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前往BJ
第14章 前往bj
这天晚上,路明非刚在宿舍中睡下,紧接着宿舍便是一阵地动山摇。
路明非困极了,但是偏偏地震了。路明非一刻也不想离开这温暖的被窝,迷迷糊糊中:言灵·皇权!
以路明非的血统,根本不受所谓言灵·戒律的压制。整个床缓缓的漂浮在空中,待到地震过去了,床才缓慢的落在了地上。
路明非看着不在摇晃的地面,满意的露出一个微笑,沉沉睡去,沉浸在了香甜的梦里。
第二天一早,路明非伸了个懒腰,却发现宿舍的门不知何时大开着。路明非眨眨眼,这才想起来昨晚地震的事,忍不住叹息一声:“该死,又要忙起来了。”
路明非站了起来,穿好衣服,活动活动筋骨,一边想到:“如果没猜错的话,赵孟华应该此时已经到了那个尼伯龙根了吧。”
中央控制室,昂热面色凝重,电脑上显示着一则悬赏消息——斩杀大地与山之王!
不将自身的龙族血统透露给普通人类,这是每个混血种都必须遵守的法则,但是猎人网站上如今却发布了这个消息,这人是想破坏整个世界的和平吗?
远处——
贝奥武夫,当今的所罗门王也无力的瘫坐在椅子上,多年来混血种守护千年的秘密泄露了。
芝加哥——
两个少女坐在酒店里,一个吃着薯片的少女说:“大概卡塞尔学院那群老家伙现在正记得跳脚吧?”
另一个长腿少女道:“苏恩曦,老板没有下这条命令诶!”苏恩曦无所谓的道:“老板说了,要让全世界都知道路明非击杀了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
酒德麻衣道:“你不觉得老板对那个衰仔的路明非有一种特殊的情感吗?”
苏恩曦想了想说:“是诶,上一次在卡塞尔学院,路明非以一己之力击杀了青铜与火之王,却只有卡塞尔学院的大部分学生知道,这次老板好像要玩票大的。”
酒德麻衣深以为然,自家老板根本就是个疯子,混血种守护千年的秘密,说放出来就放出来。
路明非咀嚼着早餐站在校长办公室里,复仇者联盟全员到齐,另外多加了一个夏弥和苏茜。
几人组成了一个临时的小队,至于帕西被凯撒骗去了纽约等他去取东西,却殊不知自家少主已经提着刀剑打算去bj屠龙了。
几人一起出发,穿着凯撒定制的制服,一套银色的紧身服,上面用黑纹缀饰,只有路明非是在用金色的纹理缀饰。
凯撒更是骚包的在制服背后添加了一个大大的字母:x,为什么取x?有什么寓意吗?凯撒的原话是:“没有什么寓意,因为x酷啊!”众人皆是无言以对。
七宗罪被路明非背在了背上,这次学校特意为他们安排了一辆专机。不必向唐森和他的朋友一样,去挤混血种专机。
路明非一路上整理着思路,到最后,自己来搞定芬里厄,只要夏弥可以被师兄劝住,也许就可以无伤解决了吧。
要是实在不行,就只能暴力镇压了,自己先将芬里厄打的结茧,再让夏弥结茧,然后尽量去找参孙,把这家伙放到自己的基地去。
其实可以进入尼伯龙根去屠龙的就只有楚子航和路明非了。路明非把上一世的印记都带过来了。
算起来还不少:大地与山之王的bj地铁站、三峡水库下的残缺的尼伯龙根、天空与风之网奥丁的零号高架桥、路鸣泽的黑天鹅港。
这些印记加起来足够惊人了,除非其它人也有印记,或者人家主动放进去。
专机在bj机场降落,几人穿着银色制服并没有引人注目,因为今天机场来了许多奇装异服的人,凯撒他们都算是比较正常的了。
凯撒豪气的包下了一人一间房,几人住下,还没有讨论清楚究竟该怎么屠龙,凯撒带着芬格尔体验了一天的bj风土人情。
路明非见状,干脆拉着师兄、夏弥、诺诺、零一起去体验bj的风土人情——几人兴奋的在bj长城上拍了好多张照片,楚子航的手一直插在兜里。
楚子航此时手心里全是汗,但是摸到一张硬卡信纸,心里又有一种踏实感。
心里想:“这次回来!这次回来!我就送出去!”楚子航想到这里,脸上不禁牵动了嘴角的肌肉,上扬了一个微小的弧度。
零一路上沉默寡言,想起了那个男孩的背影,那个孤独而又放浪不羁的背影,是那样镌刻在脑海深处,想忘都忘不了。
酒德麻衣坐在酒店里,问:“薯片妞,你把老板交代的事情搞清楚了吗?”苏恩曦嘴里含着薯片,含糊不清的道:“放心吧!搞定了,老罗他们已经在网吧就绪了。”
酒德麻衣无语的看着苏恩曦,扶额道:“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利用游戏的名头,让路明非的id全服通报,既不暴露秘密,又完成了老板的任务。”
诺诺和路明非靠在长椅上,诺诺道:“真不敢相信,当时的衰仔现在居然是我的男朋友!”
