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去日苦多
位于西海岸加州北部的旧金山湾区,即便是初春也十分温暖。明明从学校到拳馆的距离不算太远,汤霁一路步行过来,身上还是微微出了点汗。
眼看着就快要到地方,汤霁加紧走了两步,推开拳馆的大门,结果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室内没空调,比室外还热。
对这家拳击馆,汤霁简直轻车熟路,他一路走到最里面的擂台前,却发现沈卿安已经结束了今天的练习。
汤霁心里有些失落,看来自己这次来得晚了点儿。他心想,下回还是坐地铁来吧。
虽然沈卿安现在空闲着,但汤霁没主动上前,而是安静地站在房间角落里,等沈卿安走过来发现他。
沈卿安简单地擦了擦汗,转过身来才看见汤霁,便冲他挥挥手。他直到今天汤霁也一定会来,哪怕他已经告诉过他犯不着。时至今日,沈卿安对汤霁频繁来这间拳馆看他已经习以为常,更清楚这位小学弟是什么心思。
不过沈卿安既没应允,也没拒绝。
因为他不反感汤霁这个人,汤霁小他一岁,今年23,长得好性格也好,他和汤霁相处起来一点也不累,但沈卿安最近并没有想要恋爱的想法。
如果汤霁先一步挑明,沈卿安的确会在考虑过后给出回应。不过鉴于对方仍在踌躇,那么他也会继续维持现在的态度。
汤霁看着沈卿安向他走过来,目光不自觉地变得更加专注起来,比他听学术讲座还认真得多。他注意到沈卿安今天换了正红的拳击手套,被他随意地拎在手里。背心是黑色,被汗水微微浸湿后贴在身上,凸显出每一块恰到好处又不突兀的肌肉,运动裤也是深色,裤脚半收,露出一截脚踝。但裤腰对沈卿安来说实在有点宽松,哪怕已经扎紧了裤带,裤子还是松松垮垮的坠在腰间。他额前的头发也被打湿了,被沈卿安很随意地向后捋去,有颗小小的银色耳钉藏在发丝里。没了头发遮挡,露出光洁白皙的额头——汤霁还记得上个假期沈卿安去祖玛海滩冲浪,回来之后晒黑了一些,现在的肤色看起来则更加健康。同时也露出了冶丽清冷的五官,汤霁一直觉得沈卿安面部线条偏向冷峻凌厉,而并没有生一副同样具有攻击性的五官,相反,他五官很漂亮,在汤霁看来只能用漂亮二字形容。
其实汤霁一直不太好意思直接盯着这位学长看,因为他这人有个有点麻烦的小特点,耳朵和脸颊特别容易红,汤霁比较怕被沈卿安发现自己脸红太明显,会让学长感到很困扰。
明明刚才已经擦了汗,这会儿被室内的热空气一蒸,额头上又开始淌汗珠,还有几滴不小心流进了眼睛里。汤霁见状,赶紧从背包里掏出一条洗得很干净的小手帕,还有股淡淡的肥皂香气。
沈卿安接过手帕,对汤霁说了声谢谢,又一次问他:“来得这么频繁累不累?太耽误你休息了。”
“不累,”汤霁摇头,转移了话题,“你比赛准备的怎么样了?”
“一般般,赢不了就当玩玩也挺好。”
汤霁不大乐意:“你不要总是用‘一般般’形容自己。”
沈卿安笑了笑。
汤霁想,他非常有必要及时指出沈卿安爱说自己一般的这个习惯,太容易被人记恨。沈卿安到底是在谦虚,还是打心眼里这么认为,汤霁还尚且不清楚,可他清楚这话在别人看来实在太欠揍了。举个浅显易懂的例子,就像高中时期你问班上的第一名,哎这回数学考得咋样啊,第一名淡淡地说,一般吧,结果成绩发下来你一看,好家伙,原来是149分。虽然你知道以第一名平时对自己的要求,不到满分都是一般,你自己倒是不介意第一名这么说,但别人听了得是什么滋味?
何况沈卿安这人还神秘得很。他和沈卿安均就读于斯坦福大学数学系,学校名号确实很响亮,治学水平也确实叹为观止,所以汤霁总是感觉很痛苦,时常怀疑自己脑子恐怕被门夹过才比别人笨上那么多。沈卿安与他同年本科入学,就在他还在犯愁怎么能考试及格的时候,结果对方已经修够了学分提前本科毕业,又接着在本校读研,现在研二。
汤霁今年研一,至今也没想明白自己是否真的需要那份硕士学位。
如果仅仅是这样,还算不得多神秘,让汤霁对沈卿安感到更加好奇的是另一件事。某天两人去喝酒,沈卿安在微醺的时候忽然对汤霁说,重新读本科好烦,好麻烦。
汤霁的第一反应不是震惊,居然是崩溃——我靠,沈卿安不是和他年纪差不多吗,这他妈竟然还是读过一次本科之后的年龄?!
趁着醉酒容易套话,汤霁大着胆子问:“重新?”
沈卿安只是盯着空酒瓶,目光怔怔的,像在自言自语:“是啊……操,以前都读到大三了。”
“那……以前在什么学校?”
“国内的a大。”
沈卿安想,比起现在念书年头更久的这所学校,他还是更喜欢曾经就读过的大学。毕竟母校传授给他的很多东西切切实实渗透进了骨子里,终身受益。
汤霁又开始崩溃——我靠,在他老家那个省,当年高考a大全省只收四个人,如果让他通过高考直接去考,他觉得自己未必考得上。
说完这话,沈卿安就没再开口。汤霁也没有继续问为什么读到大三就戛然而止,有些事情沈卿安既然不愿提,那么他不会去轻易打听。
曾经发生过什么很重要吗?至少在汤霁眼里,沈卿安一直都是十分优秀的人。以前优秀,现在只会优秀。沈卿安本来就不应该平凡。
两人走出拳击馆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并肩走了一段路后,汤霁忽然想起了什么,立刻又从背包里拿出一台平板电脑,递给沈卿安。他说:“下午那场讲座你没去,我就给你整理了一份笔记,哦对了里面还有录音,可以听听看。”
沈卿安这次没有接,他冷静地看着汤霁,叹了口气:“其实你不用做这么多。就算你不累,我也会累。”
“可是我真的没觉得麻烦啊……”汤霁小声说,又将平板往沈卿安面前递了递,“那我下次想偷懒的时候就叫你替我参加好不好?”
“嗯。”
手机骤然振动一下,进来两条新短信,沈卿安看了看,见是一位朋友求他帮忙在酒吧代一次夜班。
沈卿安用一只手简短地打了俩字:可以。
他那位朋友干的活儿是调酒,非常不爱拘泥于传统的调配方式,更爱在此基础上自由发挥,调出来的玩意儿喝下去风险极大,沈卿安一直没想明白他怎么还没被炒。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沈卿安自身技术不见得有多高明,却敢给对方代班——至少他调的东西人能喝。
汤霁无意中瞄到了屏幕上的字,试探着问道:“你一会儿要去工作?每天这么忙啊。”
……他本来想和沈卿安一起吃晚饭的。
沈卿安点点头。
“我也想去。”汤霁说。
“今天是去代夜班,又不是去玩,”沈卿安笑笑,语气很淡,“以后吧,看情况再带你去。”
于是他们走到下一个路口时,沈卿安又向着另一个方向拐去,临走前对汤霁说:“明天见。”
汤霁又雀跃起来:“明天见!”