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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哪有那么多的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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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秋月……

    她虽然看过孩子,那个时候,她已经力竭,只是匆匆象征性的撇了一眼,至于什么样子?她真的没有仔细去看。

    唯独给她的感觉有些丑,也是,刚出生的孩子,都不怎么好看,她觉得丑,也不算什么。

    而且她爹也说丑,黑不溜秋的,估计她爹看的那个时候,孩子已经换了。

    “除了皮肤上之外,那个孩子一出生的时候,我还看到他头上有两个xue的,众所周知,一般人只有一个。

    特别明显的胎记什么的没有看到,倒是看到了他耳朵后很脏……”

    周景鹏眉毛一挑,问道:

    “很脏?怎么个脏法?”

    老太太想了想:

    “当时我看的也不是很清楚,就感觉那里黑乎乎的,因为我家里有事,我把孩子交给程勇以后,就匆匆回来了。”

    “那时候是谁叫你的?有什么事?”

    老太太诧异:

    “亭长是怀疑?”

    老太太没说完的话,让众人又是一紧,不可能吧?

    周景鹏:

    “万事皆有可能,您老人家还是仔细想想的好。”

    老太太想了一下,道:

    “是我家小叔子的儿子去叫的,说我儿子给人打架,被打断了腿,所以,那段时间,我在家里一直照顾孩子,直到现在那个孩子的腿还不是很灵便。

    平常看起来没什么?仔细看的话,还是有点坡的,尤其是阴天下雨的话,那孩子的腿走路就一瘸一拐的。”

    “你小叔子一家可在?”

    老太太摇头:

    “他们很早就搬去了镇上。”

    “什么时候去的?”

    “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分家,因为我儿子因为腿断了,需要大笔钱财治疗,所以,家里的兄弟姐妹们都不愿意出这个钱,所以,他们闹着要分家。

    最终还是分了家,分家没多久,小叔子一家就去了镇上,这些年来,很少回来。”

    周景鹏屈指敲了敲桌子,冷哼一声:

    “哼,看来你家小叔子应该知道些什么?”

    老太太一惊:

    “什么意思?”

    周景鹏没接她的话:

    “你家小叔子在分家前,有钱吗?”

    老太太摇头。

    “呵……如果所料不错的话,你家小叔子恐怕就是在你在林家村回来的前后才有的吧!”

    老太太认真想了想,的确如此,如果是真的,那么这代表着什么?

    “这,这,难不成他们是故意的?”

    “不排除这个可能,主要是这个时机太巧了,早不来晚不来,刚生下孩子,就来叫,这未免太过巧合。

    对了,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当时那个孩子是不是没有呼吸加重?”

    老太太一惊,哆嗦着道:

    “好像,好像没,没有。”

    “那就对了,从你们村跑到林家村,就算是一个孩子,也不可能太过平缓,除非他早就到了,只是在等,在等那一刻。”

    老太太双手紧握拐杖,脸色苍白,林娟连忙给老太太吃下一刻顺气丸。

    周景鹏站起来,道:

    “关于你家小叔子的事,我们会去查,这件事希望你们保密。”

    周景鹏带着人率先离开,林秋月在这里待到傍晚才离开。

    老太太有些自责,林秋月也自责,互相安慰了很久。

    周景鹏的动作很快,在傍晚的时候,就查清楚了。

    据那个小叔子交代,的确是程勇给了他十两银子,让他们去的。

    当时他也是跟着去的,看到程勇的暗号,才让孩子去叫的。

    但那个时候,他也不知道他侄子的腿,居然真的断了。

    周景鹏又带人找到当初打断老太太儿子的人,也了解到了,原来当时有人在旁边煽风点火,事后,他们也找过那人,发现是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人。

    那打断老太太儿子腿的,胳膊也断了,所以,谁也没有落的了好。

    周景鹏拿着证据再次来到林宏远的家里。

    众人商议之下,就决定先去县衙把休书备案,并告骗婚,由县衙的捕快跟着去找人。

    周景鹏当然也跟着,他代表的可是知府那边的人,县令就算是想要徇私,也不敢光明正大。

    其实程勇的另一个家就在镇子的附近,还是一个产出不错的庄子。

    众人也是没有想到,他们居然还有庄子,而且占地面积还不小,足足有一百多亩地。

    庄子里,鸟语花香,很是漂亮,有一半的地里种的都是各种果树,还有药材。

    这个庄子可是附近很出名的,庄子的主人也是富的流油。

    林秋月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心里还是犯了疼。

    这个庄子就是在林志超生病的那个时候买的,可想而知,买找个庄子的钱,就是程勇骗的她几乎倾家荡产的钱。

    林家人除了程和林志超一家,剩下的不管大大小小都来了,大人脸上都不好看。

    有钱买庄子,却没有钱让他们读书。

    悠然看着这庄子,嘴角勾起,这用的是奶奶的钱,想必奶奶也不愿意就这么算了的。

    这个庄子的确是不错,他一个上门女婿,根据本朝律法,根本就没有资格拥有。

    也是他太自信,也是他太过不相信别人,他都没有把庄子的地契写在别人名下。

    他堂而皇之的写了他自己的名字,当然是他的真名。

    不过,不管是真名还是假名?他入赘的事,都是事实,真名也好,假名也罢,在他选择入赘的那一刻,他所有的一切都归于他妻子。

    所以说,这庄子只要林秋月不说送给他的话,那他就没办法留下。

    也是律法对入赘的上门女婿,有些不公平,所以,没有人愿意去做上门女婿。

    除非是那些真的活不下去的了,才会选择这条出路。

    当然,也不排除有入赘的,做掉妻子家的所有人,包括他们的孩子,这样他就可以继承妻子家的财产了。

    但不管怎么说?现在的情况是林秋月活的好好的。

    何况还有孩子们,就算林秋月没有了,还有孩子呢。

    说白了就是男女调转了一个个,不过,人家女人嫁出去,有嫁妆,无论是和离还是休了,嫁妆都可以拿回去。

    而上门女婿是不想要嫁妆的,当然,你如果有,分开的时候,你也可以带走。

    但程勇是一文钱的嫁妆都没有,所以,也就不存在,他可以拿妻家的钱,买的东西,归他了。

    所以,即使不写在他名下,只要有证据证明是林家的钱买的,那他就必须得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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