路明非笑道:“怎么?嫌弃我?”诺诺急忙解释道:“怎么会?我只不过是觉得有点神奇!”
路明非靠在诺诺耳边,呼出热气:“诺诺,我不仅想让你成为我的女朋友,我要你成为我的新娘。”
诺诺幸福的点点头,被路明非给予的爱冲昏了头脑,没有半分之前的强势与霸道。
路明非叹了口气道:“可惜混血种结婚居然还需要校董会的审核,加图索家族的势力在校董会中十分庞大,只有将加图索家族连根拔起,我才能给你一个让全世界都瞩目的婚礼。”
诺诺轻声道:“我不急,等你解决了一切麻烦,我们就在一起,我能侧写出,你背负的麻烦很困难,每次也许都是九死一生。”
路明非笑着摸了摸诺诺的长发,想起了目前最近的麻烦——新生的白王。但他总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东西,心里一直不舒服。
回到酒店,几人聚在一起,优哉游哉的喝着啤酒,烧着烧烤,虽然大地与山之王已经复苏,但根本不知道入口在哪,干脆让其它混血种先去打探消息,然后就是凯撒用自己的“钞能力”了。
第二天,凯撒来到了一个名叫做——凤隆堂的喜服店。
老板看见凯撒的到来,老脸皱的像朵菊花。立即起身迎客,凯撒开门见山道:“我要龙王的消息,你开个价吧。”
老板踌躇了一会儿,不禁有些惊讶凯撒的直接,凯撒一点都不废话,冷冷逼视着老板。大有一言不合就要拔刀的气势,老板双指探入砖的缝隙,夹出了一块砖,里面藏着一个用黄布包起来的小册子。
老板说道:“这是中国古代的一本书,有关堪舆师的,虽然其中有些夸大其词了,但还是可以大概确定龙德巢穴的位置的。”
凯撒满意的点点头,注意到了墙上的一个喜服,喜不自胜道:“太好了,简直太配她了,路明非一定会很高兴吧!”
角落里突然传来了一声摩擦的声音,凯撒凝眉,问:“什么东西?”
老板不在意道:“可能是猫吧。”像是为了印证老板所说的一样,房梁上垂下一只猫尾巴,传来一声沙哑的猫叫声。
凯撒并没有抬头看,而是说道:“老板,你家猫嗓子不好,建议你带它去看看兽医。”
老板点点头,说:“这本书二十万、这个喜服两万八。”
凯撒丝毫不在意,虽然那个男人不是很关心他,但在花销这方面还真没亏待过他,再加上他最近有意识的节约,打算作为建立团队的启动资金,想想就有些激动呢,话说路明非应该做好了那个东西了吧。
凯撒抓着老板包好的东西就立刻向酒店跑去,他可是这次试验的第一候选人,不过他也给路明非准备了礼物。
凯撒没有看到,房梁上的那只“猫”,忽然间散开了六只尾巴,轻轻摇曳着,身长一米,眼里闪烁着黄金色的光芒,再次发出了粗鲁的叫声。
一个人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刚刚仿佛与阴影融为一体,说:“那个人你是按照诺诺画的?”
老板无所谓的点点头说:“是啊,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值得入画!”
弗罗斯特不禁有些无奈,那路明非究竟给凯撒灌了什么迷魂汤,让凯撒心甘情愿的放弃了诺诺。
本以为这个喜服可以再次引起凯撒对诺诺的思念,但凯撒这家伙竟然把这套喜服作为祝贺路明非的礼物?
酒店里,路明非此时正摆弄着一套仪器,楚子航和诺诺在一旁观看,零在给路明非打下手,芬格尔此时去了bj的洗浴店享受着芬兰浴。
这是第一次,路明非凑齐了材料,路明非偷偷给自己放了三滴血,对他们说这是自己在青铜与火之王身上提取的血液。
这次实验是机密,路明非弄来贾维斯的分身,让他封锁了这一片一切的信息,贾维斯的能力甚至还要胜过诺玛不少,至少在智能这一方面是的。
路明非紧张的用酒精灯炙烤着试管,小心翼翼的加入了龙血。这次,一年不会失败了吧。
龙血完全融入了进去,试管里的液体变得漆黑如墨,开始冒泡,路明非压制着液体的暴动,这次试管他都用了炼金技术,要是还能失败,实在是说不过去。
良久,一试管的透明液体,泛起了一点一点的金光。
楚子航也不禁暗赞这液体的美丽,看起来是上品的品质,目前最适合服用的就只有凯撒了,诺诺没觉醒多久,楚子航的血统本来就不稳定,路明非这段日子也清除着狂暴因子,但效果不是很理想。
凯撒走进门,手里提着一个袋子,还拿着一本书,路明非笑着将试管举给凯撒看。
凯撒兴奋的道:“路明非,我爱死你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路明非与诺诺确定关系之后,这家伙就像是解放了天性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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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