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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流浪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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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寒料峭的雨月,连绵不断的雨水润足了土壤……在老人最看日落的山丘西侧,西塞没怎么费力就挖好了墓坑。“一天的时光就如此消逝了”,老约克以前总是看着日落叹息着,“不知阴日晨曦又将带给我们什么呢。你说呢?西塞?”于是,前几日一场寒澈透骨雨水突如其来,正在山间打猎的两人被浸透了全身,后一天劲风亦到,接着寒意接踵而至。到了第五天,老约克便已无力再骑马。

    挖到足够深后,西塞缓缓地抱起老人的尸体置于其中。年过六旬的老约克身躯高大且削瘦,脱去锁子甲、头盔还有剑盾后便轻如枯叶。相比之下,西塞有着和年纪极不相称的块头,这个蓬头散发,举止笨拙的大个子看起来才有十六七岁了(有谁会知道具体是多少?),立着的时候却已将近七尺。而老约克却说他还只刚刚开始发育,对他的力量毫不吝溢美之词,这也是他唯一能送给西塞的。

    尸体躺在坑底,西塞伫立在坑边。空气中弥漫着雨水的气息,他知道在下雨之前最好把尸体掩埋掉。可西塞如何忍心在这张倦脸上撒土,他心想,“按照风俗,这个时候原本该有个教士在边上为他做些祈祷,而现在只有我。”老约克将自己所知的战斗技艺倾囊相授,唯独没有教他这个新世界(诺德大陆)的贵族文字。因为老约克是平民出身并不是真正的骑士,也没有自己的领地和爵位,除了寥寥的日常词汇,自然也不曾系统学习那些。

    “我该把剑给你留下,可我想它只会锈掉”,西塞满是歉意,“我想诸神会给你把新的。老约克,我真希望你没有死”,他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祈祷该说什么?该怎么做?知识就是真理?尽管在埃西拉亚,北地高塔联盟的巫师都已知识博学而闻名,却不包括祈祷或者祭祀上的繁琐言语。西塞心想,何况这也不是埃西拉亚……

    日暮时分,西塞方开始饲老约克留下的三匹马:驮物资的老马,稚嫩的小马“小栗子”以及战马“寒霜”,这家伙可只会在骑乘比武和战斗中才会出场。那匹老马早无昔日的英姿,然而她炯炯有神的双目和不屈的意志还是让西塞将它作为自己最宝贵的财产。假如卖掉“寒霜”和“小栗子”,连同马鞍缰绳在内,也许我会有足够的钱去……西塞为难的盘算着。

    由于世界法则不同,西塞以前所掌握的魔法知识几乎都没有用,如今唯有老约克传授的战斗技巧以及雕刻手艺。至于血脉里与生俱来的废物特长——鹰眼术,西塞压根没有考虑进去,当然也没得机会去验证是否也能够存在于这个世界。目前所知道的流浪骑士(没有取得领地和爵位的骑士)主要生计是成为雇佣者,奔波于城堡之间,为各个领主效力战斗,与他们共同进餐,战斗直至结束。有时流浪骑士也会参加一些骑乘比武或者去帮助一些村落消灭困扰他们的盗匪或者野兽。亦有一些在穷困的冬季选择了抢劫为生。至少老约克从未如此。

    或许有一个骑士正需要侍从来照料他的坐骑和盔甲,他想,兴许我也可以去一些城市,比如深水港、孤独城,然后成为卫戍队的一员。或者……他把老人的东西倒在橡树下从钱包里找到三个银币和十九个铜币,还有一块石榴石碎片。正如大多数流浪骑士一样,老人的大部分财产就拴在坐骑上。

    西塞瞅了瞅盾牌,挑起了剑带,然后再次看向盾牌。剑带为老人瘦小的臀部定身量作,完全不适合他,还有锁子甲也是如此。他把剑鞘用麻绳绑在腰间后,伸手拔出长剑。一把出色的钢制铸剑,剑刃笔直而沉稳,剑柄用皮革缠住木头,端部嵌以一颗光滑的黑石。这把剑在他手中感觉很好,而且西塞知道它有多锋利,被老约克收留后的每个夜晚在入睡之前,他曾用磨石和油布细细地淬砺过。它很趁我的手,就象从前趁老约克的手一样,他独自想道,而且风月中旬伊瓦斯镇旁的草坪上会举行一场盛大的骑乘比武。

