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花都伯爵)
五年后:
几架豪华马车行驶在漫漫浓雾之中,浓雾深处依稀可以看见一栋栋低矮破败的,由石头堆垒的建筑物。
这几架马车的车门处均描绘着一朵线条细腻的银莲花,这是某个贵族的族徽。
天空、大地、以及四周的一切都是灰色的,潮湿的空气从窗户的缝隙中钻入,带来一股木头霉烂的味道。
最前面的一辆马车里,一名男子用力关紧车窗,嘟囔道:“天呐,这股味道真是太难闻了!”
他捂住口鼻,仅露出一双满带厌恶的褐色眼眸。
他上身穿着白色衬衣和红色的天鹅绒外套,下着黑色天鹅绒马裤和牛皮长靴,脖子与手腕等处喷了浓浓的香水,脸颊擦了香粉,染了胭脂,红色长发用一根白色丝带束在脑后,穿着打扮像贵族一般精致。
但他并不是贵族,只是贵族的仆从而已。
只要侍奉的主人拥有足够庞大的财富,像他这样的下等人也能过上比三流贵族更奢华的生活。
他从衣兜里掏出一条洒满香水的手帕,在空中连续挥舞了好几下,然后用嘲讽的语气抱怨:“难以想象伟大的格兰德也会有如此糟糕的地方!”
坐在他身旁的另一名仆人也讥讽道:“五年前的迪索莱特城都比这里好上一百倍!”
然而并不是。
迪索莱特取自“荒芜”之意。迪索莱特城原本是一座荒城,那里的子民终日食不果腹衣不遮体,连管理城池的老伯爵及伯爵夫人都因为常年吃不饱饭而染了重病,后来又因为出不起诊疗费,最终双双逝去。
而格兰德取自“伟大”之意,格兰德城是一座伟大的城池,也是托特斯大陆最富饶的城池。它虽然隶属于格洛瑞帝国,却拥有完全独立的政治、军事、立法权。
据说,格兰德城主的财富冠绝整个托特斯大陆。要不是因为娶了格兰德城主的嫡长女,查理三世根本坐不上国王的位置。皇后带来的巨额嫁妆和庞大军队帮国王扫清了一切障碍。
也因此,格兰德城是比格洛瑞的首都波尔萨更具有知名度的城市,也是所有人都向往的梦幻之地。
两名仆从把格兰德贬得一文不值,只是因为暴发户的攀比心理在作祟罢了。他们来自于迪索莱特城,而那里曾经是整个托特斯大陆最贫穷的地方。
不过现在已经不是了。
老伯爵去世之后,他们的小主人简·乔伯爵大力发展花卉种植业和采矿业,又发明了独特的制香技术和珠宝加工技术,仅用五年时间就让迪索莱特城摆脱了贫困,成为了托特斯大陆数得上号的富饶城池。
如今的迪索莱特城盛产顶级香水、花卉、脂粉与珠宝,而这几宗商品恰恰是所有贵族最为珍爱的宝物。他们愿意花大价钱从迪索莱特购置这些奢侈品。
迪索莱特城每年缴纳的赋税都在增长,而且幅度很大,这终于引起了查理三世的注意。也因此,今年开春,掌管这座城池的简乔伯爵竟破天荒地收到了国王的生日邀请函。
前往波尔萨参加国王的诞辰是检验一名贵族是否迈上金字塔尖的标志。毫无疑问,简乔做到了。
也因此,他的名号从曾经的“荒城之主”,变为了现在的“花都伯爵”。
赶往波尔萨的路途中难免遇见盗匪,所以每个贵族都会带上自己的骑士团,而这些骑士团汇聚起来是一股不小的军事力量。
