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情不知所起
键是夏瓷一在医院,老大紧跟着就来医院,还每次都粘粘乎乎的待到夏瓷离开后才走,一想到这余时御和范萧盛不由的耸耸肩,和彼此对视了一眼。
爱情真是个神奇的东西,都他么的要把一个像老大那么聪明睿智而又缜密的男人变成傻子了。
秦长渊的工作实在是太忙,但是只要是有间歇,男人也常来。
和平时一样,秦长渊和余时御依旧是不说话,甚至连对视的眼神都没有。
原本感情一向都很好的两个兄弟,此时就像似个陌生人,谁也不搭理谁,甚至连目光偶尔很巧合的对视一下,两个人接着就会迅速无痕迹的躲开,仿佛如果要不是有霍廷曜和范萧盛这对兄弟,秦长渊和余时御甚至连兄弟都不会做了不可。
霍廷曜好了一点之后,穿着病号服,和之前一样,总是在二十楼的公共区域来回的走,就算是知道夏瓷没有生命危险,也在康复过程中,但是男人就是不放心。
“脸皮真厚,这是没完了?”
看着钟榆琛殷勤的在夏瓷的病房里来来走走,不时的拿这递那,很是贴心之能事,霍廷曜的脸色实在是黑的像似天边滚滚的乌云,暗暗的咬牙却无济于事。
本想要去看看夏瓷,哪怕对方骂自己几句也好,但是这几天女人的病房根本就没有空着的时候,所以霍廷曜只能干着急。
但是可以看得出,夏瓷虽然穿着病号服,宽大的病号服将小女人显得更加的瘦削,她还是好的很快,毕竟年轻朝气,已经能够下地,脸色有些红润,来回的在病房里走走。
这一点,霍廷曜很是欣慰。
看来,自己的血液和自己一样优秀,知道自己在乎谁,在夏瓷的体内很认真的工作了。
“老二,你去查夏瓷的车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回到了病房,半躺在病床上,将遒劲的手臂放在头下,霍廷曜转过头吩咐了一句。
男人的深眸释放着极致的冷芒,像似洞穿世事的x光射线。
余时御的手下网络很是繁密健全,甚至要超过于自己,关于夏瓷的事情,霍廷曜更是慎重,所以才让老二去查。○
“好。”
余时御点头。
……
钟榆琛在夏瓷住院后,离开了医院两天,这两天,任何人都不知道钟榆琛去了哪里。
甚至包括齐宇。
而今天下午,钟榆琛在找了个由头,让乔楚和乔妈妈离开了之后,唐云也默契的走了出去。
其实,作为朋友,对夏瓷的感情,其实唐云的心里还是倾向于钟榆琛的,和霍廷曜那个只会让夏瓷伤心的男人比较起来,钟榆琛这个男人简直不要优秀的太多。
钟榆琛在唐云走了之后,一直在病房门口占了好久,在估计夏瓷睡了午觉后已经清醒了过来后,男人拿着一束超大的保加利亚玫瑰,足足有九十九朵之多,就走进了夏瓷的病房。
一向神采奕奕,清俊淡雅的男人,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搭配着深灰色西裤,依旧卓然俊秀。
虽然神清气爽,气质逼人,但是仍旧掩饰不住,男人深幽眼眶下的浓浓疲惫。
“榆琛,今天怎么送我这么好看的花?”
女人最为强烈的第六感让夏瓷有些不安,女人的水眸忽闪,浅笑的躲避着钟榆琛的视线。
男人一向清雅的眸子,此时却充满了炙热的滚烫,仿佛是像爆发的火山岩浆,浓烈的温度瞬间就要将小女人融化掉。
“夏瓷,情不知所起,但是却一往情深,我爱你,这一辈子我从来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我自以为我冷情,我孤傲,可是在遇到你以后,我才发现所有的冷傲全部溃不成军,食不知味,寝不能寐都是因为你,你受伤,我恨不得替你遭罪,你快乐,我就像似拥有了全世界,夏瓷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照顾你!”
“这次你受伤,我真的感觉到很是恐慌,那种恐慌在我的世界里从来没有过,在唐云给我打了电话之后,我的心跳都停止了,毫不夸张的说,夏瓷,你真的是我的生命。”
说到这,钟榆琛低下头,男人一向清淡的眼眶,此时已经微微有了些许的红。
就算是现在,钟榆琛都不愿意回忆那天,自己接到唐云电话的感受。
“我想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照顾你,让你远离所有的伤害,夏瓷,嫁给我!”
钟榆琛高大的身躯此时单膝跪地。
不知道什么时候,男人骨节分明的手中托着一枚戒指,夏瓷本身就参与时尚设计,这几天住院闲来无事,也在看一些奢侈品网站,只是一眼就能看出,这枚戒指是前两天雅森伯爵拍卖的那枚绝世之宝,传奇。
戒指上镶嵌满了粉钻,是两颗红心的造型,紧紧的联系在一起。
这些粉钻全部选自最高级的钻石,稀有传世,整个界面是超过五十克拉的设计。
传奇之所以取了这个名字,就是意为最美的爱情。
是雅森伯爵当初为了表达自己对妻子的爱,寻觅了整个世界,才将这一颗颗钻石找到,并且切割,最后形成了钻石面后,用来向妻子求婚的婚戒。
雅森伯爵虽然是西方人,但是却笃定东方佛家。
他带着这枚自己辛苦寻来的戒指,来到了云城,在佛家香火钱,虔诚的跪了三天三夜,让这枚戒指和佛家感受到了男人深情的诚意。
后来两个人真的幸福的携手一生,直到雅森伯爵的妻子最后去世,雅森伯爵才决定拍卖这枚戒指,想要让两个人的相濡以沫能够带给拍卖者好运,所以这枚戒指在拍卖前就被业内称为最好的好运戒指,很多人对这枚戒指很是期盼,好像拥有她就会求婚成功一般。
可以想象到,买这枚戒指的人,对婚姻,对伴侣是多么的虔诚。
而雅森伯爵卖出这枚戒指的原因,其实这也是另外一种传承,想要世人相信真爱,让大家可以懂和明了,这其实也是关于爱情的传承。
传奇的价格拍卖价是5个亿。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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