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你要习惯啊
记得封魔向自己讲述他的逃脱经历的时候,说到他身负重伤,被众多强者围在必死崖,那时制药珠都没有疗伤的能力,这时怎么会有?
这就奇怪了。
杜沙低头看向自己手指上的制药珠,那颗珠子发着微弱的光芒,整个人钻入珠内,凭空消失在王涵眼前。
珠内空间无比广阔,周围全是蓝色的光,这里没有任何东西,空空荡荡的像没有装任何物事的箱子。但珠子本身就具有制药的能力,而疗伤的能力,应该是没有的,如果有,那它就不叫制药珠了,应叫制药疗伤珠。这颗珠子所具有的能力,就像它的名字那样——制药。
那会是什么帮助了自己疗伤?
带着这个疑问,他看遍了自己的全身上下,好像除了身上的衣服,再也无其它值得怀疑的东西。这套星月剑派发放的制服,是否具有疗伤的能力,他没有实验过,不得而知,所以保持怀疑的态度。
他打算做实验了。用剑割开自己的手掌心,他将渗出鲜红血液的手掌心对准自己的衣服。注视着自己受伤的部位,神奇的事情再度发生,伤口正在愈合,与此同时,戴在手指上的制药珠正发着光,这两件事似乎有种联系。
“说不定它感应到了什么。”
王涵说出自己的看法,在她看来,除了制药珠能感应到东西,再没有其它使其发光的原因。
“你也注意到了。我在想,是不是因为它帮助我疗伤,所以才发的光。你的看法很独特,说不定真如你说的那样,它感应到了某种东西。而真正帮助我疗伤的,是身上穿的这套衣服。周永说是星月剑法的功劳,可我觉得,剑法没有使出来,是不会有疗伤的作用的。”
“你们都使出了星月剑法。”王涵提醒说道。
她的话让杜沙陷入沉思,良久,他抬起头。
“向熊寒和戴梦请教看看。”
说完,他走出自己的房间。这时候,他能感觉到割开的手掌心已经恢复如初。
外门弟子居所的走廊上,站着几个懒惰的年轻人,他们把手放在栏杆上,望着楼底下。
楼底下偶尔会有一些女孩子经过,他们的目光,正是投向这些女孩子。青春的身体,丰满的胸部,诱人的长发,令人的小腹有一道暖流在流淌。
无论这些女孩相貌如何,只要能够成为自己的女友,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情。
年轻人们这样想着。
眼前出现只有自己能看见的信息,杜沙用意识操控虚拟键盘回复了神级骇客艾塞。
“很久没有看到叔叔的信息了,这次你让我通过互联网查一起盗窃案,真当我是另一个神级骇客。”
艾塞快速回复道:“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理解神级骇客的,但在我眼里,神级骇客就是无所不能的存在。这起盗窃案跟我有关,老板要求我三天破案,我不管你有没有时间,都尽快帮我破案。不然,你就把代码流图画还我。”
杜沙心想这便是耍无赖了,不过心知叔叔并不是没有能力破案,他将盗窃案交给自己,是想锻炼自己的能力。
他此时才明白,叔叔教给自己骇客技术、克敌制胜的拳法,却对自己的行为不加约束,任由自己四处拜师学艺,例如拜上村为师,入七星观,和封魔学医,做星月剑派弟子……是想将自己培养成为无所不能的神级骇客。
自己歪打正着,无意间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已经学会法术、医术、剑术……学会了这么多东西,甚至有一次还与叔叔的想法不谋而合——那一次是在外门弟子居所自己的房间里,女仆王涵给自己镜子,照完镜子后,自己感慨不知多少年才能重回校园,接着又想自己应该专心练剑,成为会剑术的骇客,即是这个想法,正和叔叔不约而同。自己可以说没让对方失望。
他回复道:“我尽快,提前跟你说清楚,明天我还要去沙漠历练,可能没办法这么快解决,总之,一有时间我就帮你。”
艾塞发过来一张笑脸的表情。
耳边传来咚的一声,杜沙才发觉自己边走边回复艾塞,都没注意看路,撞到了路灯。身后传来几个女生银铃般的笑声。他想,这星月剑派多像校园啊。
盗窃案的资料传了过来。坐在供人们休息的长椅上,他看完了资料,才得知叔叔是让自己通过他所提供的资料找人。
事情一下子变简单了。他只要提取资料上的片段信息,在谷狗上搜索答案,便有可能找到盗窃案的真凶。
然而事情不简单,是他想得太简单了。
通过谷狗搜索资料上的片段信息,他一无所获,这就好像大海捞针,在数以万计的信息里寻找有利于案件的东西,实在难如登天。
他突然注意到,盗窃案的逃犯有可能逃往沙漠里的军事基地。因为资料里有说到。
虽说是出去历练,规定的地点在沙漠,但星月剑派没有说不能随意走动,必须按照它给的路线行动。
这就给了杜沙可乘之机。至少,他可以第一时间前往沙漠,然后找到那些盗窃犯,捆绑起来,交给艾塞。
于是,他给艾塞发信息,说前往沙漠里的军事基地会合。
谁知艾塞却这样回复:“我就住在沙漠的军事基地里。”
他挠头回复道:“那你还要我帮忙?”
艾塞望了一眼走过来的身穿紧身制服的大胸美女军官,回复杜沙道:“得到盗窃案的资料后,我立即前往沙漠里的军事基地,盗窃犯混进了军事基地,我不知道他们在哪儿。需要你帮忙寻找。”
忽然抬起头,杜沙看到嘉怡公主正从远处疑惑的注视自己,快速回复道:“你怎么知道我一定能找到呢?”
“你找不到也没有关系,因为这对你来说,只是一次锻炼。我只是觉得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所以才要你帮忙。”
杜沙现在看起来就像一个傻子,因为需要用意识操控虚拟键盘打字的缘故,他不能眨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周围的一切,加上他长时间姿势不变,难免让人误会。
嘉怡公主走了过来。她腰带上的珠子依然那么耀眼。以至于她走来时,让人第一眼注意到的是她身上的腰带,而不是那张倾国倾城的脸。女生主动向男生搭讪,很容易引起一阵骚动。周围响起了议论声。
杜沙忍不住说道:“我和嘉怡公主,周永,三个人走在一起的时候,怎么没见你们议论?”
他当然知道,自己遇见的可能不是同一批人,只是对于这种现象感到无语。
他不是很喜欢别人议论自己,尤其是当面的时候。
“你要习惯。”嘉怡公主一眼看出了杜沙的心思。
“可能我是个孤儿的时候,就听到了别人在议论我,那种不爽的感觉直到我长大了,仍旧记忆犹新。现在他们又议论我,尽管议论我的内容是积极的,我还是有些不习惯。”杜沙缓缓说道。他对自己说,你要习惯啊,等你变得更加优秀的时候,议论你的人会更多。
手指上的制药珠发出的光芒格外夺目,很难不让两人注意到它的变化。
几个人抬着一个非常沉重的箱子经过这里。
他们走远后,制药珠的光芒又变得微弱起来。
“听说那箱子里装的是非常名贵的药材。”一个外门弟子的声音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