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赤色雪
“或许他就是的。”耿秋耸了耸肩,每次见到林老太爷,他总会心生畏惧。或许这是林家人的特质。细细想想,他有时候看林琉,林凌祈或另外几人,都会被莫名的震颤缠身。
林琉得来手机,拨弄了两下,嗅了嗅,舔了舔,又甩起摔了两下,明白手机只有手机的用途。
第一个打的电话是艾蓝,林琉按照林媛薮的指示,与艾蓝进行了一番通话。
“艾蓝啊,艾蓝,我要来找你了,骑着我的彩虹马来找你了。明天行不行?”
“不行,琉星,我明天不在尚居屋,近一个月我都不在。”
尚居屋是艾蓝距离林家最近的一个工作室,主要是为林琉服务,靠的是林绍伊的资助。也是林家大姐给的明信片上的地址。
“好吧。可我只有明天有时间,我不睡觉了,你能来见我吗?”
“怎么,小星星准备换位置了,天上的轨迹要变了吗?或许我明天应该带一把伞。”
“对啊,我要上学了。”
艾蓝沉默了十秒钟,手指点着桌脚上被揉了几下的草稿纸,眼睛跟着钟表上的秒针转着,说:“祝你一路顺风,你一路顺风上的人也一路顺风。”
“谢谢,我会告诉他们的。”林琉敲了敲手机,砰砰砰,发出的空荡荡的声响让他想到了躲在屋檐下、嘴巴戳地的灰麻雀。
“不,不必了。”
两人扯了很久,定下一个多月后见面的约定,林琉去拜见艾蓝。主要是林琉这一个半月要学习,分不开心来,他是这么告诉艾蓝的。当时艾蓝的脑子里什么也没有想,强迫着相信,说着好,并说期待与林琉见面。
今日是在耿秋说再见时结束的,林琉很明白。
林琉的学习不是太过顺利,小懒蛋不是爱学习的性子,志远高中又不收不爱学习的懒蛋,这让他十分头疼。
“我能隐身吗?我隐身进去,不会说话的,偷偷站在一旁。”
“不行,其他人不是傻子也不是瞎子。”
“好吧,难为我了。”林琉戳着地说,
“走了后门,给你安排了一场入学考试,”林凌祈鼓励着读完“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逗兔子玩了两个小时的林琉说。
林家建造了一座小型的动物园,为林琉准备的,居住在里面的小动物大都很常听见的,却在繁荣的都市难找。一到夏天,树木丛生,动物欢叫,林琉呵呵乱跑。林绍伊不止一次吐槽,这不是动物园而是游乐园,再不就是菜园子,他都见过厨师长身边的女助理在动物园开辟一块小天地种菜了。
“能让后门敞大点吗?”林琉揪了揪兔子的毛。
“会漏风的,很多人会受凉的。”
“好吧,我瘦!”林琉双手推挤着他的脸说。
事实上,确实可以,后门可以无限敞开,给那些会受凉的人一张毛毯就行了。
但林琉交代出的要离家出走,被小心眼的林凌祈记在了心里,想着这么样也得给林琉一点困难瞧一瞧,让他想着回家。于是,就准备了懒蛋最不愿意面对的困难——学习,让林琉度过一段勉强不那么懒惰的日子。
一句话高兴说完,林琉又陷入为难中,说:“我会被瘦死的,我会被瘦死的,二哥,我饿了,我饿了……”
“把席远叫来吧。”林凌祈说。
林凌祈知道席远对林琉的感情,但他不反对,反正林琉看不到,反对也是白瞎。林家人对一切东西的接受度都高的离谱,同性之爱、禁忌之爱、生与死隔绝的爱等等,他们都不会大惊小怪,称得上深谙存在即合理。
林凌祈也是看戏居多,没有林绍伊那般记恨可怜的席远。还有一部分原因,他能看出来林琉是将席远视作难得的,甚至说是最好的朋友,他有责任让林琉体会朋友之间的情谊。
林凌祈知道林琉的与众不同,谁都没有他知道的多,他想让林琉留下多些时间。
除此之外,要是不认识的人教导,懒蛋林琉会更不愿意学,缩在哪个角落躲上几天,成一只自以为神出鬼没,却所有人都知道“缩在地”的小懒猫也不是不可能。
“对喽,还有他呢!小远距离我可不远,应该让聪明的他来到我的身边。过耳的一段声音,渺茫如水上的歌谣,我会记住,变成支撑我行走的脊柱。知识的声音!知识的力量!”
