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红颜枯骨2
找到雷航,成为目前破获这件案子的重中之重。
警方根据黑子他们提供的线索,得知章影从前那个美妆店是开在那条名叫丹霞路的街上,虽然按照时间线推算,章影死亡之后,那条街已经重新规划过,街上原来的商家都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还能不能找到认识章影的人都很难说,但还是抱着有枣没枣打一杆子的万一之望,到丹霞路附近进行了走访调查。
虽然工作量巨大,但是还是被警方找到了一条线索,那条街上原来有个早点铺子,虽然搬迁了,但是搬得并不远,就在街口的拐角上。
提起章影,胖胖的老板娘居然还有印象,甚至还感慨道:“要说小影那姑娘人真挺好的,原来我俩隔壁邻居做生意,自从她开了那家店,就没让我掏钱买抹脸的,有空还会帮我捯饬捯饬,后来她突然就不开店了,连招呼都没跟我打一声……”
警方怕老板娘越扯越远,连忙打断她:“你是说她那个店是突然关门的?事前没有任何要把生意盘出去的意思。”
“是啊,后来我偶然碰到过小雷,哦,就是小影的男朋友,我还问过他,他说他俩分手了,小影回老家了。我当时还多事问了一嘴为啥,是不是你们家老爷子不同意。他嗯啊了两声就走了,我也不好再多问。”
“我是猜想,他家老爷子听说是那个单位的什么总,工程师还是什么的,就是挺有身份的,小雷也是读过大学有正经单位的,不一定看得上小影,所以才有这么一问的。”
“但是吧,我还是觉得挺奇怪的,因为小影顺嘴提过一回,说她妈改嫁了,她就是无家可归,而且她说话那口音就是我们本地的,她最开始就租住在那个店面斜对过的巷子里,后来好像跟那个小雷住到他家去了。”
民警听到这里,精神就很振奋了:“老板娘,你说的这个小雷叫什么,你知道吗?”
老板娘歪着头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倒是一直在旁边不吭声的老板突然戳了一句出来:“好像叫雷航,具体哪个字我就不知道了,我是听他们院子里的老人叫过。”
“那这个小雷家住哪儿,你们知道吗?”民警又问道。
“就那排店面后面的院子里……”那老板指了指,沉默了一下又问道:“年初的时候听说那院子的公厕里挖出了人骨头,不会是那姑娘的吧?”
老板娘一下眼睛瞪老大:“不可能,你个死老头子净瞎说,人家好好一个……”
老板娘说着话,眼睛扫到两位民警那边,见他们沉默不语,腾地就站了起来:“不,不会吧,两位警官,我家老头子说的是真的吗?”
民警也不方便多说,毕竟案子还没破,眼前这两位,看上去表情很是自然,应该不会和章影的死有什么关系,但也仅仅只是认识而已,便严肃道:“现在不方便透露,但是如果你们知道什么情况,还请提供给我们,而且我们询问的情况,也请你们严格保密。”
“知道知道,我们做小买卖的,最不爱惹麻烦,要不是小影这姑娘对我确实不错,我也不爱多这些事。”胖胖的老板娘连忙点头。
老板却冲自己老婆瞪了瞪眼:“瞎说什么,警察同志办案,咱是无条件配合。”
“对对对,配合,配合……”老板娘讪笑着连连点头。
办案民警摆了摆手:“行了行了,那个小雷家住哪里,你们知道吧?”
“对对对,我都忘了说,就住那个厕所那个院儿,原来我们的店面就是在那个院子外头,从去年底又说那单位把那院子都卖了,就是改造那个公厕的时候发现的,现在就不知道啥情况了。”胖胖的老板娘连忙答道。
两位民警一听,心里立即一凉,这案子因为确定不了死者身份,拖了太长时间,发现尸体的地方已经解封,也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更不知道那院子里原来单位的居民楼是不是也一起卖了出去,因为照现在的情况猜测,死者的遇害地点极有可能就在雷家。
两人连忙跟上级汇报,有打先就近去了解情况。
总算还好,那院儿还是那院儿,没有什么变化,两人接到队长在车上打来的电话,才知道因为这具尸骨,那个买家和卖家一直在扯皮,买家是一家私营企业,因为这事还特意请了位大师来看过,说是十分不祥,最好是不要买,一定要买,就要如何如何,说得神乎其神。
买家特别信这一套,尤其信那个大师,但是他好像也忘记了大师在他签合同之前,曾经把这块地说成风水宝地……
反正现在这里已经完全停工了,后面的居民楼倒是早就腾空了。
队长不仅问明白了这个消息,还问清楚了那位雷总工家以前住的是哪套房子,顺便带了技侦人员一起赶了过来。
这屋里的装修一看就至少十年以上,除了一些十分老旧的家具,家里已经几乎被搬空,从地上和墙壁上的痕迹依稀可见从前家具的摆放位置。
技侦人员拉上陈旧的窗帘,在屋里很多可能的地方,洒了大量的鲁米诺试剂,但是令人沮丧的是,居然一无所获。
案子卡在这里不上不下,此时警方也不敢贸然去找雷总工询问情况,投鼠忌器,万一他通知自己儿子,再一家伙跑国外去,这案子可就尴尬了。
可是现在的情况又完全没有突破口,正当一片愁云惨淡之际,那家单位的办公室主任突然打来电话又提供了一个消息,雷总工之前还在别的同事手里,买了相邻的一栋居民楼的两室一厅,听说是准备给儿子做婚房用的。
队长精神一振,略作考虑之后,跟领导汇报,还是决定两条腿走路,这边技侦勘查那套房子,他自己则带人去和雷总工正面接触。
队长在雷总工新家找到了他,房子是单位统一新建的,雷总工有级别,却只选了套很普通的三室两厅,队长一打眼,就发现这家里装修和陈设真是简单,甚至简单到了简陋的地步,就是铺了地砖,大白上墙,家里书不少,房子是新的,书柜什么的,却是旧的,客厅连套新沙发都没买,就是一套很老旧的联邦椅。
雷总工戴付眼镜,头发花白,胡子至少也有两三天没刮,听了队长的自我介绍,很是有点愕然。
“老爷子您别紧张,我们是有点小事,涉及到您儿子原来单位上的事情,想和您聊聊。”队长连忙温声安抚。
雷总工略怔了一下,倒是放下了心,他知道雷航也是个搞技术的,他们这个行业,也没什么泄密可言,便随口问道:“我儿子一个技术员,而且已经辞职好几年了,有什么问题?”
