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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章 宝甲配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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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出现在王升等人身后的这一员小将,自然就是曹猛。

    能穿着这么厚实的盔甲,还拎着两条大铁棍,依旧能健步如飞的,除了他也没有第二个人了。

    这盔甲跟棍子加在一块,没有三百斤,也得有个二百五十斤了。

    一般人,谁能顶着这样的负重作战啊?

    曹猛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那肯定是唐重安排的。

    而唐重又是如何成了黄雀,这件事就得从前些日子说起了。

    自打唐重那天来了个一石二鸟之计,既顺利捉到了慧九和尚,又成功叫牛角山的贼匪遭受了重创。

    本来这件事就应该算是到此为止了,不过因为当天夜里,慧九和尚被杀,气急攻心的唐重五天五夜昏迷不醒,恰好就忘记了,叫监视着牛角山的办差官回来。

    正所谓是错有错着啊,这位办差官,恰好就发现了近期昌平县附近的山贼们,可能会有些大动作。

    之后,这位办差官一打听,这才得知,原来是牵马岭的王升王寨主,带头领着十几家其余的山寨,想要攻打牛角山。

    有人说这种事也是能打听出来的吗?

    当然了,一般人肯定打听不出来。

    但这位办差官自有他的门道,曾经他有个发小,十六岁那年失手杀了人,不愿承担法律责任,于是就直接逃跑,当了山贼。

    他的爹娘,也因为这件事被气了个半死,散尽家财赔偿人家不说,过了没几年,就撒手人寰了。

    因为老两口从小就把这位办差官当成自己的亲儿子看待,所以那时候他暗暗立誓,一定要把发小给捉回来。

    是死是活暂且不论,至少得押着他到老两口的坟前磕几个响头。

    于是他加入了县衙,但这里的情况也跟他想的有所出入,一眨眼十多年过去了,他跟发小也不是没有交过手。

    但人家过的都是刀口舔血的日子,屡次三番经历生死关头,武功什么的自然不比他差。

    办差官接连失败,发小每次也都是手下留情,不愿伤他。

    后来有一次俩人打着打着跑到一片小树林里,四外无人,俩人就对峙着说起了心里话。

    办差官自然是斥责发小不是男人,不敢承担责任,不孝顺,害的老两口早早就被气死了。

    而发小也是大吐苦水,说进这行容易,想要金盆洗手可就太难了。

    他刚当上山贼没多久,就已经后悔了,但为时已晚,那时他再后悔也没用了。

    俩人就这么说着说着,也有争吵,也有辩论。

    但总而言之,最后双方都解开了心结。

    办差官也不再想着把发小捉拿归案,发小也选择了相信办差官,跟着他去给死去的父母上香叩头。

    在那之后,俩人每隔几个月,就会相聚一次。

    这次唐重派他去盯着牛角山,恰好在这之后,他就跟这位发小碰过面。

    把情况一说,发小就说我有心给你当内应,不过我不是牛角山的人,所以爱莫能助哇。

    办差官也没说什么,再之后,牵马岭王寨主一声令下,周边十余座山寨纷纷响应。

    这位发小紧忙找到办差官将这事儿一说,办差官一听,就赶紧回去县衙,将这件事报告给了唐重。

    唐重得知之后,第一时间就意识到,这又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几回。

    说不定就这一次,便能彻底根除这整个昌平县附近的匪患。

    于是他又找上了郭县令,将自己的打算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

    还十分明确的表示,自己可以不要任何功劳,所有的功劳都归在你郭县令的头上。

    此话正中郭县令的下怀,自打上次报功,州里特地特使来表扬了他一通后,这位脑满肥肠的县令尝到了甜头,就无时无刻不想着再来一次。

    没准再来一次,他就能升官,直接去州里做官了。

    虽说冯骏材那天晚上潜入他家里,险些把他杀死,仍是让他有些心有余悸。

    但在如此巨大的利益面前,他也顾不得许多,当下,也没跟他花钱雇的幕僚白贺商量,就全权支持唐重去办这件事。

    得到了郭县令的首肯,唐重办事自然方便许多。

    无论是去调兵,还是去弄粮草,弄军械,都只用了很快的时间,就完成了。