“小星星,你不记恨他说出你要离家出走的事?”林凌祈逗着他问。
“不,庞大如山的我的心能容下一个世界,小远就像一只小蚂蚁一样。”
“你不记恨他?真的不记恨他?我可不是问你的心能容下多少。你的心能容下开心,也能容下伤心,记恨容下也不在话下。”林凌祈还在逗他,真切明白林琉的心思。
林琉抓了把白兔子的背。脖颈慢慢转了转,像是身体要伸个懒腰,但由于懒腰也不是懒人能做到的,只好用脖颈动上一下代替了。
并起的两根手指扫弄着草地,粉白的脸上挂着一串汗珠,林琉说:“哼,我可记恨他了,不过懒得理了。手指一拨拉,记恨就被其他东西所掩盖了。哼,这下我又清清楚楚记得了。我再次受难,也要把他逮来与我共渡难关。”
“难关?”
“险关吗?”林琉思考着问。透薄的指甲上落了只小飞虫,咻,他弹了弹,小飞虫被弹飞了。
“这对席远来说不是关。他才不像你。”
“不像我一样聪明?”林琉扬了扬手中的小野花,乐哈哈地问。
林凌祈依靠在馒头柳下俯身,一只手伸出,紧紧握住他脏乎乎的右手,轻轻一拉。林琉手面黏的枯树叶被滑动而落下,掉在小兔子的头上。
林凌祈将他从土地上拔萝卜似的拽了起来,越过小兔子,快速圈住他的身体,说:“我想是的。”
“你酒还未醒。”林琉沉沉晃了晃脑袋,闻到还有一股酒味,应该是新喝的。
这位狠厉的二哥只要休假,便会沉溺在各式各样的酒中,把肚子视作了深渊般的酒坛子。
要是放任下去,林凌祈能从清晨喝到傍晚,能从活着喝到死去,溺着酒而沉睡。当兵是林凌祈对自我的克制,也是他不想英年早逝的对策。只不过,他也不遵守一些规则,有时候会擅自随着心意行事。
“所以才会说胡话。”林凌祈搂住林琉的肩膀,强健的身体舒展,紧密地依着林琉的身体,把他的半截身子借助林琉的小身板支撑着。
淡淡的酒气笼罩住林琉,夹杂的冷冽的气息紧接着裹住他,颇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熏熏然又危机四伏之感,这是林琉所熟悉的,也让他对林凌祈更感亲密。
林琉却支撑不住不了多久。等眼前飞来一只小黄蜂时,他忍不住往后倒了一步,一脚踩在了蜗牛壳上,双腿左拐右晃,两条手臂像彩带一样乱甩,快要滑倒。
林凌祈眯了眯眼,像是在发笑,立刻转身,眼疾手快将他拽回来,避免他真的成了个滚动的懒蛋,手指点着他灵巧的肩膀,低声说:“琉星,你该加强锻炼了。”
说着话的林凌祈弯下腰,鼻梁蹭蹭他飘拂起的头发,如在逗弄乖巧猫咪的温柔猎豹,抚摸着他的侧脸,守护着他。倏忽向前走,带动不愿意挪步子的林琉走到阳光下。点点浮光如影随形,层层飞尘寸步不离。
“果然是说胡话了。二哥,谁也救不了溺酒的你。”林琉大力甩了甩胳膊,大步跺了跺脚,吹了吹飘到脸前的鸟儿白羽毛,一时间,有了气喘吁吁的错觉,深深认为他一直在锻炼。
“我是在享受,小琉星。总要有能享受的东西,不管是什么。”林凌祈垂下眼,看向林琉。
在光彩凸显旖旎的睫毛下,瞳孔幽深似不点明火的山洞,闪闪发亮的碎光投射在他的眼中。淡淡的琥珀之彩浮出在瞳孔周围,幻觉般的氤氲。之后,便是被白昼之色扰乱后的七彩光线,如碧玺炸裂在了眼眸中,反射出波澜壮阔的色彩浪涛。光与彩之下,一只手能挡住的眼睛里毫不隐藏林凌祈的舒适与自在,如亘古不变的奇幻爱恋。
林琉全看到了,皱了皱眉头,同时也明白有一部分是他的原因。牵住他颓废二哥的手晃了两下,脑袋也憨憨地晃了晃,哼了口气,林琉说:“二哥,你可真是个小宝宝,晒太阳的小宝宝、醉醺醺的小宝宝、身强力壮的小宝宝。”
林凌祈敲了敲他的脑门,挑起眉毛,戏谑着说:“小星星,你怎么老说别人是小宝宝,我看你才是小宝宝,不会学习的小宝宝。”
“哼,这话假的就像艳色木槿花上的白雪,时间不对、颜色不对、什么都不对,我啊呜一口能吃了,都能吃了,可我可不会相信的。”
事实证明,林琉说的话就像白雪中开出的艳丽木槿花,还开在陡峭的悬崖上,更是假的无比,这在席远到来后指导他学习时一览无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