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南安侯府最近有点忙。
惜玉忙着出门见新幕僚,谢氏忙着苦恼如何阻止女儿被骗,南安侯继续为朝堂事忙着头秃,而宋明珠,则忙着去跟相亲对象见面。
本朝婚俗较前朝开放许多,贵女谈婚论嫁,除了一般纳吉请期等六礼之外,还可以提前与对方隔帘相见。毕竟贵眷人家一旦约为婚姻,和离并非一件那么容易的事。
宋明珠就在谢氏的安排下,去与那些门户稍低的清白人家见面。
一号男子,伯府次子,体健貌端无婚房,酷爱喝酒,但是酒品奇差,第一次见面,就耍酒疯砸掉了半个酒楼。
二号男子,五品大员的嫡子,性情温柔和善,为人健谈风流,但是十分好色,第一次见面,就摸了宋明珠身边丫鬟的屁股,按他自己的说法,控制不住这只手,又不能剁,而且家中已有五个通房。
三号男子,次等士族宗子,为人老成正直,无不良嗜好,但是长得丑绝人寰,第一次见面没别的,就是太丑。
如此过了几天,侯府里传来宋明珠在房中悬梁自尽,被及时救下的消息。
惜玉:料到了。
她直接打点了来看病的大夫,药要苦一点的,疗程要长一点,然后打点了厨房,菜不要大鱼大肉,给病人搞点糙米粥,有益肠胃,最后她亲自去看望了病友宋明珠。
宋明珠刚被灌下一碗药,人还没缓过来,躺在床上,颈上犹有红痕,说话也不太利索。
惜玉职业假笑:“妹妹万万不可再如此,就算再如此也还是要嫁人的呢。”
宋明珠:“”她勉强咳了两声:“你你!”
惜玉:“你安分一点。”
“”
“哦对了,母亲说那些人都是家世清白之人,她与父亲都极为满意,妹妹这般挑拣可是想拂了母亲的脸面?”
“我,宋你”
“妹妹客气,不用送我,姐姐有腿,自己能走。”
“”
话说完了,惜玉第一次带着“我他妈是恶毒女配”的真实感,拍拍屁股,走人。
这件事够宋明珠折腾一阵了,她也得忙自己的事去。
只是惜玉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自己的寻找新幕僚之路会和宋明珠的相亲之路走的一样艰难。
本来么,古人收幕僚食客之流,就好比选猪肉,要么像孟尝君那样,名声大到猪肉自动送上门的,要么像刘备那样以三顾茅庐的毅力感动猪肉的,然而这两样惜玉都没有,其实要阻止南安侯府的落败可以有其他办法,但是她她人笨想不到!
只好按自己的想法走一步算一步了。惜玉先去见了资料上比较靠谱的几个人,一号听话,却是个腐儒书呆,二号聪明,却是个市侩小人,三号美貌,却是来自荐席枕的,四号不错,然而体味太重,影响环境。
惜玉:你妈的,又可以躺平了。
这一趟她带着蕊珠一起出府,用了平平无奇的女扮男装,幸亏这时代走魏晋风,街上有不少化了妆的男性,所以只要她不开口,也没几个人疑心她是女的,只当是个娘炮小白脸。
接连扫兴,主仆二人就在街上瞎闲逛,历史大乱炖的好处就是在这里能找到从秦汉至明清间的所有食物,甚至还有现代油炸类,于是转了一圈,惜玉决定吃一碗酸汤馄饨。
刚坐下,就听到蕊珠啊了声。
惜玉:“没带钱?”
“……”蕊珠摇摇头:“县主您看!那个!”
顺着蕊珠目光,她看到了一个过目难忘的身影,一米八的个子,粉色的头花和衣裳,包裹着硕大的一只姑娘。
“阿壮?”
丫鬟出门买东西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因此惜玉一开始也只是淡定地吃馄饨,她是在看到一个小伙计匆匆撞了阿壮一下之后才变得有点不淡定的。
阿壮毫无所觉地向前走着,一手拿着刚买的一包糖炒栗子,没走几步吃完了,她又从怀里摸出一包松子糖,吃完了,又摸出一包桂花糕,最后竟然掏出了两只烤鹌鹑。
“”
惜玉:这个顺序不对啊,烤鹌鹑怎么能最后吃,都凉了还怎么吃呢。
阿壮吃了一路,终于在目的地前停下了。
目的地居然是一家药铺。
阿壮她生病了?还是说……
为何府里一点消息都没有。
眼见阿壮走进药铺,跟掌柜聊说了几句,惜玉觉得以她那种不善交际的慢热性子,必定是跟这个掌柜很熟了,难道阿壮常来买药不成?
