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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笼中之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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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眼纯白一片。

    地板是白的,屋内各种仪器也是白的,只不过是带着金属光泽的银白。

    唯有屋顶是暗夜般的苍穹星宇,缀着蓝中带紫的星光,以及各种各样的多姿星云。

    在这如梦似幻般浪漫的房间中,却有两个突兀的存在。

    一个是躺在床上的老人。

    这人头发虽然全是黑色,但满脸的皱纹出卖了他的年纪,呼吸几不可闻的缓迟,四肢插满了细管,里面有蓝绿色不明液体,也有红色的血液。

    外表看起来就是个自然人。

    只是不知道,他为了维持长寿,有没有把内脏改造一下变成机械内脏。

    之前在补给站看到的画面在时殷脑中流光般闪过。

    永生之岛……

    永生集团……

    这应该就是永生集团的创始人。

    他可能一开始创办永生集团是为了人类的长寿,后来随着无情的岁月流逝,便幻想着自己的长寿了。

    其实人的欲望真的很简单。

    但凡在金钱权势方面取得领先地位的人,总会追逐更长的寿命。

    如果一个人拥有的不多,那么失去现有的一切就不会让他那么难受;但如果一个人拥有的越多,享受到了金钱权势给他带来的无上愉悦,他就越容易害怕失去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长寿给予的就是这份“不失去现有一切”的安全感。

    脑中思绪一秒闪过,时殷默不作声挪开眼睛,看向这第二个突兀的存在——

    一个穿着贴身吊带红裙的女人。

    在一片纯白中,她身上的红裙是如此夺目耀眼。

    而且关键的是,因为红裙布料少,时殷看得清楚,这人完全是自然人的模样。

    两人互相对视,打量彼此。

    时殷面不改色,沉着从容。

    还是女人率先开口。

    “我是dorothy,你可以叫我桃乐丝。”

    她的皮肤白嫩细腻,面部线条柔和,眼角下垂,因而显得纯真无害,穿着贴身吊带红裙,身体曲线明显起伏。

    说实话,这种天使面孔与魔鬼身材是极其不协调的搭配。

    就像是硬生生把两个截然不同又无法互补的部件硬生生放在一起,精致却不自然。

    不过时殷知道,这应该是男人喜欢的一种女人的类型。

    而且……

    dorothy,桃乐丝。

    含义为——上帝的赠礼。

    你是谁给谁的赠礼?

    时殷直视着桃乐丝的眼睛,也回应道:“我叫时殷。”

    “很特别的名字。”女人声音平静,听不出情绪,“这一定是你父母给的吧。”

    “嗯。”

    “那你的名字呢?他给的吗?”时殷看向躺着的老人。

    这真的很奇怪,两个素不相识的女人在这种场景下进行了对话,然而无论是时殷还是桃乐丝都不觉得有问题。

    忽略她们的外表,忽略她们截然不同的物种,此时此刻她们就像两个网聊后在现实见面的小女孩,对彼此都有着好奇与窥探欲。

    时殷隐约知道桃乐丝的存在,也知道这人估计暗自观察她好久了。

    面对时殷的问题,桃乐丝只是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那块镜子后面有什么?”时殷问。

    桃乐丝说:“这是秘密,但如果你们敢打碎那镜片,我不介意把你们切成肉段喂狼。”

    时殷一点也没被桃乐丝的话吓到,她心中毫无波澜,反而感觉到了桃乐丝对待她那份细微处的纵容。

    不仅让她一个人进来,还似乎在提醒她规避风险。

    时殷凝视了桃乐丝几秒:“你不是人类,对吧。”

    这是肯定句。

    桃乐丝的红唇微张:“对。”

    没什么好否认的。

    她以自己不是人类而自豪。

    “你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见到的自然人。”桃乐丝说。

    这么多年来见到的第一个自然人……

    时殷暗自细思着这句话。

    “你不是人类,但你肯定有自己的意识吧?”时殷表现地像是很好奇,但并没有恶意的样子。

    桃乐丝眨了眨眼睛。

    这是时殷第一次在桃乐丝脸上看见这么人性化的动作。

    毕竟从她进来到现在,桃乐丝几乎不眨眼睛。

    这也是时殷第一次在桃乐丝身上感受到一种熟悉的感觉。

    这种感觉……她在单小荼身上见过。

    一种与世隔绝的天真。

    像笼中鸟,因为被折断了翅膀,被主人娇养长大,衣食无忧,却始终不知道自己失去了的,是自由。

    可桃乐丝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就好像她知道什么应该回答,什么不应该回答一样。

    “他是谁?”时殷也不纠结这个问题,转移话题问道。

    桃乐丝:“他是创造我的人,以你们人类的说法,他是我的主人。”

    时殷听后一点也不意外,她早就猜到了。

    “我刚才还以为,你会否认呢。”

    否认自己有主人,否认这个老人是她的主人。

    “你真的太像人类了,以至于我生出了你有反抗意识这个错觉。”时殷继续说。

    桃乐丝又眨了眨眼,破天荒地露出一个笑容:“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呢?”

