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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7 章(开局就是三俗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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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庙, 大雨,电闪雷鸣。

    三个组成因素,注定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夜晚。

    顾朝朝睁开眼睛, 看着手中已经喝了半碗的热茶,以及面前温柔小意的女人,飞速判断了自己的身份,许久艰难问道:“我喝了?”

    “喝了呀, 少爷还要吗?妹妹再给您倒一杯。”姑娘看着她清秀的脸,顿时红了脸颊。

    顾朝朝顿时一阵绝望。

    她在这个世界,是男主老家女扮男装的‘小叔’。

    在这本名叫《痴痴权势》的文中, 男主是镇守一方的大将军,因为功高震主,被当朝皇帝设计打了一场败仗,也因此废掉了一条腿。

    身有残疾之人自然不能再做什么将军, 皇帝直接夺了他的兵权, 让他回老家‘养病’。说是养病,实则架空, 为朝廷卖了半辈子命的男主心灰意冷,干脆就回了老家。

    而她,作为老家的家族里最显赫一支的唯一子嗣,她爹为了防止同族吃绝户, 便叫她自幼做男子装扮,当做男儿养大,而她也不负爹娘期望,在爹娘去世后, 便继承了全部家业。

    但问题是,她即便装男人装得再像, 本身的性别也为女,注定不能娶妻生子。虽然她一早买通了游方和尚,宣称她是克妻克子的命数,却依然挡不住财帛动人心。

    顾朝朝之所以能这么快判断自己的身份,就是因为现在的剧情让她印象深刻。

    她这次为做生意出了趟城,回来时遇到大雨,便只能留在破庙休息,结果却被族老算计,喝了加料的热茶,指望用这招逼她娶他的女儿,也就是眼前的姑娘。

    按照剧情发展,她很快便情不能自抑,暴露了姑娘的身份,族老虽然愿望落空,却也借她的身份发挥,夺走了她的全部家当,在男主到来之后,以主人的身份款待男主,也暗地里算计了男主多次。

    也就是说,她如果熬不过现在这段剧情,说不定连男主的面都见不到。

    “少爷,您怎么了?”女子娇娇弱弱地问。

    顾朝朝咽了下口水,故作镇定地开口:“我没事,来人!”

    两个小厮当即进来:“少爷。”

    “城门没关之前,尽快回吧。”顾朝朝说着,强忍身体的异样便站了起来。

    女子一愣:“这么大的雨,少爷要离开?”

    “……嗯,还有事要忙。”顾朝朝说完脚下一软,连忙稳住身形,本来想让小厮搭把手,结果二人面面相觑不敢上前。

    顾朝朝皱了皱眉,顾不上外面的瓢泼大雨,便急匆匆朝着外面走去。

    “少爷,少爷!”

    女子在后面着急地喊,顾朝朝却跑得更快,钻进马车叫车夫赶紧走。

    然而车夫却一动不动,甚至还劝道:“少爷,这么大的雨,还是留下歇息吧。”

    顾朝朝一愣,随即想起族老既然敢设下此计,定然是买通了她身边的人。

    一道惊雷劈下,顾朝朝直接拉开车帘,卯足了劲一脚将车夫踹下去,然后独自驾车离开。

    车夫没想到她会做这么绝,当即脸色一变,跟两个小厮一起就要追,然而已经淋湿的土路泥泞不堪,他们拼命地追,也只能看着马车越行越远。

    大雨肆虐,顾朝朝的脑子昏昏沉沉,全靠着一股韧劲儿撑着,才没有直接倒下。

    马车继续飞奔,在经过一道桥时压到石头,整个马车都震了一下,顾朝朝一时脱力,直接从马车上栽了下来,而马车继续往前驶去,直直冲进了不远处的驿站。

    顾朝朝:“……”还有比她更倒霉的人吗?

    她无言许久,最后撑着一口气跌跌撞撞往驿站跑。

    寻常人只用片刻就能到的地方,她却因为身体不舒服走了两刻钟,好不容易到了驿站,找到自家的马车,才看到自己身上已经起了红疹。

    ……啊,这具身体,似乎对某些药过敏,原文中的她就是浑身起了红疹,被发现是女儿身后,也因为药效没及时排解,只活了不到三日就死了。

    顾朝朝简直目瞪口呆。

    这种恶俗小说三句话不离下药也就算了,为什么每次被下药的情况,都能超出她的认知下限?

    她无语的时候,外面已经响起了小厮们找来的声响,顾朝朝只得赶紧张望,最后从一道窗户翻了进去。

    “谁?”屋里响起低沉的声音。

    顾朝朝一愣,心想不会这么巧吧?

