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三人行,锄草快
“陆之昂,你看清楚一点,这是玉米,这是草,你别把玉米杆给锄坏了。”
李云清自己做事认真,看到陆之昂的锄头有一搭没一搭地锄着,没碰到草就罢了,还砸到了玉米杆的底部,差点把杆子打折了。就是看不惯他这种不会做还非要做做了还不认真的人,也不知道屁颠屁颠跟来干什么。
陆之昂故意赌气道:“你管我啊,我想怎么锄就怎么锄,瑶妹妹都没说什么呢,你激动什么,这是你家地啊?”
他本来就是体验生活的,这种活又是第一次做,难免会出错啊,李云清这个家伙,自从认识吴瑶瑶后,对他就不冷不热的,说话也是冷冷淡淡,他也不是故意的,李云清就对他凶巴巴的,想想心里就委屈得慌。
“陆之昂,你能干就干,不能干就走开。”
陆之昂满不在乎的态度激怒了李云清,庄稼也是有生命的,他这种对待生命的态度,只会给自己带来收成不好的后果,这是吴瑶瑶的地,那就更应该上心,而不是敷衍了事。
陆之昂才不管他说什么,自顾自地继续挥锄头,没干多一会,身上燥热,浑身开始冒汗,额头的汗顺着脸颊的弧线往下落,他深切地体会到“锄禾日当午”的滋味了,突然之间,也似乎明白了李云清为什么生气。
每一颗种子都来之不易,从种子下地,渐渐长大,发芽,开花,结果,过程简单而又复杂,为了获得好的收成,农夫们都很用心地对待每一颗种子,每一根秧苗。
看旁边的李云清埋头苦干,一丝不苟,每挥一下锄头都能准确无误地锄起一根杂草,然后继续下一锄,跟他比起来,李云清才是真正干活的样子。
他转头看见吴瑶瑶,也在认真地干活,明明才十二岁,干起活来的样子倒像是三十岁的妇女,有模有样的,想到这里,他不禁脸红,自己比人家大了三四岁,却还没人家会干活,真的有够丢人的。
不行,他不能再不负责任,既然说是来给瑶妹妹帮忙的,就该拿出帮忙的样子,他也学起李云清的动作,对准地上的杂草,挥去毫不留情的一锄头,看见地上的杂草被连根拔起,他心里生出一股满足感。
吴瑶瑶边锄草边注意陆之昂那边的动静,发现他干起来活来很像那么回事,原以为他是富家少爷,干不来这种粗重的活呢,是她小瞧了对方。
“陆之昂,你累了吧,要不你到那边休息会?”吴瑶瑶也是体谅他,看他汗如雨下的,毕竟是第一次看这种粗重的活儿,还是悠着点为好。
陆之昂充耳不闻,他要拿出最大的努力,让李云清对他刮目相看。不就是锄草吗,他有手有脚的,还能比谁差啊。
吴瑶瑶见他不理睬,也就放弃了,看他的样子不像是干活,更像是赌气,每一下锄头都带着怨气,估计是刚刚李云清的话说得太重了,他心里正不舒服,拿地上的杂草出气呢。
“大姐,你停下来休息一下啊,云清哥,你也休息一会吧。”
吴年臻带着妹妹在一旁玩,看他们都在流汗,把陶罐拎了过来,倒了一碗水,递给大姐,“大姐,喝口水,歇息一下。”
吴瑶瑶接过水,喝了一口,凉白开清冽可口,解渴佳品啊,“云清哥,你也来喝点水。”
李云清听到后,放下锄头也走了过来,接过吴瑶瑶递过来的碗,喝了一大口,透心凉,喝完了才发现这是刚刚吴瑶瑶喝剩的水,面上一红。
吴瑶瑶也没注意,喝完水就去田埂上坐着休息了,见陆之昂还在锄草,她也不忍心,“陆之昂,来喝点水啊。”
流了很多汗的陆之昂,此时口渴难耐,但他还是不愿停,因为不是李云清在喊他,他在等,等李云清的召唤。
而李云清这边喝了小半碗水,觉得还是有些渴,又去倒了一碗,刚喝了一口,便发现这水没有刚才喝得甜,正在疑惑不解的时候,手里的碗不翼而飞。
再一看,已经被陆之昂拿在手里,咕噜咕噜喝了起来,陆之昂一口气把水喝干了,喝完了在那喘着粗气,“李云清,你够狠的,我都渴成这样了,你也不知道请我喝口水,还是人家瑶妹妹知道心疼人,你啊,我算是错付了。”
李云清给他一个冷眼,“陆之昂,你说话用词能不能注意点,别总弄得好像我是负心汉一样,我们之间的感情没那么深厚,你也不用总拿酸话来打趣我。”
陆之昂平时也不是这样,只是一到吴瑶瑶面前,和他说话的气息就不太一样,似乎是故意要说给吴瑶瑶听的,之前他疑心是陆之昂喜欢吴瑶瑶,可也没看他对吴瑶瑶有什么表示,也就不去多想了。
“我哪有?你别往上身上泼脏水啊。”陆之昂目光闪躲,他只是看不惯李云清对女人和对兄弟的态度,一个天一个地,对吴瑶瑶说话那么温柔,对他说话,里面都是带刀子的,分明是不拿他当兄弟。
现在还说什么感情没这么深厚,也不知道是谁生病了,他在一旁细心照顾,果真是一片真心喂了狗。
吴瑶瑶带着吃瓜群众的修养,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们在面前打情骂俏,之前已经蔫掉的瓜,现在这是又死而复生了?男人之间的感情也是这么复杂,分分合合,忽好忽坏。
一对俊男在田间,你一句我一句的,看起来比电视剧精彩多了,吴瑶瑶突然不觉得累了,站起来,继续干活,再有一刻钟,这地也就锄完了,还能赶上回去做饭,下午好好休息一会再去看四妹。
想到四妹,她干起活来更有劲了,要想把妹妹带回来,必须要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否则回来也不能过上好日子。
李云清见吴瑶瑶已经开始干活,也顾不上和陆之昂说话,赶紧拿起锄头,跟在吴瑶瑶身后,认真地锄起草来。
陆之昂嘴角一撇,见色忘义,就知道在女孩面前献殷勤。
他好像忘记自己比李云清更甚,经常在女人面前献殷勤,显摆自己的酒量和身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