正说着,掌柜从柜里拿出一大包油纸封好的药,竟然连药方也不用。
阿壮把油乎乎的手放身上蹭了蹭,往怀里掏钱,掏来掏去,却什么也没掏着。
坏了!
她想起刚刚那个撞了她一下的小伙计,八成是个偷钱的!
懊恼地一拍脑袋,阿壮转身便要去追,却见自己的钱袋正在眼前晃晃悠悠的,钱袋后,是惜玉微笑的脸。
“这是你的吧?”
“”阿壮一声不响地从她手里拿过钱袋,先打开数了数里头的钱,又抬头看着惜玉。
惜玉:“别误会,那小偷刚才被我抓到,大家帮忙押着去见官了。”
阿壮愣了愣,慢吞吞地点了一下头:“多谢。”转身回到柜台去付钱。
惜玉笑眯眯地跟上来:“你生病了吗?吃的什么药?”
阿壮看了她一眼,厚唇抿得紧紧的,显然是不愿意说。
于是好奇宝宝惜玉又去问掌柜:“我家丫鬟,她买的什么药?”
丫鬟买药,主人当然有权利知道,阿壮原本就不善言辞,掌柜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惜玉的打扮,道:“这位姑娘,您不知道么?”
废话,知道我还问我又不是吃太饱了。
掌柜的眼睛又落在阿壮身上,看她无声地摇了摇头,他想了想,道:“你家丫鬟买的是消脂茶。”
消脂茶,顾名思义,也就是减肥药。
惜玉:“”啊这。
“那真是确实,她确实需要喝些消脂茶,哈哈,您不说,我也猜到了。”
惜玉一时有些尴尬,自己这样追问别人吃什么药是有些失礼了,打着哈哈似的说了两句,就告辞离开了。
阿壮无声地松了一口气,朝掌柜抱了抱拳,提着药后脚也走了。
太阳底下新鲜事,丫鬟买药,姑娘还在后头跟着?真是奇了怪哉。
掌柜感慨一句,继续低头拨着自己的算盘珠子,突然,一道阴影由外投了下来,挡在了他身前。
方才明明走了,不知为何又去而复返的那位姑娘,压了足足十两一个银锭在台面上,笑眯眯地道:“现在你可以说实话了。”
掌柜顿时一阵头晕目眩:“你”
惜玉一笑如笑面虎:“我那丫鬟,似乎是偷拿了家里的钱来您这儿,请掌柜的掂量掂量,毕竟生意还是要清清白白做来的好。”
被她这么一说,掌柜吓出了一脸冷汗,忙用袖子擦了擦:“您姑娘,您怎么知道方才是假话?”
惜玉:“我就是知道。”开玩笑,阿壮一看就是不会喝什么消脂茶的,说她喝奶茶可信度还高些。
“掌柜的,你究竟说不说,还是,你想直接跟官府说?”
那掌柜一听官府,连连后退:“不不不不,姑娘,菩萨!我说,我说!”
“慢着,”惜玉抬了抬手。
“是,您您还有什么吩咐?”
惜玉:“那个消脂茶,真有的话,给我打包一份。”
掌柜:“”
这一趟从外面回来,惜玉脸色十分复杂,身旁的蕊珠很奇怪,她才刚刚从官府领来见义勇为缉盗好城民奖,赏银二十两,按理县主应该高兴才对啊。
然而主家的事,她也不敢多问。此时惜玉心想,也许还是要去找大哥一趟。
可惜宋衡现在正上班,郑氏那儿,阿壮又是铜墙铁壁,其实这些事跟自己也没啥关系,但是同为穿书者,她既不想多管闲事,又管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嗨呀,人真是矛盾。
没错,那个药不是阿壮喝的什么消脂茶,应该是郑氏喝的。
难怪郑氏一个重度社恐,上回还特地去砀山泡温泉,砀山温泉,于身体伤病有奇效。
不过从阿壮今天拿走的那一大包药来看,奇效不佳啊。
她大哥应该是知道的,毕竟是枕边人,可大哥竟然也只字未跟家里提过。
说不古怪,也很古怪。
不知道原书剧情郑氏是否生过病,可能原书里根本都没写,毕竟只是镶边角色。
如果郑氏本来就是病弱之躯,穿书那妹子岂不是很可怜,相比之下,自己真是幸运多了,而且,可能是系统抽风日久,自己都脱离角色好几个月了,一切居然都还挺正常,也没有再收到打雷吐血的警告。
回到自己的院子,刚进门,卸下一身疲惫,惜玉正在散头发的时候,一个小身影趴在门边,伸长脑袋,悄悄看了一眼,又很快缩回去。
惜玉:“?”
“小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