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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去外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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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知道了苏潇潇的空间能保鲜,还有房子那么大后,安清酌就狂热了。

    她这两天打着订婚宴的借口找人屯了不少的东西,放了储物间满满一房间,也不知道哪里找的人。

    然后紧闭门窗,疯狂开始做酱,做各种吃的。

    然后一脸热切的看着苏潇潇把这些东西收回空间。

    要不是不能进活物,她估计得进去看看里面的空间是什么样子的。

    从昨天吃完晚饭,她就支起了大锅,直接做到了晚上十二点,中途眯了一下又赶紧起来,生怕炖糊了。

    弄得一整个屋子都是各种酱的味道,苏潇潇昨天晚上饭后坐到客厅,闻了闻沙发上的靠枕,都闻到了一股牛肉酱的味道。

    幸好房子够大,也没有紧邻的邻居,不然早被投诉了。

    “妈,你怎么起这么早?”

    早上八点,苏潇潇刚出别墅便闻到一股十分霸道的香味。

    闻这味道便知道是老妈起来了,老妈最好睡懒觉,早饭一般都是苏兴国做的黑暗料理,吃了这么多年,原主早就习惯了。

    苏潇潇以为这几天都得吃这黑暗料理。

    哪儿能想到今天起来能有这么大的惊喜呢!

    苏潇潇扒着厨房的门,探头探脑的看着安清酌。

    安清酌正穿着围裙,拿着大锅铲在用力炒着些什么,有辣椒,八角,茴香,花椒,香叶等的味道。

    “妈,做什么呢?”苏潇潇挤眉弄眼问道。

    安清酌看到苏潇潇这个谗样,不由得失笑,“火锅底料,到时候切成块,你带着吃。还有什么想吃的,我接着给你做。”

    “哇!什么都可以吗?”苏潇潇有些惊讶,安清酌的手艺还是挺不错的,就是爱放盐,总是觉得咸点更香。

    据她所说,是因为从小受到外婆的荼毒,长大后报复性放盐。

    反正时间长了也习惯了,让他们父女俩将就着吃。

    咸点还省菜!

    苏潇潇怀疑最后一句才是她的真实目的。

    老妈平常最多做点家常菜,除非大日子,否则绝对不会动大菜的。

    一个字,费劲!

    安家曾经靠酱发家,各种酱料做的极其入味,安清酌时不时的做一罐,绝不多做。

    美曰其名饥饿营销。

    其实就是懒得动手。

    各种配方早就手写给苏潇潇和苏兴国了,可一个是不爱动手,一个是动手能力有限。

    不如歇着别浪费粮食。

    “各种吃的都做点呗,少做点然后种类多点,不用找什么瓶瓶罐罐的,都装到大盆里。我放空间里不会坏,连灰都没有,特方便!”

    空间有点厉害的就是,各种吃的放进去,不仅能保鲜,还能不断的取出来一模一样的。

    跟聚宝盆似的。

    和在别墅做的相比,从外面拿进来的吃的,也能出现一样的,就是恢复较慢。

    苏潇潇用之前在外面做的绿豆糕做过实验,得等上一天才能出现一份一模一样的。

    虽然有点限制,但这功能也可称为麻雀啄了牛屁股,确实那个啥!

    安清酌翻了一个白眼,她可从来不是安于厨房,从烹饪中能得到快乐的人。

    要不是父女俩都不会做饭,她早不干了。

    “行吧,看在你以后再也吃不到的份上多给你做点。”

    “不对,是以后几年,之后妈妈你还要给我做好吃的。”苏潇潇拉着安清酌的手臂嘟嘴撒娇道。

    这话说的有歧义,以后还能吃上的。

    “行行行!”安清酌羊座无奈,面上无奈极了,内心却是颇为骄傲。

    幸好生的是个小棉袄,生个憨小子可就膈应死了。

    “你今天去做什么?”

    “今天就去外公家,收拾下东西,顺便看看李大爷。”苏潇潇拿了条早上炸的麻花,有甜的有咸的,非常酥脆,大小适中。

    “好,那里估计有点脏,你有点心理准备。见李大爷的时候带点东西,你那绿豆糕,再带瓶牛肉酱”

    安清酌一边盛着底料,一边对身后的苏潇潇说道。

    “你怎么去?”

    “我骑爸的自行车。中午在李大爷家吃饭!”

    苏潇潇吃着东西,有些吐字不清。

    “行!不急着回来。别噎着,喝豆浆还是豆汁?”

    “豆浆!”

    虽然是土生土长的燕城人,她还是受不了豆汁的味道。

    微风拂过,阳光渐渐热烈。苏潇潇再次战战兢兢的骑上二八大杠,往外公家走去。

    外公家和苏家不是一个片区,苏家更靠近大学城,方便苏兴国和安清酌他们上课,苏家老宅则是在军区那里,管理严格。

    安家老宅是一个小型二进四合院,外公外婆大约是五六年前去港城的。

    当时风波微起,外公本不愿意出去,非说死也要死在祖国之类的。

    父女两个吵得也是非常厉害。

    最后两位老人家还是被安清酌送出去了。

    外公外婆的亲儿子就在外面,又不是在港城孤零零的没人照顾,亲哥也是个孝顺孩子,所以安清酌也是比较放心。

    四合院是二进的,所在的胡同口有棵梧桐树,枝繁叶茂的,老人们经常在那里乘凉。

    小时候原主没少在外公家居住,所以对这七扭八拐的胡同也是很熟悉,没什么陌生感。

    “哟,大爷,还遛鸟呢!”

    “诶,没有啊!是笑笑啊!”

    苏潇潇刚停下车,便看到日常溜达的李大爷,穿着汗沓儿,拿着大蒲扇。

    以前是拎着鸟笼遛着鹦鹉八哥,现在不让养这个,只能雕个小木头的,挂在蒲扇上。

    安慰一下自己受伤的心灵。

    但作为原主和他的日常对话,苏潇潇还是这样逗趣道。

    李大爷还纳闷除了那个妮子,还有哪个没眼色的同志这么问呢,没看他啥也没拿嘛!

    抬眼一看,原来就是这妮子。

    李大爷小时候就爱招猫逗狗,上山下河,长大后逐渐收敛,可性子就是这个性子。

    和小时候的原主是很好的玩伴,但随着形势的紧张,和原主渐渐变得乖巧,就没以前玩的那么开心了。

    比如以前李大爷就带着小屁孩原主跑山上打猎,李大爷是个老猎人,当过几年兵,哄个小朋友还是很简单的。

    还带着小原主在胡同里面踢球,放炮,霍霍了胡同好几家的东西。

    还得让安清酌和李大娘挨家挨户的道歉。

    “哟,还记得来这里的路呢!我还以为您早忘了呢!”李大爷扇着大蒲扇,语气带着点讽刺,抬起下巴,冷笑说道。

    苏潇潇锁好车,没取挂在车头上的挎包。

    忙陪笑道,“哪儿能呢,这不就来了,今天中午就在您家吃了!”说着,咂了一下嘴。

    “您看,我空手来的!”苏潇潇一拍手,摊开,让李大爷看看自己的空空双手。

    李大爷还以为这妮子有礼貌了,知道来的时候带东西了。

    长大了啊。

    “没事,想吃啥跟你大娘说,管够!”李大爷大手一挥,颇为豪爽的说道。

    “啊不是,我是说我空手来的,你不能让我空手走啊!”无辜的双眼扑闪扑闪的看着李大爷。

    说完,苏潇潇也憋不住似的笑了出来。

    尤其是看到李大爷那惊讶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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