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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第九十四章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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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风峡上有要塞, 最早是哪一位人王建的得去翻半天史料才能知道。

    扶风要塞的使用期很长,哪怕是黄帝时代将帝国的控制版图推到了青水流域也没疏忽了这座要塞,黄帝临终前加固扶风峡要塞并与在兖州修建的一系列要塞共同组成了对羽族第一王朝的警戒线,阙地也在其中。

    历史证明黄帝这么做很有先见之明, 不然他死后人族长达数百年的超级大混战足够羽族第一王朝平推混乱的帝国了。

    白帝灭了羽族第一王朝, 兖州尽入人族之手后这一系列要塞才因为失去了用处而没落。

    扶风峡要塞是属于荒废了一段时间又重新修葺启用的要塞。

    一半是因为贵族需要收税, 不设关卡,商队才不会停下来乖乖交税,另一半则是互相提防。

    扶风峡这种摇钱树一半的地方, 北边的国家想得到, 南边的国家也想得到,扶风峡也因此多次易手。

    最近一任主人是浮国,不过在盗趾攻破浮国都城后, 那位因为出身公族近支而被封在扶风峡的贵族一收到消息便将要塞献给了南边的敌国, 让敌国来抵挡盗趾。

    这招还挺好使。

    盗趾打了一旬都没能打过去。

    鹄上次打了一回, 最后是被抬回来的, 其它冲上去打的人也没完好的, 气得盗趾自己都想冲上去打了,但被按住了。

    盗趾是如今奴隶军的主心骨, 若是有个三长两短, 所有人都得完。

    鹄忍不住对乔感叹如果常仪没走就好了。

    常仪那就是个人形杀器。

    在攻打蒲阪的时候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蒲阪有着不少第三境强者, 结果也不知常仪用的何种术法, 那些强者被她一波解决了, 死得相当惨。

    身上生出了红色的莲花,血肉萎缩,最终只余白骨, 白骨之上遍生红莲。

    不少蒲阪守军生生给吓疯了。

    这种威力惊人的大招,副作用也相当惊人,之后的小一年里常仪都是一副仿佛随时都能咽气的模样,也再也没跟人动过手。

    如果常仪还在,扶风要塞真不

    是一合之敌。

    因着医术不错而兼着医者的乔闻言道:“这也是没办法,她那样的人,也不是会因为别人的意志而更改自己意志的人。”

    会因为别人的意志强大而放弃自己意志的充其量就是个从者,但看常仪搞事的本事以及一路上活埋贵族无数眼都不带眨的就知道她的意志有多固执了。

    鹄一时无言,常仪的确不是会低头的人,没有分歧或是一点小分歧的时候还好,一旦出现大分歧,谁低头常仪都不可能低头。

    只是,能理解常仪的意志坚定,鹄也还是不能理解常仪的决定。“明明她那么恨贵族”

    都能把人全族给活埋了,盗趾对王侯贵族都没这么恨。

    乔揉了揉额角,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或许因为我们不是她们,未曾切身的体验过她们经历过的一切,所以无法理解。”

    鹄不解:“她们?还有谁呀?”

    “我的母亲。”乔回道。

    “你不是什么都想不起来,连名字都还是常仪告诉你的吗?想起来了?”

    乔道:“模糊的想起了一些关于阿母的记忆。”

    记忆里,一个很美丽也很温柔的人将很小很小的孩童抱在怀里说话,他记得那个怀抱的感觉,带着淡淡的药香,香香软软的,很温暖,也很安心。

    就是,那个人说的话一点都不适合给孩子听。

    关于吃人的,确切说是女人吃了自己父母的事。

    家中有三个孩子,严格来说也不是三个,人族讲究个多子多福,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大生特生,贵族的话,女性贵族将自己的身体放在第一位,都是一旦有了继承人就不会再生,但穷人嘛,不拘男女,越穷越生,越生越穷,恶性循环,更恶性的是生得再多也养不活。

    不仅仅是因为幼童的夭折率高,更多的还是家庭收入问题。

    人族的繁衍能力是所有种族中最强大的,这是牺牲寿命换来的,但即便寿命短暂,从呱呱坠地到成年也得十来年,一年生一个除非是贵族,否则还真没哪个氓庶没完没了生的同时还能养得起,哪怕养大后会是劳动力,在长大之前

