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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话 付美诗与路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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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时。

    夏末是个让人焦躁的时节,风沾着灰尘扑在脸上,又热又闷,呛的鼻腔里面都酸疼酸疼。

    八岁的付美诗昏昏的睡着,一路上经受着搬家卡车的颠颠簸簸,直到被家里人给叫醒,她才发现车早就停了,搬家公司正帮忙倒腾车上的行李,她擦了擦嘴巴上的口水也跟着爬下来。

    刚站到妈妈的身边,就看到迎面的小巷里窜出几辆自行车。驾驶者都和她差不多大,领头的是刚满九岁的,扎两个麻花辫,淡黄色的裙子皱皱巴巴,带领着身后五六个小男孩朝付美诗这边冲过来,张牙舞爪的喊着:“靠边儿站啊都靠边儿,撞着没人管啊!”

    皱着眉头的付美诗不满的向后退了退,但动作太慢,还是没躲得开那横冲直撞的车技,接着“砰”的那么一声,付美诗被自行车前轮狠狠的撞到了小腿,整个人一倒,绊在了身后的泥坑里。

    爸爸做买卖赚了点小钱,家里就晋升成了世人眼中恶俗的暴发户。搬到这头发展连锁产业,可付美诗怎么也没想到在踩到新大陆土地还没到五分钟时就被自行车给撞了。

    撞了的人肇事者停是停了下来,却没有半毛的歉意,反而是凶神恶煞的瞪着付美诗骂了一句:“要你躲开你不躲,又不是老太太腿脚!”接着就带领着身后幸灾乐祸的小朋友们,骑着大高梁的老式自行车一蹿一蹿的逃逸了。

    付美诗那时还没什么骨气,所以比起生气,还是给疼得哇哇哭个不停。到医院里检查一番,小腿骨折,打上石膏住了半个月的院。

    好在的父母是住在这里的老实人家,听闻自己闺女给新搬来的“大款”女儿撞了,急忙买了一堆水果去医院慰问,硬是按着像只刺猬似不服的给付美诗道歉。

    那天的景象大概过了多少年也不会忘。十年后的十八岁也好,二十年后的二十八岁也好,付美诗始终都记得叫做路屿璐的女孩在当天的表现。

    被阳光晒成麦子色的皮肤,麻花鞭绑的实在是土。就算那身裙子还算干净,可她露出来的胳膊腿比打完沙包的男孩子还要脏。她一身傲气的抬起下巴,闪着亮晶晶的大眼睛,在父母的权威下还是从牙缝里狠狠的挤出了句:“对不起!行了吧!”

    反倒是受伤的付美诗一惊,条件反射的缩了下脖子。现在想想,原来从那个时候起,她对路屿璐就有一种莫名的“畏惧”。不是畏惧她日后的“霉运”,而是……

    是因为自己没她黑?还是拳头没她硬?

    只是当时白白净净纤纤瘦瘦的付美诗还无法想清楚这么一个难题。

    出院之后的付美诗做了插班生转进二年二班,到班里上了四节课才发现坐在自己的斜对角。

    当时她的心里可以用“咯噔”一声来形容。无比的倒霉,偏偏和她一班。大概是因为被撞过一次的关系,付美诗在路屿璐的面前总是畏畏缩缩别扭别扭。这反而成就了路屿璐一种莫名的优越感,虽然这优越感找不出个所以然的缘由。

    那段时间的付美诗总是闹肚子,水土不合再加上天生肠胃娇气,上课时三天两头的举手,捂着肚子就往厕所里钻。

    放学回家,付美诗从厕所里出来了晚点,就自己一个人脱离大队伍慢吞吞的往家走。路过公园的滑梯时,看见路屿璐和小学校草还有另外一个小男孩玩在一起。也看见了她,两个人就互相盯着看。

    校草柔声柔气的问:“她是谁呀?”

    路屿璐站起身来,挥着双臂喊付美诗,脸上全是不怀好意的笑,扯着大嗓门起哄:“拉稀大王!拉稀大王!”

    她就说和路屿璐一班准没好事,自己的日程活动都被她监视似的,最后还不是要当做拿来取笑她的笑柄。付美诗的肚子咕噜咕噜又是一阵响,偏偏还跑到滑梯上面拿着小木棍指着她“拉稀大王”个没完。校草和另外的小男孩都捂着嘴笑,付美诗眼泪汪汪的一路跑回家冲进厕所,家人问她在厕所里哭什么,她只觉得憋屈,丢脸的说不出口。

    那段阴影重重的童年让付美诗逐渐明白了一些事情。譬如不能和孩子王当地户面对面叫板,譬如是要偶尔拿一些小零食小礼物来给她进贡。

    前者是自悟之道,后者是保身之策。

    也是从此,开始了两个人从不单飞的孽缘。从小学到中学一直同班,倒也不是什么巧合,关键是以前两个人的家住的很近,念的又都是同一个学校。

    想一想,要不是当初路屿璐肇事撞了付美诗,她们两个也就是飞鸟和鱼,不会太过彼此关注。

    什么“拉稀大王”,什么“海姆立克”,为什么都不是别人?因为别人之间缺乏地心引力。

    十岁的时候,路屿璐的成绩烂成了西红柿。老师三天两头的往她家里打电话,说这样下去别说考重点中学,去念本地技校都没指望。可付美诗不同啊,她脑子聪明,名牌大学都不是问题。路屿璐不服输,就拼了命的熬夜学习背书,整整煎熬了半年,她最后还是和付美诗考到了一起。

    十五岁,路屿璐的家里出现了变故,她多了一个异父异母的哥哥,以至于在得知付美诗对她那个哥哥有好感时,她一度与付美诗绝交赌气了很久。最后,也还是付美诗来向她妥协。实在是因为没人帮付美诗帮校门口外面的那家“果奶冰粥”吃,自从付美诗换上怪异体质后,路屿璐简直就像是她的眼睛。可付美诗从来没说过的是,她喜欢的并不是果奶冰粥,而是在路屿璐买给她时的背影,就算路屿璐再不愿意,也还是会为她做的心甘情愿。

    有人说,习惯是人最难克制的隐欲。习惯做什么什么,不习惯做什么什么。像是一种隐藏的欲望,悄无声息的躲在心底,蓄势待发,总有一天淹没整个身体。

    习惯看到果奶冰粥摊子一出现就冲上去;虽然路屿璐最不爱吃那东西。

    就像付美诗习惯问她一句“你今晚作业用不用我写”;哪怕付美诗晚上困的不行。

    就像这么久的十年过去,到底是她们两个彼此都有严重被害症,所以,才会无怨无悔地留在彼此身边继续孽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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