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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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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夏大学毕业后,就跑到羊城闯荡,对这个城市非常地熟悉和有好感。

    相对京城和魔都,羊城对普通人更友好,能够找到便宜的食物和住所。虽然是城中村,但条件都还挺不错,交通也方便。

    现在的羊城虽然和几十年后差别非常大,陆夏看着非常的陌生,不过很多地方的布局方位还是能燃她唤起记忆。

    尤其是那些老字号,很容易被找到。

    陆夏跟着严以钧在军区招待所办好入住手续,将行李放好便是一块去了德心酒家。

    德心酒家是百年老字号了,那里的白切鸡和豉油鸡非常是店里皇牌,据说后来品控已经不如从前,所以才逐渐萧条。

    陆夏想着趁着现在味道还正宗,去试试味道怎么样。

    陆夏一路上用本地熟练的粤语跟人说话,来到德心酒家,陆夏征询严以钧的意见之后,也用粤语跟服务员点餐。

    “你的粤语说得很地道。”

    严以钧当初跟老班长学了粤语,老班长是地道的粤省人,口音特别的重,一开始他都听不懂对方说什么。

    他跟老班长在一起时间长了,不仅听懂了他的广普,还能听懂粤语。

    可说得不怎么好,一听就知道是外地人。

    陆夏完全是羊城本地口音,跟其他人融为一体,完全听不出差别。

    而且陆夏说得非常地从容,仿佛是她的母语一样。

    “我特地学过的,我很喜欢港城的电影电视剧。”

    严以钧挑眉,港城和羊城的粤语是不同的,不过他也没有过多追问。

    陆夏这个人做事是非常有目的性的,而且喜欢早早就规划好,她早就打算来羊城,提前找人做了功课也不足为奇。

    陆夏英语也说得非常的好,说明她很有语言天分。

    这顿饭吃得陆夏非常的满意,她后来离开了羊城就很少有机会吃到正宗的粤菜了。

    虽然也会经常来这里出差,可来去匆匆,而且还有很多的应酬,即便吃得正宗,也没有什么心情细细品尝,白白浪费美食。

    现在什么都不用想,也不用刻意地讨好谁,在意对方的反应,吃得她很开心。

    尤其对面坐着一个吃相让人看着非常有食欲的严以钧,更让人胃口大开。

    严以钧吃得特别多也特别快,大约是在部队习惯了,吃东西速战速决。

    可又因为良好的教养,不会给人感觉他在狼吞虎咽,依然能保持仪态。

    若不是食物迅速消失,都感觉不到他竟然吃得那么快

    “等你进完货,能不能跟我去看看我以前的老班长?”

    严以钧的眼神真诚又坚定,言语中又难掩心中忐忑。

    他所谓的见面当然不是简单的认门,而是确定关系一块去探望。

    “好啊。”陆夏笑着应下。

    严以钧看陆夏这么干脆,先是微微一愣,随即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就跟一只大狗狗似的,憨憨的,完全没有一开始认识时的冷硬模样。

    结账的时候,陆夏按照之前说好的,由她来付账。

    住宿费是由严以钧负责的,因为他利用自己的身份办理入住,包括车票钱也是他付的。

    可到了房间陆夏就跟他说清楚,这几天的开销必须由她来负责。

    严以钧当时还有些不高兴,哪有大老爷们让女人出钱的,而且分得那么清楚,让他很不高兴。

    可陆夏一副不容拒绝,否则就要生气闹掰的样子,严以钧只能任由着她来。

    反正以后家里的钱都是由陆夏管的,只当是提前演练了。

    两人离开酒楼,到门口的时候突然有一群人涌了进来,严以钧将陆夏护在身后,两个人的手碰撞在一起,严以钧一把握住陆夏的手。

    陆夏并没有挣开,还反握住了他,严以钧顿时觉得耳热。

    人群散去,两人谁也没有松开手,就这样握着走在大街上。

    羊城是所开放的城市,人们也比其他城市更加大胆。

    两人的动作在这里非常的正常,并没有引来太多的侧目。

    顶多看到两人出众的外表,不禁多看几眼外,没有人觉得两人牵手走在大街上有什么不妥。

    一直回到招待所,严以钧才连连不舍地松开手。

    “我就在隔壁,有什么事你就来找我。”