    也是投入大于收益的。

    哪怕孩童不夭折,氓庶最终也会卖掉大部分的子嗣补贴家用。

    女人的家庭便是如此,生了很多,多到生的人都记不清了,大部分都被卖掉补贴家用了,最后没被卖的只有三个,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是因为底层生存更多的是靠纯体力,儿子的用处比女儿大,留下的两个儿子是所有儿子里身体最好也最有可能养活的。

    女人是那个被留下来的女儿,因为生得特别好看,美丽得一点都不像牧人的女儿,更像是王侯的孩子,但她就是个牧人的女儿,对于氓庶而言,家里的孩子生得特别美丽意味着灭门的灾害,但如果处置得当也会是机会。

    贵族蓄奴,不拘男女,生得越美价格就越高。

    父母决定将孩子再养大点,养大点再卖能卖更多的钱。

    乔对女人的模样有些记忆模糊,但始终觉得很熟悉很亲切,听到女人说自己好看的时候心里想得也是,你的确很好看,整个赫胥城数十万人口不拘男女,没有人比你更美。

    女人的父母还是很有眼光的,就是脑子不太好,或者说见识太少,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生物叫做天生虎狼。

    当七年自然灾害开始,饥荒蔓延西荒大地时,遍地饿殍,女人的父母在家中所有的食物吃光后吃掉了最小的孩子,但没撑太久,最大的孩子想跑,没跑掉,也被抓回来吃掉了。

    第二的孩子如今正抱着自己的孩子讲故事呢。

    乔对女人的声音印像甚为深刻,不是因为很好听,虽然的确很好听,而是女人的声音是平静淡然的,但母子连心,他能感觉到女人平静淡然之下她自己都未必察觉的悲切心情,带着点茫然的麻木的悲切,因为不知道究竟为什么人生下来会如此,又是什么造就了那一切。

    醒来的时候乔觉得,如果将母亲换到常仪的位置上,必定会做出同样的反应。

    没有什么依据,就是下意识的直觉。

    乔慢条斯理的将自己想起的东西简单说了点,鹄沉默了。

    有些事,不是当事人,的确无法懂。就好比他们这些屠杀王侯贵族的

    奴隶,哪个在世人看来不是反了天?不可理喻的疯子?

    盗趾在猛攻了一旬终于放缓了步调,一口气攻了十天,奴隶军再怎么身经百战也有些吃不消了。

    盗趾开始围而不攻。

    扶风要塞历史上的每次陷落都不是要塞的问题,而是后勤问题。

    要塞里有三千守军,而要塞又占据高低易守难攻,这也意味着粮草运上去也很麻烦,比吃饭是最合适的取胜之道。

    为了抵挡盗趾,要塞里如今至少五千兵力,吃得更多,而扶风要塞后面澜州东北并无可以称之为粮仓的膏腴之地。

    对此,奴隶军的高层都觉得不妥,一路打过来,他们劫掠了大量的粮草,虽然未来大半年都不缺吃的了,倒是不怕比吃饭。但防风侯一直在北边镇压叛乱,解决流民叛乱后若还有余力,多半会来追他们。

    依常仪所言,不论是奴隶还是流民,于帝国的王侯贵族看来,都不过是疥癣之疾,真正要命的大患是西荒的太昊琰。

    人族自建立以来只有一王,太昊琰打破了这一规则,若不能将太昊琰给剁成肉酱,帝国的凝聚力算是完了。

    为了与太昊琰的战争,帝国从当年放太昊琰归国,太昊琰自立为王的那一日起便开始准备了,到了如今这一步,战车已经无法停止或是转向。

    哪怕流民与奴隶的确很麻烦,但只要不妨碍帝国西征,那么帝国就会把疥癣之疾先放着,会先专注东边的羽族,解决沃州那边的隐患,然后才能放开手脚与太昊琰展开一场决定人族未来的决战。

