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甩掉陆之昂
“明天我们一起采松针叶,做些汽水,三天后送到镇上方府。”吴瑶瑶想起这个方法可以告诉赵红琴,这样她以后可以做点小本生意。
“汽水?从来没听过有这种水。”赵红琴不解道。
“其实很简单,采摘回来的松针叶清洗干净,放到陶罐里,加入凉白开和白砂糖,密封好三天之后,水就被发酵好,喝起来感觉会比糖水更好喝,上次我拿去卖,县太爷的公子喝了说好,让我以后不管做多少都送到他府上,算我十两银子一罐。”
“十两?”赵红琴彻底惊呆了,树叶糖水就值十两银子,难怪吴瑶瑶这么有钱,随便弄点糖水都能卖钱,同样的一条河,只有她能捉到鱼,还是价格很高的鲈鱼,话说整个凤凰村也没这样的神人啊。
“其实没什么好价钱,我零售的也只是十文钱一碗,那个方公子财大气粗,才给了这么高的价钱,我也没有拒绝的道理啊。”做生意讲究诚信,但奈何顾客喜欢出手阔绰的感觉啊。
“好,这么值钱,那明天一定要多摘点,这边没有,可以到隔壁村子摘。”赵红琴已经想好了,吴瑶瑶都把方法告诉她了,她也不能不负责任,若是旁人问到了,她也不能说出摘叶子是干什么的。
翌日天亮,一家人吃完早饭,吴年臻带着三妹去赵婶家看四妹去了,吴瑶瑶则带着赵红琴和小妮一起去摘松针叶。
还没到村口,便碰到了李云清,他不是凑巧,而是拿着书在读,边读书边等吴瑶瑶,心里猜着她是个闲不住的人,一定会出村,果然被他等到了。
“云清哥,你好用功啊,这么早就出来读书了。”吴瑶瑶不禁想到二弟若是像李云清这样,将来一定能当状元。
李云清被夸得脸上飞上一抹红晕,他习惯在无人的地方读书,在路边读书会给人一种装腔作势的感觉,这要不是在等吴瑶瑶,也不会这样做。
“你这是去哪?”李云清当然是想跟着吴瑶瑶一起走,这也是他回凤凰村的目的,趁着休息多和吴瑶瑶待在一起是。
“我和红琴姐去采松针叶,你要不要一起?”她也只是随口一说,明知道李云清一定不去,读书人最珍惜时光了,不能把时间浪费在无用的事情上。
“好,那我恭敬不如从命。”李云清一点顿都没打,很潇洒地上了车。
等驴车缓慢前进,刚走了四五百米,只听后面传来呼喊声:“云清,你等等我啊,瑶妹妹,你等等我啊。”
是陆之昂在后面追赶,吴瑶瑶听到声音后,正想把车停下来等等陆之昂,可身旁的李云清直接摆摆手。
“别等他,我们走。”千万不要等他来,想到昨晚陆之昂的所作所为,李云清对他厌烦至极,这也是他一大早就出来的另一个原因。
吴瑶瑶已经习惯了这两人相爱相杀的状态,既然他不想看见陆之昂,那作为他的好妹妹,当然义不容辞,吴瑶瑶拍拍小黑的屁股,“小黑,有多快跑多快。”
小黑也很给力,使出浑身的力气往前跑,车子被颠得一上一下,坐在后面的小妮都快吐了。
陆之昂跟在后面,任凭他跑得再快也没追上吴瑶瑶的驴车,气呼呼地喊道:“好你个李云清,以后有什么事别来找我,我是不会再给你帮忙了,忘恩负义的家伙。”
因为生气,随便踢了地上一个小石子,石子太硬,把他的脚指头磕得生疼,跳起来,抱着脚在原地蹦跶,刚好被路过的吴巧玉看到。
她现在每天早晨都会出来跑步,从家里跑到村口再绕回去,见陆之昂一个人在原地大转,觉得好奇,便上前问道:“之昂哥,你这是做什么?”
只听说跑步能锻炼身体,难道原地转圈圈也可以?
陆之昂见是吴巧玉,没什么好心情,根本不想搭理她,只是低着头,继续抱着脚。
“之昂哥,你是不是脚疼?要不我背你回去吧。”这里距离村长家还有一段路,看他表情有点痛苦,再让他走回去应该不容易,何况他还是公子哥,平时就是娇生惯养,哪里受过这样的伤害。
陆之昂一听起了反应,对啊,看她长得很壮,力气一定不会小,若是能背他回去,岂不是美哉?
但他还是装出一副矜持的模样,“行吗?会不会不太好?”
吴巧玉化身女汉子,爽快回道:“没关系,你受伤了,我背你是乐于助人,不用避讳。”她也没多想,什么男女有别,授受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