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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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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欢宗下山挑选弟子的剧情迫在眼前,凤瑶当务之急是要为自己开灵根。

    在原文里,“凤瑶”也开了灵根,并且进入了合欢宗。

    但是,当初凤瑶看“凤瑶”开灵根、进合欢宗的前因后果时,只觉得写这本小说的熊堡领主是脑子里有坑,坑里有洞,洞里有驴!

    那段剧情是这样的:

    “凤瑶”母女死后,连个帮着收尸的人都没有,书中男主知道此事,想给自己积福攒人品,顺便在合欢宗的仙人面前展示自己的善良,所以来到“凤瑶”家中,准备帮她们母女收尸下葬。

    寒冬腊月,尸体没有腐坏,保存的十分完好,故而男主在看到“凤瑶”的尸体时,胸腔里那颗善良的心猛地抽痛了一下,痛惜这朵娇花一样的妙龄少女怎么能因为被退婚就香消玉损了!

    于是,他把灵秀果喂给了“凤瑶”。

    灵秀果是灵秀山上万年神木千年一结的灵果,一千年结一次果,一次只结一颗果。

    这颗果子的设定如此牛比,结出来的代价自然非常大,需要整座灵秀山的资源供养神木。

    以至于灵秀山千万年来都是一座草木不生的岩石秃山,光溜溜地一柱擎天直插云霄。

    千万年来,山上更不曾有过一只飞鸟走禽,除了神木,没有任何生命痕迹。就连人类也不敢在灵秀山上多待,若待得久了,人身上的生气也会被神木吸收拿走。

    这么霸道牛比的果子,蕴含的力量自然不同凡响,凡人只要吃了它,血肉之躯立刻就会被重塑,还会激发出无限潜能,开出灵根,拥有踏上仙途的资格。

    原文男主本就是龙傲天设定,天赋之高,仙缘之硬,根本无需用到这颗果子。他摘这颗果子,仅仅只是为了送给柳府的二千金。

    毕竟,哪本老套的男频后宫文里,男主最初没有个白月光呢。

    得知白月光大婚,新郎不是自己,男主心酸难过,再加上同情因为被新郎退婚自尽的“凤瑶”,所以把灵秀果喂给了“凤瑶”。

    “凤瑶”吃了灵秀果死而复生,当然是对男主不胜感激。她重得生命,喜极而泣,更是对英俊倜傥的男主一见钟情,当下提出要以身相许,用自己来报答男主的再造之恩。

    当初看到这里,凤瑶已经皱起眉头,谁知道接下来的剧情更加过分!

    接下来,身穿大红嫁衣的“凤瑶”跟男主在她上吊自尽的屋子里就地双双跪下,很是敷衍地拜堂成了亲,然后

    然后“凤瑶”就献身跟男主洞房了。

    凤瑶当时的内心是崩溃的:

    男主你清醒一点啊!她娘的尸体还横死在门外啊!!你这个时候真的要在这里跟她睡吗!!!

    这是正常人能写出来的小说吗?

    熊堡领主,真的该死!

    好在现在那段让凤瑶生气的剧情不会发生了。

    但灵秀果嘛,凤瑶想要。

    ——

    翌日,天刚微亮,凤瑶便从温暖的床上爬起来了。

    她要出门。

    嘴上跟胡氏说是出去散散心,实则是要出发去灵秀山。

    凤瑶并不担心把胡氏一个人留在客栈里,那些知道她会“点石成金”的帮工伙计们,多的是想着法子找突破口来讨好她的,其中免不了会有从照顾胡氏下手的。

    不过这群人比凤瑶想得还要卷一些——凤瑶才推开客房的门,就见门外守着个小伙计。

    小伙计就是帮凤瑶跑腿买东西的那个小伙计,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到门外守着的,身体贴着墙努力站直,然而瞌睡得不行,眼皮打架,脑袋直点。

    乍一看,还挺滑稽。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守在外面的小伙计陡然清醒,瞬间挺直了背脊,双眼骤亮地看向凤瑶,荡起大大的笑脸:“凤小姐,您起这么早啊,需要小的帮您跟老夫人叫早饭吗?”

    他对凤瑶的称呼直接改口为了“凤小姐”和“您”,其中饱含尊敬和恭谨,就差在脸上写满“讨好”二字了。

    凤瑶觉得好笑,说:“不用,我要出去。”

    凤瑶往楼下走,小伙计亦步亦趋紧跟在后,殷勤地询问着:“凤小姐,您这么一大早的是去哪啊?买东西吗?外面这么冷,哪用得着您亲自去,要买什么您吩咐一声,让小的帮您走一趟吧!”

    凤瑶:“我不买东西。还有,你不用跟着我。”

    “那怎么行!您对镇子又不熟,去哪儿都不方便,让小的帮您开路呀!”

    凤瑶已经走出客栈外面,小伙计不依不饶,坚定地黏在她身后,大有凤瑶去哪他去哪的架势。

    凤瑶转念一想,也是,虽然书中的剧情她都了解知道,但她毕竟不是书里的土著人。万一遇到什么细节上的问题,有个人陪着肯定比孤身一个方便。

    “那行吧,那你就跟我一块儿走吧。”凤瑶带上了小伙计。

    凤小姐答应了!

