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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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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城名为青城,也是个山水环绕的特色古城,史册记载,多有文人墨客皆出自这山清水秀之地。即便如今已入了秋,但依旧美的像画。

    林朝朝上一世鲜少这般游山玩水,那时候需要扛起林家的庞大家业,她日夜奔波,一点闲情雅致的心思都没有。

    原主更惨,被长年圈养在上京城,出趟门还得向自家老爹递个申请表,盖个印才能出城下乡。

    如今好不容易出了上京城,来到了这般烟雨蒙蒙之地,若不待上几日,她哪里舍得离开。

    于是,她便在青城租了间四合院,一伸手,就付了一个月的租金。

    彩云十分不解,看着她把租金交付出去,忍不住拉她的衣袖。

    “小姐,难不成你还想在这里住下不成?”

    林朝朝摇了摇食指,道:“在青城住下怎么得了,我若不去破县,那就是抗旨不尊,会被杀头的!”

    “那……那你还付了一个月的租金!”

    林朝朝转身去搬车上的行礼。

    “这小院,你家小姐我还想买下来呢,就是掂量着手里的银子不多了,没钱才作罢!”

    彩云跟在身后,从马车上将一个盒子拿了下来:“可是我们总得去破县的,小姐想进城玩儿,再租房子不就好了,何必买下来呢?”

    林朝朝伸手戳她脑袋:“自然是赚钱方便!破县没钱,如何能治?古往今来,唯独经济发展起来了,才谈得上治理!破县虽然破,但我想,它总归是南方的县城,治理得当,没准儿还能变成百姓安居乐业之地!”

    看彩云颇为不解的神色,林朝朝无奈叹了口气。

    “罢了罢了,以后你就懂了,你家小姐我啊,就是想在这青城多住些时日,有句古话说的好,叫作出其不意,咱们呢,趁着那山匪守累了,就出其不意赶路!到时候他门人困马乏,咱们胜算更大!”

    彩云这下可算听明白了,两只眼都放着赞赏之光。

    “喔~~小姐高招!”

    “可不是!”

    林朝朝自信的勾着唇瓣,为自己的聪明打了个满分。

    却不想,被白承恩一声轻嗤弄了个尴尬。

    只见那书生抱了一堆衣服错身而过,连眼皮都不带抬一下的。

    “嘿~~你……”

    这牛脾气的书生,竟然还在为两天前的事闹别扭呢。

    林朝朝也没法儿,谁让自己嘴欠,咬谁不好,偏要咬这书生。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小姐,他还给你脸色瞧!我去把他眼珠子挖出来!”

    对方那作为,连彩云都气不过,都给她愤愤不平,还想着上去踹两脚。

    好在林朝朝眼疾手快,忙拉住她,不然那书生早滚地上去了。

    “小姐你拉我做甚?”

    “算了算了,他又不是一天两天这个样了,说起来也有我的不对,谁叫我嘴欠呢?”

    说罢,便拉着气哼哼的彩云进了正堂。

    忙活了半天,几人总算是住了下来。

    四合院说大不大,除却正堂,总共就三间屋。林朝朝决意要跟白承恩一间房,分开睡她不放心,总觉得这书生不安分,还会再跑。

    白承恩也是千千万万个不乐意,甩手直接进了一间屋子,插上门死活不让她进了!

    林朝朝捧着几本书册,站在门口气的不轻。

    “白承恩,差不多得了啊!哪儿有你这样的人?怎么,你还想着本姑娘亲自上门给你赔礼道歉呢?还是想着本姑娘买来好吃的好用的亲自哄你?我告诉你,你若要后者,尚且还有考虑的余地,你若要前者,最好想都不要想!”

    屋里头,白承恩捂着耳朵,直接躺在床上装死,一句话都不搭理她。

    “白承恩,你要再不出声,本姑娘就把这门踹开!”

    里面毫无声响!

    林朝朝气极,想一脚把门给踹开,脚还没落下呢,就被匆匆而来的七夜给拦住了。

    “县主息怒,再给他几天时间吧,让他再想想,我会好好劝导他的!”

    林朝朝剜了一眼七夜,气呼呼在门口站了许久,才啪一声将手里的书册通通砸在了七夜怀里,走了。

    若不是把七夜当成自己人,她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听劝,上次七夜把人放跑,这次若再出问题,她就把七夜的腿打断!

    七夜愣愣的站在原地,不免觉得县主脾气有些大了。好半晌,他都是云里雾里,之后才觉得自己可能揽了个要命的活。

    怀里的书册有些沉重,他不由低头数了数!想来,林朝朝看的书,应该也算是经世论道……

    “《霸道总裁爱上我》……《家主请爱我》《本小姐的小……家奴》……”

    七夜脸刷一下红透了,他翻来翻去,那书名一本比一本露骨,一本比一本。他慌忙将目光移开,把那书翻了个个儿,遮住了书名!

    没想到林家嫡长女竟是这么个放浪的个性,以往她虽然总对白书生话语调戏,但总归,也只是固定人选,如今……

    七夜抹了把脸,连耳根都是火辣辣的。

    林朝朝什么样的人他早有耳闻,但跟他七夜又有什么关系呢?圣上将他派过来无非就是为了看着林朝朝,他任自己的职责,何必管其他闲事!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你念叨什么呢?”

    忽然响起的声音,把七夜吓了一跳,他慌乱转身,见来人竟是彩云,心跳更是失速,将怀里的书往身后藏了藏。

    “你……你怎么过来了?”

    彩云眨了眨眼,歪着身体朝他身后看:“小姐让我把她的书拿回去!”

    七夜:“……”

    彩云疑惑的盯着他看了半晌,忽然把手伸了过去,意图不在于拿书,而在于摸他的脸。

    “你脸怎么这么红?生病了?”

    七夜慌忙躲开,将手里的书册往她怀里一堆,也不管彩云同他讲话,转身就走。

    彩云抱着书回到林朝朝屋里的时候,略显得有些无精打采。

    林朝朝吃了点东西,气也消了不少,如今见彩云回来,便眼尖的发觉对方情绪不佳。

    “怎么了,难不成七夜欺负你了?”

    彩云摇了摇头,把书放在林朝朝面前。

    “他倒是没欺负我,可奇奇怪怪的,脸红的像猴屁股,问他是不是病了,他撒腿就跑!”

    林朝朝无意翻着那些书册,略微有些疲惫。

    “还真是纯情呢,看个书名儿都能害羞!”

    彩云不解,忙问:“小姐你说什么呢?”

    林朝朝指了指书册封面上的几个大字,知彩云不识字,便念给她听:“《本小姐的小家奴》”

    彩云眨了眨眼,一副不谙世事的模样。

    “小姐有家奴不是常事,这有什么脸红的?”

    林朝朝勾了勾唇,不做解释!

    小丫头过分单纯,以后要教的,怕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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