    羊城现在并不安全,很多南下淘金者,来到羊城后全身家当被偷走抢走骗走的不少,很多案件就是发生在招待所里,可在军区招待所就不用担心了。

    严以钧又住在隔壁,陆夏非常地安心。

    颠簸了这么长时间,昨天几乎又没怎么睡,现在已经非常的疲惫。

    洗了个热水澡,陆夏就早早睡了。

    严以钧感受到隔壁没有了什么动静,他躺在床上看着自己的右手,唇角不自禁翘得高高的。

    第二天早上,陆夏和严以钧找了附近一家店吃了肠粉,就前往十三行。

    十三行位于十三行路而得名,历史悠久,在清朝末年就是专门做对外贸易的地方,现在也是重要的服装批发市场。

    此时的十三行已经非常的热闹,人潮涌动,嘈杂不已。

    有了昨天的牵手,严以钧此时更加大胆,直接半搂着陆夏往里面挤,否则很容易被冲散。

    “裙装5块!”

    “牛仔裤8块!”

    “让让,让让……车子来了!”

    整个市场十分的嘈杂,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

    这里比交易场热闹多了,不少人进货非常的狂野,只大概看了一眼就疯狂地将衣服往蛇皮袋里塞。

    然后一个人扛着个大包袱往外挤,要不是严以钧护着,陆夏才没有被人挤到。

    陆夏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些货的品质都很一般,若是放在县城卖还是很不错的,可要是放在省城,而且她还专门跑那么远,那就很不合适了。

    陆夏和严以钧往里挤,一直走到人相对少的地方,才感觉呼吸顺畅了不少。

    这一片明显冷清不少,衣服都整整齐齐挂着,一瞧就能看出品质的不同来。

    现在都已经上了夏装,全都是五颜六色的,非常的花俏。

    今年交易场的服装就明显比去年的颜色更绚丽,羊城这边更是夸张。

    现在有些服装甚至比几十年后还要大胆,陆夏看到一些牛仔短裤,一开始还以为是女装,结果发现竟然是男装。

    短裤非常的短,也就能盖个屁股。

    若是在几十年后哪个男的这么穿,恐怕会被误以为是gay,可放在现在是时髦和前卫。

    陆夏这次来羊城,不仅要挑选款式时髦还得质量好的,最好要跟交易场那些大众款岔开,在符合当下流行的前提下,又有自己的个性,但又不能失稳重。

    陆夏对标的是商场款的衣服,因此需要精挑细选。

    这次不仅要进女装,还要进男装。

    男装的进货,陆夏更倾向于正装,多以西装为主。

    现在西装热已经逐渐普及,这种风气也是对盛行多年的“老三装”的反动,其深层原因是基于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渴求。

    每个时代的穿着特点,也是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精神追求,甚至能够反映深层次的社会变革。

    现在的风已经刮起来,很快会遍布社会各个阶层,不管是机关单位里的干部,还是工地里的工人,还是大街上的小贩满大街都是穿着西装的,西装几乎在一夜之间走入了普通人的生活。

    不仅仅是男性,女性也开始喜欢西装短裤等穿着,大约也就是在这几年,雪白的、米色的、浅绿色的西装短裤,配上金色的腰带、中统丝袜、高跟凉鞋,成为了魔都姑娘时兴的夏装穿着。1

