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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确定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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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行之不是一个人过来的,而是把梅知雪一起带了过来。兄妹二人在前,身后跟着一群捧着礼物的仆从。

    “姐姐!”小姑娘由兄长牵着,从发丝到衣角无一处不精致,跟当日被救出来脏兮兮的模样判若两人。

    跟兄长一样生了一副让人艳羡的好皮囊,柳叶眉、杏仁眼,再过几年再张开一些,绝对是众人眼中的风景。

    这就是她将来儿媳妇?

    每次想到这里,十四不得不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一种亲眼看着自己儿媳妇长大的感觉。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个小丫头也算是她的好运气了。虽然发生的并不是好事,但是她却因为她获得了巨大的回报,提前完成了目标。

    梅知雪一看到十四立马朝她跑过去,梅行之看着自己被松开的手,微微惊讶。幼妹的性子并不算活泼,除了母亲和他之外,没见她对谁这么热情过。

    梅知雪抱住了十四的腰,仰头对她露出亲昵的笑:“姐姐,我好想你啊!”

    听到这话,梅行之更加惊讶了。他走上前来跟十四和齐天衡打招呼:“齐当家,肖娘子。”

    “多谢肖娘子对知雪的救命之恩,我们兄妹感激不尽。”他态度诚恳,“还是那句话,若有何处用得到在下,肖娘子发话便是。”

    十四看着梅行之,看出他并不是在客气。又看看抱着她的梅知雪,猜出了缘由。他们两方原本可以止步于在商言商,不必有过多人情方面的牵扯。梅行之这样,大概是因为妹妹梅知雪的态度。

    对于对方的示好,十四欣然应下。有人好办事,多了梅家这么一条人脉,当真是意外之喜了。

    如果原著里的剧情不变的话,那最后他们还会变成姻亲。十四摸着梅知雪雪白的小脸儿,心里想的却是肖砚。

    她那在学堂里认真上课的儿子,有没有预感到他娘已经帮她把小媳妇领来了?

    不过这孩子对她的称呼……

    顾凛和齐乐成都喊她姑姑,算是跟肖砚同辈。梅知雪却喊她姐姐,岂不是比肖砚高一辈?这辈分,是不是有些乱了?

    可是她是梅行之的妹妹,要是特意说让她喊姑姑,那岂不是变相地让梅行之比她矮一辈?

    这……好像也不能这么做?

    唉!算了,顺其自然吧。看事情发展再说,到时候他们几个小的自己决定,爱怎么喊怎么喊吧。

    “梅少主客气了。”她把心里的小纠结暂时按下,引着客人进去,“进来说话吧。”

    说完之后她朝梅知雪伸手,小姑娘乖乖地把手放到她手里,由十四牵着往里走。

    “你怎么也一起跟着过来了,身体好了没有?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十四让梅知雪坐在自己身边,低头问她。

    “不疼了。”小姑娘摇头,然后抱着十四的胳膊继续把脸贴上去,很是依赖的模样。

    梅知雪的表现,当真是看得梅行之啧啧称奇。他忍不住道:“知雪除了母亲之外跟我之外,只对肖娘子这么亲近。”

    “是吗?”十四笑着对梅知雪道,“我也很喜欢你。”

    听到这话,笑意瞬间涌上梅知雪的眉眼:“我也喜欢姐姐。”

    “看来肖娘子跟这位小娘子缘分不浅。”齐天衡应景地说道。

    “确实缘分匪浅。”梅行之点头同意,“肖娘子救了家妹的命,是她命中的贵人。”

    “听闻肖娘子家中的小郎君和齐家的小郎君都在镖局里,能否让下人带着知雪过去跟他们一起玩耍?”

    “自然是能的。”听梅行之这么说,齐天衡猜出来他是有不适合小孩子听的事情要跟十四说。

    齐天衡唤来下人,让他们领着梅知雪去后宅找肖砚跟齐乐成:“若是他们在上课,告诉先生停一会儿也无妨。”

    “哥哥,我想跟姐姐在一起。”梅知雪不想离开。

    “我跟你兄长有些事情要谈,等谈完之后过去找你好不好?”十四温声和小姑娘商量,“姐姐家里有一个比你小的弟弟……”

    这称呼怎么喊都奇怪,喊弟弟奇怪,但总不能说有一个小外甥吧?

    梅行之自然留意到了这个小尴尬,主动出面化解道:“知雪,肖娘子家中有一位小郎君,很是聪明可爱,你不想去看看吗?”

    “姐姐的孩子吗?”梅知雪来了兴趣。

    “对,我的儿子。”十四点头道,“今年三岁。还有一个弟弟是齐当家的孩子,叫齐乐成,今年五岁。你要不要跟他们俩交个朋友?”

    “我今年六岁了。”梅知雪道,“他们都比我小。”

    “对,是两个弟弟。”梅行之主动出面确定称呼,“你是姐姐。”

    “让他们之间平辈相称,我跟肖娘子之间还用原本的称呼,不必论那么严谨,肖娘子不介意吧?”他询问十四的意见。

    十四当然不介意,立马点头表示同意。她刚刚纠结在称呼上,就是因为这个朝代的人对长幼辈分尤其看重,她担心梅行之觉得被占便宜,才不去纠正梅知雪的称呼的。

    梅知雪被哄着去后院找肖砚跟齐乐成了,留下几个大人开始说正事。

    “破获案子的功劳,全部记在了黄粱县县衙。”梅行之道,“依照肖娘子的意愿,并没有特意提你的名字。”

    十四表示满意。这是她跟梅行之商量好的,让他看着把破获案子的功劳安在别人身上,写卷宗上报的时候别提她的名字。

    这桩生意成了,她已经得到了足够的回报,没必要再跟官府的人挣功。她很清楚自己没那个资本,也不想自找麻烦。

    所以特别爽快地把功劳推了出去,换人情也好,还人情也罢,随便梅行之处置。

    “官府只接到了七户人家报案,在贼人的窝点却找到了十名女童。”梅行之开始简单地跟十四介绍案件的调查结果,“其中有三名并非县城的住户,而是黄粱县周边的村子里的。家中女儿走失以后,他们并没有去县衙报案。”

    这个结果,十四已经猜到了。因为当夜从土堆里挖出来的三具尸体,其中有一个她认识。

    她记得那个小姑娘叫小草,小韦村的孩子。她跟肖砚还住在小韦村的时候,那个小姑娘还去找肖砚玩儿过。

    因为大历朝站在权利顶峰的是女帝,所以女子的地位相较于周边国家要高不少,风气也相对开放。但是这只是相比较之下的结果,单纯地就男女地位而言,女子的地位仍旧是远远不及男子的。

    生在权贵人家还好一些,若是生在贫苦人家,女孩儿的命当真如草芥。能养大的话,可以给家里换一笔嫁妆钱。

    要是养不大,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相较于可以传递香火的男丁,女孩儿夭折的话,家里人会容易接受很多。

    再者,乡下人家里穷苦,他们有限的银钱,几乎不会往衣食住行以外分配。跟官府沾边儿的事情,就意味着要花钱,他们不会为了一个不能传递香火的女儿多花这个钱的。

    像梅知雪这样的家室的女孩儿又有多少呢?可以说这次如果不是梅知雪也被劫了,先前被劫走的那些女孩儿都会像土堆里那三名女孩一样,静静地在深山老林里被人吸干了血死去。

    等终于被找到的时候,可能尸体的原貌已经辨认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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