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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番外篇自有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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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明只是一个小小的山村,但是那里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对她抱着无数的恶意。她就像是闯入黑暗世界的一团白光,温暖却无法照亮这个世界。

    他以为洛锦书会被这些恶意给拖死在那个偏远的山区,甚至一度无法窥探下去。可是想到长大后那个阳光明媚的姑娘,他咬牙留在了这里。

    他看见她被学校的孩子欺负,被村里的大妈们戳着脊梁骨骂……

    甚至被恶意摁在井水之中,几乎要了她的命。

    整个世界都在用黑色的恶意试图去侵染她,可是她依旧是那一团白色的,暖呼呼的光芒。

    这次他没忍住在没人的时候帮助了她,她看不见他,却对着他的方向笑,“谢谢您。”

    很不合时宜的,他的心莫名软的一塌糊涂。

    她长大了。

    在这个世界跌跌撞撞的成长了。

    可是她一如既往的是那个白色的光团,却比小时候更加耀眼且温暖。

    他甚至差点溺毙在其中。

    某天夜里,他看着洛锦书疲倦的躺在床上,心里莫名的就想触碰一下。

    他碰了碰洛锦书的脸颊,心跳如雷。

    这一场窥探即将结束,他却莫名不想离开这里了。

    谢子胥脑子里想起傅容清的话,手指微动,一缕红线从他手中飘了过来,缠绕在洛锦书的手指上。

    那红线消失在洛锦书的灵魂深处,他依旧能够感受到那红线传来的悸动——他一时贪念,跨越时间空间将这个女子绑在了自己身边。

    谢子胥随手将自己那个宇宙的规则扯了一节过来,揉吧揉吧塞入了洛锦书的眉心之中。

    他无法在那个世界保护好她,但至少——这个小东西,能够让她过的好一些。

    这天天光大亮,洛锦书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她茫然的环顾四周,满脑子都是嘈杂的声音,让她根本无法分辨自己的情况。

    而就在这时,一位妇人拨开人群走了过来,她身后跟着一位白衣少年。白衣少年的身形猛地和记忆里的某个人重叠,让她一时间失了神。

    那妇人在洛锦书面前站定,居高临下的看着她,语气很是鄙夷:“都已经是人家的童养媳了,还想着逃跑,你那原来的家敢收你?到时候还不是要被扭送回来,丢不丢脸?”

    洛锦书咳嗽一声,没有接话。

    少年上前,神色平淡:“我谢不臣也不是强人所难的小人,你若是能够赚到你卖到这边来的银子,我就让你走。”

    所以……她穿越了。

    这个人,她好像还认识。

    ……

    后面发生的种种,像是做梦一样虚幻。洛锦书从自己床上爬起来,脑子涨的像是被人一棒子在脑袋上来了一下。

    洛锦书怅然若失,忽然感觉自己的脸颊有些凉意,她伸手去摸,摸到了一手的眼泪。

    原来在不知不觉之中,她已经泪流满面。

    可是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所以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睡醒之后就在这里哭。

    洛锦书胡乱的抹去自己脸上的泪水,打起精神来开始新的一天。

    最近她发现自己似乎走了什么好运,母亲的病忽然好转了起来,不需要药物治疗都可以自己好起来。

    而自己正在做着的项目被一个大佬看中投资,研究的速度瞬间拉满进度条,过不久就要上市,然后她就能赚到一笔她之前想都不敢想的钱。

    自己的生活在逐渐变好,似乎一切都开始走上了一条新的道路,而这条道路通往的就是幸福。

    距离上次莫名其妙哭了一场已经是一个月之后了,洛锦书整日在项目中泡着,副组长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把人推出了办公室。

    “有个学长来找你,你去看看你认不认识。”

    洛锦书叹了口气,认命的出了门。

    她看见一个寸头的男生坐在外间的沙发上等待,见她出来立即扬起笑脸,“学妹,好久不见。”

    洛锦书缓缓的打出一个问号,“咱们……认识吗?”

    那个男生愣了一下,随即挠挠头,“对哦,你忘记了。”

    “?”洛锦书一头雾水,开始怀疑这个什么学长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了。

    “我没有问题的!”于云看懂了洛锦书眼睛里面的情绪,连忙解释,“只是这件事说起来……有点复杂,我,我有点不知道怎么开口了。”

    洛锦书心里其实不太信这个所谓的学长的,只是心里莫名对他有些亲切,只好抿唇一言不发。

    于云挠挠头,“算了算了,反正过两天他就过来了,到时候你就能记起来了。我也只是来看看你过得怎么样,看你过的好我也放心了。”

    然后他自顾自的挥手告别,潇洒离开不带走一片云彩。

    洛锦书虽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但是心里却对那个“他”产生了颤栗般的期待。

    只不过后来半个多月,那个所谓的“他”都一直没有出现。反而那个男生成为了他们研究项目之中的一员,也是从那个时候她才知道他的名字。

    于云。

    她咀嚼着这个名字,从中发现了几分熟悉。

    可是她回顾自己的全部记忆,却找不到半分关于这个人的信息。

    好奇怪。

    那个“他”一直没有出现。

    久到洛锦书几乎快要忘记那个“他”的时候,于云神秘兮兮的凑过来跟她说,“他今天下午就可以过来了!激动不!”

    洛锦书已经和于云有些熟悉了,面不改色的把这张脸推开,“不激动,别骗我了行不。”

    于云一时间也不知道咋办了,只好摸了摸鼻子悻悻离开。

    洛锦书下午要去导师那边准备考研的事,所以办公室这边没什么事情就立即抱着需要用到的书籍往导师的办公室走去。

    已经是春夏交替的时节,农大的桃树争先恐后的开着花,整个农大都是桃花的香味。洛锦书抱着书看着桃花,脚步慢了许多。

    她好像是在这么一个季节,遇到了一个什么人。

    只是她实在是记不太清那人是谁了,朦胧到恍若前世。

    她心跳慢慢的加快,像是在鼓励洛锦书继续回忆下去。可是她除了迷迷糊糊能够记起来一些轮廓之外,居然什么都记不起来。而越是回忆,脑子里的朦胧就越多,几乎把原本可以看清楚一些的东西都遮掩了起来。

    就在此时,她听见有人在身后喊着一个名字。

    “谢十两!”

    她一边在心里吐槽谁家缺心眼父母给孩子取了这么个奇怪的名字,一边却心头大震几乎是下意识的转身。

    那个记忆中的轮廓和不远处的男子完全重合。

    分明她不记得他是谁,但是这一刻却控制不住的流泪,近乎颤抖的开口喊出了他的名字。

    “子胥……”

    她好像,记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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