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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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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出十分钟, 外面就下起了瓢泼大雨。

    噼里啪啦的雨声在夜里响起,显得十分突兀,可也叫人十分舒心。

    于绵绵从床上坐起身来, 她看了一眼窗外的雨线, 笑说道:“你看,我就说天有不测风云嘛。这雨这么大,温度一定能降很多。”

    沈奕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他跟着看了一眼窗外模糊的雨线, 在心里叹了一声。老天爷对这闺女, 可真好。这闺女想要下雨, 老天爷就立马降下大雨。瞧这雨大得……好像要立刻将温度降下来似的。

    雨下了半个多小时后,空气里的燥热已经消失, 取而代之的, 是非常舒适的凉爽。

    “咚咚咚,”敲门声突然响起。

    沈奕和于绵绵两个都转头看向了屋门那边,沈奕清了清嗓子唤道:“爸?”

    于翰山站在门外,温声道:“下雨了, 温度降了。你们夜里盖盖被子,别着凉了。”顿了顿,又说:“那衣柜里有新被子的,厚的薄的都有。你们自己拿出来盖哈。”

    沈奕应声:“好,我知道了爸。”

    于翰山又说了两句, 然后就转身下楼。

    于翰山听着空气里的雨声,心里也是疑惑。今晚的晚霞那么美, 还以为咋个都不会有雨呢。没想到……竟是忽然下起了大雨。

    这天气啊,真是叫人捉摸不透。

    ……………

    沈奕下床走到了衣柜这里,从衣柜里抱出了一床薄被。

    这被子明显是新的,新的被子蓬松又柔软, 摸着都不一样。

    而且这被子上面还有一股栀子花香,想来,岳父大人用栀子花泡过被单。

    这岳父对绵绵,真是没得说的。就这份心意,都让人感动。

    将被子放到床上后,沈奕去将电风扇关了。现在已经用不着吹电风扇了。开着窗,就外面送进来的微风都足够叫人凉爽了。

    而于绵绵闻着被子上的香味,笑了笑说道:“爸还用栀子花泡过这被单呢,爸真是有心了。”

    看得出来老父亲是真的想要弥补他

    曾经犯下的过错。

    只是……

    老父亲真正想要弥补的那个人,早就不在这个世界了。

    她想起有些小说里,两个人会互穿,就是你穿到我的世界成为我,我穿到你的世界成为你。

    既然她穿越到书里成了女配于绵绵。那真正的女配……会不会穿到21世纪,成为了她?

    脑子里想到这个可能,她微微皱起了眉梢,脸色变得有些严肃起来。

    如果原主穿到21世纪去了,那对原主来说,也算一件好事了。至少在21世纪,原主可以好好的活着,至少在21世纪,原主能活得随心所欲些。毕竟再怎么说,21世纪的社会风气和生活条件,也要比这年代好很多。

    而沈奕上了床后,便伸手搂住了于绵绵。

    现在温度没那么高了,倒是可以满足她的小愿望了。

    于绵绵窝在他怀里,将脸在他胸膛上轻轻蹭了一下。

    她抬眸看着近在眼前的男人,脑子里面又忍不住突发奇想,如果原主真的穿到21世纪成了她,如果原主要回来的话,那她……又该怎么办?