    此时的羊城到处都有这样的货样,未到夏天从货源上就已经定下了这个夏天的基调。

    省城明显还停留在去年的款式,顶多花色上有些许变化,没有像羊城一样走在时尚的前线。

    陆夏购入的都是这些时髦款,这个举动非常的大胆,万一风向吹得慢点,那么她手里就没有什么资金了。

    这也就是她有自己门面的好处了,不用担心资金周转不过来,连一些基础费用都支付不起。

    这股风迟早会吹起来,因此陆夏完全可以放手一搏。

    要不怎么说人找钱难,钱找钱容易。

    一旦有了足够的资本就有了足够的底气,可以放长线钓大鱼,不用计较眼前得失而导致错过更好的机会。

    陆夏操着流利的本地口音粤语,卖货的老板也不敢太坑人,给的价格还算不错。

    羊城是她从前就待过的地方,早就跟本地商家杀价杀出经验,哪怕现在和几十年后有很多不同,可很多经验依然适用,比在省城交易场杀价还游刃有余。

    陆夏扫了三大口袋的货,严以钧的力气特别大,直接帮她扛了两袋最大最沉的。

    原本他还想三袋一块扛着走,被陆夏拒绝了。

    严以钧才刚养好伤,让他扛这么多东西本来就过意不去。要是让她两手空空,看着对方累死累活,她是打死也干不出来的。

    不过走到路口,很快就能找到运货的三轮车,陆夏也舒了一口气。

    这些货非常的沉,陆夏可不想害严以钧旧伤复发。

    由于进的货都不便宜,这三大包就花光了陆夏身上的所有现金,还拿了严以钧的五百多块钱。

    原本陆夏并不想借她的钱,可严以钧当时就直接掏钱付了,也就作罢。

    鞋子、袜子和一些饰品等,还得等陆东升那边打钱过来,她才有钱进货。

    这样虽然麻烦了一些,手续费也比较高,却比拎着那么多现金更加安全。

    陆夏只要有些闲钱,对于这些手续费都是舍得的。

    所有的货都送到了招待所,陆夏这次到羊城的任务也完成了一半。

    羊城不愧是主要的服装集散地,东西好还便宜,同样的东西比在省城交易场批发价钱能少一半。

    最重要是款式非常新颖,这一趟虽然辛苦,却来得非常的值。

    陆东升的钱还没到账,陆夏身上没钱也不急着进货,就跟着严以钧一块去他的老班长家里。

    老班长家是在现在羊城周边的村子里,现在看着比较偏,以后却是非常繁华的市区。

    如今已经开始到处开始建楼,能初步窥探到以后的繁荣。

    老班长家是两层小楼房,一楼是门面,二楼是住所。

    魏海生正打算走到门口抽一支烟休息一下,目光就被远处两个身影给吸引住。

    一对男女,一个长得高大英俊,一个高挑柔美,那叫个赏心悦目和般配。

    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到两个人。

    魏海生叼在嘴里的烟都掉了:“严石头!”

    “老班长!”

    两人大步向前,张开双手结实地给对方一个拥抱。

    魏海生锤了锤严以钧的胸膛,“你是去当兵的还是去选美的,怎么越来越靓仔了。”

    严以钧看了一眼魏海生的肚子,原本的八块腹肌消失无踪,只剩下一个圆圆的凸起,跟怀了孕一样。

    “老班长,你偷懒得很明显啊。”

    魏海生拍拍自己的肚子:“嗨,我老婆说这是幸福肥。”

    他的目光投向一旁的陆夏,严以钧努力保持平静,实则嘴角一直翘起地介绍:

    “这是我的对象陆夏,陆夏,这位就是我之前跟你说过的老班长,魏海生。”

    魏海生非常热情的打招呼:“真是郎才女貌,太般配了。难怪这块臭石头现在都不一样了,就得有个靓女收拾他。”

