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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8章 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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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金镑?!”

    看到精灵从怀里掏出来金镑,老约翰眼睛都直了。

    但很快,他就感觉到酒馆里投来了一道道火辣辣的视线,让他心中一跳。

    一枚金镑……或许在职业者眼里算不得什么,但对于不少没有踏入黑铁位阶的学徒或侍从,以及酒馆里的大多数酒鬼和闲汉来说,都是一笔巨款了。

    老约翰不比酒保,背靠酒馆,说起来……黑胡桃酒馆能在平民区安安稳稳开到今天,本来也就与贫民区那边的黑帮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别说一金镑了,就算是十金镑,也没有人敢打酒保的注意。

    但老约翰不一样,他只是一个无依无靠的落魄自由民而已。

    如果真的收了这金镑,他毫不怀疑,等精灵离开之后,自己肯定会被人盯上。

    这种事,平民区发生的太多太多了,就连治安队的士兵都不会管的。

    不……

    那些士兵不把歪主意打到他的身上就谢天谢地了。

    想到这里,老约翰艰难地将目光从金镑上移开,苦笑道:

    “精灵大人,您帮我治疗了伤势,我已经很感谢了,我愿意带你们到矿场附近看看,但报酬就不需要了……”

    说着,他看了一眼精灵们点的二锅头,咽了口唾沫:

    “如果……如果您愿意的话,不如请我喝一杯这种酒,我老早就想尝一尝了,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儿。”

    听了老约翰的话,精灵战士微微一愣。

    他的目光在酒馆中扫过,不少看向这里的人都收回了视线。

    注意到那目光中的闪烁,精灵战士的眼底闪过一丝恍然。

    “抱歉,我明白了,是我没考虑周到。”

    他点了点头。

    而后,他又看了一眼一脸向往地看着他手中二锅头的老约翰,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对酒保道:

    “再来一杯白酒。”

    “好的,尊敬的精灵大人。”

    很快,在众人羡慕的视线里,酒保就将一杯二锅头递给了老约翰。

    看着杯子里那澄澈的酒水,闻着那有别于麦酒的酒香,老约翰瞪大了眼睛。

    真神在上!他老约翰竟然有一天也能喝到这种贵族才能喝的酒了!

    他小心翼翼地嗅了嗅,神情中拂过一丝陶醉。

    他感觉自己嗅到了金镑的味道。

    老约翰视若珍宝地将酒杯捧在手里,凑了上去,微微尝了一口。

    辛辣的酒水下肚,很是刺激,让他一时没忍住,剧烈地咳嗽了起来,引得一旁的精灵战士哈哈大笑:

    “哈哈哈,慢点喝,慢点喝,这酒可是我们精灵之森出产的,后劲大的很。”

    “咳咳咳……这味道,感觉怪怪的,原来贵族都喜欢喝这个吗?我是有些喝不惯……”

    老约翰一边咳嗽,一边说道,眼泪都呛出来了。

    他越来越看不懂贵族了,不知道为什么这种酒会这么受追捧,老实说,他觉得还不如自己喝的劣质麦酒呢!

    “嘿,这还是加了水的呢,如果不加水的纯正原装,后劲会更大一些。”

    精灵笑道。

    “加……加了水?”

    老约翰瞪大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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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了看手里的白酒,很难去想象不加水的话又会刺激到哪种程度……

    倒是一旁的酒保有些尴尬:

    “咳咳……精灵大人,这种酒里加水,每个酒馆都会做的,因为味道太烈了,但您要是想……我可以给您再拿点不加水的,就是价格可能要再翻上好几倍……”

    “不用了不用了,二锅头我其实也喝不惯,还是精灵花茶好。”

    精灵战士不在乎地摆了摆手。

    喝完了酒,三个精灵就离开了酒馆,而老约翰也跟了上去。

    今天的天气很不错,阳光照在身上很温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酒的缘故,老约翰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有些晕晕乎乎的。