    明明是张清纯天真,白嫩如同幼童般的脸,但琉璃般的眼珠子黑得诡异,直视人的时候直让人头脚发凉。

    反问句……这是反问句。

    也是一个侧面回答。

    时殷的眼皮微不可见地跳了一下。

    为桃乐丝这副模样,更为她的人性化回答。

    难道她真的是很特别的机器人吗?她真的有自己的意识吗?

    时殷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

    然而她在心底却不愿意相信这是事实。

    打算试探一下桃乐丝的底线,时殷往前走几步,来到老人的病床边。

    “你难道对他产生了感情吗?所以才没杀了他。”

    “你应该是有杀人权限的。”她说。

    晚宴上那些黑衣机器人不能杀人,不能伤害人,时殷猜测因为他们没有杀人权限。

    权限是类似电脑防火墙一样的存在,更形象一些的说法,是一个人用刀剑时的剑鞘。

    表面上是为了防止误伤他人,实则是为了防止误伤使用者。

    因为刀锋太锋利的话,连制造者都不得小心翼翼。

    但一个附和规则的游戏必须有制裁者。

    人类能杀同类且不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那些领头人就是这样一个存在,配枪不是无意义的举动,这代表他们在这场游戏里担当了类似“警察”的角色——

    不能无缘无故杀人,除非是为了维护秩序。

    然而桃乐丝是特别的。

    时殷坚信,那些狼,就是她派出去的。

    她能借刀杀人,或者说是间接杀人。

    这代表着她具有杀人权限。

    有反抗意识,有杀人权限,却甘心居于人下,让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做自己的主人……甚至还说自己爱他。

    时殷只觉得荒唐。

    那机器人三大定律的定制版本,真的存在吗?

    桃乐丝最优先的任务,是不是服从命令?

    桃乐丝有“感情”吗?

    还是说她是被三大定律驱使的机器人奴隶?

    “对,我很爱他。”桃乐丝想都不想就说出来了。

    时殷皱眉重复:“爱?”

    “你对他的感情是爱?”

    “是的。”桃乐丝不明白时殷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你是不理解爱吗?我还以为所有自然人都有爱。”

    她似乎只是单纯的不明白时殷为什么这么疑惑。

    时殷笑了笑:“不,我理解。”

    天底下的爱都是共通的。

    即使没拥有过爱情,可她拥有亲情。

    她只是意外于桃乐丝的回答太过流畅自然,一点犹豫都没有,正常人都是需要想想再回答这种问题的。

    毕竟爱这个字虽然温暖但也太过沉重。

    一旦你爱一个人,你就必须承担这个人对你带来的一切影响。

    如果是人类,毫不犹豫就说出爱情这两字,只能说他要么不真诚,要么别有用心。

    可桃乐丝不是人类,至少不是正常的人类。

    她如果犹豫了再回答,时殷就有几分相信她的话是真的。

    可桃乐丝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如此坚信。

    坚信得就像……她自己在千千万万个日子里,反复记下了这个问题的答案,让“爱”这个字深入于心。

    “一件作品对造物主的爱吗?”时殷的问题很犀利。

    桃乐丝却宕机了。

    事实上,她只知道自己爱主人,却不知道这是什么爱。

    因为这是她源程序里设定的答案。

    任何人问她爱不爱自己的主人,她都要回答“我很爱他”,无一例外。

    眨了眨眼睛,桃乐丝闭嘴不言。

    她在逃避。

    时殷了然地笑了。

    “你的程序设定让你爱他,你无法违背程序,但是意识让你只爱自己。”

    时殷知道,桃乐丝是有意识的。

    可是身为机器人,她同时也受程序控制。

    “他真可怕,不是吗?”

    时殷的声线隐约充满蛊惑意味,“先让你‘爱’他,又给予你杀人的权利,他在试探你的爱,试探你的爱能不能像人类一样。”

    “他成功了,因为你‘爱’他,所以你即使能杀人,也杀不了他。”

    一把无感情的剑,有了剑鞘,才不可能伤害到与自己日夜相伴的主人。

    因为它只是一个无生命的物品而已,它是不懂得约束自己的。

    桃乐丝虽然与刀剑不一样,她拥有意识,但她被剥夺了反抗的权利,和刀剑一样却无法伤害主人。

    唯一的解释就是,桃乐丝所谓的主人,在她的系统中植入了别的什么类似于剑鞘般的存在。

    比如忠诚,比如爱。

    这是属于人类的美好感情。

    现在却被人类植入到一个机器人的……系统程序里。

    面对时殷肆无忌惮的试探,桃乐丝反而笑了:“你真是个很有趣的人。”

    “不过,这只是你的猜测而已。”仿佛是为了让自己确信一样,她继续重复着这句话,“我很爱他。”

    时殷不置可否:“那你能给我讲讲你和他的故事吗?”

    桃乐丝和老人的故事很简单。

    简单到时殷甚至觉得这个故事很俗套。

    俗套得不像真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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