    魏海生现在跟妻子开餐馆,他当初是受伤后离开部队的,部队给他安排了工作,只是他拒绝了。

    现在并不是饭点,因此饭馆还比较清闲。

    魏海生的妻子李淑仪是典型的本地人,长得只算是一般,可笑起来特别的灿烂,让人一看就觉得是个可以亲近的人,跟魏海生非常的有夫妻相。

    她只会说粤语,原本还担心不知道怎么跟两人交流,没想到陆夏也会说粤语,说得还非常的好。

    她特别的高兴,拉着陆夏一块聊天。

    以前也有魏海生的战友过来看他们,有时候也会带着家属,可她和那些人鸡同鸭讲,没法说到一块去。

    李淑仪知道自己丈夫多珍惜这些战友,尤其是严以钧,说得是最多的,她也想跟他们亲近。

    陆夏从李淑仪嘴里得知,他们餐馆的生意主要是面对来这里做工的外地人,因此做的饭菜也不是本地的粤菜。

    魏海生以前是炊事班的班长,在部队学了不少外地菜系,现在都运用上了。

    外地人尤其是干体力活的人,不少人会觉得粤菜太清淡,很多人都不太适应,因此他们的生意很是不错。

    店里饭菜的贩卖模式跟香香小食店一样,都是炒了好几种大锅菜,然后吃什么点什么,专门面对的是本地做工的。

    虽然很多民工都很节省,可有时候也为了让自己有力气,偶尔也会出来找有油水的饭吃。

    魏海生的店走的是薄利多销的路线,因此价格很公道,很多农民工都喜欢到他们这里吃饭。

    陆夏家里也有做吃的,虽然每个地方物价有些许差别,可她也能看得出利润是非常低的,换做是她绝对不会干的,辛苦又赚不到什么钱。

    不过陆夏并不替魏海生担心,就他家现在的地理位置,不出意外的话,以后就是那种被人羡慕的羊城本地包租公。

    瞧着一点都不显眼,可他却有十几甚至几十套房的那种,村里每年还会给每个人分发高额的分红。

    开店可以是因为没事所以给自己找事干,不求赚钱,甚至还能倒贴钱,就为了开心。

    魏海生现在已经有那个架势了,套着一件背心,脚上踩着人字拖,手里拿着一把蒲扇,心宽体胖。

    得知陆夏也是个个体户,魏海生对她的印象更好了。

    魏海生知道外地不像羊城一样,很多地方都非常的歧视个体户,严以钧现在还在部队里,陆夏肯定是靠自己干出来的,他心里非常的佩服。

    “弟妹以后来羊城,记得来家里转转,要是需要人手,你尽管开口。”

    魏海生是地地道道本地人,粤省很多地方宗族势力很强,他们村也会如此。

    他们村距离市区并不远,若真遇到什么事,他是有人手去帮忙的。

    严以钧带陆夏来这里,也有这个目的。

    他大部分时间都会留在部队里,而陆夏以后肯定会经常到羊城,若是出了什么事,远水救不了近火。

    有个本地人罩着,办事会方便很多。

    陆夏知道好歹,并未拒绝。

    有贵客前来,魏海生也顾不上生意,亲自下厨招待陆夏和严以钧。

    他最擅长的其实还是本地菜,做外地菜并不怎么正宗。

    不过量大管饱,而且口味都比较重,所以才那么受欢迎。

    魏海生想着他们住在内地,距离海比较远,因此做的基本都是海鲜。

    严以钧来之前就给他发了电报,因此早早就把海鲜准备好了,全都是鲍鱼、大龙虾等好货,一顿饭吃得陆夏很是满足。

    李淑仪是个非常热情喜欢聊天的人,一听陆夏明天要去逛各种批发市场,想要看看电子手表等东西,猛地拍了拍大腿。

    这个举动,惹得正在喝酒的两个男人望了过来。

    李淑仪摆摆手:“你们喝你们的,别管我们女人说话。”

    魏海生失笑,也不管他们,继续拉着严以钧说以前在部队里的事。

    自从离开部队,他就无时无刻不想念部队生活,哪怕现在日子过得比在部队好多了。

    他当时的离开是不甘心的,要不是万不得已,他也想象严以钧一样一直在部队里待下去。

    “这不是巧了吗,我舅舅最近拿到一批货,都是电子手表。”

    李淑仪朝着她眨眨眼,“你放心,都过了明路了。”

    现在的‘水货’很猖獗,海关能够查获大部分,可依然有很多会流入市场之中。

    有关系的人,甚至能够合法化,这个时代很多人就靠做倒爷发财了。

    “我能看看货吗?多少钱?”