查理三世没有信心压制这股力量,便让所有贵族先行前往格兰德,卸下武器装备,留下骑士团成员,然后才能携带两名仆从进入波尔萨参加宴会。
简乔也带了十几名骑士,在觐见国王之前,他必须把这些人安置在格兰德。
窗外雾气弥漫,模糊了简乔的视线。
他微微抿唇,露出不适的神色。
由于幼年的遭遇,他很讨厌浓雾天气,但是很遗憾,托特斯大陆恰恰是一块常年被阴雨和浓雾笼罩的地方。阳光灿烂的晴天就像地底的钻石一般罕见。
他揉了揉眉心和太阳穴,试图驱赶从脑海深处涌来的前世记忆,却被窗外的嘈杂吸引了注意力。
他的视线穿透浓雾,依稀看见一个绞刑架,绞刑架上吊着一名头罩麻布口袋,身体不停抽搐的男人,男人脚下围绕着一群衣衫褴褛的平民。这些平民正不断挥舞拳头,高声呐喊:“绞死他,绞死他,绞死他……”
男人的身体很快就僵硬了,行刑官把他放下之后,一群人连忙围拢过去,快速扒光他的衣服,然后四散跑开。
抢到衣服的人发出得意的尖笑,没有抢到衣服的人不甘地咒骂,孩童们拍着手掌蹦跳嬉闹。
一具惨白的尸体就那样摆放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一丝遮盖,却并未引发任何恐慌。
生活在这里的人仿佛感受不到死亡的恐惧,也无法体会怜悯之情,常年照射不到阳光的他们自然也不会知道沐浴温暖是怎样一种心情。而凌驾于平民之上的贵族只知道挥霍、享乐、争权夺利。
这就是托特斯大陆,一块满载贫苦与麻木,也充斥奢靡和享乐的地方。
人类、植物、动物,一切的一切都在野蛮生长。灰色是它的主色调,阴郁是它最为本质的内核。
简乔目无焦距地看着那个已经空荡下来的绞刑架,然后仓促地移开视线。
这个地方恰如他真实内心的映射,令他无法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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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让两名仆从闭上了唠唠叨叨的嘴。
穿过这座浓雾中的小镇,前方就是伟大的格兰德。
“据说格兰德公爵的嫡次子雷哲是一个行事非常霸道的人。前些年,一名伯爵走在街上的时候轻轻蹭了一下他的肩膀,惹了他的不快,他便当场把那人的胳膊砍断了。”
憋了一小会儿之后,一名仆从便再次开口。他总也管不住自己的嘴。
另一名仆从看了看坐在前排闭眼假寐的主人,小声附和:“这件事千真万确,我也听说了!雷哲大人的脾气非常火爆,格洛瑞最有权势的贵族都不敢在他面前放肆。”
“所以我们这次一定要小心一些,千万不要得罪这位雷哲大人。他虽然不是格兰德公爵的长子,没有继承权,但他的亲姐姐是格洛瑞的皇后。皇后殿下一定会施压,让父亲把公爵之位传给自己的亲弟弟。”
“啊,这是肯定的。雷哲大人一定会继承格兰德,也会成为托特斯最具权势的贵族。”
“据说他唯一的癖好是搜集美人,我们要不要从老鸨手里购买几个美人送给他?”