    小伙计乐开了花,笑得合不拢嘴,心说辛苦一夜守在门外果然是值得的!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他一定要把凤小姐伺候好,让凤小姐顺心满意,最好一高兴,传授他点石成金的奥秘!

    “对了,凤小姐,小的姓陈,叫狗蛋儿,你叫小的狗蛋儿就行了!”陈狗蛋自报家门,进一步想拉近跟凤瑶的距离。然后他又问:“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呀?”

    “灵秀山。”凤瑶既然决定带上他,便没打算瞒他。

    听到灵秀山三个字,陈狗蛋吸了一口气:“是,镇外五里外那座寸草不生的邪门秃山吗?”

    灵秀山秃是秃了点,但它不邪门呀,某种意义上,它甚至能算得上是神山。

    但普通的凡流之辈哪里会知道其中秘密,再加上灵秀山生气全供养了神木,确实寸草不生,还没有飞禽走兽,没有人敢上山,流言传着传着,传到现在,可不就传成了邪门了么。

    凤瑶笑,问他:“怕啦?”

    怕?

    陈狗蛋内心有点动摇。

    说不怕一定是假的。但凤瑶要去一般人避之不及的邪门的灵秀山,不是恰恰说明了她不一般?

    想学点石成金,当然得吃一般人不敢吃的苦!

    凤小姐一个女流之辈,从没听说过她有仙缘之类的传言,肯定是吃了很多苦才得来的机缘!

    既然如此,自己只要跟随她,没准就有机会得到机缘!

    陈狗蛋握着拳,坚定跟在凤瑶身后,声音铿锵有力:“狗蛋才不怕!凤小姐你放心,就算是刀山火海,狗蛋也跟随你一块儿!”

    “瞧你说的,哪有什么刀山火海。走吧,先去雇辆马车。”灵秀山离这五公里路呢,凤瑶当然不准备用脚走着去。

    说来好笑,由于退婚的事,凤瑶过于出名了些,她来镇上的事早被传开了,“点石成金”的神迹还没被宣传开,现在人们对她的认知仍然是“被王府公子退婚的可怜穷姑娘”。

    所以,凤瑶去驿站雇佣马车时,被驿站的伙计出言不逊的嘲笑了一番。

    不过,还没等凤瑶表什么态,那伙计就被陈狗蛋恶狠狠地抨击了回去。

    “就你长嘴了会说话?再胡乱说话对凤小姐不敬别怪我撕烂了你的嘴!没见识的家伙!你知道个屁!以后有你羡慕的!”

    凤瑶憋笑:“”

    不错不错,带上他确实挺方便的。

    ——

    虽说灵秀山山上是那样的,山下却一切正常。但因为畏惧灵秀山的人太多,并没有人家愿意在山下落户,导致灵秀山周边附近千百年来都是荒郊野岭,罕无人烟。

    直到几百年前,有僧侣来到山下,在山脚下建了座寺庙,这里才算稍微有了点人气。

    不过也仅仅只是有点,生活在这儿的就只有那些参禅悟道的僧人,连前来上香礼佛的香客都少有。

    在凤瑶所在的末世,大多数人心中早没有了对宗教的信仰,自然也少有寺庙、教堂之类的场所。

    所以凤瑶见到了山下这么一座古朴干净的庙宇,觉得还挺新鲜。

    最重要的是,僧院外,身披袈裟、手握扫帚扫地的老僧人,见到凤瑶望过去的时候,对她露出了一抹慈善的微笑。

    这还是穿书以来,除了胡氏以外,第一个对凤瑶抱以善意的人。凤瑶回以老僧一抹微笑。

    那老僧开了口:“阿弥陀佛,两位施主,山上危险,还是不要上去的好。”

    凤瑶:“多谢高僧好意,但我有必须上山的要事。”

    没算错的话,原书里男主应该就是这几日来摘灵秀果的,凤瑶想赶在男主之前摘得灵秀果。

    见凤瑶决心已定,老僧也不再多劝,说:“阿弥陀佛,如此,贫僧便祝愿两位施主一路平安。若在山上遇到危险不便,随时可以下山过来投宿。”

    凤瑶眸中浮起笑意,学着老僧的样子也弯腰躬了躬身:“多谢高僧。”

    陈狗蛋在后面看得一愣一愣的。

    凤家这姑娘,知书达礼,言行举止间,尽显大家气度,贵气天然,究竟那些市井间的糟糕传言是不是真的啊?

    还有王府公子究竟是不满哪里啊,居然退了这样一个姑娘的婚啊!

    凤瑶跟老僧告别,正要上山,老僧却又叫住了她:

    “施主,若你二位上了山,见到山上另外那些施主,请帮贫僧带一句话,贫僧绝无恶意,若他们在山上遇到不便,同样也是随时可以下山过来投宿。”

    凤瑶:“”

    什么?已经有其他人上山了?男主已经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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