    陆夏很是高兴,没想到在这里能找到门路。

    “当然得先验货,不过价格会比没有过明路的‘水货’要高,你要想拿‘水货’,我也能给你牵线搭桥。”

    李淑仪说这话的时候,目光瞟了一眼严以钧。

    现在大家都干这事,可这毕竟是走私,总是不妥当的。

    陆夏很干脆道:“我要过了明路的,只要价格不太离谱就行。”

    现在时间还早,李淑仪又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直接就去帮陆夏联系她的舅舅。

    李淑仪的舅舅并没有来,来的是李淑仪表哥于宗耀。

    于宗耀扛着个红蓝色编织袋,直接将货放到陆夏面前。

    “货都在这里,你可以看看,一支手表十块钱,全要的话可以便宜一块。”

    陆夏打开一看,那些电子表乱糟糟地堆积在口袋里,非常的随意,看着完全不像值钱的东西。

    即便在港城,一支电子手表也能卖好几块钱,放在内地也不是便宜东西,何况那么多。

    这一麻袋至少有上千支手表,款式各有不同,原价肯定也是有差别的,不过批发时都是一个价。

    陆夏咬咬牙:“我全都要了,不过得等两天后再给你钱,你可以那时候再把货给我。”

    于宗耀摆摆手,“不用这么麻烦,你回头把钱给我表妹就行。”

    然后饭也没吃就打算离开,正准备转身,被饭桌上的那瓶陆夏带来的辣酱吸引住了目光。

    “这辣酱是哪里来的?”

    李淑仪:“是这个靓女带来的,味道特别的好。”

    李淑仪以前是不吃辣的,可自从家里开饭馆,老是做带辣椒的外地菜,她的丈夫在部队口味也变了,做什么都喜欢放点辣椒,她渐渐也就跟着吃了。

    陆夏带来的这辣椒并没有太多辣味,主要是很香,刚才她试着拌饭吃,感觉味道特别的好。

    于宗耀有些犹豫,最后还是开口道:

    “我能不能拿走一罐啊?你嫂子这胎估计是个女儿,怀孕之后就喜欢吃辣的。我们都不会做带辣椒的菜,她都吃不下饭。”

    于宗耀已经有了两个儿子,现在是第三胎。

    虽然现在实行计划生育,可很多崇尚多子多福的人家,依然会顶着超生罚款生好几个。

    有时候也不一定是重男轻女,只是单纯喜欢家里多个孩子。

    于宗耀老婆这胎比前两胎都要娇气,妻子特别挑嘴,不合适的吃什么吐什么。

    有一次无意中吃到带辣椒的菜,她非常的喜欢。可也不是什么都吃,得做得好才行。

    本地人很少碰辣椒,都是外地人带来的,可把一家人愁坏了。

    这导致于宗耀看到辣酱就走不动道,想着也许妻子能吃。

    李淑仪哪有不肯的,将另一罐没有打开的拿给他。

    “你拿回去给表嫂试试,她肯定会喜欢。”

    严以钧和魏海生好久不见,魏海生压根不放两人离开,因此一直待到吃晚饭两个人也没走。

    陆夏也不觉得无聊,跟李淑仪聊天,更能了解羊城的变化和发展。

    作为本地人,尤其李淑仪家里又是活泛的,知道不少事情。

    这可比陆夏几十年后听到的零星散乱的信息要清晰明了得多,让她更深刻地体会到这个时代是以什么样的速度在发展。

    陆夏对正在开发的鹏城非常感兴趣,李淑仪舅舅很多货就是从那边过来的。

    于宗耀的妻子,直接就是鹏城本地人,因此来去自如。

    “你要是想过去看看,我可以让我舅舅他们给你办一张边防证。”

    李淑仪看她那么心动,于是提议道。

    陆夏确实很想去看看,不过这一次就算了,严以钧身份敏感。

    “那下次我来的时候,麻烦你帮忙。”

    李淑仪一口应下。

    晚饭的时候,于宗耀匆匆忙忙跑过来了。

    “你还带了多的辣酱吗?我老婆特别喜欢这个味道,这次难得吃了很多饭!”

