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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013闪电之巅,自由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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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卓旭和电秋穿过荆棘丛林,登上闪电之巅,径直走进城堡中。

    闪电之巅连绵数百里,峰峦起伏。最高有七峰,高耸入云,平日里只见白云环绕山腰,不识山顶真容。泽雷峰山林密布,飞瀑奇岩,珍禽异兽,在所多有,景色幽险奇峻,天下闻名。闪电之巅所处的北渊山脉巍峨高耸,虎踞北亚。山阴处有大河“勒川”,山阳乃重镇“冬临郡”,扼天下咽喉,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闪电之巅边缘那一片冰峰林立的不远处,有一片广袤的茵茵希勒大草原,常年青翠,草原上住着游牧民族布拉克斯闪电家族,以守护神剑轩辕剑为使命。而闪电之巅上有高耸的城堡,住着布拉克斯人的首领,史塔克家族。而雷卓旭的父亲就是闪电之巅的统治者龙蛇圣君,号电雷泽王。远古龙即是蛇,凤羽鹿角尚未长成。故电雷泽王本源为青色巨蟒,一种深水潭中的龙蛇类,身形巨大,口吞万物。

    闪电之巅上,一幢幽深古朴的巨大城堡立于眼前。黑暗中看去,似乎攀天的饿狼,想要吞噬庞大的天空。它的身后挂着碧玉一样的月盘,饿狼的手仿佛要一手摘月。

    这是离天空最近的地方,连飞鸟也不曾飞过的地方。

    这里长满带刺的荆棘开满火红如血的玫瑰,听阿姆说都是有毒的植被,只要人不幸被荆棘割伤或被玫瑰藤刺伤,都可致命。其次这里荒凉偏僻,都是巨石荒山,时有野兽出没,只有布拉克斯的族人才敢在此打猎。因为布拉克斯是闪电之巅唯一居住的民族,他们几千年来一直守护着一把锋利的古剑,那便是轩辕剑。

    至今还没有人拔出轩辕剑。那是把神秘的古剑,传说拥有它的人便是新一代帝王星,能统一神界五族。

    这只是一个了不起的传说,千百年来一直流传在五族各部。他们都想通过轩辕剑,看到新的神帝出世,可一年又一年的等待中,不见任何动静。

    兀神医他黑苍苍的脸上长满了密匝匝的胡子,像一丛被踩过的乱糟糟的茅草。那深陷的双颊上,长满了胡须,毛茸茸的,像个刺猬。打那以后,他就将黑得像中国墨一般的一脸大胡子修剪得短短的,像公园里的黄杨木一样。他的嘴巴很大,高兴时张嘴一笑,嘴就大得从这边的耳根咧到那边的耳根。

    我的阿姨杜弥果儿是一名在席受教老师,她中等身材,披着金黄色的卷发,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高挺的鼻梁下面是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她个子不高,但身材十分苗条。在她那面如桃色的瓜子脸上,有一双闪亮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面,嵌着一张樱桃小嘴。杜弥果儿老师有一张不太大的嘴,讲起课来清楚有趣,说起故事来生动感人,有时逗得我们哈哈大笑,有时使我们心情悲伤,流下眼泪。她的房间里收藏了一幅价值上万的画卷: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戴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用力地刺去。看上去,杜弥果儿老师也就三十来岁,那张严肃的长方形脸上戴着一副黑宽边眼镜,两只不大不小的眼睛在镜片后边闪着亮光。两个嘴角总是紧紧闭着,平时很不爱说话。在雷卓旭的记忆里,好像她只有那么一身半新不旧的蓝衣服,袖子也总爱往上挽一截。每当下课的时候,她就把书本往胳肢窝下一夹,把用剩下的半截粉笔往口袋里一装,低着头,像找来时的脚印似的,慢慢地,一步步向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可是,在课堂上,她像变成了另一个人。她讲起课来滔滔不绝,朗读起课文来声音异常洪亮,有时还会激动得脸上放出红光,一步跨到讲台前,挥舞着手臂。学生们的注意力都被她吸引住了,睁大眼睛看着她。

    罗兰奥,他的个子高高的,身材不胖不瘦,有着一双闪闪发亮的大眼睛,满面红光,精神矍铄。他的爱好很广泛,下棋、锻炼身体和写字他都很喜欢。他的隶书写的更好,很会记账。胡须浓密,是他泰然自若的表现。他那根根直立的头发,是他正义凛然的表现。他那削瘦的脸庞泛出一阵黄色的暗光,虽倍显憔悴,却毫不颓废。

    翠儿是这里闪电之巅远近山区里出名的俊女孩,成日采茶养桑,雨淋日晒,就是淋不萎,晒不黑,脸盘白白净净,眉眼清清亮亮,一笑起来,嘴瓣儿像恬静的弯月,说起话来,声音像黄莺打啼。

    我的阿姆南乔米儿,个子不高,身材适中。她有一头油亮亮的黑发,原本能垂到后腰,现在剪成了齐齐的短发,干净利索。她的眼睛黑得就像桂圆的核,亮晶晶的,散发着智慧的光芒。