    流民与奴隶,待解决了太昊琰,不用将大部分精力放在西边,不过是随手摁死的事。

    前提的是两者的存在还没妨碍到帝国已经进行了几十年的战略。

    因着云水是与羽族战争的重要后勤动脉,兖州的稳定很重要,奴隶军不能留在兖州,甚至不能停留太久,不然会让蒲阪专注东边羽族的时候放不开手脚,而有顾忌那就先解决后患。

    虽然不想承认自己是疥癣之疾,但奴隶军还是很有求生欲的。

    只有活着才能在未来重新打回蒲阪。

    只是,纵然觉得不妥

    ,也没别的法子了。

    众高层或低落或烦闷,没一个心情好的。

    许是怕士气太低落,盗趾又道:“这只是一时之计,我没打算真跟他们耗死在这。”

    若是旁人如此说众将定会以为是为了稳定士气,但盗趾整个奴隶军都知道他与常仪俩说话都是一口唾沫一口钉,可信。

    盗趾继续道:“这几日好好休息,多搬些粮食,让大家都好好吃几顿,吃饱。”

    虽然不缺粮,但一直都在打仗,哪怕有粮食也是随便对付着,吃好吃饱真没那个闲工夫。

    众将闻言便觉得盗趾怕是打算休息几日,然后继续跟要塞死磕,纷纷应诺。

    死磕不怕,反正都是奴隶出身,谁不是贱命一条,能拉几个贵族,怎么都不亏,尤其是死之前还吃得饱饱的。他们过去做奴隶时,哪怕是奴隶角斗士,除了最厉害的那一茬,剩下九成九的奴隶角斗士无一不是难得饱食,甚至不曾饱食过。

    会议商量完了,盗趾又将乔给喊了过来,有事给乔做。

    当年实在是攻不下蒲阪,再加上蒲阪的援军也快到了,决定战略转移去澜州,盗趾并非一拍脑袋随随便便就做的决定,而是很认真的被常仪给说服的。

    他本来倾向于沿着漓水南下在澜州西部占一片地的,因为近,但被常仪给劝阻了。

    漓水下游有澜州牧有扶风侯,尤其是后者,虽然休养生息有一段时间,但那并不代表就提不动刀了,她手里的军队可都是真正的百战精锐,贵族也比王畿的贵族更听话,不听话的都让人工筛掉了。

    哪怕不考虑这些生猛的地头蛇,也得考虑一下漓水的粮草对蒲阪未来十年战略的重要。

    一旦盗趾往漓水下游的膏腴之地跑,大概率王会御驾亲征强拖着所有贵族追击,顺便趁着这个机会再干掉一波分封贵族好收回更多的土地。

    澜州东部多山多水,又不是膏腴之地,再加上穷山恶水的缘故,不论是帝都还是诸侯对地方的控制力都挺差的,容易安家落户。

    最重要的还是常仪画了很多的要塞和城邑结构甚至地形图

    等情报,大多是这条路上会经过的地方。

    盗趾从那时起就怀疑起了常仪的身份。

    这些图不论哪个都是帝国机密中的机密,你究竟是怎么得到的?

    间者不可能收获如此多的机密,常仪也没那能耐,盗趾能想到的解释只有一个:这些机密对常仪本身就是不保密的,因而常仪可能有意无意的看过,而常仪的记忆力哪怕只是无意扫了一眼,再过一百年也能默出来。

    其中便有关于扶风要塞的。

    帝国修建这座要塞时并未想到未来人族会将羽族逼到一隅。

    那时节,帝国尚未完全摆脱百年血殇的阴影,因而习惯性未言胜先言败,把以防万一的准备给做得特别足。

    帝国修建要塞的同时也修了一条隐秘的小道,如果要塞落入羽族手里,帝国将凭借秘道夺回要塞。

    盗趾耗费多日将秘道给找了出来,但因着时间太久,地质变化,这条本来就很难走的秘道就更难走了,反正普通人去走纯粹是自杀。

    路找到了,为难的是负责执行任务的队伍有点难挑,最终只勉强挑出了一百个精锐中的精锐,其中是乔。

    乔天生神力与无畏无惧却又胆大心细,一点都不鲁莽的性子正适合执行此次任务。

    乔对军令非常服从,但“常仪怎会知道扶风要塞有这样一条秘道?”