    陆夏没想到会这么受欢迎,“我这次带得不多,你要是需要回头给你寄。”

    于宗耀很是高兴,“那你一定要记得啊,那些手表我再给你便宜1块钱。”

    陆夏失笑:“这倒不用……”

    于宗耀很是坚持,陆夏忍不住提醒:

    “你妻子以前不吃辣,现在怀孕最好也不要多吃,否则很容易上火,对孩子也不好。”

    于宗耀叹气:“我们也知道这个道理,吃辣椒太热气了。可她吃什么吐什么,孩子也长得不好,现在都六个月了还没有前面两个四个月的肚子大,那还不如吃点辣味的东西,好歹能吸收点营养。”

    陆夏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回头专门给他们找香而不辣的辣椒,兴许会缓解一些热气。

    严以钧知道她趁着自己和老战友聊天的时候,竟然做了一单生意,也并不感到奇怪。

    只是在回到招待所之后,他跟陆夏道:“电子表的钱我已经付了。”

    陆夏想说什么,却见他拿出了一本存折,塞到了她的手里。

    “以后你来管钱,我在部队里拿钱也没什么用,放你手里还能发挥点作用。”

    陆夏想要拒绝,严以钧可怜巴巴道:

    “我知道这些钱对你来说不算什么,希望你别嫌弃我挣得少。”

    陆夏听到这话手顿住了,严以钧看准这瞬间的犹豫,利地推门门离开了,直接把这件事落实。

    陆夏哭笑不得,打开存折发现里面竟然有一万多块,再加上他付的电子手表的钱,竟然有两万多块的家底,远超过她的预料。

    毕竟现在的工资都很低,当兵的也不例外,他能攒到这么多钱是非常难得的。

    这里头肯定不止津贴,还有其他什么收入。

    陆夏最终没有还回去,反正她也没想着要贪他的钱,收着就收着吧。

    若是以后真成了,家里的钱也是由她来支配的。

    倒不是觉得女人就该管钱,而是如同严以钧所说,这些钱在她手里才能发挥它的作用。

    以后会有几次人民币贬值,若是这么存着不花,现在的两万多和几十年后的两万多完全不是一个概念的。

    陆夏拿到陆东升打过来的钱之后,又根据李淑仪提供的消息,去其他批发市场进了一些鞋子、袜子和配饰等。

    还到灯具批发市场买到了合适的灯具,这些灯具都很脆弱,因此一直带在身边,并没有跟着托运。

    不得不说,这次带着严以钧非常的明智,有他在很多事就变得好办多了。

    不仅能够顺利买到火车票,托运那么多东西,也没有遭到什么刁难。

    这次货能挣到钱,也有他的一份功劳。

    回去时,火车上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好的事。

    不过下车之后,才从一些人嘴里知道,硬座那边有的车厢被小偷扫了一遍,很多人都丢了钱。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过了许久陆夏看报纸才后知后觉。

    当时那趟车上还坐着两个正在逃亡中的连环杀人犯,正被一方警察通缉中。

    可由于现在信息不联通,所以才会让两个人跟没事人一样坐上了车。

    这在几十年后完全不可想象,到处都是摄像头,身份信息也是联动的,只要坐上公共交通就会被抓住,让罪犯无处遁形。

    回到省城,陆夏将淘到的水晶灯拿出来,还未拼一次,就引来大家的惊呼。

    “这也太华丽太漂亮了吧!”

    “这得花多少钱啊?”

    陆夏说出价格的时候,大家都齐齐捂住胸口,这可真是花了血本,而且大老远带回来,也太不容易了。

    这样的灯若是在省城售卖,只怕能贵一倍。

    陆国强虽然也心疼灯钱,却满意地点点头:

    “有了这样的灯,就更有那个味道了。”

    他现在全权负责装修各种事宜,很多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要不是陆夏提了那些乱七八糟的要求,根本不知道装个房子还有那么多讲究和花样。

    省城本地人很多都没见过,更别提他们这种老农民了。

    陆夏还专门去省图书馆找来一些图册,陆国强第一眼看的时候,就觉得他女儿在开玩笑,这种样子的东西是他们能造出来的吗!