    这酒……后劲好像的确有些大。

    他感觉走起路来都有些轻飘飘的,就连脑袋都隐隐有些痛。

    直到又一阵光芒笼罩在自己的身上,老约翰感觉一股清凉的力量涌入身躯,在体内转了一圈。

    而后,那种晕晕乎乎的感觉,以及隐隐的头痛全都消失不见了。

    不仅如此,就连身上那好几个月没有清洗而堆积的污秽,也纷纷消失不见,他那乱糟糟的头发也不是那么乱了。

    感受着身体的变化,老约翰震惊地抬起头,看向了精灵们,只见那个美丽的女性精灵正缓缓将手里的魔法杖放下。

    “这是净化魔法,能够醒酒,也能够清洁身体。”

    她微笑着解释道。

    那笑容是如此甜美,让老约翰再次感到受宠若惊。

    “谢谢您……谢谢您……美丽的精灵大人。”

    他连忙感谢道。

    虽说他一直没有清洗身体的习惯,但这种神清气爽的感觉,非常棒。

    “你可以喊我苳苳,我名为苳苳·疾风。”

    精灵少女温和地说道。

    而精灵战士也指了指自己,一脸的得意:

    “德玛西亚,德玛西亚·烈焰。”

    至于明显是首领的一头黑发的精灵德鲁伊,则亲切地说道:

    “我叫李牧,李牧·暗影。”

    说着,他又上下打量了一下老约翰身上的衣服和鞋子,沉思了一下,手中光芒一闪,宛若变魔法一般出现了一套崭新的人类平民衣服:

    “你的衣服破损挺严重的,换上一套新的吧,就是不知道合身不合身。”

    看着那崭新的衣服,老约翰瞪大了眼睛。

    真神在上!这料子……绝对是艾瑞斯王国出产的好料!

    他只在内城那些富裕的平民身上见过!

    恐怕这一套衣服就要价值五十银币了!

    这个尺度拿捏的很好,因为这个价位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虽然有些高调,但也不至于被人盯上。

    反正……不会像一金镑那样带来风险。

    “这……这……”

    老约翰莫名有些拘谨。

    直到精灵将衣服塞进了他的手里:

    “拿着吧,我还有很多套,你这身衣服也该换换了。”

    老约翰颤颤将衣服收了下来,心中莫名有些感动。

    他已经来到北部领一年了,这一年的时间里,从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

    被恶魔毁去了家园,遭遇乱兵家破人亡,被运送难民黑心商人坑骗路费,又遭遇强盗,被抢去仅剩下的最后一点财产……

    而来到吕克城中,先是被别的流民欺负,找到了工作之后又被克扣工钱,每天风餐露宿,身体每况愈下,他都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更别说,之前还被贵族毒打了一顿。

    如果没有遇到这些精灵,以他之前的那伤势,接下来该怎么办,又会如何,他还真不知道。

    或许……他可能熬不过这一年。

    没有余力劳动,失去收入来源,身体状况又恶化……像是他这样的难民,只能慢慢等死。

    这样死去的难民,在领地上随处可见,最后被教会收尸,用裹尸布裹起来烧掉。

    而那,也不是因为教会好心,而是教会担心不管尸体会滋生出亡灵。

    可以说,像他们这样的难民,就算是死了,也没有人在乎。

    而在日渐的绝望中,他信仰的永恒教会没有向他伸出援手,最终向他伸出援手的,却是教会的口中那些残暴不堪的精灵……

    虽然仅仅是一杯酒,一套衣物,但却如同黑暗中的一道光,照进了他的心里。

    想到这里,老约翰的眼睛渐渐湿润了。

    “谢谢……谢谢您……仁慈的精灵大人……谢谢您……”

    他不住地鞠躬,声音哽咽,最终竟然是忍不住嚎啕大哭。

    作为一个成年男性,老约翰很坚强,也很脆弱。

    家破人亡没有压垮他,一年以来的落魄没有压垮他,但此时此刻精灵们的关怀,却成为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触碰到了他内心最柔软的部分。

    那是一直以来,被他藏匿在心灵最深处,故作坚强的柔软部分。

    痛苦,委屈,悲伤,一瞬间涌了上来,彻底爆发。

    “别哭了,快去换上衣服吧,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名为李牧的精灵德鲁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背。

