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Plague Inc第章
找不到自己在团队中一个适合自己同时又能被团队成员普遍接受的标签/定位的话那么也谈不上真正融入一支团队。
而说到定位,原本黄静对于其可能的定位设想是纯粹技术路线的。
毕竟黄静好歹也划水划到了硕士,原本黄静对其能走“技术路线”在团队中找到一席之地的话还是蛮自信的。
不过在参与了林灰和伊芙·卡莉之间的那番谈话之后,黄静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场谈话让黄静有些落寞地意识到她所引以为傲的技术不够前沿。
技术不够前沿虽然不能说完全没有价值。
但要知道只有最前沿的技术才拥有能够引领时代的力量。
如此想要依靠纯粹的技术去占据未来团队的一席之地。
尽管发现技术路线走不通,不过黄静也很快找到了她的新的定位之可能。
而这新的定位,自然是围绕着“产品”。
一个技术向的公司,不管理论再怎样的深远高深,最终落地的话大概总也是要落到产品身上。
而黄静觉得未来如果能有产品傍身的话也不愁将来在林灰的团队中找不到立锥之地。
而似乎林灰对黄静的定位似乎也是围绕着产品的。
从林灰此前不久要黄静负责线上办公这方面的事情来说。
线上办公系统尽管可以被赋予这样那样的意义,但其实质上不还是产品吗?
而最近林灰要黄静负责作品的洽谈。
似乎也是让黄静围绕着产品打转。
就算不是这样,哪怕林灰压根就没想到这些,甚至于这个决策仅仅是林灰脑子一热促成的决定。
也无所谓,黄静也是会欣然受命。
原因无他,因为这样的安排跟黄静的想法刚好是不谋而合。
莫问初衷,单纯分析事情走向可能的影响的话。
仅以线上办公这件事来说,
真要让黄静作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下,如果黄静能敲定出“线上办公”这个有利于团队架构建设的产品的话。
这样将一下子能让黄静处于一个林灰团队中相当重量级的地位啊。
而这样的游戏的并购,似乎又可以理解为林灰(团队)海外产品方向扩张的第一步。
这也是有着很重要意义的。
如果能够促成此事件的话,哪怕只是间接推动,对黄静都会大有裨益。
因此,对于林灰的此番安排,黄静自是没什么异议。
……
和黄静聊完关于游戏工作室这方面的事情之后。
黄静还告诉了林灰如果没什么特殊要求的话,那么林灰最近就会收到蘋淉方面的返现。
林灰知道黄静所谓的“返现”是《t-rex"s journey》的额外分成。
当勾选了蘋淉平台独占之后林灰他自然就拥有了85保底收入分成。
而按照此前林灰他同蘋淉方面所达成的蘋淉平台独占协议涉及到分成部分是这样描述的:
“乙方(林灰,以下为方便直接写主角的名字了)开发游戏所获得的具体的分成比例将和林灰开发游戏的总营收挂钩。
当林灰开发的游戏选择在蘋果平台独占之后。
如果林灰开发的游戏总营收(包括游戏销售额、dlc销售额、道具销售额等在内的总营收)在1000万美元以下
林灰只能获得85的分成比例;
而如果林灰开发游戏总营收(包括游戏销售额、dlc销售额、道具销售额等在内的总营收)在1000万美元以上
总营收每提高200万美元,林灰将额外获得1的分成比例。
以此类推直到林灰达到90的比例为止。
特别地,如果林灰开发的游戏总营收超过5000万美元以上,林灰有条件对分成比例提出调整。
具体调整以双方商讨结论为主,但原则上分成调整比例不得少于2个百分点。”
《t-rex"s journey》这个游戏在海外按照299美元的销售价格。
而且就目前来看,《t-rex"s journey》这个游戏在海外目前已然是达到了累计1692万次有效下载。
即便是按照299美元的销售价格核算的话像《t-rex"s journey》这么一款不起眼的小游戏也是达到了505908万美元的营收。
此前林灰搞得《t-rex"s journey》这款游戏因为其营收额突破两千万美元的了就已然让林灰享有90的分成待遇。
按照此前的协定的话,在现在累计营收额已然超过五千万美元的情况下林灰似乎最起码还可以多拿两个百分点的分成。
当然虽然合同上表示“……原则上分成调整比例不得少于2个百分点”。
但基本上调整比例不会高于两个百分点。
毕竟哪怕仅仅只是再高两个百分点,也意味着对于《t-rex"s journey》这款游戏也拥有高达92的分成。
这基本是极限了,如果想拥有更高的分成,除了林灰愿意被平台疯狂压榨之外,恐怕只有将平台方收购了。
而收购蘋淉吗?不现实。
至少目前十分不现实。
不过话说回来92也相当可以了。
幸福大多都是通过对比而得来的。
以前世为例,多数情况下,开发者不要说是92的分成了,就是七成也是看平台脸色才拿得到的。
因此对于当下的分成比例,林灰已然是比较满意了。
因此对于黄静关于林灰是否有什么额外要求的问询。
林灰自然是表示没什么额外要求,一切按照合同约定即可。
以林灰的估计虽然是多拿两个百分点。
但哪怕以2个百分点来估算的话似乎也仅仅只是百万美元而已。
对此财大气粗的平台方自然没什么必要在这种事情上多做文章。
果然和黄静的这通电话挂断没多久。
大概在中午的时候林灰就收到了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