    阿姆的奶姨,她是一个黑人,快五十多岁了,却显得格外年轻有活力,她留着一头卷发,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非常有神,脸上总挂着笑容。瞧她那黝黑的脸蛋,透露着一种不服输的性格,又粗又黑的眉毛下闪着一双玻璃球似的眼睛,小心地注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机警灵活。

    雷卓旭是一个机灵淘气的大男孩。他胖乎乎的脸上,长着一对调皮的大眼睛,眼帘忽闪忽闪的,那两颗像黑宝石似的大眼珠只要一转,鬼点子就来了。

    雷卓旭又想到了晴然这个有点小心机的纯白少女。他觉得她就像晨开的玉兰花一般清新淡雅,美丽可观。她的温柔稳重连他都自愧不如。雷卓旭突然想赞美她一番,于是心情悠哉悠哉提起鹅毛笔在羊皮纸卷上写起字来。

    我喜欢玉兰花的冰冷与洁白,一尘不染中透出美丽和高贵,晶莹剔透,玉骨冰心。还有那摄人心魄的花瓣的娇嫩、玉润、纯洁、温柔、娴静、安逸,那欲放还收,含苞待放的花蕾的羞涩、娇气和神秘,宛若霁雨初晴中美丽的仙女,咋一露笑容,就不见了踪迹,让你可望可思而不可及。玉兰花那娇羞欲滴的模样,你真不忍心去碰她。近前的玉兰花,雪白雪白的花瓣或紧或松的聚簇成一朵花苞,朵朵玉兰又合拢成一个蓬松的大雪堆,它们争相舒展着美丽的肌肤,玉体显得那么袅娜圆润,那么脉脉含情。我敢说她的美是圣洁的,要不,我怎么会感觉舍不得去触摸它,生怕玷污了它的清白呢。

    城堡里的蜡炬灯托似乎昼夜不熄灭,那用魔法构造的火炬有着无穷的燃烧能量。

    走进二十四层,最高层,只见电雷泽王正坐在貂裘椅上半合着双目打盹,他白中带青的细白皮肤十分显目,犹如仙尊。只见他头上戴着一顶缠绕着五彩青龙的毡帽,穿着一件墨绿色绣满青蛇和龙图腾的袍子,让人畏而生敬。

    见父亲在睡觉,雷卓旭便转过身,想下楼,不想打扰终日琐事缠身的父王的安睡。没想电雷泽王醒了,叫了他一声:“玉卓,秋儿,你们进来吧。”

    “是,父亲。”雷卓旭和电秋异口同声应道。

    “你们进来坐吧,为父有要事跟你们谈。”电雷泽王嘴角带笑,有些邪恶的美浮现在苍白的脸庞上。

    “父亲,什么事啊?这么神秘,兴师动众的。”雷卓旭在石椅上坐下,顿觉有些清凉。电秋也坐下,问:“父亲,可否是到北溟冬临郡拜师学艺的事?”

    “这是其一,我还有其二要对你们讲。”电雷泽王换了一个更轻松的姿势侧躺着。

    “究竟是什么啊?父亲。”电秋有些迫不及待的想知道。

    “切记,去冬临岛拜师学艺,要处处小心,千万不要轻举妄动,惹下对闪电之巅不利的祸根。要秉记师尊千里忆的教导,学好各种失传秘术。特别是电秋你,你要女扮男装,更是得小心,若一个不留神,被发现是女儿身,不仅殃及你还殃及你的哥哥,还会牵连整个闪电之巅。你听好了吗?电秋。”电雷泽王郑重其事地说。

    电秋一袭黑色络纱长裙,圆耸的胸乳,包裹在衣裙里,显得十分性感,简直尤物。她说:“多谢父亲提醒,我会注意的,只是我一个大女儿如何能女扮男装得下去,不说我的身材十足女人,就是我的长相也挺具女人味的。”

    “呵呵呵。”雷卓旭爽朗地笑了,似在嘲讽,又似在嬉戏:“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得了吧,你。”

    “诶,大哥,虽然我的身材比不上你的恋人千里芙幽那般美妙,但也算是普通人望而生畏的了。”电秋笑颜绽放在如罂粟花开般的脸上,犹如一个黑夜中的精怪。

    雷卓旭忽然记起千里芙幽,那是他的初恋。在他心中,她本是完美无瑕,如出水芙蓉那般清丽可人,可直到遇到晴然,他觉得他该放弃这段和她的初恋了,因为他爱上了那个如玉兰花一般的清纯少女。

    他开始厌恶千里芙幽化浓艳的妆容,开始厌恶她的高高在上,对人大呼小叫,不留情面。开始厌恶她的大小姐脾气……总之,他不喜欢和她呆在一起了,他想尽快逃离这段延续了五六年的感情。

    电雷泽王咳了两声,“你们两个家伙,何时才会帮我省事。”

    电秋笑嘻嘻的,一个无事人模样,而雷卓旭的双眉紧紧皱起,似在回忆一段不堪的往事。

    “哥,何时请我吃你和千里公主的喜酒?”电秋笑道,那邪魅的笑容开在罂粟花的灵魂里,飘忽,颤抖,令人深深为之沉醉。

    “不要提她了。”

