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谁家醋坛子翻了
临河坊内行人如织,原本在小街上骑驴的左云亭,早已经不知逃到了哪里。
姜怡出了酒肆,快步从马侧取下佩剑,转身就拐入了街边的小巷子。
天上春日悠悠,小巷轻风徐徐。
姜怡走到四下无人之处,拔出长剑,回身指向跟随在身后的左凌泉。
只是刚刚转身,就瞧见左凌泉把手伸了过来,手心躺着一个胭脂盒子。
?
姜怡稍显意外,愣了片刻,才重新眼神微冷:
“你准备得倒是周全,还知道一碗水端平,你把本宫当什么人?”
左凌泉已经成了未来的驸马,理所当然回答:
“当未婚妻啊。”
姜怡被这句话怼得哑口无言,想反驳两句,但左凌泉说的又是实话——左凌泉本来就是她亲自选的驸马,不把她当未婚妻当什么?
姜怡表情变幻莫测,憋得十分难受,半晌才憋出一句:
“哼——,既然知道,你为何还在外面勾三搭四?你真当本宫不存在不成?”
左凌泉神色风轻云淡:“什么勾三搭四,公主言重了,我上次都说了,和汤姐没有私情。”
“没有私情,你送人家胭脂?送的还是和本宫同款,你当本宫没看见?”
“我今天买了十几盒胭脂,不光是汤姐,栖凰谷的师姐们,还有吴前辈,只要是我在京城认识的女子,我都给买了一盒。送胭脂就是有私情的话,难不成我和吴前辈也不清不楚?”
姜怡眉儿微皱,倒是想起以前在栖凰谷,因为她是公主财大气粗,每次买胭脂,师姐师妹都闹着让她给带一盒的事儿。
这么说来,他好像没骗人……
姜怡手中的剑缓缓放下,不过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把剑重新抬起:
“你送栖凰谷的师姐妹也罢,为何要送那个女人?市井百姓最讲究这个,只有男子心怡对方,才会送胭脂,女子也只有喜欢才会收下……”
“我给所有人都买了一盒,又不是别有用心,朋友之间礼尚往来罢了,为何不能收?”
“别人可以,她就是不能收,你上次还和她传出过流言……”
“公主殿下莫不是吃醋了?”
??
姜怡神色一震,瞪着左凌泉:
“谁吃醋?我会吃你的醋?你以为本宫是你什么人?”
“未婚妻。”
“……”
得,话题又回到原点。
左凌泉微微偏头,把胭脂递给姜怡:
“公主吃醋,我和汤姐也没啥,你不信我也没办法。”
姜怡微微蹙眉,略一回想,发现自己今天的言行,好像是有点不对劲。她肯定不会吃醋,也不该吃错,思来想去,觉得应该是左凌泉身为驸马,却在外面沾花惹草,不把她这个公主放在眼里又骗她,所以她才生气。
姜怡捋清楚头绪后,把剑慢慢放下来,静气凝神,开口道:
“本宫选你当驸马,只是因为你最合适,你别以为本宫会吃醋。我上次在起云台便都说了,你有相好接回来当妾侍即可,你坦陈相告,本宫能包容,但你若是瞒着我骗我,哼……”
“那行,我以后要是有相好,第一时间告诉公主。”
“嗯?”
姜怡放下的剑又抬了起来。
左凌泉微微摊开手:
“嗯?”
“……”
姜怡抿了抿嘴,咬牙道:“本宫是说上次,汤静煣!”
“哦。”
左凌泉微微点头:“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你?
姜怡觉得不大对,好像给自己挖了个天坑。
但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再强调不是明说自己吃醋,但要是不强调,这厮真得顺水推舟,她岂不是难还得和那个狐媚子躺一个被窝被欺负?
