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第章 放弃的只是自己
“你想放弃。”宋瑾一下就猜到了余笙的决策,不过他并未表现得有多惊讶,只是一针见血指出了她的弱点:
“余笙,你不会甘心的,明明只差最后一步。”
“imd比赛我可以再等三年,可乔安安的病情已经不允许我继续等下去了。”她缓慢说着:“感情与利益,我做不出选择。”
“你明知道,imd比赛自从五年前最后一场比赛,就已经隐隐宣布这场比赛将会是最后的决斗,他们已经在想,这个比赛已经无法继续存在下去,谁若是能获得这一次的冠军,在调香界,会成为最巅峰的存在。”
宋瑾他停下脚步,转身静静地看着余笙:
“如果错过,以后不会再有。”
余笙没有继续谈论这个话题,她勉强笑了笑,忽然伸出手,紧紧地抱着宋瑾,那双骨指分明的大手也缓缓回拥住余笙。
“肖潇呢?他知道?”宋瑾轻声问道。
余笙摇了摇头:“乔安安并不想让他知道,我并不明白他们之间的情况,明明彼此相爱,一方却总要摆出已经放弃的态度。
但既然乔安安不愿让他知道,那我会想办法帮她瞒住。”
“余笙,这一点,我有必要指出,是你的错。”宋瑾轻抚她的脸,摩挲着她的红唇,吻上去轻咬:
“他有知道真相的权利。”
余笙沉默了一会儿:“我已经答应过乔安安,她爱肖潇,也是最了解肖潇的人,她最能做出明智的选择。”
宋瑾反握住她的手,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余笙,你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身患绝症的是我,我费尽一切心思瞒着你,待我走后,你偶遇了我的葬礼,知道了我的逝去,你的心情是怎样?”
“绝望,痛苦……”她缓慢说着最后一个词:“恨之入骨。”
追寻你那么久,换来的却只有你的避而不及,原以为你恨我,厌我,待你离去,才知晓彼此的爱意,你的隐瞒,成为我最大的恨意。
明明可以相守,却非要选择在彼此最爱的时光离去,再不复还。
宋瑾牵起她的手,把她往家的方向领去:“这个地方离你租住的地方抄小路的话不算太远,不如走着回去,赏春日风光,池塘月色。”
走了没一会儿,宋瑾忽然轻声说道:“余笙,你太容易放弃了,无论从前还是现在,一旦遇到了抉择,你总会率先放弃自己。”
余笙一怔,为自己辩解:“恐怕你理解错我了,无论是在什么时候,我都不会放弃我自己。”
宋瑾轻笑一声:“余笙,在你固执的认知里,你总认为自己是对的,每一次都不愿意为自己考虑,就连能关系自己一生的比赛,竟然也想着放弃。
你有没有想过,你那个朋友知道你因为她从而放弃了这场比赛,她到死都不会原谅你。”○
他说的很对,余笙没有说话,她在想自己所放弃过的决定,当apep遭遇分流,新任首领与自己形成两大权势,她毅然选择了退出,不愿意再卷进这场风波里面。
口口声声说着apep的信仰已经被毁灭,可导致它毁灭的原因,就是kaiserin本身。
如今自己的信徒受到了迫害,自己却不愿去拯救,不愿参与,冷淡漠然而残忍的态度,不正是apep现在的信念吗?
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改变自己的这一个弱点,她紧紧地握着身旁人的手,不知所措。
“余笙,继续走自己的路,所有人都会为你的选择感到高兴。”
宋瑾的声音轻缓,一点一点地劝导余笙,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块芒果糖,剥开糖纸塞到余笙的口中。
芒果味道的清甜一时间让她说不出话来,宋瑾忽然停下:“到家了。”
余笙这才发现,和宋瑾在一起度过的时光总是特别的快,不知不觉间,就已经从咖啡馆走到了家门口。
忽然转过头吻向余笙的唇畔,这个吻轻柔辗转,温柔缓和,将余笙的心房一点一点地沦陷。
过了很久,他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临走之前,他和余笙微笑着说:“记住自己的选择,既然已经决定好了,就好好走下去,现在时间还早,好好睡一觉,准备明天的上班。”
“明日我会去拜访一下你的姥爷,晚上再去公司接你。”
余笙想了想,最后和宋瑾认真地说:“等你见到我姥爷,一定要表现得差一点,譬如说要不小心把他珍藏的古书给弄坏一点点,这样就能凸显出他乖孙女的好了。”
宋瑾轻笑,修长的手指刮了一下她的鼻尖:“心机很深啊。”
余笙呵呵一笑:“还是比不上当年的你。”
早晨准备出发去公司的时候,乔安安也准备离开,她收好余笙给自己的邀请函,对余笙笑着说:“放心好了,这一次我不会让他发现我的。”
余笙点点头,但还是不信乔安安的话,也没有告诉乔安安,真正爱你的人,不管你站在什么地方,他总能第一眼发现你,然后朝你走来。
披上了自己的外套后,她对乔安安嘱咐:“如果遇到了什么困难,提我的名字就好,如果再不济,就提我姥爷的名字,城南许家,我相信没有人会不知道。”
乔安安感叹道:“这么看来,就山东乔家最落寞了,估计把我家祖上十八代给请下来,都不带有人认识。”
余笙还是有些不放心,继续和她叮嘱:“如果身子感到了什么不适,必须要和身边的人求助,我已经率先向那边打点好,如果出现什么情况,他们会第一时间通知我。
放心,肖潇并不知道我的行动。”
乔安安无奈地说:“你放心吧,乔姐我自打拿到病危通知书快十年以来,除了疼痛以外,恶化程度都是比较缓慢的。
总不可能参加个学术研究会,就急的把我的病给逼出来吧。”
不过提到这点,乔安安又有些担心,问余笙:“笙笙,你说这什么……那啥化学还是武力的研究会,就我这智商,能听懂吗?”
余笙也无奈地看了她一眼:“戴着耳机听歌,如果遇到有人来和你交谈,就说自己在研究一个保密技术。”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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