“我们有几个问题,想跟他了解一下,具体情况,暂时还不太方便透露,麻烦您提供一下他的联系方式行吗?”队长说得很隐晦,也很春秋笔法,让雷总工直觉以为是儿子原单位的领导有什么问题。
老爷子从手机里找到雷航的号码,报了出来,同来的民警看上去在用手机记录,实际上是直接发送给了技侦的同事,通过技术手段来确定雷航的行踪。
队长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小雷工怎么舍得辞职呢?听说单位还蛮重视他的。”
雷总工本来以为他们拿到电话就会走,没想到这还聊上了,便摇了摇头,目光在屋里兜了一圈:“嗐,不怕二位笑话,就我们这家里,不说家徒四壁,那也差不了多少,工作是稳定,干到头,吃碗技术饭,也就到我这个地步吧,挣点死工资,家里有点什么风浪都扛不起,他说要去南边,我也就没拦着。”
“技术人员到哪里都是人才,小雷这是找到了高薪职位?”队长顺着老人家的话往下说。
“我也没问,主要是我看他当时情绪也不怎么好,本来谈得好好的姑娘,都要结婚了,说分就分了,人家姑娘说走就走了,估摸着也是嫌弃我们家穷。我没本事,连累得孩子都三十了,还结不了婚。”雷总工叹了口气,大约是心里着实郁闷,好不容易有个愿听他唠叨的,就打开了话匣子。
“不至于吧,您这职称,工资水平在咱们这地方,应该是很高的。”
老爷子吸了口气:“我这工资在我们单位,确实是最高的,但是这不前几年,就雷航刚大学毕业那会儿,他妈得了癌症,她是大集体的下岗工人,平常生活咱们一家三口还够,可是我们两家负担都重,也没多少积蓄,她这一生病,我就抓瞎了。”
老爷子落寞的气息让人颇感凄凉:“她那个医保也报不了多少钱,还有很多药物也得自费,反正总的来说,手术加上放疗化疗,三成的费用都报不到,我们就借了很多外债。”
“到后来他妈去世了,我们还还了好几年的债,雷航谈个姑娘,带家里来,每次到了谈婚论嫁就熄火,因为我没钱再给他买房子,谁还愿意跟老公公住一起啊,加上我们原来那房子也旧。”
“这不是买上新房子了吗,怎么还辞职呢?那南边再好,其实不还是打工嘛!”队长连忙递话,就跟聊天似的。
“这事儿说来话长,后来雷航倒是碰到个姑娘,不嫌弃我们家穷,还愿意出钱跟雷航一起买房子结婚,我就在我们原来住的那地方给他们寻了套老同事的房子,买了下来。”
“说起来那姑娘还挺好,对我们家雷航好,对我也很尊重,两个人还把房子装修了,我儿子突然说那姑娘跟他分手了,找了个有钱的,店也不开,跟人家走了,那阵子我看我儿子可是很不对,后来他突然就说要辞职,就走了……”
“那他现在找到对象了吗?”
“没有哦,我也不清楚,问他也不说,回来都少,一年打电话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我又不好多催,哎……”
队长很想弄明白雷航装修的事情,却又不敢问得太细,只得随意和老爷子又聊了几句,问到雷航现在的单位,老爷子只知道是去了广南的一家大公司,到底是什么公司,可能是雷航根本就没给他爸说明白,反正他就说不确切。
队长又嘱咐了雷总工几句保密之类的事情,便带着民警折回了雷家原来住的那个院子,知道上面技侦还没结束,目前还没有任何头绪,便自己站在院子里,想把这案子再理理清楚。
队长看着那个拆了半截的公厕,重推案件过程,白骨是他看着从化粪池取出来的,公厕据说至少有十多年没人用过,因为十多年前,这院儿里最后一栋筒子楼改造,每家每户都有了厕所,就没再用过。
他们当时就判断,这个凶手抛尸到这里,应该是对这个院子非常熟悉,作案人跑不出这一带。当时虽然也做过调查,却因为中间间隔了几年,周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个院子里的人虽然作为重点对象调查过,可是都没有什么异样,更没听说谁家少了什么人。
当时尸检,因为已经完全白骨化,法医能确定有颅脑损伤,却不能完全确定死因是颅脑损伤,那么现场能留下多少痕迹,或者说有没有血迹,会不会已经被清理干净了,都是未知的。
从目前的案情来看,假如说是雷航杀死了章影,因为他要分手,但是章影不肯,所以他动手把她杀掉了,这是有可能的。
但是这个作案动机其实也挺奇怪,因为按照雷总工的意思,他们家雷航能娶上媳妇,而且是这么个又漂亮又能干,还善解人意,尊重老人的女孩子,应该是非常高兴的,那么雷航究竟为什么执意要跟章影分手,甚至最终动手杀了她呢?
这中间是不是有什么不足为外人道也的内情?
无论如何,找到雷航,找到雷航,成为本案突破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