    ……也不算巧,算算时间,原文里的她刚出事,族老就代替她接待了男主,只能说明她在出事的时候,男主已经来了。

    顾朝朝咽了下口水,身体的异样愈发严重。

    “我问你是谁。”他又一次开口。

    顾朝朝看了眼窗外一闪而过的身影,再看向床上,才发现他身上扎着银针,整个人都动弹不得。

    对,男主一条腿废了,每晚都要扎针活络经脉,每当这时都动弹不得。

    顾朝朝体内火气愈发重了,几乎要将她整个人烧灼,她定定看着床上的人,咬了咬牙冲过去,在他看过来之前捂住了他的眼睛。

    “这位公子,小女子身子不适,可否请您帮个忙?”顾朝朝小声问。

    清冷的檀香在鼻尖萦绕,味道雅致却不庸俗,沈暮深喉结动了动,只觉得被鬼迷了心窍,竟然微微颔首,顾朝朝见状话不多说,直接去解他的裤子。

    沈暮深先是一愣,意识到她在做什么后手臂顿时暴起青筋,却因为银针扎着经络动弹不得,只能咬着牙问:“你要做什么?”

    顾朝朝故意捏着嗓子娇娇一笑:“自然是要你了。”

    “大胆,给本将军下去!”沈暮深从未受过如此屈辱,一时间怒极。

    “您还是个将军呢?”顾朝朝继续调笑,沈暮深却一言不发,气得浑身发抖。

    顾朝朝把人家裤子都脱了,结果一抬头,就对上他气得发白的唇,顿时觉得自己太不厚道。

    人家清清白白黄花大闺男,就这么被自己睡了也太冤枉了点,可惜这种小说里的三俗设定,自行解决是不可行的,否则哪用得着他。顾朝朝犹豫三秒便要起身,却在无意间碰到他的身体,然后就感觉到了他身体的变化。

    “……你不愿意干嘛升旗?”她一脸无语。

    沈暮深咬牙:“滚、下、去!”

    “公子,”顾朝朝叹了声气,“奴家确实打算换个人了,可您既然有反应,奴家还是想求您帮忙,不想找别的男人。”

    嘴上这么说着,实际上她头脑发昏,已经没力气走出这间房了,找别人更是不可行的。她现在要么找他解决,要么干脆等死然后世界刷新,但过敏这种症状等死太漫长,过程也太痛苦,她恐怕在死之前会被逼疯。

    所以只能指望他了。

    “公子,您当真不想要我吗?”她一反刚才欠揍的语气,竟然多了几分真诚。

    前提是她别继续趴在他身上。

    “奴家马上便要被家父卖去青楼了,唯有破身,才能阻止他,求公子给奴家一条生路,”顾朝朝说着,便开始啜泣,“奴家为家里辛苦劳作多年,如今非但不能得个良缘,还要被吸血吃肉利用殆尽,奴家实在不甘心呀!”

    沈暮深面色阴郁,想开口让她滚,却如何也说不出口。

    因为他想到了自己。

    同样是卖命大半生,归来却不得善终,眼下这女人,实属与他一样可怜。

    沈暮深沉默许久,哑声开口:“若你父执意卖你,我可为你付些银钱,实在不必做到如此地步。”

    顾朝朝见他语气软化,当即继续剥他衣裳,一边剥一边小心避开银针:“不用不用,奴家不想劳烦公子太多,只求一夜施舍,剩下的路,奴家自己会走。”

    顾朝朝说着话,将盖在他眼睛上的帕子系紧,然后搂起衣裳直接坐了上去。

    一道惊雷劈下,将天际撕裂成两半。

    大雨瓢泼中,小厮和车夫也追到了门前,却因为门口的侍卫不敢上前,最终犹豫一下还是离开。

    沈暮深四肢无法动弹,顾朝朝自食其力,咬着牙一点一点排解药效。沈暮深起初还紧蹙眉头抿紧薄唇,对她的行为极为排斥,可渐渐的,大约是檀香惑人,他也随之沉浸其中。

    许久,大雨停歇,顾朝朝体内的火气也平歇,哆嗦着从他身上下来。

    沈暮深双目仍被帕子覆盖,许久缓缓开口:“你叫什么名字?”

    “王二花。”顾朝朝随口回答。

    沈暮深静了静:“今后,你便留下,我给你一个名分。”

    顾朝朝扯了一下唇角:“奴家貌丑无盐,公子确定要给名分?”

    “你既然是我的人了,自然要给。”沈暮深答得笃定。

    顾朝朝忍住笑,强装惊喜:“多谢公子……奴家去取水来,给公子擦擦身子。”

    “不必,叫人抬水便好。”沈暮深开口。

    “奴家想伺候公子。”顾朝朝说完,故意踩出极重的步子,到门口后又悄悄折回,直接从窗户翻出,趁着天色还暗,驾着马车便离开了。

    沈暮深独自一人躺在床上等待,等了许久却不见人来,逐渐意识到了什么。侍卫按时进门为他取针,察觉到屋里似乎遍布靡靡之气,顿时愣了愣。

    “将、将军,您这是……”侍卫迟疑地看着他凌乱的衣衫,以及被子遮挡的双腿,一时间大气都不敢出。

    沈暮深面色阴沉:“查,方圆百里之内,可有叫王二花的女人。”

    “是。”侍卫连忙出去,完全不敢问沈暮深究竟发生了什么。

    沈暮深脸色难看地坐在床上,许久注意到角落一片白色,他眉头皱了皱,手指一勾,便勾出一条白色的布。

    顾朝朝一直驾车跑出极远,才发现自己的裹胸没穿。她愣了愣,扶着空荡荡的胸口。

    这一觉睡的,只觉得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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