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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尘世优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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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笑,也哭。

    喧嚣,黯淡。

    是尘世中孤独的优伶,极姿尽妍,归于惘然。

    沉沦地浸染着虚幻的希望,死死地抓着精彩的痛楚。

    期待着,毁灭着。

    是不是,我们?

    ——

    任何无翼的生灵,都不能飞翔,最多不过是巨大的跳跃力。

    这是天地的规则。

    很奇怪,不是吗?

    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什么。

    关于飞的禁制,紫历以来,只有一个人与一种物品不在其中。

    人,曲正道,他踏入了一个只有他自己明白的境界,超越圣者,超越世间,得以飞翔。

    物品,源兵,似乎被天地遗忘而不受限制,任何一柄源兵都可以御源而飞。

    所以源兵别称“飞兵”,这也是武生们渴求源兵的一个重要原因。

    想象一下,御剑飞行,山河在下,何等快意。

    ——

    王朝峰,人长得漂亮,非常漂亮,反正漂亮就对了。

    据说如果绮澜洲举办一次选美,名国能上榜的必有王朝峰。

    这个漂亮家伙的算命技术是首屈一指无人不惊的天下第一,他如果敢认第二,那就没人会说自己是那个第一,没办法,就是这么嚣张这么厉害。

    天下第一的烂,绝了绝了。

    而他的身世和登场更是让人们至今都津津乐道。

    他是在十三年前的某一天流浪到鹤风镇的。

    名国三百年来,虽说有过不少战争,但大体来说还都是安居乐业的富裕状态,再困难也能吃饱,这得益于一代代明君贤臣携手共进的不懈努力,而历代皇帝在接待外域使者的时候,最骄傲的一件事便是:我名国没有乞丐,一个都没有。

    好家伙,王朝峰的到来,彻底成了鹤风镇最热闹的事儿,人人争相目睹这个名为“乞丐”的新物种,跟十年之后的赵不雅的待遇是一样的,区别只在于赵不雅来鹤风的时候已经是新衣服新面目干干净净,看完就觉得——那绝对不是乞丐,至少现在已经不是了,实在是扫兴!

    当时,王朝峰衣衫褴褛,灰头土脸,带着个四处漏风的破落帽子,坐在老剑楼所属的晴凉街上,痴痴傻傻的样子,嘴里还一个劲儿地喊“大爷大妈兄弟姐妹,给个钱儿吧,今天还没吃上哩!”

    然后就有无数鹤风居民把他里三层外三层的团团围住,然后慷慨解囊,扔钱给他,不消片刻,直接给他用钱埋了。

    他的声音透过钱堆,丝毫不带慌乱更不带兴奋,仿佛是个木偶似的,只知道重复:“给个钱儿吧,今天还没吃上哩。”

    人们品头论足兴致盎然,觉得这简直比周氏千草园里的奇花异草还要出奇,比李家的兽栏里的珍禽异兽还要有意思。

    甚至有个九流都够不上的小说家灵感迸发如同海潮,当场作诗一首:

    忽来一乞丐,铜鱼堆作屋。

    两眼不识钱,倒说不果腹。

    人们纷纷鼓掌,大声赞美:“好诗好诗!”

    刚刚用来扔钱的手都拍红了。

    小说家兼诗人嘿嘿一笑:“过奖过奖,作诗不容易啊,累啊。”

    说着也坐到了乞丐旁边。

    人们又纷纷称赞他“席地而坐不拘小节真乃远学大才”,然后把他也埋了。

    诗人先生见时机已到,登时起身一抖,哗啦啦钱响,只见他昂首挺胸,好似顶天立地铁骨铮铮,环视四周,面带决然,忽地从衣服中掏出一张大布,往地上一摊,压盖乾坤般的气势,俯身,伸手做瓢,一捧又一捧的装鱼儿,甚至把邻居的屋子都装去了不下一面墙的分量。

    装完上肩,大步流星,好像万物众生的紧要关头,前方绝路,他为了大义,毅然挺胸而出,不顾个人荣辱也要以自己一身铺出一道桥来,以渡天下,此等高风亮节,可歌可泣,直把天地都比得小了下去。

    如风一般,好不快哉,是一往无前的脚步。

    如雨一般,细密作声,是黄铜足称的乖鲤。

    人们大赞,甚至有感性的姑娘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作挽留状,一只手还捂着胸口,好像在承受着巨大的恋人样的生离死别的伤心欲绝,尽管缘悭一面,甚至不知姓名。

    真是令人潸然泪下的一见钟情芳心暗许,惜哉痛哉!

    奈何某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在失去一面墙的顽强阻挡之后居然变得激昂起来,像黏蝉的蛛网一样,把众人的心飞快捕捉了回来。

    “给个钱儿吧,今天还没吃上哩,给个钱儿吧,今天还没吃上哩……”

    多么动听的声音啊!多么虔诚的祈祷啊!多么美妙!多么令人振奋!