    老约翰抽了抽鼻子,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抱着衣服跑到了酒馆的后面。

    他记得那里有一间仓库,正好可以换衣服。

    而过了几分钟,当老约翰再次来到精灵面前的时候,已经大变了模样。

    换上整洁衣服的他,精神了许多,看上去不再像是六七十岁的老汉,终于有了些年轻的样子。

    穿着柔软舒适的衣服和鞋子,老约翰感觉自己宛若脱胎换骨了一般,似乎连天空都比以前更加湛蓝了,阳光也更加温暖了。

    “不错不错,很合适。”

    看着他的样子,精灵们眼前一亮,暗暗点头。

    老约翰的底子其实本来并不差,这一番打扮之后,看上去竟然意外的英俊,就像是一个饱经风霜,有着自己故事的老帅哥。

    得到精灵们的夸奖,老约翰有些窘迫。

    他捏了捏新换上的衣服,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是大人给的衣服合适。”

    “没什么,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名为李牧的精灵德鲁伊摆摆手笑道。

    而自称德玛西亚的战士也点了点头,面带虔诚地说:

    “没错,女神大人也教导我们,众生平等,强者也应该去帮扶弱小,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

    说着,他在胸前画了一个生命权杖的符号,一脸的圣洁。

    “女……女神大人……”

    看着对方那狂热的样子,老约翰声音喃喃,心中有了更深的触动。

    游吟诗人都说生命女神是一位仁慈而强大的神灵,现在看来,果然是这样的。

    永恒教会又一次欺骗他了!

    生命女神哪有他们说的那样不堪,明明是如此善良而正义的存在!

    不然的话,信奉祂的精灵怎么会如此的仁慈友善?

    他们的心灵就像他们的外表一般,美丽又高贵!

    这一刻,老约翰的心中对精灵与生命女神涌出了无限的好感……

    同时,对于传说中的生命教会也有了些许好奇。

    生命教会……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教会?

    枫月自由领……真的如同传闻中说的那么梦幻吗?

    不过,他知道自己现在还有正事要做,就压下了好奇心。

    深深吸了一口气,老约翰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恭敬地说道:

    “李牧大人,德玛西亚大人,苳苳大人,谢谢您们,我准备好了,现在要去矿场吗?”

    “不急,不急,我们还有别的同伴,在内城里,一会儿就过来了,我们在这儿等一会儿。”

    李牧摇了摇头,说道。

    说着,他又看向了老约翰,目光在他那偏暗的肤色和头发,以及立体而深邃的眼窝上停了停,好奇地问道:

    “我看你的外表,似乎有几分艾瑞斯王国人的特点,为什么不去南方,怎么逃到大陆北方来了?”

    听了他的话,老约翰挠了挠头,说道:

    “是的,我的确有一半艾瑞斯王国人的血脉,我的父亲是帝国人,母亲是艾瑞斯王国人,不过,他们早些年就在一次战争中被贵族兵杀死了。”

    “我原本是帝国边境上的农户,恶魔入侵之后,屠了我们的村子,堵住了南下的路,我就只好坐上商队的船北上了。”

    “你家里只有你一人吗?”

    苳苳好奇地问。

    老约翰沉默了片刻,神色黯然:

    “我的妻子,还有我的两个孩子,都已经死了。”

    听到这里,苳苳的脸上闪过一丝歉意:

    “抱歉……我不该问的,恶魔很邪恶凶残,毁掉了很多幸福的家庭……”

    “不……不是恶魔。”

    老约翰摇了摇头。

    “不是恶魔?”

    苳苳微微一愣。

    老约翰握紧了拳头,最终又无力地松开。

    他叹了口气,悲伤又有些愤愤地说:

    “是乱兵!”

    “我本来是带着我的妻子和孩子一起逃亡的,但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贵族的乱兵……被恶魔击溃的乱兵!”

    “那个时候,我将家人留在难民的营地里,自己去城里找船队的商人了。”

    “等我回来的时候,我的妻子,还有孩子,都已经……”

    说到这里,似乎是想起了伤心事,老约翰的脸色苍白了起来,神情也颇为痛苦:

    “都已经被他们杀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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