    说实话,刚开始穿来的时候她想过回去,如果那个时候让她做选择的话,她一定会选择回去的。毕竟21世纪的条件比这里好太多,是个傻子都会选择21世纪的。

    可是现在,叫她回去的话,她却是舍不得这男人。他对她那么好,对她那么体贴。她不论想要什么,他都尽量满足。而且现在,他们两个还有了孩子。

    虽然这年代的条件是艰苦的,可有他在身边,她却过得幸福美满。

    一想着离开这个世界后再也见不到他,她的心里就无比难受。就像是有刀子在一刀一刀的片着心脏一样,让心脏一抽一抽的疼。

    不过一切都是她的设想。

    设想出来的问题,大多时候是庸人自扰。

    她相信永远不会有离开他的那一天的。她相信,她可以一直和他这样幸福下去。

    ………

    时间转眼到了

    第二天。

    第二天于翰山要去上班,他毕竟是肉联厂的一把手,一把手不能请太久的假,若请太久假的话,厂里若出了麻烦就不好了。

    他起来的时候沈奕也起来了。

    沈奕跟他一起在厨房里做了早饭,主要是于翰山做,沈奕在旁边打下手。

    不过也没打啥下手,这边用的是炉子,用的是煤炭,都用不着烧火。

    沈奕主要是递个调料,再递个碗,在旁边跟雕塑差不了多少。

    早饭做好后,于翰山快速的吃了点东西,然后就嘱咐沈奕让于绵绵早点起来吃早饭。毕竟太晚了吃,对身体不好。

    还从兜里掏了些钱和票出来,让沈奕带于绵绵出去买东西。

    不过沈奕没有要,沈奕哪儿好意思要岳父大人的钱和票?平时岳父大人往部队里寄东西接济他和媳妇儿就算了,现在若再要岳父的钱和票,那就显得他太没用太厚脸皮了。

    所以他拒绝了岳父大人的好意,说什么也不肯收。

    于翰山将钱揣回去,抬眸看了一眼沈奕道:“你倒是固执得很。”

    这家伙说什么也不肯要他的钱跟票,好像他的钱票烫手似的。

    沈奕笑了笑,没有回话,只是默默的收拾着岳父大人吃的碗筷。

    而沈奕不肯要这钱和票,倒是让于翰山对他印象又好了一分。

    若是一般的人,肯定早就收下了。这沈奕说什么也不肯收,倒是个有气节的家伙。

    ……

    而于翰山出去上班后,沈奕无事可做,便在家里做起了卫生。

    他将屋里仔仔细细打扫了一遍,又将院子打扫了一遍。

    其实院子里种了很多花的,这些花是以前于绵绵和于思思她们种的。

    但自从于绵绵离开,自从于思思和林美芝也被赶出去后,这些花便没人打理了。

    沈奕将花打理了一遍,顺便给花浇了遍水。

    而家属院的那些家属瞧着他在院子里忙活,都在暗地里打量他。

    越打量越觉得于厂长这女婿不错。身量高模样好,听说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副团

    长了,而且还这么的勤快,这样的男人啊,真是打着灯笼都不好找呢。

    原本大家以为于绵绵下乡嫁了个农村男,还以为她这辈子就这么毁了。可现今一看,才知道人家已经成了人生赢家。若她们的男人也这样子优秀,那她们睡着都要笑醒的。

    可惜啊,她们男人只是厂里一个普通的工人,而且……她们男人才是长得又丑又粗犷!

    于绵绵下楼时,沈奕正坐在沙发上看书。

    这书是他自己带过来的,是他最近在研究的一本军事书籍。而且书籍上的文字,还是俄语。

    于绵绵以前学过英语,但俄语这玩意儿,完全没沾过。

    她之前问过他啥时候学的俄语,他说休息时自学的。

    呵,自学学会了一门外语,真不愧是男主啊,这脑瓜子……就是聪明。

    “睡好了?锅里温的有早饭,我去给你端早饭。”沈奕说着,伸手放下手里的书,就准备起身往厨房去。

    于绵绵忙阻止他:“我自己来就行了,你坐着吧。”

    “爸叫我多照顾你,我肯定得照顾好你的。这早饭我给你端出来,你来沙发上坐着。”沈奕说着,走到她跟前,将她轻轻推到了沙发前坐下。

    于绵绵咂了咂嘴,“你倒是很听我爸的话。”

    沈奕笑了笑:“他是我岳父大人,我能不听他的话吗?”

    说着就转过身子,快步进了厨房。

    于绵绵看了一眼他放在茶几上的书。

    那俄语看着可真陌生,没有一个字是认识的,看着像火星文一样。

    沈奕很快将饭菜端了出来。

    有包子有馒头还有清粥及小菜。这早饭,倒是很丰盛。

    “吃了饭我想去逛逛,嗯……想去百货商店逛逛。”京都有大的百货商店,她早就想瞧瞧这个年代的百货商店是什么样的了。如今,终于有机会了。

    沈奕看着她:“好,你想去哪儿逛都行。”只要她喜欢,她去哪儿他都陪着她。

    于绵绵一边吃着饭,一边瞧了一眼整

    个屋子。瞧这屋子明显比之前干净了,一看就是他打扫过的。

    她扬着眉梢,忍不住打趣他:“瞧你勤快的,跟个小媳妇儿似的。小媳妇儿这么勤快,是不是怕我爹不满意你?”