    人们继续把目光送给钱堆里已经露出一个脑袋的乞丐,絮絮叨叨趣味不减,仿佛能穿透那些铜乖鲤,直接看到他身上的每一处细节,甚至是那些跳来跳去悠哉悠哉令众人惊呼不止又大感过瘾的跳蚤是如何从裤腿跳到头顶都一清二楚,还要惊奇于——原来跳蚤还能长在人的身上,不止在猫猫狗狗啊。

    人们可能是怕他冻着,或者是觉得一个完整的家才算家,所以重新把他的头埋了起来。

    真是有情有义的好群众!

    可是,他不吃饭怎么办?人们纷纷挠头,担忧不已。

    直到有个小机灵鬼,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吃力地挤出人群,跑进老剑楼买了一个肉包子。

    再艰难地挤回到钱墓的围墙内侧,阴阳怪气道:“哦~好香的包子呀,可惜吃不下了哎~怎么办呦~不如扔掉吧!”

    乞丐闻言,刹那止声,登时起身一抖,哗啦啦钱响,只见他昂首挺胸,好似顶天立地铁骨铮铮,环视四周,面带决然,一把抢过那个包子,站在自己房子的废墟或者说墓穴的遗址上,狼吞虎咽,末了,他终于发出一声心满意足到极致的感叹:“真香!”

    人们纷纷松了一口气,仿佛不再挨饿的是自己一样,又一同为乞丐全新的振聋发聩的言语而欢呼,又一齐对那位聪明伶俐解决困境的小女孩投去尊敬的目光。

    忽然有人幽幽说道:“我也想到这招了的。”

    人们纷纷表示:“谁想不到似的?只是过于担心,忘记了!”

    于是再看小女孩的眼神就不再那么热切了。

    那小女孩觉得无趣,就跑掉了,她叫李璨。

    后来,经过治安官大人,也就是王见涛的调查,此人来自异国他乡的战乱地区,脑子也坏掉了,已经来到名国三四年了,是偷偷跟着一支商队过来的。

    鉴于名国无丐必须保持以及以德为本以善为先的国家准则,他申请了资金,给这个家伙置办衣服住宅。

    收拾干净的他顿时被民众惊为天人,瞧瞧这眼睛这脸这鼻子这嘴这眉毛这那的,不洗不知道,一洗迷死人,简直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一表人才,就是一张嘴就“给个钱儿吧,今天还没吃上哩。”

    真是愁煞人。

    人人都为他悲鸣:多好的一人,就被战争搞傻了,天知道他到底经历了怎样的磨难才变成这样。

    然后就是最重要的治病环节了,奈何这厮的疯病好生厉害,好几位颇有名望的医师都在他这里铩羽,年纪最大的那位还给急得晕过去好几回,如此尽职尽责,仍然没治好。

    只好作罢。

    失去了乞丐光环的他不再引人注目,倒是常常有或大或小的女人去安慰他崩溃的心灵。

    为此他没少挨揍,却依然只是那一句:“给个钱儿吧,今天还没吃上哩。”

    直到某一天,像那只包子唤醒了一句真香一样,李璨再次横空出世,因为单纯的心情不好看他不顺眼外加没掌握好力度,一脚把他踢飞,吐血吐了一地,猜怎么着?伤好之后这人反倒清醒了不少。

    奇了怪哉。

    差不多算是半个或者大半个正常人了的乞丐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名字:王朝峰。

    虽然不再一天到晚“给个钱儿”了,却也天天神神叨叨着什么命运啦鬼神啦,还用竹竿麻布做了个幡打着,上面写着“神算王朝峰”,在街边支了个摊儿。

    居然再次成为民众瞩目的对象!

    很多人抱着各种各样大同小异又绝对不正经的态度去找他算命,男人们大笑而去,大笑而归,女人们含情脉脉,依依不舍。

    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里开始频频出现王朝峰的各种惊人神算,比如:你家的狗在你娃儿的生日那天会口吐人言,说一句“老子的生日从来没这么隆重过!”

    算命的客人哈哈大笑,得意而去。

    再比如:“十八年以后,你得在一个雨夜叫我一声爷爷,别问,问就是天机不可泄露!”

    客人捧腹大笑,弯腰而去。

    以及各种惊天神算,比如:“我可以算出云往什么时候死!”

    然后他就被镇司长吴宗明亲自下令抓进大狱,老老实实蹲了好几天。

    再比如:“其实我就是曲正道!谁给我买酒喝,等我恢复功力与记忆,我就传他飞翔的武学!”

    然后真有人给他买酒了,还说:“飞就免教了,我怕笑死在天上,灵魂就没法入土为安了。”

    诸如此类,数不胜数。

    依靠着绝妙的算命本事,他不再靠着救济过日子,反而成了远近闻名的富户。

    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去老剑楼喝酒,每喝必醉,却从来不在楼里耍疯,都是出门才大喊大叫乱折腾,人们纷纷道:老剑楼的规矩连疯子都能镇住。

    他自诩赵不雅的义兄,因为曾经的他们同是天涯要饭人。

    赵不雅自然是敬谢不敏。

    他经常忽悠赵不雅喝酒,赵不雅也都是笑着摆手拒绝。

    ……

    久而久之,王朝峰成了鹤风镇的名人,人们闲着没事都喜欢去他那里算一算,求个乐子,也期待着他一次又一次的不着边际无法预料的语出惊人,连周厚端都有所感慨:“王朝峰,真让人看不透啊。”

    也是,只有疯子能看透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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