    雷卓旭没有把和千里芙幽分手的事抖出来,他一向是个守得住自己秘密的人,他的内心不轻易被人知道与看穿。

    “怎么?是不是还不到时候?我还真想提醒你,哥,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子莫过于千里公主,你可不要爱情泛滥,移情别恋,遭来公主嫉恨。”电秋笑着说道。

    雷卓旭“哼”了一声,道:“她有什么漂亮的,不过就会些浓妆,比她漂亮的女孩有的是,昨儿就遇见了一个。”

    “没有吧!那是个什么女孩?快说说,值得你背叛公主。”电秋摇晃着二郎腿,兴致稍稍。

    “我只能告诉你,她的名字就让我恍然出神,刮目相看。”

    “快说,什么名字啊?”

    “一个冰清玉洁的姑娘,名字像冬临岛的雪花一样漂亮,叫晴然。”

    电雷泽王突然发怒了,他实在听不下去了,连声喝道:“还有完没完,你们的父亲坐在这,却把他当无事人一样放在一边,不顾忌主人的感受,两人在那谈天说地,谈情说爱,一点儿对父亲领袖的礼貌都不懂,你们好大的胆子。”

    “息怒,父亲。”雷卓旭刚从愣神中反应过来,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忙道歉。电秋也说:“对不起,父亲。”

    空旷的城堡内,电雷泽王说:“千里公主为人心高气傲,凡事谋略胜人一筹,更是你的师尊千里忆的长女,百合夫人的掌上明珠,你千万不要惹怒她。”

    雷卓旭扬起头来,有些郁闷,“父亲,我和千里芙幽的事,我自己知道,望父亲不要太过于干涉。”

    “放肆,那怎么是干涉,很久以前,从你们谈恋爱的时候,我便想如果你能娶到她,别说整个冬临,整个北溟,就连整个天下都是我们家的了,岂不快哉?”电雷泽王忽然话锋一转,稍有苦闷,“可是,你和芙幽终是不能在一起的,你也不能和别的姑娘成亲,你会误人一生的,懂吗?所以,我要你赶在拜师大典前,秘密娶电秋。”

    雷卓旭心中稍有苦涩,不知父亲为何会下这个决定,问:“为什么?我们是兄妹啊!我不明白,父亲。”

    电雷泽王道:“这个,你先不需知道。好吧,过几天,就是冬临拜师大典,你和电秋先做好准备,你们下去吧,我先休息了。”

    自从野兽之王被电秋用灵戒带回闪电之巅,电秋便每天吃好的玩好的招待他,告别了西部荒凉的妖兽之域,每天有鲜肉吃的小生活过得好不惬意,只是害怕泽王为难自己,心里一直挺嘘嘘的。

    有一天,他呆在灵戒里实在烦闷极了,那里面空气又不好,还有只令人讨厌的灵器,他便趁蓝脸猫打着“呼呼”声睡着后,偷偷从灵戒里溜了出来,心里打着算盘准备溜出去玩儿。

    那时候,电秋正在房间内准备去灵域冬临明珠神域的换洗衣服。闪电之巅向来比较朴素,穿的用的都很节俭,电秋的换洗衣服不过两三件,阿姆南乔米儿说:“要去冬临那边了,衣服需要多添几身,每月季换洗的应该也要有九身。你又是以男儿身去,女伴男装免得人家说闲话。”

    电秋听了阿姆米儿的话,觉得是要做几身新衣服了,忙下山去寻裁缝。话说闪电之巅下的北渊民俗街还是挺热闹的,有各种小贩来自不同的民族,穿衣打扮也各有不同。头顶裹五彩花巾的少女,不打扮就是一道鲜亮的光景。还有在夏季贩卖新鲜桃子的农夫,躬着弯弯的背脊。

    就在电秋回家后洗漱后疲劳睡着之际,灵戒里的野兽之王自己甩开灵器蓝脸猫跑了出来,准备下山去。

    他化作一个叫欧阳帆的身高八丈的魁梧英俊男子,准备下闪电之巅。出了城堡,准备离开山巅之处,不料又遇到了对他痛恨至极的泽王。

    “好啊!你这不知悔改的野兽,偏偏来诱惑我女儿,今儿被我抓着,看你往哪儿逃?”泽王说着,就两手成太极,准备施展魔法球。

    “人人都说泽王优秀,可是我却觉得你软弱又啰嗦。我逃~”野兽之王欧阳帆两手打着哈哈,放开脚步往山下逃去。泽王的魔法球扑了空。欧阳帆想:想必泽王也不会追了下来吧。毕竟他也不愿意呆在闪电之巅,惹他的眼。

    野兽之王欧阳帆一直往西南方向走,来到了越州南越之地。那里瘴气颇深,气候炎热,长满了各种治疗顽疾癌症的草药,是为亚热带雨林气候。那里的人一直以炼药晒药为生,还会巫蛊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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