    这次唐重让步骑总领率领手下的全部军士,总共五千七百多人,倾巢出动。

    还从武库里翻出来不少甲胄,分发给众人。

    当然,唐重这边的人身上穿的固然都是最好的,那些军士也没什么异议,因为唐重说了,到时候打起来,他的人肯定是冲在最前头的。

    在武库里的众多甲胄当中,步骑总领发现了一整套重甲。

    护颈,护肩,裙甲,臂铠,腿甲,头盔,样样俱全,而且还被保养的很好,里里外外锃明刷亮,就跟新的一样。

    据那位专门负责保养军械的老兵所说,这套盔甲乃是当年太祖皇帝麾下三千精锐虎卒所穿的统一装束,后来因为来这边打过仗,其中一名虎卒跟大部队走散了,还身负重伤。

    被一个老道救下,但也没过多久,还是死掉了。

    这套盔甲,于是便被老道上交给了县衙。

    县衙不是没想过把这套盔甲还给太祖皇帝,但当时到处都在打仗,前方战事吃紧,根本没有时间理会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加上运了两次,两次都有山贼半路劫道,后来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再之后,前面仗打完了,县里又派人送信,希望回去的时候顺路过来取一下,不然再遇到山贼,说不定就要被人家夺去。

    前两次都是运送的士兵拼死把东西带了回来,这次正规军顺路一来,想来那山贼也不敢抢劫,顺便还能把同样没运过去的粮草也带走。

    结果人家回信说日后再议,这一日后,就再也没人想起过这茬来。

    于是这套甲胄就在昌平县的县兵武库里存放了上百年之久。

    这么多年,也没有一个人能穿上这套装备还不影响行动的,但谁都知道,这是不可多得的宝贝。

    就凭它过了这么多年,还依旧刀枪不入来看,这玩意肯定是盔甲当中的极品。

    因此,每一任负责保养装备的兵卒,退役之前,都对新来的千叮咛,万嘱咐,别的军械可以偷懒,但唯独这具甲胄,必须要精心保养。

    时至今日,也没有一个人能够穿上。

    这时候,步骑总领就想起了唐重身边那个大汉。

    当然,他脑子里想的不是曹猛,而是凌飞。

    他琢磨着,凌飞身材高大,力气看着也不小,这套甲胄给他穿,应该恰好合适。

    加上他也想着讨好唐重,就把这件事跟唐重一说。

    唐重一听,顿时来了兴趣。几百年还能刀枪不入的盔甲,他还从来没听说过。

    于是带上凌飞过去一看,唐重就发现,这玩意好像不是用铁做的,材质和硬度看上去倒更像是钢。

    想想那位太祖皇帝,从书里看他的经历,都好似看一个穿越者一般,能弄出这种东西来也不奇怪了。

    想到这唐重还是挺佩服他的,他在钢厂干过活,但关于炼钢的方法,除了用那些机器之外,他一窍不通。

    这位太祖皇帝,穿越前辈竟然能用土法炼出钢来,这怎么能叫人不佩服。

    不过看样子他也没法大规模炼钢,不然的话,也不至于只给三千人装备。

    要是唐重,他恨不得装备的人越多越好呢。

    凌飞看到这具宝甲之后也是爱不释手,围着它转了好几圈,摸摸这儿,摸摸哪儿。

    看得出来,这的确是好东西。

    因为唐重从来也没见过凌飞什么时候像个财迷似的。

    来的时候唐重不但带了凌飞,没什么事的谢山河也跟着过来了,还有正赶上休沐,跑来找唐重玩的白鹿。

    本来白婴也想跟着,但唐重要来的地方是军营。

    这里的士兵一年到头也见不到什么荤腥,白婴长这么漂亮,叫他们见了,万一出点什么乱子可就不好了,所以唐重只得叫不情不愿的白婴留在家里等他。

    看到老兄弟这副模样,谢山河就说道:“嘿嘿,我说老兄弟,宝甲配英雄啊。

    我看你们俩就挺搭的,要不你穿上去试一试?”

    凌飞早就想穿了,但又有点不好意思。

    现在听谢山河这么说,凌飞也不客套说什么哎这怎么好意思呢这种话了。

    直接说:“那行,那我就试试。”

    说完,就开始穿戴甲胄。

    这玩意穿起来还挺麻烦,谢山河与步骑总领在边上帮着,俩人忙活了半天,才好不容易给凌飞穿上。

    结果凌飞穿上之后,一开始还没什么事,但跑了几步,耍了才一趟刀,人就已经累的气喘吁吁的了。

    见状,众人赶紧是手忙脚乱,帮着凌飞把甲胄脱下来。

    就见这时凌飞喘着粗气,连连摆手道:“不行不行……太重了……太重了……”

    谢山河有些尴尬,步骑总领也有些尴尬。

    唐重这时候就跟白鹿窃窃私语,俩人就在议论,说凌大哥穿不上,那曹猛能不能穿呢?

    单比力气的话,凌飞可能也是不如曹猛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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