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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五章(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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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午时,茂县的街道上依然人头攒动,大多是推着车采购的下人,林仲文打算了解茂县的商业情况,故而还不打算回去。

    林仲文所在的私塾是与县衙在一条街上,这条街叫走马街,整个县有七条街八个巷,走马街则在县城最中心,故而私塾是紧挨县城的政治中心,换句话也是茂县房价最高的地方,但这边生活成本也最高。

    因为集市离这边隔了两条街,若是仆人每天去集市上买肉菜,那主人家必会饿得咕咕叫。聪明的摊贩则会摆摊在走马街的街头和结尾,不破坏街貌也能挣到钱,但偶尔会有捕快过来赶人,小贩为了安心,时不时塞钱打点,双方都得了利,心照不宣,久而久之两边形成了小集市,住在这边的大多是富人,小贩便加点价卖给采购的下人。

    林仲文心想赵秀才也许高攀了柳氏,就凭日常的生活支出,赵秀才那些收的束脩入不敷出。

    穿过双桂巷、梨花巷,耳边传来熙熙攘攘的叫喊声,视线豁然开朗。街道两旁陈列各种摊位,卖着头花、糖人、油炸糕点,还有阳春面、抄手、北方来的羊肉汤,每个摊位都只能摆放在地上画的一格里面,官府收取少量市金。有那精打细算的,不需要摆放凳子的两种小食则合在一起,共同出那市金,毕竟蚊子也是肉。

    林仲文走在街上,细细打量,鼻子下方时不时传来香气,胃好像在蠕动,叫嚣着进食。

    真是受罪,快走,快走!

    看来这茂县商业较为发达,北方的东西也出现在这集市上,因为在这交通不变的古代实为不易,没有人愿意不顾未知的风险,千里迢迢跑到这南方县城。

    如果他拿出新奇又实用的东西放到集市,必然稳赚不赔。这么一想,林仲文想到了小说中经常出现的肥皂,可惜他大学也不接触这些化学用品,实在不知道怎么做。

    林仲文皱眉,这家中生计怕是一时半会儿还挺艰辛,即使沈婉仪说供他,他也不可能会接受,因为不受嗟来之食。这般想着,林仲文的脚步顿时变得有些沉重。

    离开街尾时,林仲文与两个人擦肩而过,他正好听到两人的交谈声。

    “最近那孙老爷家真的要野味?只要拿去,一个野味便给二两银子?”

    “我还能骗你?你可是我兄弟。”

    “嗐,这不是那孙老爷给的银子太多了嘛,我卖给酒馆也只给一两银子。”

    “还有啥原因,我听孙家后厨婆子说孙家嫁到京城的姑娘回来了,还有他家姑爷也一同回来了。这孙老爷不得好好款待他家姑爷啊,但我们茂县东西有的京城也有,那只能上野味了,这京城可少见!”

    “那我们快去,快去。”

    林仲文转身,看见的便是两人快步如飞地离去。他瞬间有了主意,昨日他一个石头便将兔子打倒,那瞄准的实力未曾下降,也许他可以进山试试。

    心中有了解决之法,身上犹如卸下重担,步履轻盈地回村了。

    林仲文走在村中小路上,向去干活的人颔首微笑。来人惊奇,这平日里昂头的白天鹅终于低下头颅了?

    还未至院门,在左墙角拐弯处,林仲文便听到沈婉仪与另一女子的声音,他并不熟悉。觉着两人还未谈完,林仲文打算悄悄走远。

    “你也喜欢林二郎?”不熟悉的声音突兀地响起,似是恼羞成怒。

    林仲文顿住脚步,拿不住主意要不要走,接着又听到沈婉仪说:“喜欢如何,不喜欢又如何,这都不关你的事。”

    “你!”憋了一口气,“怎么就不关我的事了,我以后可是要嫁到林家的,你在林家又是什么身份?”

    林仲文懵逼,他怎么就不知道有人要嫁他了。

    沈婉仪淡然回道:“义妹。”

    “哼,义妹?我可不相信,你来林家还不是那沈…”声音充满着嫌弃。

    沈婉仪身份可不能暴露,女子的名声何其重要。林仲文挺身而出:“住口!”

    “林郎,你回来了!”女子脸颊同红。

    林仲文这才发现是朱珠,昨日小妹提了一嘴的人,他当时听了不以为意,一见到人,脑中记忆缓缓浮现,原身偶然知道朱珠心思,暗地里对其若即若离,勾得对面的心思都是原身,这实在是渣男行为,他定要断了眼前人的心思。

    林仲文故作不认识:“你是?”

    “林郎,你怎么不认识我了。”朱珠委屈地嘟囔。

    沈婉仪则在旁边看戏,她倒要看看这呆子招了多少位痴心女。

    林仲文装作惊诧,望着朱珠,开口道:“姑娘,我们今天第一次见面,我可不认识你。”

    “什么?”朱珠听了这话,伤心极了,立即开始抽抽嗒嗒。但不等眼泪涌出,朱珠收住哭腔,厉声:“是,我认错人了,打扰林公子了。”随即利索地转身离去。

    她方才打量林仲文脸上毫无以往情意,当即明白了林仲文的意思,不就是个男人吗,又不是离了男人不能活,干脆断了这心思,以前就当她瞎了眼,以后她要好好地活给林仲文看!

