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回 天家要选妃
女儿向来聪慧,吴氏自是不瞒着她的。
虽然这事情,还是小道消息,还没有确定下来。但大嫂的消息比她灵通,甚至还火急火燎地将二侄女赵锦华许配给外乡的一个小官。还是谨慎些为好。
“好孩子,也没有旁的缘由。此事……也没有确切的消息。”
吴氏沉吟半响,低声在女儿耳边道:“说是天家在四月里,要在小官吏家的女儿里选妃。如此好平衡朝中势力。”
原来如此。天家上一回选妃充盈后宫是在十五年前,若是十五年前,天家正值盛年,倒是可以将女儿送进宫去博一搏前程,可如今天家年纪已经不轻,又整日龙体欠安的,这时候将女儿送进宫去,很有可能是落得个陪葬的下场。
这样的事情大伙都心知肚明,只各家自有各家的盘算,心疼女儿的,自然将女儿速速的嫁出去。也有不顾女儿反对,定要将女儿送进宫的。当然也不乏有野心的小娘子自荐进宫的。
赵锦衣诧异了。这个消息她竟然不省得!长春该拉出去打四十大板!真可惜,自己又少了一次赚钱的机会!
瞧着女儿的诧异,吴氏误以为女儿是惊讶至极。她们虽然是官眷,却很有可能终此一生都不能觐见天家一面。
她轻轻抚着女儿的手道:“若你真的不喜欢义表兄,阿娘便替你再好好的相看其他小郎君。”
阿娘对义表兄是不是太过执着了?阿爹官职虽小,但也是个官。阿娘怎地总念念不忘的让自己嫁给义表兄。义表兄医术再精湛,他也是个医工。她不喜欢,她将来是要做官家太太的。当然了,最重要的是要做宁咏的太太。赵锦衣承认,她是一个很俗的人。农工商什么的,她向来不歧视,也很尊重,也十分清楚世间的职业都是相辅相成的,但若是她有这个条件,她自然要做最好的那个。
赵锦衣抬眼看阿娘:“阿娘,我看中的小郎君,是宁家的二郎宁咏。他与我互表过心意,在三姐姐出嫁前,定然会来提亲的。”
对于宁咏会来提亲一事,赵锦衣一直深信不疑。
她的宁咏,是最好的。他许诺过的事,一定不会食言。
宁家的二郎宁咏?吴氏侧头想了想,很快想起宁咏是哪一个了。都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宁咏天资聪慧,读书勤恳,却偏偏喜欢与她那个不成器的儿子玩在一起。
甚至可以说,他们那一群年轻人,除了宁咏,别的小郎君,都不大争气。
吴氏想起宁咏的样子。
清风月朗,颇有几分遗世独立的味道。原来女儿竟是喜欢这样的,宁咏的模样气质,与吴疾迥异不同。
只是宁咏的家世……她可记得,宁家大郎身患顽疾,时常卧床不起,宁母为了照顾宁家大郎,甚少与她们相聚。宁家的院子,亦是小小的,满满当当的挤了一院子的人。
倘若女儿嫁过去,将来肩上的担子不轻。
作为娘亲,自然不希望女儿将来过得太过辛苦。
吴氏皱眉:“宁家二郎,倒是不俗……”
提起自己的心上人,赵锦衣的眼睛都在发光,满是欢喜:“阿娘,宁咏他满腹才华,定然不会泯然于众人。”
吴氏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满腹爱恋的女子,提起自己的心上人来,全是喜悦之情。
也罢,幸得她给衣儿准备的陪嫁丰厚,倘若衣儿嫁过去,也不会过得太差。
事已至此,吴氏也顾不得什么了,只催促女儿道:“你可得让他快些来提亲,越快越好。”倘若是天家选妃的命令一下,才匆匆替女儿定亲,那可是犯了欺君之罪。
得阿娘允许,赵锦衣自然是笑颜逐开。
不过,离开前,她仍旧没忘了说哥哥的事。
“哥哥与那女子,不过是一时糊涂,被猪油蒙了心。哥哥其实一直对林家的大姑娘颇有好感,只不过林大姑娘一女百家求,哥哥自愧不如,不敢让阿娘提亲而已。”
吴氏倒是欢喜不已:“林家大姑娘倒是性子娴静,她阿娘与我自有几分交情,以前也曾提过要做亲家的事。我这就着人上林家提亲去。”
赵锦衣这才满意地离开。
一出院门,她的脸就沉了下来:“让长春过来!”
天家要选妃,这等重中又重的消息她竟然不得知,可恨可恨!
消息传了出去,长春却是在一个时辰之后才到赵锦衣跟前。
赵锦衣沉着脸:“最近你是不是有些松懈了?”
长春的心中正在天人交战。宁咏此时在苏家的消息要不要告诉姑娘……却是没有注意到赵锦衣的脸色难看。
但……松懈?长春冤枉,他是真没有。几年前他被胡管事拨给姑娘,就一直战战兢兢的为姑娘做事,虽是小厮,却是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
长春伏在地上:“姑娘恕罪,小的不知错在哪里。”难不成是姑娘省得了宁二郎的事儿?
到底是跟着自己多年,又忠心耿耿的小厮,赵锦衣的脸色缓了缓:“你起来说话。”当年她年纪小小,执意在京城里建立自己的消息渠道,长春年纪也不大,两主仆还是经历了风雨,将玲珑书局给建起来了。玲珑书局如今耳听八方,消息灵通,出小报的速度远远高于别的书局,长春功不可没。
长春起身,垂头。心中忐忑。宁二郎的事……
赵锦衣道:“天家要选妃,你为何不省得?”
长春一愣:“咦?”
看长春的模样,还真是不省得。她无可奈何道:“赶紧去查。”
长春应下,正要离去,赵锦衣又喊住他:“若是有空,顺道查查宋郎中……可有什么难事。”
咦?
赵锦衣垂眸:“若是宋郎中,或是他家中,有什么难言之隐,倒是可以出手帮他解决。”都第二回救了她的命了,钱财什么的,倒是显得俗了。她自觉宋景行是那种便是有事,也决不会麻烦别人的人。还不如自己主动出手,去帮着料理一二,如此也能抵恩。
毕竟,钱财好还,但恩情,却是沉甸甸的,叫她浑身不舒坦。尤其还是宋景行那样的人。毕竟她对宋景行算得上是一无所知。只知道他住在康复坊,是得了工部尚书苏博荐举的工匠出身的郎中。
往好处里想,宋景行今日不索求报恩,是为人行事正直。
但万一有一日,他忽而狮子大开口,索求一件让她没法子答应做的事情呢。
长春此前打探过宋家,但什么都没打探出来。
只道宋家是规规矩矩的工匠人家,家中人口简单,寡母桃六娘带着宋景行与两个小女儿生活。许是家贫,宋景行如今还没有说亲。
说起难言之隐,长春倒是想起近来许是因为宋景行做了官,宋家的邻舍有个叫周三美的,镇日编着各种各样的借口骚扰宋家。
宋家人心善,每每只是将周三美拦在外面。可周三美脸皮的确够厚,竟是不死心,整日挎着个篮子敲宋家的大门。
长春便添油加醋的将此事说了。将周三美说得奇丑无比,厚颜无耻。
四姑娘平日里,最爱听这些奇闻趣事了。尤其是像周三美这种爱而不得的姑娘,明明省得不适合,却偏偏不见棺材不掉泪。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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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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