    沈奕勾了勾唇角。

    他笑了一声,伸手捏了捏她鼻尖道:“是啊,就是怕爸不满意我。如果不满意我,到时候不让你跟我回去怎么办?”

    于绵绵满脸笑意,她将脸一扭,避开他的手掌。

    她咬了一口包子,一边吃着包子,一边道:“要是不让我回去,那我就跟你私奔。我们逃到天涯海角,然后找个地方隐姓埋名的过一生。”

    沈奕:“……”

    他失笑一声,忍不住扶了扶额。这媳妇儿可真是个大宝贝,瞧她说的,都是些啥话。

    他看了她一眼,笑说道:“我可不敢带你私奔。这年头走哪儿都要介绍信,往哪儿奔啊。要是爸真不让你跟我回去,我只能跪着求他了。”

    于绵绵听着这话,心里又暖又甜。

    她拿起一个包子塞他嘴里:“放心吧,爸很满意你的。要是不满意你,昨天就将你赶出去了。”

    沈奕:“……”他拿下嘴里的包子,勾起嘴角笑了笑。爸若真的满意他,那他就不用担心了。如果真不让媳妇儿跟他回去,他可能真的下跪的。虽然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可是于他来说,媳妇儿比黄金还重要。所以,为了媳妇儿,他什么都愿意做。只要能与媳妇儿一直在一起就行。

    ……

    于绵绵吃好早饭后,沈奕就带她出了门。

    早上五点多的时候雨就已经停了。

    不过今天是个阴天,下雨过后的阴天,天气特别凉爽。

    家里有一辆自行车,沈奕踩着自行车,载她到了京都最大的百货商店这儿。

    这个年代的百货商店肯定不能跟后世的大型商场比。

    但这百货商店咋说也要比小地方的供销社强。

    所以于绵绵瞧着百货商店,心里还是挺激动的。

    她瞧了瞧面前的百货商店大门,待沈奕锁

    好车后,就要跟沈奕进去。

    只是……

    突然一道声音唤住了她,“绵绵?你是绵绵吧?”

    于绵绵扭头,往这声音的主人看去。

    只见对方是一个30来岁的女人,那女人穿着绿色衬衫绿色裤子,整个人看着就跟一棵绿树似的。

    于绵绵调出脑子里的记忆,认出这个人是女主林曼珠的二嫂。

    这二嫂可不是个善茬,曾经仗着林美芝和于思思的关系,到过于家好多次。每次都会从于家顺走东西,最狠的一次,是顺走了原主一双小皮鞋和一支钢笔!

    这个年头的皮鞋和钢笔可都是贵重物品,可见这个二嫂,有多么贪心。

    眼眸淡淡的扫了林二嫂一眼,于绵绵蹙眉,根本不想和这人搭话。

    偏生你不想理别人,别人却非要凑上来,跟看不懂人家的脸色似的。

    林二嫂快步走到于绵绵跟前,眸光笑看着于绵绵道:“哎哦绵绵,我们快有一年没见了吧。这一年的时间,你长得越□□亮了。瞧这出落得,跟个仙女儿似的。”

    林二嫂这张嘴很厉害,一贯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于绵绵听着她的夸赞,她脸色微暗,脸上浮现了不喜。

    林二嫂曾经也这么夸过原主,但夸过后,就会找你讨要东西。你要是不给的话就会在背后各种中伤你,各种败坏你的名声,这种人……是个人都会讨厌!

    “绵绵,我们家曼珠要结婚了,就后天。你如果还在京都的话,就过来吃酒席吧。你不知道这些日子曼珠也挺挂念你的,时常都在念叨你呢。”林二嫂见于绵绵不搭话,又自顾自的说着。

    于绵绵一惊,女主要结婚了?跟谁啊?怎地这么突然?

    于绵绵有些好奇,实在是忍不住问了一句:“她要嫁给谁啊?对方是什么人?”

    “嗨,是我公公厂里一个干事的小儿子。本来曼珠是要嫁他家大儿子的。但大儿子现在不愿意,所以就只能嫁那小儿子了。”

    那小儿子是个傻子,以后林曼珠嫁过去

    ,可有得受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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