    没想到磕磕碰碰地竟然已经完成了七七八八,虽然没有图册上那么华丽好看,很多材料都用低廉替代品,可放在省城绝对是头一份!

    陆国强已经可以想象,挂在里面的衣服,会多么的吸引人。

    他虽然觉得这都是花冤枉钱,可也知道若是东西好,用的盒子不好,也会被看轻,店铺也是一样的道理。

    服装店现在虽然还没有装修完毕,可是外墙已经做了一些改动,且没有被遮掩起来,因此可以看到外部欧式风格。

    很多地方又用的是玻璃,能隐约看到里面是什么样的,路过的人都很是好奇。

    瓜子铺和小食店现在来往的人不少,路过的人都忍不住朝里面瞄几眼。

    得知那是个服装店,心中都在感叹,不过是个卖衣服的,要不要搞得这么花俏啊,感觉跟建皇宫似的。

    陆夏从羊城回来,先回村里看了孩子,又火急火燎跑回省城忙活招聘售货员的事。

    这次陆夏决定招聘本地的售货员,这样就不需要解决她们的住宿问题,且本地人更好地跟顾客沟通。

    陆夏目前决定只招聘两个人,要求五官端正,年轻,普通话要好且善于沟通。

    招聘启事贴出去之后,就有不少人来报名。

    省城现在有不少刚回城的知青,很多人都没有找到工作。

    在经济压力面前,也顾不上什么个体户,都想着能有一份工作先顶过这一阵就好。

    丁丹雪就是回城知青之一,她去年就已经从乡下回城,一直在等知青办安排工作,可完全没有消息。

    刚开始回家的时候,家人还挺稀罕她的,觉得她在乡下受苦了。

    可在家里待了这么长时间,一直找不到工作,整天白吃白喝,态度就逐渐有些不对了。

    丁丹雪自己也很着急,可家里没有关系,她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本事,根本找不到什么活干。

    跟她一块回来的一个女知青,现在都去扫大街了。

    她比自己还要惨,她家里人尤其是她嫂子很不高兴,可也没怎么着。

    那个女知青,成天被辱骂,饭都是吃家里剩下的,若是没剩的就饿着肚子。

    就这扫大街的活,那女知青也费了很大的劲才争取到。

    有的人急急忙忙就嫁人了,实在是在家里待不下去。

    嫂子回来时,告诉她五一路那边有一家店聘请售货员,她哪里还敢挑剔,连忙跑过来应聘。

    两个人的职位,现场至少有二十多个人在应聘,这让丁丹雪很是担心。

    陆夏看着一群应聘者,心里暗暗将穿着邋遢,看着就不太干净的人剔除。

    可以穿着打补丁的衣服,现在大家都不富裕,陆夏很理解。

    可若是乱七八糟的,说明对打扮毫无兴趣,也就不适合这个岗位了。

    这个岗位就得招那种爱美,懂得欣赏美的人,不适合太过朴素的。

    陆夏并没有花费多少工夫,就把店员选好了,其中一个就是丁丹雪。

    其他落选的人看到丁丹雪被选中并不意外,她是二十多个人里长得最漂亮,最会打扮的。

    另一个人,很多人都想不通为什么会比不上她。

    那个女孩长得确实比较高挑,脸只能说比较周正,但是一身特别朴素,看着土里土气的。

    她们怎么也想不通怎么会输给这么一个人。

    赵素雅被人质疑,抿着唇揪着衣角,压低着脑袋。

    她其实也不明白为什么,当她看到陆夏的那一刻,就觉得自己肯定选不上。

    陆夏长得特别漂亮,还非常会打扮,就跟电影明星一样耀眼。

    她肯定也会挑选容貌出众,又比较时髦的。

    她看过店面的装修,一看就是她不配进去的地方。可她又不甘心这么离开,也就留下来继续应聘。

    没想到自己竟然被挑中,现在都莫名其妙。

    现在听到大家询问陆夏,耳朵也不由竖了起来。

    作者有话说:

    1取自《中国生活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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