    尽管小栗子步伐比老马轻健许多,但是等疲惫不堪的西塞看见了溪木村上空的袅袅炊烟时,太阳也即将落山。村口临河而筑的高大的泥木房子“沉睡巨人”是镇上的酒馆,窗户透射出来的橘色灯光看上去是如此吸引人,令他不得不驻足。我有三个银币,西塞告诉自己,足以应付一顿大餐加上足量的麦酒。溪木村位于兰登河南岸,伊维山下靠近夜歌森林的长路附近。作为伊维山和伊瓦斯镇之间长路上的落脚点,与其说是个村子,倒不如说是家客栈,村子里三十几个人大部分都从事服务业,为路过的的商旅提供饮食和住宿。

    他本以为现在里面会是拥挤不堪,不料却几乎空无一人。只有一个锦衣华服的年轻少爷正趴在桌子上,埋在一滩酒水间酣然入睡,再没别人。西塞迟疑地四处张望,直到一个脸色发白的矮个男子从厨房走出来,“随便坐,麦酒还是吃的?”

    “都要”,西塞挑中远离那个睡汉的靠窗位子坐下。

    “有香草炙烤的羊肉,还有镇上猎户早上打下来的野鸭。你想要哪个?”

    足有半年多没在酒馆吃饭的西塞表示小孩子才做选择成年人肯定是,“都要。”

    老板大笑着,“你倒还挺大肚的”,他送过来一大杯麦酒,“需要一间房间过夜?”

    “不了”,虽然来到这个新世界之后再也没有比躺在柔软的床看着天花板能更让他舒心的了,可他得留意着口袋里的铜子儿,于是他打算露天应付一宿。“再来一些食物和麦酒,够我到伊瓦斯就行了。到那里还要多久?”

    “一天的路程。向南走直到看见河水在半月磨房那里分叉。”

    “最近有什么新鲜事没?”西塞与旅店老板奥格那攀谈了起来,“似乎你没什么顾客?”

    “镇上那些年轻人多半都跑去伊瓦斯看骑乘比武了。如果我允许,我也会去,这可是领地里每年一次的盛大节日”,他好奇地打量了一下西塞,剑和盾暗示了什么,可绳带和粗布束衣又不像那回事,“你独自一人去参加骑乘比武?”

    西塞抿了一小口麦酒,果肉般的褐色,带着浓郁的口感,他就喜欢这种味道,“那个”,他说,“我打算去弄个冠军当当。”

    “是么,今年的比武吗?”奥格那问道,态度还算礼貌。

    那一头,年轻人从酒渍里抬起了头,鼠窝般凌乱的褐发下露出一张苍白的脸庞,下巴上顽强的钻出几根胡须。他摸了把下巴的胡须,眨着眼盯着西塞,“我梦见你了”,他突然情绪激动起来,颤抖地伸出一根手指,“离我远点,听见没有?你离我远点!”

    西塞一脸懵懂迷惘地看着他,“什么?”

    奥格那靠过来,“别理他,年轻的骑士。他除了喝就知道他的梦。我马上准备你的食物”,然后他匆忙地走开。

    “食物?”,那华服年轻人摇摇晃晃地用手撑着桌子才不至于摔倒。“我快要吐了”,他大声宣布,外衣上的那片红色酒渍甚是醒目。“老天,再给我来些酒”,他踉跄着爬上楼梯,急剧的喘息声中还夹杂着小曲。

    可怜的家伙,西塞暗想。但是为什么他会觉得认识我呢?他边想边喝麦酒。

    外焦里嫩羊羔肉与香茅的清香混合在一起是难得的美味,而跟樱桃和柠檬一起烹煮的野鸭子,汤汁清亮并不油腻,鸭肉则更加可口。随后老板还附送上了一份油焖豌豆和新鲜的燕麦面包。这才是真正生活,西塞啃完骨头上的最后一点肉,对自己说。可口的食物,麦酒呼之即来,自己已经多久没有这样生活过了。第二杯酒用来下菜,第三杯把它们全部冲下肚,第四杯么,没人说不可以吧。酒足饭饱之后他付给老板一个银鹿币,居然还能找回了一把铜币。

    “年轻的骑士,夜晚露宿在野外是十分危险的,有一群卑鄙、下流的恶心生物——哥布林在附近出没,”酒店老板奥格那好心提醒,“或者你阴天去将这些麻烦搞定,今天晚上的住宿费就不收你的了,也许村长还会给你一笔赏金。”听完之后,西塞大为意动,更好也可以了解自己目前的实力,以及验证自己的某些想法。

    注:雨月、风月、芽月、花月、牧月、获月、热月、果月、葡月、雾月、霜月、雪月分别对应一年的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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