想让单位的人知道他的秘密。”
向光明接过话茬儿:“虽然现在的人都见怪不怪了,但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付景龙这么做,也算是一种自我保护吧。”
“的确是这样。”丁宣难得地赞同了他的观点,“刘高远也是一样谨慎,开始什么都不肯说。直到我告诉他付景龙已经死了,才承认他们曾经是恋人……”
向光明出言打断:“诶?我说丁儿,你能不能让人把话说完?”
丁宣抬抬手,示意让他先说,却在扭过头时翻了个白眼。
向光明没管他这套,接着刚才苗伟的话题继续说:“建筑设计公司没查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但在付景龙的通讯记录里有了新的发现。八月三十号,他跟一个138开头的手机号通过电话。”
“是金博丽的号码?”荆红问道。
“对,还是红姐聪明。”向光明点头,“通话时长只有三秒,虽然时间很短,但足以证明两人现在还有联系。”
“旧情复燃?”老杨不可置信地问,“他到底喜欢男的还是女的?”
“这你就不懂了。”李昊天说,“有一种人是男女通吃,老同志。”
“滚!别这么叫我。”老杨瞪眼。他十分不理解,好好的一个称呼,怎么就这么被玷污了?
性格温和的老好人难得发次脾气,惹得一众人哄笑不已。
“有个事儿我没搞明白。”老好人再次提问,“这付景龙应该是女的一方吧,怎么还能跟女的呢?”
这话说得跟绕口令似的,但在场的人却都听懂了。
江渔说道:“这是一个误区。充当什么角色并不完全是固定的。”
不仅是老杨,荆红也不太明白,她问:“什么意思?”
“0和1知道吧?”江渔反问。
两人点头。
“中间还有个05。”
叶展舟没有作声,只是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丁宣却是惊诧道:“妹子,你懂得可真多。”
“我也是问了别人才知道的。”江渔不好意思地笑笑,继续发表自己的观点,“关于取向问题,有的人很早就知道,有的人结了婚才发现,有的人甚至一辈子都不知道。付景龙虽然没有结婚,但与金博丽有夫妻之实,这属于第二种情况。”
向光明问:“难道不会是因为他老爹棒打鸳鸯而产生了逆反心理吗?”
“逆反心理,做做样子也就罢了,不会来真的。”丁宣说道,“付景龙和刘高远那可是真真地谈了三年恋爱。要不是刘高远去了滨城,他俩没准儿现在还在一起呢。”
“那你问清楚那戒指怎么回事儿了吗?”荆红问。
丁宣朝江渔抬了抬眉毛:“还真象小江妹妹之前猜的,那个q的确是queen的缩写。但刘高远并没有刻着k的戒指,因为在那之后没多久,他去了滨城,两人就分手了,之后基本没什么联系。”
向光明嘁了一声:“分手好几年了,还戴着人家送的戒指。看来,付景龙对刘高远的感情挺深啊!为什么不跟着一起去滨城?”
叶展舟突然道:“刘高远结婚了?”
虽然是在问丁宣,但那语气却不象是问句。
丁宣挑了挑大拇指:“不愧是叶哥,直接说到点子上了。刘高远就是滨城人,家里有点背景。他跟他老婆是家里安排的,没什么感情,互惠互利而已。”
众人一片哗然。
老杨推了推快要掉到鼻尖上的老花镜:“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是不是感觉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丁宣调侃道。
老杨冷哼一声:“这种门,我宁愿不开。”
“刘高远不仅结了婚,还有个三岁的女儿。”丁宣又扔出一个重磅消息,“现在老婆已经怀了二胎,如果不是男孩儿,很有可能还会继续生。”
荆红挑了挑眉:“这是回归正途了?”
“回没回归正途不知道。”丁宣扯了扯唇角,“反正他最近没有离开过滨城,无论是付景龙还是金博丽被害的时候,他都有不在场证明。而且,刘高远和北锦大厦现场遗留的特征也不相符,可以排除。”
下面议论声还在继续。
“跟人谈了几年恋爱,说结婚就结婚,这也太渣了……”
“这种事儿,不是你我这种直男能理解的……”
“并不是谁都有勇气出柜……”
“真爱最终还是敌不过现实……”
“凡事要因人而议。”叶展舟敲了几下桌子,“付景龙的背景也不简单。”
这句话成功将众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
“哈市城东的商业街,有三分之一都是他家的。如果当初他肯按家里的安排走,绝大部分家产都会是他的。”
“这么说,付景龙还挺有骨气的。”苗伟说道,“自己一个人留在明阳,一步步从小助理做到了设计师。”
“先不说这些。”叶展舟话锋一转,“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付景龙和金博丽的死,极有可能是同一嫌疑人所为。既然两人现在又有了联系,那就从他们共同认识的人着手调查。”
他把头扭向老杨:“回头拟个并案申请,把案子从兴谷分局调过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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