姜怡心中急急思索了下,觉得还是得委婉暗示下,她收起长剑,换成了长公主的威严模样,严肃道:
“明白就好,只要你安分守己、洁身自好,记住驸马的本分,本宫自是不会亏待你。”
说完之后,姜怡抬手拿过了胭脂:
“这次既然买了,那我就收下了,免得你心生不满,觉得本宫看不起你。”
左凌泉瞧着姜怡一个人唱独角戏,心里觉得好笑,收手沿着巷道行走:“公主不嫌弃就好。这些天在栖凰谷,国师的事儿没查到头绪,等有消息第一时间告知公主。”
姜怡提着长剑,想聊正经事儿,但根本没心思聊这些。她握着手中的胭脂,犹豫了下,还是从腰后取出鹿皮夹,丢给左凌泉:
“你记着正事儿就好,本宫行事向来公正,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是赏你的。”
左凌泉接过鹿皮制成的皮夹,打开瞧了眼,脚步便是一顿:
“这是符箓?也太贵重了些。”
“只要你老实本分,这点算什么。”
姜怡瞧见向来风轻云淡的左凌泉,露出惊喜的眼神,心里有点小得意,不过得意并未表现出来,只是如同上位者看待晚辈般,询问道:
“在栖凰谷感觉如何,修炼方面有头绪没?”
左凌泉知道几张符箓的贵重,合上皮夹后收紧怀里,微笑道:
“还在尝试。公主最近如何,看你火气好像有点大。”
姜怡出门时还没火气,但过来就有了,她斜了左凌泉一眼:
“本宫火气大,还不是因为你。只要是个正常女子,哪怕没有半点情谊,看到名义上的未婚夫,跑去送其他女人胭脂,你觉得她会欢天喜地?本宫送其他男人东西,你会心平气和?”
左凌泉负手行走,抬起头来抽了抽鼻子:
“公主,你闻到什么没?”
“嗯?”
姜怡眉头一皱,还真傻乎乎的闻了几下,除了一巷春风什么都没闻到,蹙眉询问:
“什么?”
“没什么,好像是哪家醋坛子翻了。”
“你!”
姜怡顿住脚步,觉得和左凌泉就没法心平气和的聊天,她懒得再说,转身就跃上了院墙,几个起落不见了踪迹。
左凌泉目送姜怡远去后,心满意足,走出小巷,找起了失踪好久的五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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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已是下午,杏花街上笙歌不断,沿街青楼妓坊内欢笑如潮,随处可见凭栏招邀的妖艳女子。
富家公子扎堆的街面上,左云亭牵着黑色小毛驴行走,酒意早已经清醒,举止也稳重了些,认真四处介绍:
“老陆啊,这里就是杏花街,东华城最值得游乐的地方,比那些个山啊、水啊有意思多了,酒更是不错……”
戴着斗笠的老陆,负手缓步走在身侧,目光并未放在周边世俗女子身上,只是观赏着黄昏时分的街景。
走出一截后,老陆回过头来,看向后方:
“你那堂弟,走丢了?”
左云亭轻声长叹,面容唏嘘:
“如果不出意外,我堂弟恐怕已经入土为安。那可是我的挚爱亲朋、手足兄弟,年纪轻轻便遭逢此劫,我这当哥的,心中实在抑郁难消。走,咱们在找个地方喝两盅,一起缅怀一下。”
说完就拉着老陆往青楼大门走。
老陆看尽人生百态,知道左凌泉遇上了啥大劫,不过对于去青楼缅怀酒友,他自然摇了摇头。
左云亭也是心细之人,察觉之后,关切询问:
“老陆,你是不是不行?”
面对这个灵魂拷问,老陆沉默了下,还是和所有男人一样否认:
“老了,看淡了。”
左云亭啧了啧嘴,凑近几分小声道:
“不行也没事儿,就凭咱俩这关系,我不会笑话你。再者这是清场,喝酒听曲儿的大雅之地,又不做皮肉生意,也用不上。你不是走累了想停下来看看吗?这地方能不回味一下?”
盛情难却,老陆见此,倒也不再拒绝,不过往里走的时候,还是拉了拉斗笠。
这个举动,可能也是怕被某个神通广大的道友,不小心瞧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