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沈先生。”她喊他的姓,再次抬起眼皮,把冻红的双手插进校衣口袋,佯装成路过的样子,一边往前走,一边问,“你在等人吗?”
“等到了。”沈晖把视线从那双脏兮兮的袜子上移开,对“先生”这个称呼并不排斥,只将饭盒递给她。
程简伸手接过,对方比她足足高过一个脑袋,走近了,便得抬头看:“嗳,怎么知道是我的?”
问到这里,他黑眸一转,想起来解释:“我从朱姐口中得知饭盒的主人是程小姐,所以来附近碰碰运气。”
“这样啊……那,鸡汤好喝吗?”她捏紧把手,耳朵泛红。
闻言,对方勾起浅淡的笑意:“味道我很喜欢,还有感冒药,谢谢。”
啊,他说他很喜欢。
哪怕只是客套,她也害羞地低下脑袋:“以后还能给你送鸡汤吗?”
好仓促,就这样说出心声,程简清楚现在不能退缩,唯恐以后没有机会了,她和他,是云泥之别,星辰从不缺少萤火的微光。
他是笑着说:“我们还不太熟。”
这句回答温柔却没有温度。
发黄的叶子滚落在沈晖肩膀,他衬衫衣领的纽扣被整理得严丝合缝,虽然平日里待人随和,却跟平易近人这个词不相匹配,他的礼貌有一条边界,恰如其分,反倒缺少了烟火气。
“我、我有偿的,你替我试吃,一次十块,怎么样?”程简鼓起勇气,倒贴也好,卑微也罢,反正,她乐意。
原来自己误解了,人家喜欢下厨,想找个小白鼠而已,出手还很阔绰,是他半个月的工钱。
沈晖转身把单车撑脚踢回原处,说:“什么时候需要,你来店里找,我不收钱。”
“真的吗,那太好了,谢谢你呀。”程简被冻得直跺脚,这会开心到差点蹦起来。
沈晖跨过皮座,往后看了看:“你住哪?我送你回家。”
相似的对话,她总不能和“另”一个自己拥有相似的家。
更何况,按照刘叔的说法,程爸回来了……绝不能被撞见!
不就是没穿鞋嘛!她有钱。
“麻烦你送我到附近的商场。”程简爬上去,一手按住饭盒,一手抓紧后座。
“你扶稳。”他提醒后才踩动踏板,俩人一前一后,单车在笔直的马路上缓行。
四十年前的街道没什么色彩,直到驶入市中心,周围才逐渐热闹,沈晖有意避开货车,巨物带来的压迫感会令人心跳加速。
城市挺大,临近商场交通有些拥堵,铺天盖地的喇叭声简直震耳欲聋。
在十字路口数红绿灯时,他不温不火的性子程简很钟意,车把处的转铃一下也未打响过。
抵达目的地已经是下午六点,好冷,她踮脚走进鞋店,沈晖在外面等,店员见他俩的穿着打扮,一个学生,一个打工仔,实在没什么热情招待。
店内商品繁多,差点挑花眼,程简随意拿起一双白色皮靴,说:“要36码。”
“你确定你要?”店员双手环抱胸前,那眼神,仿佛在问她有没有钱花。
艹,狗眼看人低。
程简麻利地撒手,她出门,去了隔壁店,把钱拍在柜台上,跟老板大声道:“给我拿双最贵的女鞋!不贵我不买。”
这嗓门,对面街都听见了,她就是要气一气刚才那位不识相的。
老板看到百元大钞,像财神爷似的供起来,连忙推出镇店之宝:“您掌掌眼,真皮的,里边是上好的羊绒,现在穿正合适,有句话怎么说,好鞋搭靓女,绝配。”
“就它了,36码。”程简迅速拍板后,老板还给她找出双全新的棉袜,这大概就是暴发户的快乐。
沈晖见她嘚瑟的样子,被感染了,不由得一笑,从兜里掏出两张叠好的电影票,亮在她眼前:“今晚八点放映,正好周五,你可以喊上同学。”
“你怎么不去?”她穿好皮靴,忍不住观望,八十年代的电影票非常简陋,上面印着一行黄字,“白鸭子文化宫”5排8座。
“我在这边没朋友。”票是朱姐给的,也不贵,一两毛钱,就是票额有限,难抢,沈晖顺水推舟,送她算是还了人情。
可程简不那么想,她拍起小手:“我也是,要不,我俩凑合一下?算是我在这座城市的,第一个朋友。”
她没撒谎,毕竟,冯耀林和周秀芬是原主的铁瓷,跟她没关系。
“也行。”沈晖没有拒绝,小姑娘如此真挚,多个年轻的友人,挺好。
“那我们看什么电影呀?”她凑近去问。
他回想一下,才说:“《上海滩》。”
“这部我可太喜欢了,女主角也叫程程。”程简当年被许文强给迷得神魂颠倒,拿枪抽烟的动作,还用三角板和棒棒糖模仿过,现在想想真有点好笑。
