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不敢相认
客人的喜帖写好之后,第二天就开始往外送了。
老虎村的喜帖,宋老三回去送;富阳镇的客人们由管家顾准上门去送;而宋老太、宋老大那,则由宋萌芽去。
宋萌芽好不容易找到了宋老大家,原来也在何家那一带,房子跟宋萌芽在老虎村盖的四合院差不多。
她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便见宋老大的妻子林彩云出来了。
林彩云在屋里就看见宋萌芽了,但是她没敢认,出来后又仔细看了看,还是没敢认,试探的问道,“你是……”
“大伯母,”宋萌芽主动打招呼,“我是萌芽呀。”
“你是萌芽?”林彩云惊呆了。
她回忆起来,自己大概有一两年的时间没见过宋萌芽,记忆里宋萌芽是个又黑又瘦的小姑娘,每天穿的破破烂烂,可眼前的姑娘呢?
又白又净,漂漂亮亮,穿的也是绫罗绸缎,跟镇子上的大户小姐有什么区别?
她实在是不敢相信,又确认了一遍,“你真的是萌芽?宋萌芽?”
“是我呀,大伯母。”宋萌芽笑着走进院子,看样子其他人都不在家,如此倒好。
她愿意来也是看在宋老三的面子上,而不是真的想跟宋老太、宋老大一家重修旧好。
她没再寒暄,直接拿出了请帖递了过去,“我哥要成亲了,你们要是有时间,欢迎你们来吃席。”
“你哥?”林彩云想了一会儿才记起来,宋老三还有个哑巴儿子,叫什么宋添瑞。
她勉强的扯了扯嘴角,一个哑巴能娶到什么人家呢?
“谁家的姑娘呀?”林彩云好奇的问道。
宋萌芽笑了笑,“沈家,沈泽兰,家里是做胭脂生意的。”
林彩云又是一惊,那个哑巴娶了个富商家的娇小姐?这姑娘八成是个瘸子吧?
“大伯母,我还要去别家送喜帖,就不久留了。”宋萌芽客客气气的道别,跟沈殷山一起离开了。
林彩云拿着喜帖翻来覆去的看,嘴里骂骂咧咧的回家了。
宋老二在宋老太他们搬出来之后,就拖家带口的回到了老虎村,所以那边的喜帖,宋老三会去送。
宋萌芽完成任务,便跟沈殷山一起去挑选彩礼的东西,还差一点,宋家想准备的丰盛一些。
路上,沈殷山发现镇子里好像多了很多当兵的人,“怎么回事儿?”
宋萌芽自然也注意到了,摇了摇头,“不知道。”
她掐指一算,并没有算出来富阳镇最近有什么大事儿。
沈殷山又问他,“朱运生那边会来吗?”
“不知道。”宋萌芽确实有些拿不准,但是她相信只要有机会,四哥一定会回来。
两人一路走着,注意着那些当兵的动向,发现他们最后去了金府门口。
“走吧,咱们去买东西吧。”宋萌芽招呼沈殷山,彩礼要赶紧准备好送过去了。
“好、”沈殷山点了点头,其实只要他在宋萌芽身边,就没人能伤害宋萌芽,所以,他也不再关注那些士兵。
晚饭的时候,林彩云把宋萌芽送来的喜帖拿了出来,“说是那个哑巴要成亲,邀请咱们去她那个酒楼吃饭。”
宋老太和宋白莲翻了翻喜帖,两人都不认字,也不知道上面写了什么。
宋老太随口问道,“娶了谁家的姑娘呀?知道吗?”
林彩云想了想,却没有想起来,“好像姓沈。”
“沈泽兰。”宋白莲在一边补充道,“是个正经有钱家的小姐呢,这个宋添瑞跟宋萌芽一样,不是什么好东西,肯定是贪图沈家的铺子。”
“对,沈泽兰。”林彩云点了点头,又问宋白莲,“这姑娘有啥毛病?是个瘸子吗?还是跟宋添瑞一样,是个哑巴?”
宋白莲和宋老太相视一眼,两人都知道宋添瑞的哑巴病治好了,只是没有跟宋老大和林彩云提过。
宋白莲不情愿的开口,“不是,是个正常人,宋添瑞的哑巴病也早就治好了。”
“啊?”林彩云气不打一处来,嫉妒的要发疯,“你们不知道今天那小贱人来,我都没敢认,穿的可好了,我还以为是哪家的小姐呢。”
“打肿脸充胖子呗,开一个酒楼能挣多少钱?”宋白莲满脸不屑,“穿的再好,有我的好吗?”
“那倒是,我们白莲现在穿的衣服,比那小贱人好多了。”林彩云心情又好了一点。
宋老大又问宋白莲,“不是说亭长给京都写信了吗?还没回信吗?”
“回了。”宋白莲满脸得意,“说着已经派人过来了。”
她目光扫过三人的脸,“可能过一阵子,就要接我回大将军府了。”
“啊?”林彩云脸色变了变,“要接你去京都?这可不行呀,你到了那边人生地不熟,出事了怎么办?”
“能出什么事儿?”宋白莲哭笑不得,“我是大将军的女儿,能出什么事儿?”
林彩云下意识看向宋老太和宋老大。
宋老太和宋老大脸色也十分精彩。
过了一会儿,宋老太率先开口,“白莲,你要去京都的话,可得把我们带上呀,我们舍不得你。”
林彩云忙点了点头,“是呀,闺女,我们养了你十几年,已经把你当成亲闺女了,你可不能丢下我们不管。”
宋白莲没说话,目光看向一直没开口的宋老大。
她早就发现了,宋老大一直对自己跟将军府认亲的事儿很排斥。
林彩云注意到宋白莲的目光,忙在桌子底下踹了踹宋老大,让他开口说话。
宋老大脸色没有什么笑意,叹了一口气才开口,“白莲,你要是真的决定回京都,就跟大将军开个口,让我们一起去,如今你两个哥哥不在家,你要是也走了,我们真的舍不得。”
“放心吧。”宋白莲满意的笑了笑,“到时候我肯定在大将军府给你们谋个差事,让你们一直陪在我身边,而且我会在大将军面前替你们美言几句,大将军一定会感激你们,厚待你们。”
“吃饭吧。”宋老大依旧是反应淡淡。
“那……我们去参加喜宴吗?”林彩云最后问道。
“去呀,为什么不去?”宋白莲得意的扯了扯嘴角,“那天可有一场大戏,咱们不能错过。”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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