“最好还是准备几个,到了格兰德我就去外面打听打听,看看城里最有名的老鸨是谁。”
两人嘀嘀咕咕地商量着,坐在前排的简乔忽然举起手左右摆了摆。这便是不要多事的意思。
两名仆从连忙按下寻找美人的心思。
在简乔看来,与那位传说中的公爵嫡子保持良好关系的唯一途径就是远着对方,不要打任何照面。不认识自然就不会有矛盾。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当一个人锋芒太过的时候,哪怕不见面,另外一些锋芒毕露的人也会对他产生反感甚至是敌意。
矛盾总会在暗中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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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正拿着一支画笔在画布上慢慢涂抹色彩。
前方不远处的红色天鹅绒沙发上,一名身材丰腴的贵妇人正慵懒地斜躺着,身上穿着一件薄薄的罗马长袍,金色发丝顺着她圆润的肩头滑落,铺了满地。在这处处都充斥着灰色浓雾的国度里,金发像阳光一般珍贵。
拥有金发的人总能轻易得到很多怜爱与眷顾。
贵妇人拉了拉本就开得很低的领口,垂眸打量自己,确保仪态优美,然后才目不转睛地看向正在绘画的男子。
男子也拥有一头璀璨夺目的金发,用一根黑色丝带绑缚在脑后,露出一张俊美至极的面容。这张面容总会让人看得失神,然后情不自禁地联想到那位高居于天上的,终年难得见一面的太阳之神。
男子不像时下的贵族,喜欢奢华的打扮,总体上来说,他是有些不修边幅的。他上身穿着一件白色丝绸衬衫,扣子没扣好,露出一大片胸膛,两边的袖子挽至手肘,露出强健的胳膊,下着一条贴身窄脚裤和一双黑色长筒靴。
简单的打扮更加凸显了他过于高大挺拔的身材。
丝绸衬衫散发出独有的莹润光泽,看上去十分有质感。这是整个贵族阶层都很少有人能拥有的东方织物,一匹布的价格比黄金还要贵重。
然而穿在男子身上时,这种昂贵织物的光泽却远不及他健硕肌肉撑起布料时所显现的性感纹理来得更吸引人。
看见过巡视草原的雄狮吗?它们走动的时候,全身的肌肉都会紧绷,起伏,舒展。它们的狂野令人战栗,又令人心驰神往。
站在画布前的男子就是这样一头雄狮,哪怕在静止状态也满带摄人的气息。
他很危险,同时又透着慵懒和随性。
贵妇人痴痴地看着他,而他的眼里只有画笔和画布。
忽然,一名贵族打扮的男人推开门,匆忙走进画室,看也不看玉体横陈的贵妇人,径直走到金发男子身边,语气阴沉地低语:“雷哲,花都伯爵来了。他的香水铺子和珠宝店抢走我们很多生意,你要不要去会会他?别忘了,你最近正在追求的莉莉丝小姐也是因为迷恋他才拒绝了你的邀请。他可是你的情敌!”
金发男子退后两步,眯眼审视躺于沙发上的贵妇,并未对这些挑拨的话语产生反应。
贵族男人咬了咬牙,又道:“雷哲,我知道你有你的原则,不过格兰德好歹是你的地盘,那位花都伯爵在你的地盘抢夺你的利益,引诱你的女人,难道也不算得罪于你吗?”
雷哲勾了勾唇角,漫不经心的笑容里微微透出一丝轻蔑。
不过这份轻蔑并不是针对那位花都伯爵,而是眼前这个贵族男人。他太明白这个人想怂恿自己干些什么。一个小小的,没有封地的男爵,自然得罪不起一名拥有独立城邦的伯爵,所以他需要一个强而有力的后盾。
自己就是他的后盾。
雷哲凝视着眼前的画布,然后又抬头看了看不远处的贵妇,继续用画笔描绘细节。
男爵眼珠一转,顿时便有了更好的说辞:“最近,欢场上的人都说:雷哲大人是整天追着女人跑,而花都伯爵却是整天被女人追着跑,论起魅力,终究还是花都伯爵更胜一筹。被人拿来这样比较,而且还输了,难道你也不生气吗?”
雷哲忙碌的画笔停驻在画布之上。
这时,躺在沙发上的贵妇人开口了:“据说那位花都伯爵拥有让人一眼沦陷的魔力。只要是见过他的人都会疯狂爱上他。天呐,他要来格兰德了吗?我好期待!”
贵妇人用雪白的双手捧住自己砰砰狂跳的心脏,脸颊随之泛上两团羞涩的酡红。
咔哒一声轻响,雷哲扔掉了手中的画笔,捞起随意放置在窗台上的黑色外套,语气冷嘲:“走吧,去见见那位花都伯爵。如果他本人与传说毫不相干,也全无迷人风采,我一定会拎着他的后脖颈,带他在街上转两圈,让大家好好领教领教他所谓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