    沈婉仪轻笑:“林公子真是个不近人情的人。”哼,这呆子怕是还有其他情妹妹,她得要防备这呆子的手段害她。

    林仲文面对沈婉仪尴尬一笑,悄悄松了口气,看那朱珠意思应该是断了吧?

    谁知沈婉仪突然收住笑容,立马推开院门回屋,那背影尽显冷淡。

    林仲文不知他又招惹沈婉仪什么了,盲然地跟着进了院子。摸摸肚子,还有些饿,林仲文进了厨房,吃完岳氏还留在锅中的酸菜干饭,顺便洗了锅和碗。

    林仲文休了两刻,就自动醒了过来,这是他前世的生物钟,只需要两刻他便神清气爽,不论是否熬过夜。

    瞅着日头还早,林仲文找到了家中的弓。

    弓似弯月,由白桦所制,叫白桦弓[1],弦被崩得极紧,需要用极大的力气才能拉开。不巧,林仲文现在力气就变大了,他轻松地拉开了此弓,试试准星。

    林仲文带着家中的剑,来到了坡子山底,环顾四周发现没有人,便大胆地搭箭在弦上,向着山上的树瞄准,咻地一下发出,结果射到了树旁边的地上。

    不灰心,林仲文有了这番试验,觉着与前世打靶有着相通之处。想明白了,他立即搭箭射出,砰!—树的躯干被炸开一个裂缝。

    不盯着一颗树使劲薅,又往其它方向连续射出几箭,均射到树上。

    最后一箭,林仲文屏住呼吸,箭的方向慢慢移动,然后他果断射出,不远处的一只兔子轰然倒地。

    林仲文也不由漾起笑容,还好,前世技能又以另一种形式恢复了。

    捡完林间的箭,林仲文提着兔子就回了家。瞧着农耕的快回来了,林仲文决定把兔子扒了皮,用菜刀将剥皮的兔子砍成零零碎碎的几段,放入大瓷碗里。

    沈婉仪自林仲文剥兔子皮的时候便在旁边了,刚才就只有她一人在家中,林小妹出去找玩伴炫耀有姐姐了,她不便跟着去,因此呆在家中有些无聊。本来林仲文刚才回来,她挺高兴的,结果呆子去睡觉,睡完觉起来又不知道去哪了,现下终于回来了,她当然要见人,即使看见血腥场面有些恶心。

    兔子肉确实有些嫩滑,昨日她第一次尝试,酥麻了她的舌头,沈婉仪想着不禁咽了口水。

    林仲文在旁边听见了,心里暗笑,脸上也带起了笑容。

    沈婉仪瞧见了,“哼”地一声,耳尖微红。

    出于保护女郎的自尊心,林仲文打算去后院拔了几根葱和一个姜,切成葱段和姜丝,放入碗中,进行腌制,只待岳氏回来开炒。

    林仲文又去烧火添柴,往锅里加水,掺入五把糙米,想着昨日沈婉仪剌嗓子的样子,又多加了一些大米。

    待甑子饭在锅里蒸的时候,岳氏他们扛着农具,回来了。

    岳氏盯着灶房上冒出的炊烟,犹疑不定,就看见林仲文从灶房门出来了,眉头耸动,

    “二哥儿,你做饭了?”

    “是,娘。”林仲文浅笑。

    林岳山:这小子做的能吃吗?

    林伯武:小弟比我强!

    小岳氏:小叔进厨房,是不是抢我活?

    沈婉仪其实内心也很惊讶,她对林仲文处理兔子不见惊讶,这本来就应该是男子来做,男子力气大。但后来林仲文进灶房,烧火添柴煮饭的行为在读书人中就出奇了,她原大哥即使身上没有功名也不会轻易进厨房。

    不过,她麻木了。

    林仲文催促岳氏去炒兔子,岳氏恍恍惚惚地进了灶房,小岳氏眼中有事,也跟着进了灶房。

    其余两人内心:又有兔子了?随即两人直愣愣地看着林仲文出灶房,又直愣愣地看着林仲文回西厢房。

    到了饭点,林允蝶和林明德也不用人找就回来了。全家人加上沈婉仪吃得喷香喷香的。

    吃完饭后,林仲文向林岳山和林伯武说了他的打算,“爹,我打算这几天早上打猎,打完猎就去私塾,还能顺便把这猎物卖给孙老爷家。”

    “二哥儿,会不会耽误你读书。”林岳山要不是连吃两天兔肉,怕是认为林仲文在胡说八道,不过他还是有些犹豫,这读书人哪能去打猎呢。

    林仲文摇头:“不会,我是为了锻炼身体,以后府试需要一个强健的身体才好,这次生病就因为我身子虚才几日不好,而且卖给孙老爷,一只猎物能得二两银子。”

    林岳山沉默,林仲文说的话都击中他担心的点,微不可查地点点头。

    “爹,我也要去。”林伯武插口。

    林岳山望向两人,拿出家中支柱的气势,“去,都去,我明天陪你们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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