“你看过?”沈晖这么问,是因为这部电影在今年一月份就上映了,现在是重映。
她却以为自己说漏嘴,立马找补:“我听同学讲过,所以才期待。”
“嗯,还有一个多钟头,我们先吃饭。”沈晖将票根收入衣兜里,他把单车推上人行道,指了指右边的胡同,“我请你。”
“庆祝我们成为朋友?”程简朝手心里哈口白气,天边的霞光把面颊衬得通红,她嘴角没合拢,脸上的清纯和灿烂,不知不觉也点亮了沈晖。
他很难忘记,1983那年有位姑娘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站在霓虹灯牌下,笑起来,像明媚炙骨的太阳。
胡同里的小吃摊名为“良记”,摆在偏僻的地段,一般人找不着,程简和沈晖就坐在长长的板凳上,要了两碗混沌。
“这次肯带朋友来喽?”老板是位年过花甲的大爷,岁数大了,笑起来满脸褶子,看着格外亲切。
她想起她的外婆,爸妈离异后,是外婆把她从小不点拉扯到大,从此往后,她就一个亲人。
后来老人家过世,程简抑郁了整整半年,那天清晨,她备好安眠药,蹲在阳台吹风。
是电台里沈晖的一首歌,把她从阴冷晦暗的河底拉上了岸。
他是程简漫长黑夜中唯独的光亮,照进夹角里,让迷途的她有所依,有所名为“音乐”的避风港。
飞蛾为什么扑火,人为什么追光。
还挺奇妙的,飞蛾是因为失去目标,人类恰好相反,因为她找到了方向。
“刚交的朋友。”沈晖回答老板的问话。
程简回过神,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在十分钟以前。”
“我看蛮好,人啊,就怕孤独。”大爷把混沌下了锅,里边热水沸腾,发出“咕噜咕噜”的气泡声。
她附和道:“您真有见地。”
“这小嘴甜得。”大爷端起两只巴掌大的瓷碗,摆在俩人面前。
麻油的香味立马钻入鼻腔,白花花的混沌上撒着一圈葱花,她低头咬了小口,天也跟着彻底黑下来,大爷没点灯,只笑眯眯地坐在推车后面,看月亮。
程简凭借月光去瞧沈晖,他吃相斯斯文文,也不发出声音,只有勺子撞向瓷碗时,才“叮当”一响。
胡同里没有风,碗中的热气慢慢吞吞向上攀升着,扑打在他脸侧,当他喝完最后一口汤时,程简拿手背胡乱擦了嘴,抬起脑袋,享受夜晚的浪漫。
“歇会。”她笑着说。
说完后,沈晖双手撑在板凳上,仰头看向天边的点点繁星,说了句:“天气不错。”
话落,程简指向最亮的那颗:“你看它们挨得好近,有好多朋友哎。”
他淡淡道:“实际上,它们距离很远。”
真毁坏气氛,不过你说的都对!
她手掌托着下巴,不由得问:“你说是星与星的距离更远,还是心与心的距离更远呀?”
仿佛说了段绕口令。
沈晖却听懂了:“你努力,也许能到达那颗行星。”
“有道理。”程简也明白,他是说人和人之间,并非努力就可以靠近的。
她想,不努力便更没可能了。
还是得努力。
“出发吧。”沈晖起身,去前边取单车。
想到待会和男神去文化宫,她欣喜若狂地跟上去,一脸崇拜地看他带着自己骑过一个又一个十字路口。
夜里冷,她躲在那对宽大的肩膀后,风把发尾吹乱,把刘海吹散,望着路边行色匆匆的男男女女,不经意哼起邓丽君的一首粤语歌。
沈晖听了,自然而然地充当合音。
他声音低低沉沉,很纯粹,诉说感如此强烈,让她停下来安静欣赏,不禁有些入迷。
“真好听。”她发自内心的喜欢。
他也笑了笑:“还行,跟专业的不能比。”
“能!”程简信誓旦旦地盯着他的侧颜,“你会红遍大江南北!”
“借你吉言。”他眯起双眼,整个人忽然松快许多。
当车停在目的地,程简打量眼前阴暗狭窄的入口:“白鸭子文化宫还挺……不宽敞的。”
“还看么?”他偏头问她。
程简立马从车上跳下来:“当然看啦,我们走。”
能和他相处,哪怕刀山火海,她都要去。
俩人按票根上的位置坐在第五排的最边缘,里面挤满了人,前方是块灰白色的幕布。
她正在思考,也没买点零食就这么进来了,电影得有两小时吧。
“同学你好。”
一位女生拍了拍她的肩膀,黑灯瞎火的她也看不清人,只问:“有什么事吗?”
对方面带羞涩地开口:“我和我男朋友第一回看电影,想并排着坐,能跟我换下座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