    这样的地方,又是那么久远的机密,要塞几百年来的历任主人怕是都没一个知道。

    盗趾表示常仪以前可能是帝国的高层。

    乔无法想像常仪若是帝国高层,得发生了什么才能投入奴隶军的反抗事业,并且如此毫无心理负担的出卖帝国机密。

    盗趾并没有让乔当天就去完成任务,而是先给了他三天把秘道摸熟,毕竟秘道非常对得起秘道这名字。

    三分之一是山道,三分之一是溶洞,再三分之一是人工挖掘的甬道。

    第一部分还好,此路不通翻山便是,第二个有部分已经被水给淹了,距离还不短,因而不仅要水性好,肺活量也不能差了,第三段反而是变化最小的,可能从修好后就没人

    再来,因而确定一下里头的空气有没有问题就行。

    乔花了三天的将地形给摸熟了,还踩了踩要塞的点,终于在第四天趁着夜色的遮掩开始行动。

    这年头除了中高级的贵族与住在水边的渔民,很少有人是没有夜盲症的。

    乔想起的记忆里,幼年时没少吃鱼,许是如此,他不仅没有夜盲症,夜里更如同白昼一般清楚。

    为了不引起敌人的注意,乔并未打火把,而是用绳子将整个队伍给串着,让后面的人牵着绳子跟着自己走,到出口时才割断绳子。

    扶风要塞除了主体还有多座附属哨站,一同组成了强大的雄关。

    一百人并非三路,八十人去解决地理位置最高视野最好的几个哨站的兵卒,占据制高点的同时也避免敌人太早发现自己等人,乔则带着人去制造混乱,控制绞盘。

    要塞的门是金属熔铸的,开启都是靠的绞盘,控制了绞盘等于控制了门,但对绞盘的保护并不严密,绞盘就在城里呢,想控制绞盘必须先打进城。

    乔很轻松的带人控制了绞盘,但开门的动静不小,哪怕休息了数日的奴隶军在约定的时间一到就开始攻城吸引了守军的注意力,城门开启的时候守军也不眼瞎,很快便有将领带着人来处理乔。

    乔带来的人马立马去挡了,乔咬牙独自推动着至少万斤巨力才能推动的绞盘,将城门彻底打开,这才固定住绞盘,想了想,又捡起了原本负责驻守的守军的兵器卡进绞盘里,将绞盘给卡得确定整个拆了否则再也动不了后乔才持剑加入战斗突围。

    敌人也没想到乔对工匠技术如此了解,能够精准的破坏绞盘,因而疯了一般进攻,箭矢、兵刃几乎占据了每一寸空间。

    待得突围,乔发现身边只剩下两个人了,不管是哪个身上都插着一堆箭矢,便是他自己身上插着至少二十支箭矢,却只是勾着衣服,并未深入血肉。

    常仪赠给了他一件冰蚕丝做的全身软甲,箭矢再利也射不穿。

    只是,乔抬手看着自己的手腕,之前混战的时候这里被扎了下,也留下了痕迹,但没有流血,翻开的皮

    肉虽然很像正常的血肉,却带着异样的质感。

    乔狐疑的用刀将血肉继续割开,还是没有血,反倒看到了金属的骨骼以及木革之物。

    身旁的两个人被吓得不轻,其中一人更是下意识脱口怪物。

    “这我设计的偃人图,不是真的人,是用金属、木革等物制成的,也也可以称之为人偶,但不能自己动起来,我在尝试能不能通过什么方式将偃人和我连接起来让我能够隔空它们,不过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成功。”

    脑海中浮现关于常仪的一些记忆片段,乔咧嘴无声的笑了,你没成功将偃人和你自己连接起来,但你制造出了能自己思考的偃人。

    身旁的另一人最先恢复冷静,不管乔是什么,都相处这么多年了,乔是什么性情还不知道吗?哪怕是怪物也是好怪物,而现在奴隶军已经进了城,城中正在巷战,一片混乱,他们还是先想想怎么和大家汇合保命吧。

    “乔,不管怎么回事,我们先汇合,有什么事回头再说。”

    乔望了望周围涌来的敌军,终是冷静了下来,哪怕突然发现不是人,他也不想被人给拆个支离破碎,谁知道被拆了后是否能活。

    作者有话要说:  偃人,不知道的可以查查偃师,古代传说中的人物,送了个美少年给周穆王献舞,结果美少年调戏宠妃盛姬,周穆王要杀了偃师,偃师把美少年给拆了,发现不是真人,是金属、木革等物制造的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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